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專欄:市場化是強化競爭力之本
早前提及數據中心為支柱產業賴以持續發展後盾,未來新世界只會對有準備的人大開方便之門。在發展數據中心方面,香港絕非慢半拍,截至去年第二季,香港數據中心總存量達790萬方呎,其中八成由10間營運商佔有,首兩大營運商瓜分當中31%面積,其餘約三成為非本地營運商佔用,部分非本地營運商已預租或預購未來新供應樓面,如中國移動(941)去年以逾五成溢價購入火炭地。
本港現存數據中心用戶主要為金融機構、銀行、保險及電訊商等,隨著近年流行雲端儲存、人工智能證券買賣、商貿物流及中小企雲端應用需求大增,料數據中心需求將由大型雲端服務營運商如AWS亞馬遜、Microsoft Azure、Google Cloud、騰訊雲及阿里巴巴雲等主導。研究顯示,本港已位列亞太區最具吸引力數據中心選址第四位,緊隨新加坡、悉尼及東京。本地數據中心租金回報較傳統商用物業穩定,每年有3%至4%加租空間,長線回報穩定,吸引不少財團投資。但非所有物業都適合作數據中心,據戴德梁行香港區董事總經理蕭亮輝指,幾項重要條件如樓底高(基本要求4.5米)、樓面面積(最低要求2萬方呎)、承重量(每方呎300磅)、最理想是具備單一業權,單純把傳統工廈或貨倉活化改為數據中心,相信難符合市場實際需求,擁有專業經營經驗與紀錄的營運商信心指數自然較高。
國家去年新出台的「十四五」規劃,創科產業被置於相當重要位置,土地向來是香港最寶貴資源,政府首要任務是將資源精準投放,有賴破格思維,倘有關方面續停留於一貫以包租公自居地主心態,埋身劈頭第一句只懂問對方打算租用幾多方呎的單邊思維,正如當年見到大疆無人機以為人家係製造模型玩具飛機,變相把珍貴的明日之星獨角獸拱手讓人,淪為科技界笑柄,市場化政策已刻不容緩。為強化香港數據中心的競爭力,釋放數據中心專用地,加快審批,同時把工業邨的空置土地拿出來拍賣,期望能令地盡其用。
明白政府極須開源,任何數據中心用地,應該以市價出售。據業界人士透露,目前本港有三個工業邨包括位於將軍澳、元朗及大埔,共有156萬方呎未用之可建樓面面積,以市價計,地皮總值達80億元,料可為庫房帶來可觀嘅收益,可以紓解財赤,彌補庫房收入之同時,用來支援人才培訓或者拓展中上游科研項目,推動數碼轉型、產業升級。科技創新突破進一步帶動企業數據雲端平台應用,令數據中心需求有增無減,以做大個餅為目標,香港創科水平定必長遠受惠。
原文:https://bit.ly/3m3ps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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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游庭皓的財經皓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抽出一位名額送給網友 請公開分享此貼文並在底下留言『財富自由』) https://www.facebook.com/yutinghaosfinance/posts/428491855222115 購書連結: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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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買賣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同住照顧母親的女兒,母親走了,女兒也是共有人之一,為什麼阻止不了其他人賣掉房屋?
網友提到,有3姊妹都未嫁,大姊跟母親一起住,二姊跟三姊在10多年前就搬出去,最近媽媽過世,二姊跟三姊想要把房子2/3給賣了,大姊堅決不搬出去,請問如果出賣後,大姊會面對到什麼狀況?
少數服從多數,是法律上的原則
這位母親過世後,所留下來的房屋所有權就是由三個姊妹共同繼承,講白一點,每個姊妹都擁有1/3的產權,實際上是由大姊在住(使用),二姊跟三姊雖然在法律上有1/3的所有權﹐但是完全享受不到好處,反而還要繳房屋稅等等,因此,二姊跟三姊想要賣掉也是人之常情。
二姊跟三姊有兩種賣法:
1. 賣持分:把各自的1/3持份賣給大姊或第三人。
2. 賣整個房子:用”土地法34條之一”的規定,先找到願意買整棟房子的買家,跟他簽約,然後把買賣的金額與條件跟大姊說,看大姊願不願意用同一個條件買,如果不願意,二姊跟三姊就可以跟買家完成買賣手續,把整個房子過戶。最後,再把買賣價金扣除相關費用,把大姊的1/3權利的錢給大姐。
大姐不搬,買家是可以在過戶後,提起訴訟要大姊搬走,勝訴後再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大姊搬走。
律師感慨:
很多故事,如果女兒是照顧媽咪最孝順的那一位,也付出自己所有的青春,相信媽咪會想要多留一些財產給女兒,女兒單身的話,很多媽咪也會想要把”祖厝”留給女兒,讓女兒可以用到終老。
這種媽咪對女兒的愛,要用寫的,說的還不夠。
一份遺囑,傳達一份愛。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遺產
#遺囑
#單身
#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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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怠為通知他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 ,應如何救濟?】
📌 小華與哥哥及姊姊分別居住在高雄與台北,三人在台北市共有一塊 #土地 ,持分各是三分之一,某天哥哥及姊姊在未通知小華的情況下,擅自將土地出售給第三人,後續辦妥 #所有權移轉登記 。
雖然哥哥跟姊姊事後有把 #買賣價金 按持分比例分給小華,但小華認為出售給買家的金額過低,且哥哥跟姊姊未通知小華行使優先承買權,小華是否有救濟的管道?
📄 請點此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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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34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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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 #侵權行為
#真誠專業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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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得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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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圈談錢,通常是談財富自由,但自由一共有三個層面。
第一層叫原始自由,又叫做野蠻自由,講得是原始的人性,不爽可以講,想罵領導人就可以罵。第二層是封建自由,指的是特權,像中世紀的歐洲,擁有對自己土地的使用特權,可以世代傳承,形成自己的利益集團。第三層才是我們常談的財富自由,追求資本擴大,並可以在市場上交易的自由。
現代社會,由這三種自由共存的,但並不是所有階層使用的自由權利都一樣,下層階級習慣行使的野蠻自由,放縱原始的人性,比如毒品吸食的自由,甚至是色情、暴力、娛樂文化,許多人以為這是自由,的確這也算,但其實喪失更多自身利益,讓自己陷在下層階級。
上層階級追求封建自由和財富自由,用錢來操種政治、權力、政府和立法,建立龐大且壟斷的利益集團,包括像菸草、製藥和槍枝,或者說校友政策、可以利用捐款進入好的私校,來增加自己錄取的概率。
如果你更深入閱讀這本書,就可以明白,我們所理解的財富自由,含義是由不同社會文化組合而成,你以為的自由,真的是好的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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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晨8:30 讓我們一起解讀財經時事
主持人:游庭皓(經濟日報專欄作家、小一輩財經人話翻譯機)
音頻收聽請在Podcast或Soundcloud搜尋『游庭皓的財經皓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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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游庭皓的財經皓角》頻道為學習型頻道,僅用於教育與娛樂目的,無任何證券之買賣建議。任何形式的投資皆涉及風險,投資者需進行自己的研究,持盈保泰。
共有土地買賣 在 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炒phone天堂變地獄】第1966-67成交(堅),感覺7分, 【信報2020年9月18日】先達廣場舖蝕82%沽 沙士後最傷。新冠肺炎疫情令商舖市道受壓,昔日旺場的手機交易集中地旺角先達廣場,商場內舖位跌價情況更加嚴重,有投資者趁機「撈底」,共斥資260萬元購入商場1樓兩個舖位。當中一個以110萬元成交,較8年前購入價低515萬元,原業主勁蝕82.4%,成為2003年「沙士」後商場蝕幅最勁個案。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一名譚姓投資者先後購入先達廣場1樓兩個舖位,包括F77號舖,建築面積112方呎,成交價150萬元,呎價13393元。另一個舖位為F97號舖,建築面積102方呎,以110萬元成交,呎價10784元。
資料顯示,上述兩宗成交的原業主皆要蝕讓,其中以F97號舖的蝕幅最嚴重, 該舖2012年11月以625萬元購入,當時呎價高達61275元,現售賬面蝕515萬元,舖價8年間大瀉82.4%。
至於F77號舖的原業主則於2014年5月以682萬元入市,持貨6年賬面損手532萬元離場,蝕78%。此舖2001年時曾經以195萬元易手,即最新成交價比19年前還要低約23%。
今年5宗成交4虧本
據了解,先達廣場於2003年地產市道最低迷時期,曾有舖位蝕約八成售出。因此,最新有舖位須蝕逾82%售出,料成商場過去17年來蝕幅最大的買賣個案。
先達廣場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開始有不少電訊行業進駐,而2010年蘋果推出新手機iPhone 4,先達廣場成為炒賣的「交易中心」,為該商場迎來盛世。但2015年的iPhone 6s系列開始,iPhone先後「炒燶」,商店生意急速走下坡,令商場空置率飆升,令先達廣場舖價由高位大瀉。
由2017年開始,先達廣場的舖位買賣都以蝕讓為主。今年連同最新兩宗成交在內共有5宗成交,其中4宗原業主損手離場,蝕幅高達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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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三季集資加開最後一場(星期二,22號- 下午4時)
【盛滙商舖基金】9月講座 (最後一輪)
洞察時機靠專注,捕捉機會靠行動。
盛滙商舖基金專注投資香港商舖,讓客戶以較低資金購入基金參與商舖投資(低至港元100萬),相對於購入單一商舖動輒過千萬元,投資基金的客戶等同以較低門檻投資多間商舖,更可分散風險。
盛滙將於9月舉辦多場基金講座,讓您了解舖市走勢及商舖基金如何捕捉撈底時機。
日期:9月22 (二) <加開下午場>
時間:4 – 5:30pm
地點:中環新世界大廈1座1502-3室 (本公司演講室)
對象:按證監例只適合持有八百萬港元以上流動資產(非物業)人士
註:疫情期間,每場只限六位。參加者須全程配戴口罩及保持1.5米社交距離。
報名方法:
https://edwinlee.com.hk/%e8%ac%9b%e5%ba%a7/
查詢: 2830 1111 (Suki/Monica)
WhatsApp: 9218 5223
證監會持牌法團 BBL 650
最新 Video 介紹:
https://youtu.be/xc-T3Edb9_c
(Note: 第5間舖是前幾天剛買的,not in video )
共有土地買賣 在 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元朗第一滴(桶)血: 第1867成交(堅),元朗大馬路81號全幢成交約9500萬。租地舖24萬,樓上兩層11萬,合共35萬,回報4.42%。住宅契!
( 最新消息: 成交價是9300萬,新買家是朱松勝)
地舖約980呎,一樓約980呎,2樓約980呎,合共約2940呎,舖闊約15呎,深約70呎,現租客卓悅(老闆葉俊亨自用),原叫價1.8億,成交約9500萬。
原業主於2014年4月16日用1.35億買入。
這間舖最大問題是住宅契, 法例上不可以用作商業用途。 如果用有限公司買入的話,印花稅是30%。 較商舖多出21.5%,即2042.5萬。
今日多份報紙報導: 元朗大馬路全幢9500萬易手卓悅葉俊亨沽貨六年貶值29%。在疫情持續下,近期市場連錄鋪位蝕讓,最新一宗為新界核心地段元朗大馬路全幢以9500萬易手,平均呎價3.23萬,原業主為卓悅化妝品創辦人葉俊亨,持貨6年慘蝕4000萬,物業貶值約29%。
上址為元朗大馬路81號全幢,市場消息透露,該全幢巨鋪近期市場上急售,價格一減再減,最終以9500萬易手,原業主為連鎖化妝品卓悅創辦人葉俊亨,他於2014年9月、其時仍是鋪市高峰時購入上址,作價1.35億,以私人名義持有。市場人士指,葉氏購入不久即以約1.8億放售,惟未有售出,及至去年中降價至1.5億至1.6億放盤。直至本月,更不斷減價至1億,最終以9500萬易手,持貨約6年,帳面虧蝕4000萬,幅度約29%。據了解,買家以買賣物業形式購入。
物業為「三按財仔盤」。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物業於2016年間,按予華僑永亨銀行,及至2018年11月加按,然後,分別於今年5月至6月間,短短不足一個月時間「三借財仔」,借貸記錄為今年5月7日、5月12日及6月8日。
上址樓高3層,每層980方呎,面積約2940方呎,以易手價計算,平均呎價3.23萬,該物業地鋪由卓悅以每月約24萬承租,1樓及2樓租予美容院,月收11萬。
違反地契後果 (地政總署網頁資料):
地政總署負起執行契約條款的職責。如發現有違反契約條件的情況,地政總署可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地政總署通常會發出警告信,要求有關業主在指定時限內糾正違契情況。如業主沒有在限期前作出糾正,地政總署可把警告信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如違契情況嚴重,例如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致使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地政總署可重收有關地段或把相關權益轉歸政府。地契屬私人契約,地政總署是以地主身分作為契約一方執行地契條款。
【經濟日報】- 2017年5月29日報導
住宅違契商用 地政總署可沒收?
住宅違契用作商業用途,地政總署可以採取甚麼行動?理論上可將單位沒收歸政府所有,過去5年當局共收回5個單位,但必須涉及較大安全風險。
地政總署表示,一般而言,若違契情況構成即時危險,包括火警風險、或會造成嚴重財產損失、構成衞生問題或涉及公眾利益,地政總署會考慮採取進一步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將有關土地重收或將有關物業的權益轉歸政府。
在過去5年(2012至2016年),共有4個工業大廈單位及1個住宅樓宇單位(車房)因違反地契用途,被地政總署援引《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將有關物業收回轉歸政府。這些個案都涉及較大的安全風險。
住宅違契設基站 鄰居憂失火。在一般情況下,分區地政處會向有關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有關業權人於28天限期內糾正違契用途,若警告期屆滿後仍未完成糾正,分區地政處會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釘契),並且保留採取進一步執行契約條款行動的權利。
共有土地買賣 在 [問題]公同共有土地後續可以做哪些處理? - Mobile01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版大:您說想把您的部分給叔叔是無償給嗎!! 共同共有後續問題,(土地)可以出售自己持有的10/1給共同共有的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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