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去年金山小編過勞死的事件嗎?
去年 8 月,新北市金山區公所新媒體組長、臉書小編陳嘉緯在家中猝死;今年 8 月,監察院則對本案提出調查報告,認定金山區公所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經過調查發現,陳嘉緯在猝死過世前 1 個月,加班時數超過 100 小時,前 6 個月每月平均加班時數均超過 80 小時,任職期間也是公所加班時數最高的員工;因此,對區公所提出糾正,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新北市長侯友宜在監察院報告提出的當天,便表示「會悉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
然而,檢討什麼?保障什麼?侯友宜市長完全沒說清楚!
對於侯市長的一句話,我們有許多疑惑,整起事件,後續到底檢討改進了什麼?現階段相關人員的懲處又到哪?除此之外,監察院指出的 2018 年「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督導考核」在哪?為何 2017 年的考核資料公開出來,關鍵的資料反而不在?更多人想問的是,嘉緯過勞死是否僅是新北市的冰山一角,其他基層人員的工作待遇仍是未知數,我們要如何能確保悲劇不會重演?
若市府對這些問題不能給個交代的話,社會大眾將難以相信侯友宜市長的虛心檢討,到底要檢討什麼?
回想整起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就傳出部分媒體毫無預警下架相關新聞,當時市府就被質疑是為了顧及形象,以公權力壓制新聞自由,引發社會譁然;而在嘉緯過世已逾一年的今天,新北市政府仍未提出相關懲處名單,金山區公所社群媒體粉專的相關消息,仍僅有公告嘉緯告別式的貼文。
因此,今天上午我和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副執行長彭盛韶 、#陳姳臻、新莊區主任吳香君以及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何昀峯,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金山小編過勞死事件,希望能為在公部門辛苦工作的基層發聲。
我們相信,新北市政府壓榨公部門人力,絕非這一件而已,絕大多數公部門基層人員在這件事後,並沒有得到更全面的保障,而市府在嘉緯過世後一年後,在制度上是否有任何改進,我們也打下問號。
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使嘉緯淪為血汗小編,最後致因公過勞死亡是不爭的事實,但直到今天,我們僅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卻完全無市府相關對此案的進一步的作為,包括制度面措施、懲處進度、撫卹事宜等,市民竟然完全無從得知,甚至還有勞檢資料被下架的狀況
對此,我們也提出四大呼籲,希望能為公部門基層發聲。
➤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
➤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
➤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
從事件發生至今,侯友宜市長的說法與作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要改善新北市公部門勞動環境的決心,難以說服市民,市府有因為這件事得到教訓及虛心檢討。
公部門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問題,或許在短時間內不易解決,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可以不試著尋求解方,敷衍了事,讓悲劇再度發生,再多的道歉與補償,也喚不回這些生命,誰都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進入政府部門為民服務,卻因此踏上人生的不歸路。
時代力量會持續監督,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要求市府進一步的改善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弊病,避免類似的悲劇一再重演。
加班時 數 認定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記得新北金山區公所去年八月因公猝死,年僅28歲的小編陳嘉緯嗎?
他過世前六個月,每個月的平均加班時數,是80小時。
這樣沒有違反《勞基法》嗎?沒有,因為陳嘉緯的職稱是職務代理人,屬於機關約僱人員,不適用勞基法;那他有加班費嗎?有,但只有20小時的加班費,其他送給國家。
【公部門規定:一般加班超過20小時,不予核發加班費,惟得以補休假;如果有專案加班最多可以領到45小時】
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紀惠容經過調查,認定陳嘉緯遭公所主管濫用淪為血汗小編,長期處於超時工作、權小責大與業務負荷過重之狀態,終致因公過勞猝死。監察院於18日通過糾正新北市金山區公所,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調查報告指出:陳是以職務代理人聘僱,卻從事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主管人員執掌業務,且因約僱人員不適用《勞基法》,也沒有公務人員保障,成為法律跟制度中遺漏的血汗勞工!
對於這樣的遺憾,只希望各機關引以為鑑,不要因為公家機關不適用勞基法,就讓所屬員工長期過勞,特別是對於小編或是需要下班利用簡訊或社群軟體處理公務的公務員,機關首長們應特別留意,切莫因為求好心切導致悲劇。
加班時 數 認定 在 戴瑋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單月工時超過276小時,僅月領27K
金山小編過勞死,監委要求議處失職人員❗️
經過監察院調查一年,終於還原事實真相。
嘉緯以約聘雇身分聘用,卻負責主管業務,負責新聞公關,有責無權,長期超時工作,淪為血汗小編。任職期間也是區公所加班時數最高的員工,因此過勞身亡。
監委認定,#金山區公所並未善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
金山小編過勞死一案發生至今,無人調職懲戒,而侯市長今天卻僅淡淡的表示會虛心檢討,會不會又是輕輕放下?
監委既已提出糾正案,要求新北市府議處失職人員。
陳嘉緯的直屬長官,金山區長要不要被究責?督導區公所業務的民政局長,是否也有連帶責任?甚至推動市府網紅化的侯市長本人,方針要不要有所改變?
關於本案,勞動部職安署曾表示,新北勞工局最高可開罰30萬元,既然監委調查結果已認定陳嘉緯過勞是金山區公所之疏失,新北勞工局要不要開罰?
侯市長應該以身作則,若市府職員因公過勞致死,卻因為是自己人而不開罰,如何讓社會大眾信服?
除了小編工作以外,現在新北各局處和各區區公所,也因為防疫及非原本業務的突來專案,超時加班嚴重。市長若不秉公處理,持續漠視職業安全,難保不會出現第二個金山小編!
請侯市長正視,新北勞動環境漸差,申請調職的公務員越來越多,人才留不住的危機。
市長應該立即改善約聘僱工作環境,更要珍惜願意留在新北一起為市民打拼的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