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名言:「我感到難過,不是因為你欺騙了我,而是因為我再也不能相信你了!」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直言:#法院三審判決 明確指出弟子的贈與依法屬免稅所得,且課稅主體對象是贈與人而非受贈人,國稅局所謂80到85年的所得,都是虛擬、虛構、栽贓枉法的推論。根據財政部稽核規定,查核逃漏稅准用刑事證據法則,但絕不可 #用推論,但國稅局卻僅憑 #侯寬仁 的起訴書就開單課稅,他認為查無證據就補稅及處罰,用錯法律課稅,#實際金額計算也是虛擬,「這個稅能收嗎?」而當初查稅中的85年度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是86年3月底,要結束後國稅局才能查人家的稅,但當時85年底就在查逃漏稅,「人家還沒有申報,你能查人家逃漏稅?」他建議請求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返還錯誤溢繳稅款,否則就用刑法129條非法徵收罪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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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證據法則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柯建銘總召對國民法官法的朝野協商發言節錄7/2
關於參審、陪審制,柯建銘總召在7月3日的朝野協商進入逐條前,花了將近半小時做總結,不厭其煩地一一答覆所有人質疑,非常懇切、精彩,令人感動。完全可以體會出他對台灣、立法院、民進黨的熱愛與付出。不要說法案了,就算是高度專業的司法制度,恐怕也沒比柯總召了解的立委。
柯總召首先告訴林為洲,民進黨不是不妥協,而是堅持理念。本來反對陪審的國民黨,現在卻突然說支持時代力量版的陪審制,但陪審制就是不再討論範圍內。至於林為洲說法官可能收賄、恐龍等問題。
柯總召說,他與馬英九打過官司,最後還敗訴;曾在當證人時遇過惡劣的法官,斥責他不能調整站立的姿勢。縱然個人對法官會有看法,但不會因此就說整個司法制度就怎麼樣。
柯總召說,就是因為經歷過很多,1999年的司法改革會議至今超過20年;他參與過所有法案審查,也仔細看司改國是會議如何討論。他不認為司改國是會議有錯,但負責立法的是立法院,立法院沒有理由照單全收;況且司改國是會議是分組討論,無法落實到應注意的細節。不像立法院,是不斷綿密地討論、修正,最後才能三讀通過。
柯建銘對堅持陪審的邱顯智說,他們與陪審制支持團體談了6次,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聆聽團體的意見,就算被攻擊,也只是說「我們知道了」。
因為柯總召認為,每個人都有其價值理想的選擇,任何制度都有不同的意見,正義有時候是很難辯證,甚至是很弔詭的。但最後的抉擇必須對人民負責,就算司法院版本也非100%捍衛,還與司法院討論過很多次,要思考黨團立場,也要思考兩個制度的選擇。
柯建銘指出邱顯智所說的日本裁判員制。他表示,日本裁判員制比現在要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更限縮,他們只適用故意犯,國民法官則是納入故意行為加上過失結果的「加重結果犯」。
柯建銘回憶,他這輩子只有一次隨立法院出國考察,是在2016年與立法院長蘇嘉全去日本。除了陪同蘇嘉全,他就想看兩種東西。其中一位是當初推動裁判員制度的自民黨幹事長谷垣禎一。他特地找了翻譯陪同,因為想了解裁判員制度演變10年的過程,這滿足他一些想問的事情。
後來在立法院公聽會發言的東海大學教授劉芳伶,就是東京大學博士。他與陪審制支持者的對話,確實有道理。
其次是前往自民黨總部,了解他們怎麼推動憲改,進入「憲法改正辦公室」。
柯建銘說,司法改革與修憲,正是台灣這代從政者最困難的兩個政治工程。這也是他十幾年來都在思考的問題。
柯建銘說,他遇到所有法官、律師和民間人士都會詢問「這樣可行嗎?」「陪審制可行嗎?還是參審制比較好?」絕非司法院講怎麼講,民進黨就怎樣。
柯建銘強調,民進黨當然有版本,認同行政院版的部分就支持。審判制度這個問題,光司法院與法務部就有不同意見,民進黨團還在端午節當天,從早上10時起討論了7小時半,進行內部整理,連名稱都改成「國民法官法」。這種調整行政院版草案的情形,比比皆是,因為民進黨團是相當民主化的。
柯建銘對李貴敏說,他不在意外界的攻擊,但必須回應所有人的看法。他說,對於所有人的經驗而言,判決書是非常重要的。他還是很敬重陪審支持者,乃至於許玉秀大法官。
但黨團的內部討論,是經過冗長的程序性處理,非他個人能夠獨斷。民進黨團內部是非常完整、民主化的機制,就連「國土計畫法」也是推翻掉行政院版本。他希望國民黨能夠學習民進黨這樣,認真、仔細地討論所有法案。
對於吳怡玎拿民進黨1999年的行動綱領來質疑。柯建銘說,當時就只是提出陪審的觀念,也沒實際內容;這是對抗國民黨威權時期的內亂外患罪,所以主張類似的審判要有各方面的代表。就是大家不斷的努力,才有今天的民主化,時空背景已完全不同。
柯建銘說,德國、丹麥、法國都是參審,而現在的「國民法官法」其實已經納入部分陪審的制度、內容,包括合議庭的組成、選任方式、卷證併送、證據調查等。這是大家努力在台灣找出能夠運作的制度,司法院、法務部也就彼此的矛盾、衝突,互相說服、妥協。
採取國民法官制會有成本的問題,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學教育,都要重新適應。陪審一樣有很大的成本,所有制度的改變一定衝擊、有成本,這不限定在金錢上。
柯建銘告訴賴香伶,有看過他們的版本,那就是鄭文龍第5次提出來的,但要納入「反滲透法」就有問題。陪審採取一致決,不要說被收買,而是涉及藍綠問題,即便證據齊全,只要1人反對就無罪,一定舉國嘩然。1個人可以反對9個人,這是少數綁架多數,可以施行這樣的制度嗎?
柯總召最後強調,民進黨虛心接受外界指教。民進黨團挑戰司法院、法務部的地方是外面看不到的,這是非常完整、充分討論的內部處理程序。希望大家共同面對即將啟動的改革。
影音:約12點21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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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總召對國民法官法的朝野協商發言節錄7/3
柯建銘總召告訴我,他在7月6日上午的總結更完整。確實是更完整地說明參審、陪審,以及實施兩制併行會有什麼後果。值得反覆閱讀、參考。
柯建銘在休息前再次總結,整整說超過30分鐘。
他說,到目前為止的討論是參審性質的國民法官,結果突然插入參審、陪審兩制並行會有什麼後果?他希望大家要有上位的思考,不要見樹不見林。
對於賴香伶又質疑1999年的民進黨行動綱領。柯建銘說,他在1993年進入立法院至今,從牙醫、法律素人仔細觀察,默默在練功;當在野黨時,就想著如何挑戰執政黨;當執政黨時,要如何捍衛執政的核心價值以及立場。所以他會鍛鍊自己,跳到另個思維,假如自己在相反的立場,該如何看待。
他過去是牙醫,現在是牙醫2.0,專門在「虎口拔牙」,就是挑戰國民黨。他強調,自己沒把握的,絕對不敢講。會注意若是施明德、陳水扁要怎麼說,隨時融入各種狀況,這是他的基本為政之道。
包括那天為了「農田水利法」,被人罵「沒有良心」。他都不以為意。他勉勵所有從政者都要這種健康心態,才能跳脫出來。
柯建銘說,這十幾年來都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參與所有法案審查,總是抱持學習、謙虛的心情,不對就要問清楚。因為他們做的任何決定,都會影響到每個人。
他到日本請教過,遇到朋友、法律人或律師,都會詢問陪審制有辦法處理嗎?現在變成兩制並行,大家有辦法嗎?
他說,美國的陪審制,人民有選擇權。但台灣卻要強制這樣做,這是舉世首見的制度。到時候會出現職業法官、國民參審、陪審,全混在一起。這是司改會第5次突然提出來的版本,他當場就質疑,到底要主張內雙軌,或外雙軌?
柯建銘說,民進黨在野時,曾代表司改會提出很多版本;但最終仍須經立法院審查,不是人家拿什麼,我們就做什麼;當自己很重要,因為這是要負責的。
柯建銘說,美國的陪審制是保障財團,需要龐大的律師團,所以只占3%。大家要思考,台灣同時採取3種制度會怎樣?
首先是法官、檢察官的職權完全改變,訴訟策略完全改變。美國是有嚴格的刑事證據法則,也有量刑科罪準則、標準,台灣還沒有這種制度。
他說,許玉秀有送來刑事證據法則,但真的實施下,就是所有傳聞證據部不算,包括調查局、檢調的訊問統統不算,要在法庭講的才算。再來是量刑的準則,前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在杜克大學就是研究這個,結果被黃國昌抹黑是抄襲,抑鬱而終。直接引進美國的制度,不會美國柑種在台灣成為枳?
柯建銘提醒,還包括不能上訴、沒有判決理由書,完全都是不同的套路。他一直思考不出來,台灣要怎麼來遂行這樣世界首創的併行制?
他指著現場曾為律師的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曾為法官的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與刑事廳長、幾位律師立委,真的會這套嗎?全台灣最懂美國刑事訴訟制度的人叫做王兆鵬,但他出家為僧了。
這套制度,全台大法律系的教授沒有人可以解決,所有的法學教育都要重改。但這是如此攸關全民權益的制度,可以這樣隨意弄出來嗎?
柯建銘說,這是要對歷史負責的大事。現在要把美國的不成文法直接放到台灣實行,是法律體系要弄另一套邏輯,不但司法院不敢,法律學者也不敢。他請邱顯智好好思考,現在所有爭辯的重點,都是要負責的。他更質疑國民黨,怎麼立場跳來跳去。
他說,要是把「貪污治罪條例」、「反滲透法」所有爭議性的都列入陪審制,不要說法體系,只要從政治邏輯來看,光在藍綠對立下,一人說無罪就沒有罪,這舉國譁然!
柯建銘可以體會在野黨富有對抗民進黨的精神。民進黨當年也是對抗國民黨的觀審制,因為根本行不通。
他強調,台灣當代兩大最艱巨的政治工程,就是司法改革與修憲,其他都是枝節小事。這是影響整個國家的典章制度。所以他當年與馬英九訴訟時,只講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只是法務部發明了「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柯建銘說,他40年來與陳菊(花媽)一樣,都在戰場不斷挑戰,思考國家要怎麼進步,現在走到這個最難的關卡。蔡英文 Tsai Ing-wen總統只是說讓人民參與國民審判而已,到目前當還沒逾越分際,所以別說這是總統指示。這不是藍綠問題、不是上級交代的問題,而每個人要替自己負責的問題。
柯建銘舉例,當年許信良當年離開民進黨時說「同事們,我們再見了」。所以司改會的朋友,總是會再碰面的,因為在爭議的題目上有不同觀念,並不代表永遠變成敵人;過去與他們並肩作戰,他也非常激賞;但現在這種大制度,是無法接受他們的。
柯建銘說,未來彼此還是會再見。因為還有起訴狀一本,還有證據開釋三階段改為一階段。
柯建銘請大家想想,如果創造了一個世界獨一無二的制度,那大家不就是世界上頭腦最好的人?但大家還是要回到全民的立場、國家政策的角度來思考。兩制並行這種超變形的制度,居然是最後1個月才創造出來的。
這是在缺乏嚴格證據法則、沒有量刑標準下,要讓律師、法官及檢察官從一輩子學習的法學教育,突然放到另外一個「刑事訴訟法」下。
當然,就算不實施陪審,司法院也該思考證據法則與量刑標準,因為台灣要持續進步下去。
柯建銘說,蔡英文總統2016年講司法改革,大家拍手,因為人民認為我們要司法改革。但是這有個原點,「憲法」98條賦予法院的獨立性;假如有罪、無罪全給素人來判,有無違憲之虞?
柯建銘強調,民進黨希望能把「國民法官法」的每個細節做到很好,所以會在端午節時花7個半小時思考、辨證,決定最終版本。
他說,民進黨不是不願納入好的意見;但混合制就是整個鎖死而無法處理。在野黨因為要對司改團體有交代,所以不斷糾纏;但這裡是有錄影、錄音的,以後的人都會拿出來挑戰,大家可要想清楚了。
影音:10時32分開始到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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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取自媒體人曾韋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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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反滲透法適用陪審 柯建銘:僅1陪審員反對即無法定罪】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長游錫堃今二度召集朝野協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歷經9小時激辯,各黨團就法案名稱、適用範圍、罰則等關鍵條文仍無法達成共識。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若採陪審制,以兩岸目前的關係來看,假如有人違反「反滲透法」,只要1位陪審員認為他無罪,就無法定罪,全國譁然,這絕不可行。
柯建銘說,由於本週、下週分別將行使考試院及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預計7月20日當週,才會於院會處理本案,沒有共識的條文就進行表決。
立院臨時會預計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由於司法院、行政院會銜後提出的版本為參審制,引起支持陪審制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團不滿,認為至少也應兩制合併試行,再做定奪;民團更於立院大門口靜坐抗議,今已進入第8天。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則各自提出版本進行協商。
游錫堃於3日首次召集朝野協商,歷經9小時討論,僅協商完113條中的前35條,且只有選任程序裁定不得抗告等2條條文取得共識,其餘條文全數保留。游錫堃今二度召集朝野協商,將全數條文「走」過一遍,不過卡在參審、陪審在條文中所使用的名詞不同等差別,多數條文仍保留。
協商過程中,民進黨團擬將法案更名為「國民法官法」,國民黨團則認為應改為「公民審判法」,時力堅守陪審制,民眾黨則推參陪審合併。
對於民間團體及部分在野黨疾呼應參審、陪審合併試行,柯建銘認為,我國與美國的法體系不同,若台灣要採陪審制,法官、檢察官的職權將完全改變,訴訟策略、程序性也是完全不同的一套法律邏輯,須建立一套新的刑事訴訟制度,且法學教育也需要根本進行改變,他認為現階段看來絕不可行。
柯建銘說,美國有嚴格的刑事證據法則,也有量刑科罪的準則標準,陪審制沒辦法上訴、沒有判決書,很多東西是不一定的套路,相關制度必須建立,台灣才有辦法採陪審制。此外,在現今藍綠對立的情況下,若有人違反「反滲透法」,只要有1位陪審員反對,他就無法被定罪,勢必全國譁然,可以這樣?
對此,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批評,柯總召說兩制併行行不通,是全球首創,但這與民進黨黨綱載明建立陪審制的核心價值牴觸,可見民進黨當初堅持陪審制,只是為了對抗國民黨的策略運用。此外,「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今也在立院外戳破上百顆氣球,代表民進黨的司改「吹牛皮」。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2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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