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揭牌開幕 2016公辦都更元年開跑】
今(2016/03/25)日與都發局林洲民局長、更新處方定安處長、建管處陳煌城處長共同為都發局成立【臺北市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揭牌,期許市府主動擔負起都市更新推動角色,靈活運用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及都市更新手段,以因應全球城市競爭,恢復城市機能;並因應產業及交通等科技發展,創造新的生活型態;再者,提供公共住宅存量,促成老舊建築的更新,落實居住正義之目的。
1998年都市更新條例頒布前,臺北市即運用都市計畫變更,透過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方式進行柳鄉、大龍峒及八德路等社區都市更新推動。而現行都市更新條例,過去多以民辦都更為主,著重單點住宅改建,缺乏整體規劃效益考量,其中,亦未明示政府不能辦理都市更新,惟都更程序繁冗、民辦都更困境及政府職能未能有效發揮,致台北市都市更新無法順利推展,尤其是文林苑之後。然經大法官709釋憲,表示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同意比例門檻規定,並無違憲;另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由市府代拆規定,是不受理,並無做成違憲的解釋。
公辦都更首要即是恢復政府的職能,是大規模區域進行都市更新工具之一,過去市府進行之社子島開發或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運用【區段徵收】方式;南港車站周邊地區,運用【市地重劃】方式;而公辦都更可說是立體化的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市府已於2016 年1 月22 日正式宣布「臺北市公辦都更8+2艦計畫」內容,其中列定今(2016)年完成【台大紹興南街公辦都更計畫】招商、完成【蘭州、斯文里整宅公辦都更計畫】其中一個街廓之都市計畫變更、完成【士林中正路、基河路沿線公辦都更計畫】士林紙廠基地、新光紡織基地、中油基地、萬寶紡織基地等之都市計畫變更。至於建議作為亞洲設計中心之【原空總基地】及地景保存為主之【台北機廠】將啟動與新中央政府討論與合作。
【臺北市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是一個整合的平台,將由都市發展局整合公共住宅、都市更新、都市計畫、都市設計與建築管理成立,此外,內政部營建署於2015年3月函釋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可擔任實施者。【臺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已於2016年3月22日經市政會議審查通過,預計3月底前發佈實施,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將以此辦法作為【公辦都更】之依據及操作流程(SOP)之指導,靈活運用都市計畫決策工具,推動公辦都更;強調優先推動大區塊旗艦計畫與基地型具潛力及民間提案計畫,以提供地區所需公益性設施;並統籌運作公辦都更推動團隊,建立聯繫平台強化運作效能。
2016 年為【臺北公辦都更元年】,即宣示市府公辦都更決心,由市府主導推動都市更新,藉由地區型再生計畫推展,補足都市機能帶動產業發展外,並進一步在都市更新過程中增進公共利益與社會福利,增加公宅存量作為中繼住宅以落實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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