『42社工日 勞動權益不落拍』
4月2日是社工日,希望各位花一點時間了解一下社工師的日常,並體會他們的辛勤。
社會工作師肩負起從兒少、婦幼、長照一路到各種境遇的社會案件處置,其重要性經常隱藏在平實的職稱之下,使得許多社工師要在各種社會幽暗的角落中勞心勞力,辛苦地奉獻自己於職業的專責之中。可喜的是,自2018年起,政府增加民間社工每月1,000元專業服務費,次年也開始針對公部門社工給予專業服務費增加1,500至3,000元,到去年底為止,社工薪資中位數已比五年前高了整整10,000元。
政府確實在勞動權益方面,逐步提升社工師的待遇,但社工師在專業內容之餘,心理與生理所承受的壓力仍然巨大。畢竟,每一個個案都是另一個需要協助的靈魂、家庭甚至是整個社群內的縮影。社工師代表著政府或是機構改善弱勢處境、關懷小眾需要的行動者,他們既需要體會他者,也同時要努力帶入政策與社會資源,期盼能解決每一個個案的問題。
在4月2日社工日的這天,我要邀請各位朋友為社工師致敬,透過一雙雙社工師無名的手,台灣社會才越來越好。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的網紅李建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捷運運量三年成長5.8%,駕駛人力僅增0.66%,員工休假困難 李建昌批:怪不得人才留不住! 捷運是台北人日常搭乘的重要公共運輸工具,106年至108年運量從7億 4,606萬人次成長為7億8,959萬人次(表1),增加5.8%,但駕駛人力卻幾乎沒變。對此台北市議員李建昌接獲有30%組成的北區捷運...
勞動權益方面 在 林易瑩 台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時光匆匆過去(好想為大家點播一首……),距離宣誓就任台南市市議員,已經滿兩年了,我這個議員新手,也開始進入本屆任期的中長程時間軌道上!
回顧這兩年,除了繼續實踐政見與承諾外,也不間斷地追蹤第一年完成的政見。例如台南整體勞動環境改善監督、性別教育議題、疊床架屋的工策會預算⋯⋯等等議題。
2020年,除了年初爆發至今未停歇的疫情,各國因為疫情、國內政治局勢變動所產生的動盪,在台南,也發生不少的事情。因此除了繼續實踐政見,我也持續推動許多議題!
#兒少保護方面:在今年初發生的托嬰中心兒虐案,我協助受害家長成立自救會、提供法律資源;在歸仁兒虐案,則是要求社會局與教育局應依法主動提供兒虐案家長相關人員處分內容、調查流程與報告;要求相關局處,往後皆能有相應的流程,讓家長不再當局外人。要求兒少自治條例制定應辦理說明會。敦促臺南市政府,面對違反兒少法者,除公告姓名外應記載具體事由。
#勞動權益方面:7月時,由台南市政府委託廠商舉辦的嘉年華活動,發生工殤意外及勞資糾紛,我召開記者會,替工殤當事人爭取應得的勞動權益;持續推動陪鑑制度。
#環境保護方面:8月爆發全台矚目的學甲爐碴案,除了現場實地會勘外,敦促議會成立專案小組,並擔任召集人,監督環保局後續的處分與處置;傾聽陳情並做研究後,揭露了永康大型工廠偷排廢水進入大排一事,要求環保局依法處理、決不寬貸。
#治安方面:10月時發生震驚全台的大學重大治安事件,我除了向市警局釐清案發過程,並要求市府全面檢視台南的校園安全問題。
除了上面列舉的幾項議題之外,我對於民眾提供的意見、持續在地方走動所發現的問題,皆戮力處理,像是內側車道取消禁行機車、推動設置火災受信總機遠端連線系統、推動警方巡邏箱電子化系統、龍埔里媒合永康公托家園、推動設置台南彩虹地景等等。不管是交通、建設、兒少、生活、校安、衛生、環保、警消、性平等皆是我關注、問政的方向,只要這件事可以為台南帶來好處,我都會不遺餘力,努力去促成。
今年我也辦理了數場活動,陪鑑制度公聽會、兩場政策形成工作坊、議長盃桌遊親子比賽等。
在為民服務方面,從19年至20年的兩年間,我們一共服務了619件的陳情、法律諮詢以及會勘案件,今年的數量為431件次,是去年的兩倍之多。謝謝大家給我機會服務,未來這樣的服務也還會繼續,有需要的各路好友,歡迎來洽詢,我們一起讓台南變得更好。
今年,我獲選為由 台南議會觀察聯盟 Tainan City Council Watch 舉辦的「第三次定期會優質議員」,所評鑑出來的「優質議員」,感謝大家給予我的肯定!我會繼續衝!
接下來要邁入任期的第三年,從議會菜鳥到半熟菜鳥的我,透過回頭檢視過往兩年的政績,檢討自己的行動力、鞭策自己繼續堅持理想。儘管如此,仍有未盡之處,未來還請各位市民朋友,不吝繼續給我鼓勵與指教了!(鞠躬)
勞動權益方面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時事│【#效率〉#嘴炮】#職安、#食安、#交安,#外送員勞動權益與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全國首創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台北市)
台北市為外送平台業者及外送員數量最多的地方,《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結合職安、食安、交安及消費者保障的規範,以管理、輔導外送平台業者,重視營運也須遵守法規,對外送員應盡到社會保護責任。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指出,《自治條例條列》15條文,罰責部分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為10萬元以下,強制納保部分要求業者與外送員簽定契約後24小時內完成,以現今智慧型管理、簽約平台相對發達應可完成。
《台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預計將在11月底前,送台北市議會審議,不過礙於地方制度法,最高罰則只能罰到十萬元,此外平台業者登記在台北市、或事故發生在台北市才受規範,北市勞動局強調,會搭配職安法規做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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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一、明定本自治條例立法目的及主管機關(草案第一條及第二條)
二、明定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草案第三條)
三、明定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一定額度之保險。(草案第四條)
四、明定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應停止從事外送服務。(草案第五條)
五、明定平台業者於外送員發生職災事故八小時內通報義務。(草案第六條)
六、明定提供或參與食品運送服務,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草案第七條)
七、明定新加入之外送員,應施以至少四小時之教育訓練課程。(草案第八條)
八、明定外送員交通事故統計資料按季公布。(草案第九條)
九、明定消費者訂購商品、廠商接受訂單及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之相關電磁紀錄保存。(草案第十條)
十、明定外送平台業者應於外送平台介面明確揭示商品價格、服務費或運費之金額、取消訂單之退費機制。(草案第十一條)
十一、明定外送平台業者未為外送員保險;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拒絕、規避或妨礙查核時之處罰。(草案第十二條)
十二、明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未符合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時,未停止外送員從事外送服務,且外送員於執行外送服務過程中死亡。(草案第十三條)
十三、未為新加入之外送員實施教育訓練,或未保存電磁紀錄供調閱等資料之處罰。(草案第十四條)
📌台北市勞動局新聞稿👉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98B457D83590D7F&sms=72544237BBE4C5F6&s=918BBEBEC32B367F
📌「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全文👉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AD2580EFA8724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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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不要藍綠只要生命!!! 】「#宅經濟」還是「#血汗經濟」???
一、「勞動權益」方面
1. 勞動部應擬出指導原則及認定標準-「假承攬、真僱傭」指導原則的制定
2. 「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的推動與落實
3. 政府對於平台業者為外送員加保保險需有強制約束
4. 勞基法中「指揮監督」的認定(雇慵関係)
5.外送員當維護「應有的權益」(先自保方案)
二、「數位平台經濟」問題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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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推兩邊 #民眾擺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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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為外送平台業者及外送員數量最多的地方,「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結合職安、食安、交安及消費者保障的規範,以管理、輔導外送平台業者,重視營運也須遵守法規,對外送員應盡到社會保護責任。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指出,自治條例條列15條文,罰責部分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為10萬元以下,強制納保部分要求業者與外送員簽定契約後24小時內完成,以現今智慧型管理、簽約平台相對發達應可完成。
台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預計將在11月底前,送台北市議會審議,不過礙於地方制度法,最高罰則只能罰到十萬元,此外平台業者登記在台北市、或事故發生在台北市才受規範,北市勞動局強調,會搭配職安法規做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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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一、明定本自治條例立法目的及主管機關(草案第一條及第二條)
二、明定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草案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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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定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應停止從事外送服務。(草案第五條)
五、明定平台業者於外送員發生職災事故八小時內通報義務。(草案第六條)
六、明定提供或參與食品運送服務,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草案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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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明定外送員交通事故統計資料按季公布。(草案第九條)
九、明定消費者訂購商品、廠商接受訂單及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之相關電磁紀錄保存。(草案第十條)
十、明定外送平台業者應於外送平台介面明確揭示商品價格、服務費或運費之金額、取消訂單之退費機制。(草案第十一條)
十一、明定外送平台業者未為外送員保險;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拒絕、規避或妨礙查核時之處罰。(草案第十二條)
十二、明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未符合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時,未停止外送員從事外送服務,且外送員於執行外送服務過程中死亡。(草案第十三條)
十三、未為新加入之外送員實施教育訓練,或未保存電磁紀錄供調閱等資料之處罰。(草案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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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勞動部應擬出指導原則及認定標準-「假承攬、真僱傭」指導原則的制定
2. 「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的推動與落實
3. 政府對於平台業者為外送員加保保險需有強制約束
4. 勞基法中「指揮監督」的認定(雇慵関係)
5.外送員當維護「應有的權益」(先自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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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OWnews、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動權益方面 在 李建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捷運運量三年成長5.8%,駕駛人力僅增0.66%,員工休假困難
李建昌批:怪不得人才留不住!
捷運是台北人日常搭乘的重要公共運輸工具,106年至108年運量從7億
4,606萬人次成長為7億8,959萬人次(表1),增加5.8%,但駕駛人力卻幾乎沒變。對此台北市議員李建昌接獲有30%組成的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陳情,表示過去人力短缺導致排休非常困難,假期看得到放不到。
李建昌調閱資料發現106年至109年平均駕駛人員的總員額依序分別為662.58、667.58、663、667人(表2),106到109年期間人力僅增加0.66%,與5.8%的運量成長率不成比例。雖然每年甄聘的人力足年增加(107年補了17人、108補了47人、109年補了28人),人才根本留不住。另一方面是現階段人才根本就沒有足額甄補,預算員額與實際員額仍有40到68人的差距。
李建昌認為,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因為人力缺口的問題,所以扣掉配合勞基法規定的七休一例假日之後,可以讓員工自由排假的總時數一年比一年少(表3),到年底休不完的假越來越多。究其原因除了捷運公司聲稱因環狀線通車人力調度問題外,還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其一是駕駛高運量線段的的編制員額不斷縮減(表2),106年行車處的駕駛人力(司機員、技術士)的編制員額共731人,但到了109年該處駕駛人力的編制員額降為703人,4年砍了28人!其二是捷運公司員工結構比較年輕,所以申請育嬰假的狀況比較普遍,以108年度來看,最多同一時間共29人請育嬰假或其他因素留職停薪,若加上編制短差的40人,就代表既有人力要去分攤那69個人的工作,每個駕駛人力的工作量增加一成!這些都是人力不足以負擔現有工作的證據。
或許是捷運公司考量人力不足所致,李建昌接獲200位駕駛組成的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陳情,過去工會成員曾因為公司對於休假申請的總量管制問題休假遭拒,與捷運公司召開勞資調解會議(附件),調解委員判定捷運公司認為基於營運考量協商排休狀況進行總量管制及均分原則,與勞方基於勞基法第38條主張的排休自由相衝突,宣告該次調解失敗,公司應研議後回應勞方,但公司至今卻無下文!
李建昌表示,今年2月起捷運公司取消八折優惠推出了常客方案聲稱可以增加3.4億的收入(以107年消費模式為例8折方案本業虧損為13.8億,如果用常客優惠方案則本業虧損將減少為3.4億)。未來財政狀況逐步完善的同時也必須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過去員工加班的補休時數還是應該尊重員工的休假意願。
勞動權益方面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 大同公司今年第三季財報中,子公司台灣華映負債已遠高於資產並在9月聲請破產;另一方面,大同卻持有價值高達59億的中國華映股票。
大同對台灣華映員工擺爛欠薪、卻對中國華映保證獲利,根本是錢進中國、債留臺灣的典型惡例。上週650名遭積欠薪資的華映員工前往大同抗議,大同公司僅以冰冷的「同情」二字回應。
2. 針對華映擺爛,勞動部呼籲大同應幫華映籌措財源,以支付積欠薪資。大同卻搬出金管會作為擋箭牌,認為有適法性疑慮。
我要求金管會顧立雄主委表達立場。顧主委表示只要符合相關要件,經大同公司董事會決議仍可代墊。
➡️事實上,最該負責任的,就是亂搞的大同高層。已被限制出境的林郭文艷董事長,應該自己站出來面對負責。
3.針對台商回台投資,經濟部長向媒體表示,目前沒有缺地問題。然而,桃園市經發局長卻表示相反意見。針對到底是否缺地,中央地方不同調,經濟部林全能次長不願正面回覆,僅表示目前仍有400多公頃閒置工業區土地。
4. 日前我質詢揭露,某公司擁有近3000坪的工業區土地閒置不用,卻另外在現址桃園市中壢區的農地上興建違章工廠。經過後續追查,發現有相同離譜狀況的,還有13家廠商。
這些廠商明明取得工業區土地卻閒置不用,卻另外在農地興建工廠。把閒置工業區土地拿來炒作牟私利、農地工廠的外部成本由全民承擔。面對這樣荒謬的情形,經濟部到底有沒有決心解決問題?
⛔️附註:
❗️華映案
2019-11-11 財政委員會:華映大同隱匿重訊 違法借貸助長炒房
https://reurl.cc/5gbXxG
2019-11-8 華映擺爛欠工資、勞動部終於境管高層
https://reurl.cc/31Km2l
2019-9-18惡質老闆擺爛、政府基金買單
https://reurl.cc/246924
2019-8-30 大同承諾中國獲利、華映高層領厚祿、基層員工慘兮兮
https://reurl.cc/NaXNe6
2019-4-25財政委員會:上市公司掏空洗錢頻傳 投資人與消費者權益如何保護?
http://bit.ly/2PaUfSW
2019-4-10 金管會認定華映隱匿承諾、違反證交法第20條
https://reurl.cc/9W7ad
2019-4-1 近百億承諾的揭露不實、證交所重罰20萬?
https://reurl.cc/Dx4EE
2019-3-27 財政委員會:保險公司窗飾財報 保戶權益誰來把關
https://reurl.cc/Z29vW
2019-3-27 華映財報出爐、股價變負值
http://bit.ly/2P9nZzt
2019-3-20 財政委員會質詢:營業資訊虛偽隱匿、投資人權益如何保障?
https://reurl.cc/epLZQ
❗️炒作的工業區土地
2019-10-17 經濟委員會:炒作的工業區土地
https://reurl.cc/72bY1k
2019-10-7 內政委員:在說完漂亮官話之後 可以落實承諾具體執行嗎?
https://reurl.cc/QpXLxZ
2019-7-20 台北光點華山場:「臺灣怎麼拼經濟?」
https://reurl.cc/G89Yv
2019-5-23 財政委員會:富豪資金炒房笑呵呵 青年創業發展苦哈哈
https://reurl.cc/QxDRp
2017-10-05 經濟委員會:質詢經濟部長.台電董事長
https://reurl.cc/6g5Lxk
勞動權益方面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衛生局、勞動局(10/25)】
#電子菸無法可管
上次教育局的質詢當中,智翔詢問了電子菸的校園問題,今天則針對菸害防制的主管機關衛生局來請教,由於電子菸目前處於法律上的模糊地帶,即使要等《菸害防制法》、《藥事法》修法,桃園市應該也可以先以地方自治條例的修改來進行,內涵包括:
一、未滿18歲不得吸食或持有
二、不得販售給未滿18歲者
三、明定禁菸範圍
四、相關罰則
衛生局也表示會進行研議,期待後續發展。
#食品檢驗費時
現行的食品檢驗流程費時過久,以農藥殘留檢驗來說,需要多達20-30天的過程,這產生的問題就是常常檢驗完了,菜也賣完了,根本無法即時銷毀不合格產品。雖然衛生局也計劃從2019年下半年開始,規定送驗日期要在採樣日期的五日內,送至委外檢驗單位,那到底何者是自行檢驗?哪些項目是委外? 如何能有效地縮短取樣到送驗的流程,去及時把關食安?
且不合格品的複驗是以下一年度來做,是否太久?以環保局在稽查違法廠商時,會採取限期改善,並不定期的到工廠視察改善狀況,智翔認為在食品的檢驗上,應可參考其作法。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食用冰與冰品的不合格率在過去幾年都佔約近四成,為不合格品比率最高者,如果說像便利商店,或是品牌咖啡業者、速食店等都能確保冰品食用安全,那一般的冰品業者應該也能做到,是否請衛生局規定合格的做法,或是建立示範點來輔導業者?
#清大交大亞東到桃園設立醫院
據報載,桃園與清大與交大簽訂意向書,亞東醫院也有意願來桃園開設,想就桃園長期缺乏醫學中心等醫療資源,向衛生局詢問目前進度為何? 可能會規劃於哪個行政區?
局長則回覆,清大會在大園區,捷運A16站附近的機關用地;交大則是A19站,計劃上以學校為主輔以一些診所;亞東則是會在內壢開設,期程方面,還在等待土地取得,所以也希望衛生局這邊繼續努力。
#長照人力不足
照管人員人員配置不足,造成流動率高的惡性循環,依照規定超過每150-200人須配置一名照顧管理專員,所以想請問衛生局如何提供更多誘因,降低長照人力的負擔。局長也提到,會往加薪、增額的方式辦理,提升整體長照的環境。
#高空墜落與違章工廠的勞權保障
由於今日僅剩的時間不多,所以快速詢問勞動局,桃園在重大職災的案件數與高空墜落的比率在六都中屬於偏高,對於高空墜落有無預防方式? 勞檢處回答,從今年開始營造業的勞動檢查歸勞檢處,所以從今年開始檢查數量變多,職災的案件數也有下降。
而同樣與建管單位有關的違章工廠議題,上次消防局提到,只要建管單位提供名單,就會去稽查消防安全,所以這邊也希望勞動局可以跟建管單位合作,對於有勞動安全疑慮的違章工廠或是其他工作場所,可以有更積極的作為來保障勞工安全。
最後關於外送平台的事故頻傳,智翔希望勞動局可以研議外送員權益保護專案小組,以專案協助相關事故與勞動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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