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變相干擾民眾投票
#限制安養中心_護理之家住戶外出投票
#剝奪公民投票的權利
之前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所以高雄市疫情指揮中心在第13次應變會議有提出,衛生福利機構(住宿型)長照機構(含身障機構、兒少安置機構及團體家屋)自109年3月24日起至109年5月3日止暫停訪客探視及住民外出、外宿。
本服務處最近有許多民眾陳情,安養中心、護理之家因應疫情,#住戶非重大情節無法請假外出,#所以6月6日相對無法請假外出投票!
剛剛在警消衛環質詢時問衛生局長,能不能保障住友的投票權,做好防護措施,放行外出投票。
局長居然回說基於中央的指導原則 #建議不要。
現在疫情趨緩,已經可以實地預約探視長照機構,醫院也放寬探視,基於維護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住友若做好防護工作,衛生局應該要給予放行,而不是建議不要外出投票!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偉民易經講堂,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Wong Wai Man 周庭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 鄭若驊繼續被揭發,所持物業有僭建,今次是在駿景園和火炭工廈。迄今為主,她在港的物業,基本上全部都有僭建。 周庭做了什麼?說了什麼?令她喪失香港公民的參選權? 原來是因為她的政治聯繫——香港眾志,在黨綱上有「民主自決」四字。 選舉主任說,民主自決,...
剝奪公民投票的權利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Wong Wai Man
周庭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
鄭若驊繼續被揭發,所持物業有僭建,今次是在駿景園和火炭工廈。迄今為主,她在港的物業,基本上全部都有僭建。
周庭做了什麼?說了什麼?令她喪失香港公民的參選權?
原來是因為她的政治聯繫——香港眾志,在黨綱上有「民主自決」四字。
選舉主任說,民主自決,即不擁護基本法,所以,被DQ。
周庭是報名參加立法會補選,本是屬於羅冠聰的香港區直選議席。
羅冠聰也是眾志成員。
當年報名參選港島區直選,是得到同一位選舉主任批准的。當年的標準,眾志黨綱的「民主自決」並不影響他參選。
他以最高票數當選,但因宣誓問題被政府DQ。
眾志的領袖,不是入獄,就是被取消議員資格,或根本失去參選的公民權。
鄭若驊的僭建,不只在她持有的物業內,她在香港僭建了一層政治過濾制度,凡北京不喜歡的人物,都剝奪終身政治權利,失去了參選權和投票權。
我住港島區,我一票是投給羅冠聰的。但他的議席被DQ,我準備在311投票給補選的周庭。
但周庭參選也被DQ了。這不是遞奪了我的投票權?
篩選了特首參選人,篩選了立法會參選人,扭曲了香港人的投票權利,這是基於那一條法律條文的?
林鄭、張建宗、鄭若驊,整個政府,包括小小的選舉主任,聯手摧毀整個香港法律系統,扭曲普通法的法律邏輯,所以,整個法律界恐懼了,他們破壞了他們的行業,壞了他們的衣食。
以後,十年寒窗讀法律沒用了,法庭的經驗也不重要了,法律條文的解釋,要符合主子的政治需要。所以,資深大律師的經驗不及聰明走位,知道北京需要,和聽中聯辦指揮,更為實際。
選舉主任會說,老細叫,有什麼辦法?
公務員都喜歡這麼說。
論語季氏篇第十六︰
魯國的權臣季孫準備出兵併吞鄰近的小國顓臾。
孔子的學生冉有,是當時魯國的高級公務員,他怕事後會被孔子罵,先來備案,還找子路一齊來壯膽。
中國政治哲學的重點,是興滅國,繼絕世,中華民族的道德,是不喜歡侵略他人,更不主張別人侵略。作為一個政府的大臣,要有義利之辨。
冉有一聽孔子罵,立即推卸責任,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夫子指季孫。是老細想咁做,我們打份工,有什麼辦法?
跟著孔子說出了中國文化精神的重點。
他說︰
「求!周任有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
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
且爾言過矣!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
孔子話,以前的良吏周任就講過,先計算自己的能力來出任職位,若果力不勝任,便應該辭去。
好似替盲人帶路,危不抱持,跌又不攙扶,咁要你來做什麼?
宰相輔助諸侯,幫不到政府的忙,你還留在政府做什麼?
是老細要求,並非自己本意便照做,是大錯特錯了。
我問你,猛獸應該關起來,放出來便會吃人。龜玉,象徵經濟,內在經濟崩潰了,民不聊生,這是誰的責任?
政府的權力不好好控制,內務經濟使人民艱難生活,年輕人看不到前景,都是作政府公務員的過失啊!
今日DQ周庭的參選資格,因為討好北京害怕年輕人的本性。
但未來是屬於年輕人的,打壓這一代沒有私心,願意將生命熱情,貢獻給香港未來的年輕人。
這樣的政策,能夠持續嗎?
五十歲以上的,都相信因果,因為,大都看過因果報應。
林鄭以僭建為武器,當年政治擊殺唐英年,今日用鄭若驊出任司法殺手,卻天天受僭建醜聞之苦。
這樣的政治班底,為善則力有不足,為惡則粗糙醜陋,想遊走於兩難——北京和香港人之間,不可能有好下場了。
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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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公民投票的權利 在 李俊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李俊俋委員指出,今日是最後一場修憲委員會審查,不論先前各委員有什麼不同的意見,都應該要將各委員的提案,送交院會充分討論。憲法是人民與國家之間的契約書,不論立法院提出的修憲案為何,最後都要通過人民的複決,針對不同的議題,人民都有最終之決定權,這才是民主憲政最終極的意義。
李俊俋委員表示,國民黨不該一昧堅持將所有提案包裹表決,將所有提案綁再一起,是剝奪人民表達意願的權利,立法院應該讓各個不同的案子逐案處理,如此才是對人民負責任的表現。舉例而言,原本兩黨都有共識的18歲公民權,最後被國民黨包裹不在籍投票而加以封殺,就是非常令人婉惜的結果。
李俊俋委員最後指出,不論是有共識的降低不分區立委門檻、18歲公民權;或是沒有共識的不在籍投票、閣揆同意權等等,都應該分開來逐案處理,讓各個委員充分表達意見後投下神聖一票,最終送出立法院交由人民複決,讓人民對各個修憲案都保有最終表達的空間與權利。
剝奪公民投票的權利 在 江志銘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http://neoformosamagz.blogspot.com/2010/01/blog-post_13.html
民進黨中央最近要針對年底五都市長和市議員黨內提名機制進行提案,身為民進黨的一份子,我要誠懇的呼籲黨的領導階層,初選應保留黨員投票,不要剝奪黨員參與的機會與權益。
我主張要有黨員投票,並不因為我是人頭大戶,或派系的頭頭,我還差得很遠,而是想要為基層黨員說幾句話。黨員絕對是民進黨的資產而不是負債,大家對黨員有很多負面的聯想,這很多都只是媒體扭曲的印象。大家要知道民進黨是在戒嚴威權統治之下成立的,且長期背負著「台獨黨」、「暴力黨」、「X進黨」的污名,敢參加民進黨多少要有一股勇氣和傻勁,即使到今天情況也沒有太大的改變,要招募黨員不是這麼容易的,不是說用錢買或代繳黨費就有,還是要有共同的理念和信仰,俗話說:「志同道合」,志不同哪可能「招做夥」要人家當黨員?
許多資深黨員的年資比部分中執委、中常委還久,結果中央一個決定就剝奪他們參與黨內初選的權利,這情何以堪?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基本的公民權,非受褫奪公權的處分是不能隨便限制的。同樣的,黨員沒有受到停權的處分,為何可以輕易被排除在初選過程外?我們想像一下,如果立法委員自己通過一個法案,說以後的立委選舉,民調佔70%、選民投票佔30%或完全用名調決定誰當選,請問大家能接受嗎?又如果國民黨和民進黨兩黨的台北市長候選人兩人講好,用民調定勝負,不需要辦選舉,台北市民又做何感想。
長久以來,民進黨初選只要候選人大家講好就好,致於是否傷害到黨員的權益,似乎從來不是個問題。黨員或許不能用選票投票,但卻可以用雙腳投票,選擇放棄黨員身分離開民進黨。建黨二十多年,民進黨的黨員人數始終有限,這跟基層黨員無法有效參與黨務運作絕對有直接的關係,在民進黨重新站起來之際,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對基層黨員的權利給予更多的尊重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