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美的風景不是五星紅旗飄揚,那是民主遭受威脅的警告】#精選書摘
五星紅旗不是一面普通的旗幟,五星紅旗的背後,是共產極權主義觀念,也是中國三千年不變的「天下帝國」觀念。五星紅旗在哪裡飄揚,哪裡就是戰爭、屠殺、獨裁、專制。
在中共製造的準戰爭狀態之下,台灣的法律學者、司法機構、政府部門和普通民眾,都應當具備枕戈待旦的心態,抵抗各種方式的紅色滲透。任由中共的五星紅旗在台灣處處飄揚,勢必瓦解台灣民眾的主體意識和主權觀念,這是一種可怕的溫水煮青蛙的戰略。
#余杰 #病毒謊言大外宣 #五星旗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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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國土 刑法 在 管碧玲 (kuanbili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管碧玲服務公職40周年
參與改革運動展-16
「反閱兵 廢惡法」廢除刑法100條
謹向
故中研院李鎮源院士、故台大法律系林山田教授及陳師孟教授
致敬
台灣憲政發展的障礙,到了1990年雖然解除戒嚴了,但是「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並未得到真正的保障。因為箝制台灣民主憲政發展的法制「動員戡亂臨時條款」、「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還有「刑法100條」也尚未廢除,甚至「人民團體法」,對結社自由、言論自由與憲政發展的箝制並無鬆懈。
刑法100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都構成叛亂罪,且著手實行的定義不明,換句話說只要有「意圖」就構成犯法要件,只要有政治主張就可能會構成嚴重的叛亂罪,最嚴重是唯一死刑,所以台灣人民也開始以各種強力的方法,來反抗這種可以用「思想」來定罪的惡法。
早有鄭南榕主張台獨涉嫌叛亂,因追求100%的言論自由,在1989年4月7日,拒絕被逮捕而自焚。1990年12月9日學界首度組織認同台灣主權獨立的「台灣教授協會」,管媽為初始參與組成的幾位學界人士之一。1991年5月1日李登輝總統才剛剛發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幾天之後,1991年5月9日調查局即宣布偵破史明領導的「獨立台灣會」在台的地下組織,依叛亂罪逮捕。尤其是進入清華大學逮捕住在學生宿舍的廖偉程,引起舉國嘩然,而調查局依據的就是刑法100條,為此抗議事件四起。
學運團體5月11日發起「遍地烽火」各校園同步靜坐聲援獨台會案被捕人士。5月13日以台大教授瞿海源、清大傅大為教授等,四十餘位大學教授與文化界人士,宣布成立「知識界反政治迫害聯盟」。5月15日「全學聯」加盟學運團體,進入台北火車站大廳,持續長達六天的靜坐抗議,管媽也在此次台北火車站大廳,獻出人生的第一場群眾演講。而民進黨人也紛紛提出「意圖破壞國體」的主張「建立台灣共和國」,來挑戰刑法100條。管媽除了參加這些聲援的抗議活動外,在隨後的第二屆國大代表選舉,管媽家也得到一張涉嫌「叛亂」偵字案的傳票「紀念品」。
1991年9月8日「公民投票進入聯合國」遊行至深夜,群眾對峙在街頭遲遲不願解散。那時陳師孟教授為了安撫群眾解散,就宣布反制當年的國慶閱兵,作為群眾和平解散的允諾。事後陳師孟教授著手構思實現該承諾,並請出蛇毒研究蜚聲國際的中研院院士李鎮源教授出面號召,結果廢除刑法100條的聲勢,成為銳不可當的民意,也形成「反閱兵 廢惡法」的共識訴求。9月18日由學界發起的「一OO行動聯盟」召開發起人會議。
當年面對的情勢是針對反動強硬,仍是軍事強人的郝柏村勢力等而反閱兵。反動勢力都認為「刑法100條可修不可廢」,他們歪曲的邏輯是:如同刑法的殺人罪不可廢,不然廢了以後,殺人罪要怎麼辦?之後朝野的溝通雖不斷,但國民黨始終不願讓步。
9月30日立法院各委員會召委選舉,張俊雄委員在當選司法委員會召委後就宣布「刑法100條即將廢止」。10月7日立院司法委員會通過陳水扁為主提案的廢除刑法100條,也表決通過謝長廷所提的101條、102條修正案。當年立法院支持李登輝總統的國民黨本土派政團「集思會」,與聯盟核心達成,曖昧地承諾日後修法過程努力達成聯盟的目標。而立法院「新國民黨連線」則以「道不同不相為謀」為由,連聯盟要拜會都拒絕了。該日也獲得台大同意在台大醫學院門口靜坐抗議閱兵。
10月9日傍晚群眾開始集結在台大醫學院靜坐,也開始被軍警團團圍住,到了凌晨軍警開始抓人抬離,以鎮暴車載到各地丟包。以李鎮源院士、陳師孟教授、林山田教授等為精神領袖的聯盟核心團體人士,與群眾共300多位,則退入台大基礎醫學大樓中,被軍警團團圍住,水洩不通直至閱兵結束。
1991年10月12日、13日民進黨通過台獨黨綱,除堅持台灣主權獨立外,也具體挑戰了刑法100條。10月22日郝柏村在立法院指責台大校長10月9日夜間「高高在上」,令他「非常不滿意」。朝野你來我往,直到1992年5月15日立法院通過刑法100條修正案。修正為僅限以「強暴脅迫手段」進行叛亂者才會受到追訴。「思想」從此不再會成為犯罪依據了,依據刑法100條在偵辦中的叛亂案也因此全部簽結,包括我家許陽明的叛亂案。
但「人民團體法」規定人民組織「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等相關規定之政治上的審查,到2008年6月20日,才由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44號解釋宣告無效。該號解釋宣告人團法的第2條與第53條,有關人民團體組織與活動等相關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之旨意不符,於此範圍內,自解釋公布日起失其效力。台灣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至此才獲致基本的完全保障,台灣才逐漸成為一個享有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的國家。
管媽在台北大學開過「台灣政治發展專題研究」的課程,所以這次展出順便展出上面提到的「集思會」其成立四週年的簡介小冊子,也展出上面提到的「新國民黨連線」至「新黨」所發行的前十期的雜誌。當然管媽家也有民進黨中央黨部發行的,完整、全部每一期的民進黨報,找機會再來展出。
幸福進行曲-管碧玲服務公職40週年
https://youtu.be/wvctu5IwQ0A
管媽敬獻給台灣--阮若打開心內的門窗
https://youtu.be/9kN9kSupZcw
分裂國土 刑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你可以大聲罵政府】
這都要從一個自我犧牲的故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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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路,十分崎嶇
「Góa-kiò-chò Tēⁿ Lâm-iông, góa chú-tiuⁿ Tâi-oân Tòk-lip!」
「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台灣獨立的主張也是《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鄭南榕堅信著,這是自 1981 年他轉行成為自由作家開始接觸政治,便一直握有的信念。
在他認為,「台灣獨立」不只是一個政治主張,更受到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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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並不是個自由的時代。
1984 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陰魂仍盤踞在台灣上空,鄭南榕和李敖、陳水扁、林世煜創立了《自由時代週刊》。
週刊的主要內容,是批評時政、挑戰國民黨的威權統治。透過一篇又一篇犀利的文章,告訴普羅大眾:我們需要自由民主、政府的所作所為就是在破壞人民應有的權利。
結果,這樣的週刊就在當時《出版法》的規定下,不斷的被政府查禁、停刊。也因如此,更激起人們的好奇心,雜誌的轉賣價格不斷創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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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你會唯一死刑
1984 年,台灣仍有「思想罪」。
俗稱「二條一」的《懲治叛亂條例》第 2 條第 1 項,只要有叛亂的「想法」,就是唯一死刑。
鄭南榕和許世楷起草《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刊登在《自由時代周刊》上。理所當然的,政府認這是主張分裂國土,所以遭到查禁。高檢署也因此認為鄭南榕涉嫌叛亂,甚至傳喚鄭到案。
只起草了「憲法草案」,就被政府認為是要推翻國家體制。鄭南榕認為,他只是「寫下」他理想中的憲法,在行使現行憲法第 11 條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何罪之有?
所以他非常憤怒,他說:
「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只能夠抓到我的屍體。」
因此,他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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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鄭南榕因拒絕出庭應訊,最後被拘提,由時任台北市中山分局刑事組長侯友宜奉命刑事執行拘提。
為了反抗,他把自己關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內,並準備汽油自燃。最後在警察帶隊抓人時,鄭南榕點了汽油,自焚死亡,享年41歲。
他的人生劃下句點,但精神卻是更加巨大。
火點燃的,不只是他的肉身,更催化了人民對於言論自由的渴望,燎原了整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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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夫上陣
鄭南榕的妻子,葉菊蘭並不打算如此結束。
鄭南榕事件後,新聞媒體多半沒有正面的報導此事,反而是把鄭標籤化上「叛亂」、「投擲汽油彈」等暴民標籤。
葉菊蘭決定投身選舉,延伸並實踐丈夫的理念。選舉的標語是:「孩子,陪我打一場母親的聖戰!」並高票當選當時台北市增額立法委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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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更多的人反抗
鄭南榕的葬禮遊行上,詹益樺自焚抗議。
1991 年,爆發「獨台會事件」,有四位清大的研究生閱讀史明的《台灣人四百年史》,被政府以「叛亂罪」給逮捕。
但當時,台灣已經不一樣了。
經歷了「中壢事件」、「橋頭事件」、「美麗島事件」、「鄭南榕自焚」以及「野百合運動」,民主意識已經興起。
在這些運動下,自由意識興起的台灣,用行動將「叛亂罪」給結束,《懲治叛亂條例》廢除,刑法 100 條修正。
1992 年台灣終於開啟「言論自由」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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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言論自由日
2012 年,時任臺南市長賴清德宣布,4 月 7 日鄭南榕逝世的這天,定為「言論自由日」。
宜蘭縣、高雄市、台中市、屏東縣、雲林縣、屏東縣以及台北市也在接下來幾年宣布跟進。
2016 年 12 月,林全內閣核定 4 月 7 日為國定言論自由日。
言論自由保護你所有的意識形態,所以你可以在底下留言罵法白,或是被法白罵回去,這些都是言論自由。
雖然有些言論會引起人民的不快,不被多數人接受,但如果政府大量干預言論,只會造成寒蟬效應。
想像一下,當你今天大力批評政府時,這是什麼樣的自由?同時在面臨他國威脅時,也要觀察,是不是有人正在利用我們的言論自由,來破壞我們的民主法治?
嘿,言論自由節快樂,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大家,更不可能有法律白話文運動在網路上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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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上「公視台語台」節目,全程閩南語發言,談論主題是西班牙左派政府上台,將昔日軍事強人佛朗哥遺骸移出烈士谷,台灣又應如何處理兩蔣陵寢?
我主張如下:
➡️ 兩位蔣總統至今未入土為安,過去說是因共黨未滅不回大陸,但現在理應國共和解,迎回大陸故鄉下葬,既是落葉歸根,也省得在台灣被台獨屁孩羞辱。
➡️ 至於「轉型正義」則是另一個複雜課題,關鍵在如何處理對中共的立場。如果以現在兩岸三通的和平年代,民進黨都能用「反共」之名限制人民自由,那當初兩岸正值交戰年代,「返校」原型鍾浩東、吳思漢、林正亨、黃榮燦、錢靜芝、計梅真、簡吉......等準備「解放台灣」的中共地下黨幹部到底有罪沒罪?(這些真實的共諜都在蔡政府促轉會公布的除罪名單裡。)
➡️ 蔣介石和佛朗哥,現在被民進黨拿來作為要被「轉型正義」的獨裁代表,然而這些威權強人卻是冷戰時期「自由世界」領袖美國力挺的盟友,給予他們大量援助,使台灣、西班牙在同時期經濟起飛,造成台灣沒被「解放」,留下今天大家談統論獨的空間,也難怪有人說蔣介石是「台獨祖師爺」。
➡️ 台獨屁孩潑老蔣靈柩紅漆,說是要訴求「去除支那威權,建立台灣共和」。但中國國民黨的威權早就不在,老蔣被潑漆,蔣家子孫反應冷淡,中國國民黨也避談自己總裁的功過。倒是蔡英文現在揹著「中華民國」,搞出個不倫不類的「中華民國台灣」(簡稱中國台灣),正是你們口中的「支那威權」,現在全由蔡英文繼承,還完全學會老蔣那套用反共之名壓制人民自由的手法,你們怎不去打倒她?
➡️ 阿扁至少大聲說「一邊一國」、「公投制憲」,得罪美國也無所謂。蔡英文卻完全給美國利用,毀掉了原本以中國正統自居的中華民國,又建立不了「台灣國」,還不如堅持中華民國法統的蔣介石,就是美國的棋子。
➡️ 鄭南榕基金會的代表說,現在台灣處於「國家定位」不明的「過渡期」,那又何來民進黨以懲治「叛國」之名大搞國安修法的依據?站在中華民國憲法立場,既已宣布結束動員戡亂,自當與中共和談國家統一,豈有主張統一者被冠以「叛國」之理?只有分裂國土、變更國憲的各種「台獨」才是叛國!現在說是言論自由,那就該是統獨都享有百分之百言論自由,除非以暴力脅迫才是違法,此即當初修改「刑法一百條」的精神。現在民進黨重回「戒嚴」思維,大搞綠色恐怖,而你們這些號稱「轉型正義」的「人權團體」竟助紂為虐,全部都是幫凶,必將難逃歷史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