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好朋友又來胡說八道啦~
果然碰上政治就轉彎的「美的好朋友」又有驚人之句,該粉專聲稱:
"公投結果不高於憲法,這已經不用討論"
真是如此?
請看公民投票法第二條第二項:「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請注意「依憲法規定外」這段文字,然後我們來看憲法怎麼規定。
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ok,整理一下邏輯。
憲法說人民有創制複決法律的權利,同時也說經歷法院相當程序後提議的「憲法修正案」必須經過人民複決同意方可生效。
再來,公民投票法用字是「依憲法規定外的其他適用事項」採用公民投票法,並非聲稱「憲法規定內的事項不得公投」。事實上憲法賦與人民這個創制複決權利是近乎沒有限制(唯一限制就是憲法本身),只是因為立法怠惰遲遲沒有完整版創制複決權行使方式的法律可供參考,但並不代表人民「沒有」這個憲法權利。
換言之,連憲法本身修正都需要「民意」同意的民主制度設計下,新民意竟然不能壓過「大法官解釋」?尤其大法官本身沒有多少民意基礎才是毫無懸念的定論。
我們再看看「大法官解釋」是什麼東西。
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憲法第173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換言之大法官的權責,僅能解釋憲法以及在法律與憲法發生牴觸疑義時解釋,並未賦與大法官「創造法律甚至憲法」的權限。
因此民主制度下,當人民公投新法律其民意是與舊大法官解釋違背時,並非「直接且必然地發生新法律無效」這個結論,而是必須由「更新的大法官解釋來判斷是否違憲」。
(理論上可以發生『新民意不斷公投通過違背大法官解釋的法律,而大法官也不斷宣告違憲』的荒謬劇,但姑且不論成本,此現象本身已經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
更甚者,當人民通過憲法修正案直接與舊的大法官解釋違背時,失效的理應是舊的大法官解釋!
因此,賴委員提出的質疑:「解釋在前,公投在後,幾百萬民意難道沒有討論空間?」恰好是非常符合法律專業的詰問。
#美的好朋友因政治立場而失去專業也不是第一次
#法律專業與醫療專業不同
#既然你自己知道就沒必要獻醜
http://yuanyu.idv.tw/…/%e5%85%ac%e6%8a%95%e7%b5%90%e6%9e%9…/
同時也有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PLive】罷免案》高雄人的關鍵選擇! #公視直播 中華民國史上首次直轄市長罷免案投票,6月6日將揭曉選舉結果。最終高雄市民的選擇是什麼?開票過程發生哪些關鍵事件? 公視新聞團隊派出多組記者,深入雙方陣營,提供現場即時畫面,與您共同關心歷史一刻。 【延伸閱讀】 🗳️ P#新聞實驗室|...
創制複決法 在 元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美的好朋友又來胡說八道啦~
果然碰上政治就轉彎的「美的好朋友」又有驚人之句,該粉專聲稱:
"公投結果不高於憲法,這已經不用討論"
真是如此?
請看公民投票法第二條第二項:「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請注意「依憲法規定外」這段文字,然後我們來看憲法怎麼規定。
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ok,整理一下邏輯。
憲法說人民有創制複決法律的權利,同時也說經歷法院相當程序後提議的「憲法修正案」必須經過人民複決同意方可生效。
再來,公民投票法用字是「依憲法規定外的其他適用事項」採用公民投票法,並非聲稱「憲法規定內的事項不得公投」。事實上憲法賦與人民這個創制複決權利是近乎沒有限制(唯一限制就是憲法本身),只是因為立法怠惰遲遲沒有完整版創制複決權行使方式的法律可供參考,但並不代表人民「沒有」這個憲法權利。
換言之,連憲法本身修正都需要「民意」同意的民主制度設計下,新民意竟然不能壓過「大法官解釋」?尤其大法官本身沒有多少民意基礎才是毫無懸念的定論。
我們再看看「大法官解釋」是什麼東西。
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憲法第173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換言之大法官的權責,僅能解釋憲法以及在法律與憲法發生牴觸疑義時解釋,並未賦與大法官「創造法律甚至憲法」的權限。
因此民主制度下,當人民公投新法律其民意是與舊大法官解釋違背時,並非「直接且必然地發生新法律無效」這個結論,而是必須由「更新的大法官解釋來判斷是否違憲」。
(理論上可以發生『新民意不斷公投通過違背大法官解釋的法律,而大法官也不斷宣告違憲』的荒謬劇,但姑且不論成本,此現象本身已經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
更甚者,當人民通過憲法修正案直接與舊的大法官解釋違背時,失效的理應是舊的大法官解釋!
因此,賴委員提出的質疑:「解釋在前,公投在後,幾百萬民意難道沒有討論空間?」恰好是非常符合法律專業的詰問。
#美的好朋友因政治立場而失去專業也不是第一次
#法律專業與醫療專業不同
#既然你自己知道就沒必要獻醜
http://yuanyu.idv.tw/…/%e5%85%ac%e6%8a%95%e7%b5%90%e6%9e%9…/
創制複決法 在 誠實大叔 張誠博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改變誠真🚀】張誠選前之夜晚會
給孩子一個未來,投您的孩子一票
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孩子未來」的決定權在我們手上!
不能讓平鎮在政治惡鬥的過程中,錯過改變的契機。
-
🚀張誠選前之夜
📆 11/23(五) | Friday, November 23th
🕛 18:30-20:30
🏠 集合地點|平鎮三崇宮(平鎮區振興西路112號)
🏢 主辦單位|張誠博士創意企劃團隊
-
🚀107年選舉的二件大事:您的投票,非常珍貴
#公投正式登場:公投的結果,影響你和我!
公投落實了人民行使創制、複決法案及重大政策的權利,這是中華民國實施民主憲政的里程碑,也可以幫助在大陸的中國人更認識民主。
感謝國父及先烈創立民國、維護民國,讓在台灣的中國人可以享受到民主的果實。當有一天,中華民國是「民主政治經驗」的輸出國時,中華民國一定是強國。
#票投一號張誠,讓平鎮不再隱形:
給孩子一個未來,投您的孩子一票
國中、國小反毒教育 #不能等
桃園的便利交通 #不能等
平鎮觀光、產業的發展 #不能等
智慧城市、運算思維的教育 #不能等
張誠
創制複決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PLive】罷免案》高雄人的關鍵選擇!
#公視直播
中華民國史上首次直轄市長罷免案投票,6月6日將揭曉選舉結果。最終高雄市民的選擇是什麼?開票過程發生哪些關鍵事件?
公視新聞團隊派出多組記者,深入雙方陣營,提供現場即時畫面,與您共同關心歷史一刻。
【延伸閱讀】
🗳️ P#新聞實驗室|罷韓嗎?高雄市民的第一堂民主課
https://newslab.pts.org.tw/video/86
#高雄市長 #罷免案 #韓國瑜
#憲法 #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高雄市選民動起來
創制複決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PLive】罷免案》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高雄市選委會舉辦「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邀集雙方代表進行說明。
#高雄市長 #罷免案 #韓國瑜
#憲法 #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公視新聞網粉絲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新聞實驗室 (http://newslab.pts.org.tw)
創制複決法 在 沈智慧官方頻道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沈智慧 #立法院 #質詢
反對行政院設置「公投拒馬」 沈智慧:維護人民憲法創制複決權力絕不退讓
https://yns.page.link/caMx2
創制複決法 在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投票至少965萬張票才過門檻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而這次是獲得朝野一致支持,如果通過的話,民眾年滿18歲,就能享有選舉、罷免、 創制 和 複決 權,但是通過門檻很高,需要超過總選舉人的半數同意票,等於 ... ... <看更多>
創制複決法 在 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公民投票法即本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Ⅲ)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