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summer Hi 大家好,我是本月值班編輯 Alyssa。還記得這個月我們主要探討 NFT 嗎?今天的受訪者,是我的同事、也是明日科技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王琍瑩 (Liying),她陪伴 AppWorks 以及許多區塊鏈新創,鑽研區塊鏈相關法律與應用多年,今年更躍升為 NFT 專業藏家。所以我特別邀請她,由不同的觀點切入她的觀察,文章以 Liying 第一人稱分享,歡迎花個 3 分鐘閱讀:
1. NFT的迷人之處:智能合約的各種延伸
2. 最喜歡的NFT專案:超展開的 EulerBeats
3. NFT的發展機會:把獨一無二的概念翻玩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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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的迷人之處:智能合約的各種延伸
最早是身邊的大神朋友帶我認識 NFT,包括數位藝術、遊戲虛寶、卡牌收藏等。過程中常常聽到大家在爭執 NFT 的本質,有人說是權狀,有人說是名人認證,也有人說其實你連一個 jpeg 檔都沒有買到。
我覺得大家都對,也不能說別人有錯,因為 NFT 就是一種智能合約 (Smart Contract),當我們買一個 NFT,我們買到的就是這個智能合約 (包括關聯文件) 所規範的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無論是買賣、借貸、甚至叫不出名字的交易,只要你情我願,合約就成立了。智能合約也是如此,它的功能和樣貌,完全取決於需求和設計,自然會有成千上萬的變化。
律師寫的合約,無論多麼周延,還是可能被違約。而智能合約最迷人的特色,就在於能夠自動執行預設的任務。一個厲害的智能合約,不會輸給律師寫的合約,甚至幫助我們更有效率完成交易,這樣的想像空間,讓我十分著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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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歡的NFT專案:超展開的 EulerBeats
我很喜歡 NFT 結合 Fungible Token (各種代幣) 或是 Semi-Fungible Token (例如票券) 的專案。
例如 #EulerBeats 將智能合約自動生成的音樂作品,透過 Original (母帶) 和 Print (專輯) 兩種形式來發行,每一張專輯的買賣,都透過智能合約自動執行權利金分潤。由於 Print 本身就是一種代幣,團隊還設計了「Bonding Curve」價格曲線,當需求愈多,價格就愈高,也允許「Stake」和「Burn」來鼓勵持有、同時解決流通性的問題。這些都是將 DeFi 世界熟悉的概念延續到 NFT 領域,運用智能合約的相容性,讓各種應用超展開。
後來許多專案也不斷學習前人經驗,像是 #PunksComic 從最接地氣的漫畫切入,發行可以讀、可以賣、可以「Stake」、也可以「Burn」的作品;而數位藝術家 Pak 則透過 Cube 和 Ash 各種不同的智能合約協定,進行了一場精彩的策展,也不著痕跡發行了受到社群追捧的社交代幣 (Social To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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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的發展機會:把獨一無二的概念翻玩到極致
很多人認識 NFT 是從「獨一無二」的藝術品開始,會覺得「獨一無二」代表困難和珍貴。其實仔細想想,「獨一無二」或許才是萬事萬物最基本、最自然的現象。比方說,#UniswapV3 優化原先的自動造市商 (Automated Market Maker) 機制,讓流動性提供者 (Liquidity Provider) 自行盤算設定各種價格區間,使得每個人持有的部位 (Position) 都成了「客製化」的智能合約,自然而然就形成不同功能和樣貌的 NFT。
另外,像是 ENS 為錢包地址和網域設定域名,就像 DNS 域名一樣,必須與眾不同,因此也自然而然形成有特殊用途 (Utility) 的 NFT。光是對照三億六千萬個現行有效的 TLD 域名註冊,就可以想見未來 ENS 的龐大商機。有趣的是,ENS 是比 ERC-721 協定還早誕生的 NFT,直到 2019 年 5 月才移植到這個通用協定,以便與跨平台的服務相容。所以現在我們可以直接在 OpenSea 買賣 ENS 域名,就像交易 NFT 藝術品一樣。
創作者 (Creator) 靈活運用智能合約,更能貫徹自己「獨一無二」的藝術表達;而創業者 (Founder) 觀察 NFT 浪潮,則不妨試著去探索萬事萬物「無所不在」的「獨一無二」。隨著智能合約更為成熟、跨平台交易更為普及,令人興奮的虛擬宇宙 (Metaverse) 終將實現,但我更期待有那麼一天,NFT 會以再平凡不過的姿態,存在我們日常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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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嘉賓]
王琍瑩 (Liying),明日科技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也擔任台北律師公會創新科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和比特幣及虛擬通貨發展協會的常務監事。長期協助區塊鏈和新興科技產業的 Startups 處理相關法律問題,這陣子最常被問的題目是 NFT 的著作權。Discord 的 100 個 Server 都是 NFT 專案,為了零時差關注全球脈動只好犧牲睡眠,深刻體會 NFT 市場無國界。歡迎大家追蹤 Twitter (@wwwliying) 掌握 NFT 即時訊息。
明日科技法律事務所:https://nextandnexu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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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提醒]
AppWorks Accelerator #23 正開放申請中,歡迎所有 AI、Blockchain、NFT、佈局東南亞的創業者們加入這個社群,一起切磋成長:https://bit.ly/3y1Oqc5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9的網紅容海恩 Eunice Y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主席: 我們新民黨就今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在今年1月至3月期間,先後3次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會晤,在稅務、土地、房屋、醫療、教育、安老、青年發展、地區設施規劃、公務員福利,以及包括電競產業在內的經濟發展等不同範疇提出多項建議,當中我們見到財政司司長在2月28日公布的財政預算案,未有做到全民共享經濟成果...
創新科技 委員會 在 陳繼宇 Jason Cha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高興再獲續任 #創科創投基金 #諮詢委員會委員
Happy to be re-appointed as member of #AdvisoryCommittee of #ITVF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Venture Fund
政府於2017年成立20億元「創科創投基金」,旨在鼓勵更多風險投資(風投)基金共同投資於本地創新及科技(創科)初創企業。「創科創投基金」會是被動投資者,應共同投資夥伴的邀請,與其同時直接投資於合資格本地創科初創企業。
A HK$2 billion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Venture Fund (ITVF) was set up in 2017 with a view to attracting more venture capital (VC) funds to co-invest in local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I&T) start-ups in Hong Kong. ITVF plays as a passive investor, making direct matching investment in the eligible local I&T start-ups concurrently with the CPs upon invitation of the latter.
#創科局 #ITB #創新科技署 #ITC #陳繼宇 #JasonChan #DrJasonChanJP
創新科技 委員會 在 Findit平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創新創業與產經政策】
新聞追起來🏃🏃🏃
➡昨天(19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增設 #數位發展部,若立法院本會期順利三讀,數位發展部將最快於明年第一季掛牌。
🌐而除了 #數位治理 之外,在AIoT及5G發展之下,國發會也積極推動 #亞洲矽谷二點零 方案,希望匯聚臺灣數位創新的力量,加速新創事業成長及出場🆙
規劃方向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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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馬來西亞也在數位浪潮下,批准了「數位貿易策略發展計畫2.0」,將致力簡化數位領域的投資,發展成為東協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
詳情請點☝️ https://pse.is/3gataj
創新科技 委員會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主席:
我們新民黨就今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在今年1月至3月期間,先後3次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會晤,在稅務、土地、房屋、醫療、教育、安老、青年發展、地區設施規劃、公務員福利,以及包括電競產業在內的經濟發展等不同範疇提出多項建議,當中我們見到財政司司長在2月28日公布的財政預算案,未有做到全民共享經濟成果。
不過,在政府公布補漏方案後,我留意到市民一般是歡迎政府派4,000元,但卻批評政府推出這項措施的方法和審查機制都很複雜,申請門檻高、細節又不清晰,很多市民都搞不清楚自己是否合資格申領,他們亦不懂得計算差額。每日都有很多市民到我的地區辦事處查詢有關細節,另有不少市民在我的臉書留言,鬧政府搞到這項措施咁複雜,最終只是折騰市民,希望政府聽到市民的意見,以便民、利民為前提,盡量精簡有關措施的申請和審查機制。
我認為政府現時的問題就像墮進視窗95的年代,未有利用大數據分析簡化整個申請程序,透過政府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讓市民只需將自己的個人資料,例如身份證,上載至政府網頁,便能查證自己是否符合申領資格,以及可申領的金額。我希望政府可以在未來加快研究大數據的應用。
此外,預算案提及會預留80億元,改善18區的地區設施。最近沙田民政事務處向沙田區議會提交文件,表示在這項新措施下,沙田區將會在大圍村南路大圍遊樂場現址興建一座政府大樓,提供的設施包括,小型圖書館、普通科門診診所、會議室及綜合用途室、長者鄰舍中心,以及公眾停車場。這與我們一直爭取的綜合市政大樓想法非常接近。
事實上,沙田大圍的人口發展預計將會在2024年飆升至的72萬,人口不斷增加,但區內很多社區設施都已經非常殘舊、落後、不足,根本無法滿足區內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尤其是公共街市、康體設施、圖書館、停車場等設施和服務,與區內人口增長明顯出現很大落差,所以我同新民黨一直爭取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並提供公共街市、圖書館、長者服務中心、幼兒園、康體設施及停車場等設施和服務,落實一地多用的政策,善用土地資源。
過去,我在2016年11月16日亦曾在立法會上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當時的發展局局長,即現時的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回覆表示,政府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不單只我感到失望,亦有居民要我同時任發展局局長轉達他們的心聲:「大圍居民憤怒了」。幸好政府終於肯「開綠燈」,回應市民和我們的訴求,落實興建大樓,總算是遲到的春天。不過根據政府的建議,在大樓內提供的設施並不包括大圍居民很希望有和很需要有的公共街市,我希望民政事務局能夠仔細聆聽居民和地區組織的訴求,重新訂定政府大樓內提供的設施和服務,以滿足居民的實際需要。我同大圍很多居民都熱切期盼大樓可以早日落成啟用。
主席,預算案亦提及會預留20億元,在未來10年推行街市現代化計劃,全面檢視現有近百個街市的情況,改善設施,包括加快加裝冷氣、全面翻新或重建。但究竟什麼叫作「現代化街市」呢?是否單單加裝冷氣、改善消防裝置和通風設備,以及粉飾外墻等就等於一個「現代化街市」?我們希望政府能真正展現新思維。
對於政府提出上述的現代化設施,我實在感到失望,顯示政府在街市管理的思維,仍然是很古舊,欠缺創新,亦追不上時代步伐,例如電子支付系統、智能售賣機等,現時在個別街市已有提供,為商戶和市民帶來便利,這些才是真正的現代化設施,點解政府未有將這些適用於街市的創新科技納入工程範圍呢?不單只是設施問題,政府也須改善現時街市管理。正如我在2016年11月23日在立法會上動議「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的問題,包括優化現有公共街市的設施和股務,為市民提供現時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其他選擇,達致制衡領展獨大的目標。
主席,在醫療方面,預算案雖然對公共醫療設施增撥資源,擴建現有醫院及興建新醫院,但大部份是位於新界西,對於回應新界東居民長期面對醫療設施不足、輪候時間超長的時間,相對力度不足,未知稍後政府會否為新界東居民提供一些醫療方面的補漏措施?
另外,在環保方面,過去有不少環保回收業界人士向我反映,政府在2015年推出的10億元回收基金,申請手續繁複,限制較多,首階段成功率僅得5%,未能有效帶動本地回收產業發展,我希望政府簡化有關申請手續和降低門檻,令更多中小型回收商能夠受惠,進一步提高本地中、下游回收再造商的作業能力和效率。
至於我一直促請政府投放資源,推動本港電競及遊戲產業發展,今次司長在預算案宣布撥款1億元支援電競發展,並將數碼港商場打造成電競發展的場地,一定程度上是回應了我的訴求,希望長遠政府和業界共同加強培訓本地電競及遊戲開發人才,推動相關產業發展的同時,亦有助促進青年向上流動。
主席,公務員方面,我曾多次建議政府以團體保險方式,為公務員購買醫療保險,我亦就預算案作出書面提問,不過局長回覆表示:「為公務員購買私人醫療保險,涉及改變現行政策及龐大財政負擔,政府現階段難以考慮。」對此我感到非常失望,同時我會繼續爭取,促使政府進一步改善公務員的醫療福利,希望政府能給予公務員團隊以及退休公務員更完善的醫療保障。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支持《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
創新科技 委員會 在 852郵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落馬洲河套區早於2008年開始規劃,香港與深圳政府更在今年1月簽署共同發展備忘錄,並主打以「創新科技園」自居。不過,《明報》今日報道揭發,其實在規劃早期,兩地政府一直以發展高等教育為主,科研及文化創意產業為副,並曾經以此作公眾諮詢。直至深圳當局認為發展「大學園」的意義不大,港府亦自2014年後的報告或文件中,再未有大篇幅報道如何在河套區發展高等教育,而今年城規會文件中更確認7成面積將用作科研及文創用途。只要再翻查年初簽署的合作備忘錄,不難發現今次的河套區,只是兩地政府再一次美其名以「創科發展」為由,加強中港融合,並因為配合深圳南山區發展而讓步。
報道指出,港府在2011年的技術報告中曾花整個第二章交代河套區的發展方向,當中提及「高等教育佔最多總樓面面積共60%」,又鼓勵私立院校可落戶區內。然而,翌年在港府進行第二輪公眾諮詢時,深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轄下的「城市發展研究中心」曾表示,在區內發展大學園的「意義不大」,同時「建議探討並最大限度增加該區域內科技研發等產業的發展空間」。
對於深圳政府單方面表達希望改變河套區的發展模式時,港府在2013年的公眾參與摘要意見報告中回應,指「如要容許3個主要土地用途(教育機構、科研產業及文化創意產業)隨意互換或有違規劃意向及公眾普遍支援對河套地區整體發展方向的意見」。但當港府看似不能接受深圳一方的提議之際,2014年的技術報告不但未有再以大篇幅闡述高教發展,反而直言「教育機構、科研產業及文化創意產業均為落馬洲河套區發展的主要持份者」。
時至今年5月的城規會報告中,政府表示3種用途可「靈活分配」,根據政策指示及文經濟發展需要,確認了70%的總樓面積用作科研及文創,其餘30%則用作高等教育。
9年的河套區規劃,由當初的高等教育,直至現時的「創新科技園」,只因深圳當局一句「發展大學園的意義不大」,就改變了全盤計劃的大方向,香港一方更乖乖順從此「政策指示」。另外,特首林鄭月娥亦曾表示,日後會為認可的「深方人員」,提供進入河套區的便利出入境安排。因此,今日的報道不但反映落馬洲河套區僅為配合深圳南山區的產物,港府毫無決策能力外,亦預視了中央當局將以此計劃,進一步加強中港融合,交替兩地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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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科技 委員會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科技發展為社會各行各業帶來革命性的改變,機構能更輕易有效收集、儲存、連結及分析大量數據。在帶來便利的同時,我們亦不可忘記收集數據會對資料及私隱保障造成的潛在影響。
在星期一舉行的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我們就香港智慧城市發展藍圖進行討論。我雖然支持創新科技的發展,亦認同科技可以改善我們的生活,但如何平衡個人私隱和大數據的運用是我們需要積極探討的議題之一。政府官員表示,在收集數據時,會運用去識別(de-identification)技術將涉及敏感個人資料的部分洗去,會先取得社會共識再推行相關措施。
同時,報告建議設立智慧城市督導委員會,為推行智慧城市發展制定跨部門策略性方向。發展智慧城市需要一個宏觀具有前瞻性的發展策略,涉及的範疇亦十分廣泛,我對委員會是否能有效發揮它的作用有一定的保留。我亦希望政府不要只說不做,要發展智慧城市,應讓本地更多科技人才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