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察官」為何而生?
荒唐的是,警政署曾經因為查覺到司法官在警方專案績效期間,對於核票把關越來越謹慎,恐怕會對於他們向來華而不實的績效數字造成影響,這些警政高層竟然不思檢討,還要全國各警局「向上陳報核票嚴格的法官與檢察官名單」,這個指令下達後,引起一片譁然。
而前文所提及的斬手專案期間騙票事件,是我於檢察官任內承辦的案件。還記得自己在2018年12月中旬送出起訴書,歷經波折,終於在2019年2月讓地檢署的上級通過送閱程序而送出起訴書。在這件案件的發展期間、乃至結案後,也有許多紛紛擾擾,例如警方高層的電話施壓、透過媒體放話。
1個月後,我也因個人生涯規劃的考量而送出辭呈。脫下那襲紫邊黑底的檢察官袍,轉身離開的那一刻,儘管對於體系內改革的功敗垂成感到無奈,但沒有任何後悔與怨懟。
❔在我過去擔任檢察官3年9月期間,我常常自問,「刑事訴訟法建構的檢察官圖像」應該是什麼樣子的?
直到我跟協辦本案的學長在主任檢察官辦公室討論案件時,當時面臨來自四面八方的壓力,在熱情快要燃燒殆盡的那刻,主任檢察官的一句「檢察官可以不當,但程序不能不守」,變成最大、也是最後的信念與動力。
一個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體系最基本的精神,要如何守護、如何彰顯、如何實踐,是所有法律人、執法人員應該要挺直腰桿去努力的事情。
我希望大家思考,我刻意在起訴書中暗藏的弦外之音:如果公務員不守法時,這還是個法治國嗎?
刑事訴訟法建構的檢察官圖像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聽說這則新聞在警界內部引發高層「對判決結果相當錯愕」?
來聽聽當初承辦的(前)檢察官怎麼說(摘自 Hsin-Yin Wu :http://bit.ly/2GZunCw )
「 過去幾年來,我常常自問,#刑事訴訟法建構的檢察官圖像 該是什麼樣子的?
直到2018年7月下旬第一次動這件案件時,我永遠不會忘記,面對檢警高層的壓力(新北警高層頻頻有動作),在地檢署幫忙我們扛下壓力、不動若山、掌握全局的主任檢察官;以及我跟學長在主任辦公室沙盤推演時,那句:「可以不當(主任)檢察官,但不能不守程序」。
在熱情快要燃燒殆盡的那刻,這句「檢察官可以不當,但程序不能不守」變成最大、也是最後的信念與動力。
2018年12月中旬我送出起訴書,歷經一些波折,終於在2019年2月圓滿了我對於書類「用語」的堅持,跑完送閱程序。將幾件指揮案件收尾後,大約在3、4月間,我送出辭呈。
脫下那襲紫袍,轉身離開的那一刻,儘管對於體系內改革的功敗垂成感到無奈,但沒有任何後悔與怨懟。」
「我只能說 #刑度不意外,妨害自由+不純正瀆職罪加重,公務登載不實法定刑本來就重。
我沒有任何的評價,因為「判多重」本來就不是我在乎的;我在乎的是,接下來,大家該怎麼思考這個問題?」
「我希望大家思考,我刻意在起訴書中暗藏的弦外之音:如果公務員不守法時,#這還是個法治國嗎?
或許,大家可以看看截圖的新聞內容(來源:http://bit.ly/381OCeX)。
這是警方高層「#昏庸」與「#無恥」的最佳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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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天一整天不斷收到的相關新聞,
但提醒 #建議大家還是等判決書上網,以判決書記載的犯罪事實以及量刑理由為準,因為以下部分新聞的內容可能有誤、或疑似對於判決文意理解有誤。
至少,部分報導內容與我所知道的事實、情節有些出入,某些「警方內部爆料人」落井下石的說法也是讓人感到無言:
〈新北6警騙拘票衝績效 法官痛批:敗壞國家法紀〉 http://bit.ly/381OCeX
〈新北6警求績效偽造通知書 遭判刑1至2年〉 http://bit.ly/2UunAZE
〈「斬手專案」拚績效涉偽造文書 新北6警判刑〉 http://bit.ly/2S1bllO
〈偽造通知書騙取拘票 6警遭判刑1至2年〉 http://bit.ly/2Ow7jQ3
〈新北警偽造通知書騙拘票未停職惹議 警:將依規定懲處〉 http://bit.ly/2Ow7jQ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