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月底,美國智庫「The Project 2049 Institute」發布「Hostile Harbors: Taiwan’s Ports and PLA Invasion Plan」的研究報告,指出中共近年來透過企業收購,掌握台灣部分港口的重要基礎建設。
其中,中國國企「中國遠洋運輸集團」(Cosco Shipping)在2018年7月併購「東方海外公司」(Orient Overseas),並透過「香港東方海外貨櫃航運公司」名義承租高雄港碼頭,取得控制權一事,引發外媒與各界高度關注。
時代力量於報告公布後,立即呼籲政府必須嚴正處理。時代力量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也於今(10)日高雄市議會質詢時,針對中資控制高雄港造成國安疑慮,提出質疑。
林于凱議員於質詢中提出兩大質疑:
1. 高雄港第六貨櫃中心被高明貨櫃碼頭簽約50年,而陽明海運年報中明確表示「2013年釋股後,已喪失對高明貨櫃碼頭的控制權」。高明貨櫃持股30%的香港政龍投資公司,背後股東全是中資企業,高明貨櫃其中一名董事張達宇甚至是中遠海運的董事,直接由中國黨營企業的董事介入高雄港的營運,明顯有國安疑慮。
2. 2009年,高雄港65、66號碼頭由台灣東方海外公司承租到2024年,然而東方海外國際在2018年卻遭中遠海運收購,間接取得碼頭控制權,在股權異動同時,台灣東方海外董事長更換為徐定心。
而台灣港務公司高雄分公司則在林于凱議員的質詢後發出聲明表示,陽明海運目前仍是高明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47.5%),其次才是政龍公司(持股30%),陽明海運沒有喪失主導權,移轉股權也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此外,針對台灣東方海外公司承租高雄港65、66號碼頭部分,投資行為審查通過,沒有違法之處。
就在港務公司回應林于凱議員,一切查無不法之際,時代力量前立法委員 黃國昌也立即發文指出,中共勢力入侵台灣港口可追溯至2012年,而這樣荒謬的現象仍在持續中。
入侵的過程與結果可分為兩大部分,
Part I - 高明貨櫃碼頭(股)公司 :由台灣政府與中共政府,經白手套(亦即民營企業)共同投資與經營的公司。
2007年成立的高明貨櫃碼頭(股)公司,於成立之初,由我國政府所實質控制的陽明海運完全出資(資本額為41億),取得高雄港第六貨櫃中心50年的特許經營權。
5年後,高明貨櫃增資至68億元,並於2012年至2013年間釋股,釋股的結果由美國Ports America集團、日本郵船公司(NYK)與其子公司Nippon Container,以及香港政龍投資有限公司分別各自取得6800萬股、8500萬股與2億400萬股,持股比例為10%、12.5%與30%。
2013年陽明海運即公告喪失對高明碼頭的控制權,並在年報上記載「在9名董事中僅占4席,對於重要的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議案不再具有主導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政龍投資係由中共國務院轄下之「中國遠洋集團」(Cosco)所實質控制。上述釋股的結果,竟演變成高明貨櫃碼頭,成為陽明海運 (我國政府所實質控制,擁有4席董事),與中國遠洋集團 (隸屬於中共,握有3席董事)的政龍投資所共管的荒謬現象。
第二部分 – 由港資轉為中資的OOCL,至今仍擁有高雄港碼頭租用權
➡️ 相對於美國政府積極作為 台灣政府毫無作為
高雄港第65、66號碼頭,從2009年起即出租給「東方海外(國際)公司」(OOCL)之全資子公司「東方海外貨櫃航運公司」,另一子公司「台灣東方海外(股)公司」,則負責代理兼連帶保證。
雖在當時,OOCL隸屬港資,雖為董建華家族所控制,並未有太大爭議。 然而至2018年8月,OOCL為「中國遠洋集團」所併購,亦即正式由中共控制。
得知消息後,美國政府立即要求OOCL必須將位在加州Long Beach,由OOCL所控制的碼頭信託出售。相對於美國政府的積極作為,台灣政府毫無反應與作為,所以在台灣已受中共國企控制之OOCL,與其子公司「東方海外貨櫃航運公司」,至今仍繼續擁有高雄港第65、66號碼頭的租用權。
➡️ 表面切割 實質關聯
負責代理的「台灣東方海外」則在2018年8月後,巧妙地透過由OOCL,將子公司「百慕達商東方海外(代理)公司」出售予台灣人「中國遠洋企業董事長徐定心」,形成切割與OOCL關連的表象。
然而,在2018年之前,徐定心的中國遠洋企業,#二十多年來均未否認是中國遠洋集團之子公司。同時,#中國遠洋集團台北辦事處與 #中國遠洋企業、# OOCL在台辦事處,均在同一個地址營運。
2011年2月,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當晚,即是前往「中國遠洋集團台北辦事處」,與中國遠洋集團總裁魏家福、中國遠洋企業董事長徐定心等人,共同慶祝台北辦事處成立。
#查無不法就能解釋紅色資本入侵嗎?
僅管外界質疑聲浪不斷,經濟部投審會與交通部在2018年OOCL進行海外股權交易時,對外表示「一切合法、沒有問題」。 時至今日面對林于凱議員的質疑,港務公司仍舊以「查無不法」,陽明海運沒有喪失主導權加以搪塞,卻對陽明海運年報上所敘明「在9名董事中僅占4席,對於重要的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議案不再具有主導能力」完全規避而不談。
針對中共藉假外資、真入侵各國基礎建設,已在西方世界引起警戒,美國盟友所提出的警告,只是再度提醒台灣要注意中共的登堂入室。對比於美國政府的警戒,我國政府的消極無作為,已經是不分顏色執政的共同態度。
時代力量再次呼籲台灣社會各界,對於紅色資本無所不用其極入侵我國,必須嚴正看待,切莫讓一個又一個紅色資本所侵蝕而成的缺口,成為危害我國國安甚鉅的破洞。
分公司簽約 在 小胖子的陽春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周玉蔻又再次爆料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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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年前陳培哲到對岸開會時,上海摯盟醫藥科技公司在會上向他請教,口頭上邀他擔任該公司名義上的科技顧問,「這只是名義上的邀請,沒有簽約、沒有薪水、也沒有固定責任」,不是職務、沒有兼職問題,當然也不會跟台大申請。他表示,這種口頭詢問是常態,禮貌上也不會拒絕,因此昨晚當台灣大學校方詢問此事時,他根本想不起來是哪家公司,上了該公司網頁才發現自己遭掛名科技顧問。
陳培哲表示,上海摯盟醫藥科技公司在美國、中國大陸都有分公司,各以中文版和英文版寫電子信件澄清此事、並向他道歉。他今天也已將電子信件證明拿給台大校方,該公司也會將中文信件放上網站澄清。
陳培哲也向記者提出摯盟科技長張志軍的英文信件,信中寫到「We confirm that your rule as the Scientific Advisor of Zhimeng Biopharma is a honorary title without any responsibility, obligation and payment. Members of Scientific Board of our company are purely for advancing sciences. We have made necessary changes in our website to make this point clear。We apologize that we posted your picture and profile in our website without your permission. This was just for company’s promotion.」
(我們確認你的角色只是摯盟的名譽科技顧問,沒有責任、義務和薪水。此一科技委員會中的成員只是純粹推展科技。我們會在網站上明確說明這一點。同時也向您致歉,在網站上放置你的照片和個人檔案,卻沒有得到您的同意。這只是公司的宣傳而已。)
分公司簽約 在 羅廷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年9月為水資源的超前部署⚠️⚠️
看到現在大家為了缺水煩惱我才覺得當初我們做的絕對是對的⋯⋯
#回收水賣給工業界
#台中市自己的小水庫
#其實水庫水才11多趴大家不應該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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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范局長說:以前無法簽約的,一一把它完成!去年完成福田水資源中心再生水用水簽約。
小羅支持這建設因為回收水給工業界使用,節省下的自來水供給民生用水,有效利用台灣珍貴水資源。
#政治就是要看到未來的需要
📢市府的新聞稿:
台中市政府「福田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計畫」預計埋設長約29公里的輸水管線,供應再生水至台中港工業區作為工業用水。市長盧秀燕今(21)日與台中港務分公司及中龍鋼鐵公司簽定用水契約,預計年底招商動工,114年完工啟用。
盧市長說明,台灣水資源一定要「珍惜利用」,市府積極推動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將水資源回收中心轉型成都市的「小水庫」,感謝經濟部水利署政策指導、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福田案近92%經費,在地企業中龍公司率先作為工業界示範,採用市府水資中心所製成的回收水,創造政府、企業、民間三贏局面。
「每滴水至少可使用兩次以上!」水利局長范世億強調,台中地區每日需水量預計120年達到157萬噸,為穩定供水,市府積極推動放流水再利用計畫,以水資中心回收水作為替代水源,使產業界與企業有穩定水源使用,民眾生活用水也不因工業用水受排擠,提升企業「根留台中」意願。
水利局表示,福田案為行政院所核定「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方案」六座示範案之一,也是國內污水廠放流水供水給工業區使用規模最大的示範案例,經多次地方及中央跨部會協商,終於簽定用水契約,象徵中央與地方開發新興水資源腳步又向前跨進,宣告台中正式邁入水資源循環再利用的新紀元。
水利局說明,福田案於102年即由行政院核定,期間經過多次媒合,雖然已找到用水端使用再生水,但水價、用水契約遲遲無法取得共識,盧市長上任後要求水利局積極與用水端協商,整合供、需、管三方歧見,終於在今年6月與台中港務分公司及中龍鋼鐵公司達成共識,簽定用水契約,預計今年底邁入招商階段,114年完工啟用。
福田案統包工程總經費40.7億元,已獲中央核定,未來將於福田水資中心設置前處理設施,114年完工初期提供每日5.8萬噸再生水,之後最大輸水能力可達到每日10.5萬噸,相當於42萬人生活用水,解決限水期間的工業區水源供應問題,對於旱季用水調度有正面助益。
分公司簽約 在 分公司對外所為之法律關係(例如:簽約、侵權責任認定)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因此,分公司對外所為之法律關係(例如:簽約、侵權責任認定),其權利義務均歸屬於總公司,法律效果亦直接及於總公司(參最高法院52年度台上字第2866號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