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民間合作 #守住三原則二共識 #感謝台積電和鴻海的付出
中共最後放手的原因
#鴻海的努力 #台積電的加入 #台灣政府的突圍成功 #美日的援助 #德國政府出手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12日召開「BNT原廠疫苗捐贈專案說明」記者會,揭露他在蘇貞昌指派下,代表政府全程協助二企業向外購置並捐贈BNT疫苗的過程。
台積電、鴻海、永齡為洽購德國BNT疫苗,確定已於10日與中國上海復星醫藥完成簽約,未來疫苗必須是德國原廠、原標直送台灣,不會經手中國或有「復必泰」字樣。
參考新聞ㄧ、這次簽約守住了「原廠製造」、「原廠標籤」、「直送臺灣」三原則,以及台積電、鴻海「無償捐贈」、「中央政府統籌運用」兩個共識…
「原廠製造」、「原廠標籤」、「直送臺灣」三原則,以及台積電、鴻海「無償捐贈」、「中央統籌運用」兩個共識。
鴻海、台積電買BNT完整流程曝光 守住3原則、2共識
https://bit.ly/3i1qAqu
參考新聞二、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兩捐贈單位全力奉獻、專案工作小組全力投入,建立公私協力、共同作業的合作模式,才能在短短半個月達成此項關鍵性重要進展。
公私協力合作達成BNT洽購 政院感謝台積電、鴻海出錢出力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600386
參考新聞三、整個採購BNT疫苗過程一波三折,不可諱言,鴻海創辦人郭台銘真得想盡辦法要買下BNT疫苗給台灣,但最後台積電和鴻海能夠順利買到1千萬劑的BNT疫苗,「台積電的參與,真得是讓整個採購案情勢大逆轉的關鍵!」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18410
公私協力的成功關鍵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面對本土疫情,台灣的「疫苗接種率」和「已購得疫苗劑數」偏低,是不爭的事實,接下來的關鍵問題是,如何靠「國外採購」和「國內生產」來補足缺口。這些明明應該被好好回答的問題,卻被各種帶風向文所淹沒了。
讓我們就事論事,一起用基礎事實找尋解答。
#疫苗研發程序及EUA
首先要了解的是,正常時期的疫苗研發,需要經過三期臨床試驗,花費數年來驗證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然而,COVID-19大爆發是非常時期,急需疫苗救命,所以會改採「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簡稱EUA),儘速讓疫苗能進行施打。
然而,再怎麼趕時間,EUA還是要確實把關,才不會讓大家打到不夠安全有效的疫苗,因此如何取得EUA,在國際上也有一致標準。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為例,取得EUA的條件是:
1. 已進入第三期試驗,並以期中報告數據為基礎;
2. 第三期要有3千名以上的受試者;
3. 第三期至少一半的受試者,要有至少2個月的追蹤數據。
我們最常聽到的 #AZ(AstraZeneca)、#莫德納(Moderna)及 #輝瑞BNT(Pfizer-BioNTech)等疫苗,全部都是符合上述條件後才取得EUA,再獲各國採購而投入施打。
基礎事實釐清後,讓我們來看目前的幾種說法?
❓#國外疫苗都只做到二期試驗?
❓#所以國產疫苗做二期就夠了?
這種說法有很大的誤導性。事實是,這些疫苗都是 #二期已完成,#三期試驗已開始進行且有成千上萬的跨國受試者,#已提出第三期的期中報告,供各國政府審核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才取得EUA。
然而,台灣目前兩支國產疫苗都是處於 #尚未提出二期報告,#尚未進入第三期試驗,#沒有第三期的期中報告。三個要件比一比,狀況完全不一樣,根本無法斷章取義地硬解釋成「大家都沒做完第三期,所以都施打,反而只凸顯了國產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仍待驗證」。
➡衍生說法1:已有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專家建議,EUA未必非得進入第三期試驗,所以台灣也不用?
這個建議確實存在,但仍在爭論中。國產疫苗如果要跟國際接軌,目前要符合的依舊是現有的EUA標準。
➡衍生說法2:國產疫苗第二期的受試者很多,所以一定沒問題?
第二期和第三期試驗內容並不等同,就好像參加鐵人三項,不能說因為前面游泳和自行車都很名列前茅,所以長跑根本還沒跑,就自動宣布獲勝一樣。更何況,國產第二期的結果到底成績如何,其實還是未知數,這也是接下來要回答的問題。
❓#國產疫苗超有效?
❓#陳建仁用過後掛保證?
在第二期試驗的解盲報告出來前,目前所有說法都是沒有根據的。
兩家國產疫苗,都是預計6月多才會公布二期報告。換句話說,現在流傳的各種說法,無論是吹捧還是唱衰,都缺乏科學證據的支持。
例如,有報導宣稱,前副總統 #陳建仁 擔任了第二期的受試者,表態覺得疫苗很好很安全。但這種帶風向的報導,不僅缺乏根據,更可能害到台灣實驗的公信力。
原因是,疫苗研發多是採雙盲試驗(Double-Blind Studies),也就是「受試者」和「實驗者」都不知道施打的是疫苗還是安慰劑,台灣也不例外。既然都不知道自己打了什麼,憑什麼「覺得很好」。
正是因為如此,陳建仁自己隨後也發文澄清,僅讚許實驗過程的嚴謹,對疫苗是否有效隻字未提,等於也間接打臉了帶風向文。畢竟,二期報告尚未「解盲」前,誰都無法肯定地說疫苗是否安全有效。現在跳出來自稱說知道疫苗有效或沒效的,都可能在傷害雙盲試驗的嚴謹性。
❓#政府為什麼要預採購成效仍是問號的疫苗?
老實說,政府目前的辯解都很有問題,但各種缺乏證據的質疑聲浪,對於釐清事實與責任根本毫無幫助。
先說事實,5月28日,政府簽約訂購1千萬劑國產疫苗的那一刻,是處於「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也尚未通過EUA」的狀態,而這個狀態至今沒有改變。指揮中心日前也承認,國產疫苗如果二期解盲失敗或沒拿到EUA,就不能採購施打。
所以,既然明知效果不明,政府為什麼硬要搶先「預採購」呢?或者退一萬步言,就算國產疫苗真的如大家說得好棒棒,也即將在6月中解盲,政府那為什麼非得要再5/28先簽約,不能再等個兩週看過報告後再說呢?
目前看來最有可能的解釋,是這波本土疫情來得太快太猛,讓政府措手不及,原本預計可以更從容取得國產疫苗的規劃期程也被打亂,但又不願意承認自己掉以輕心,為了轉移民間要求儘速進口國外疫苗的壓力,只好出此下策。
畢竟,這種不合程序的做法,姑且不論那些趁火打劫的罵聲,光是許多專家提出的質疑,就夠讓政府無法招架了。例如,讓我們假定二期解盲順利成功,接下來的EUA仍然立刻會出現兩種具體質疑:
1. 政府先採購了一千萬劑,不就給EUA審查「先射箭再畫靶」的無形壓力嗎?
2. 在這種壓力下,如果做出「根本還沒進行第三期,就可以取得EUA」這樣的審查結果,能夠從科學上保證疫苗的有效性與安全性嗎?
❗#政府正在陷國產疫苗於不義
設想一下,明明是一個可以靠著實力申請進入理想學校的學生,學校卻搶在申請和審查之前,以「早知道他是人才」為由搶先發給他校服和入學須知,即便未來順利入學,也注定要被貼上「走後門」的特權標籤。
❗#我們應該怎麼辦
絕大多數的國人都希望國產疫苗成功,但要解決疫苗爭議,最好的方式是回歸科學證據,既然國外疫苗都是「做完二期,正在做三期擴大試驗並提供期中報告」才拿到EUA,那國產疫苗就不該例外,絕對不要因為政府「預採購」,就硬著頭皮跳過應有程序通過EUA。
民眾的疫苗焦慮是真實的,來自科學界的專業質疑也是真實的,國共趁火打劫,拿台灣最不想接受的中國疫苗來操作,也是真實的。政府一邊不把話講完整,一邊放任民代和粉專講一堆吹捧過頭的幹話,再等著被大家用專業說法打臉,這不是舉球手,什麼是舉球手?
公私協力儘速取得疫苗,同時讓國產疫苗在遵循應有程序取得EUA,並誠懇向國人說明疫苗取得的正確時程,以及儘速提出疫苗施打計畫,屆時用最快速度讓民眾施打,才是避免做好防疫,化解民怨,防止被趁火打劫的正確做法。
公私協力的成功關鍵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請CDC正視居家檢疫、隔離者暴增的事實,立刻建立社區防疫SOP,亡羊補牢!】
近日居家檢疫、隔離者暴增至近5萬人,陳時中部長更預估高峰恐達6萬人,曝露出幾個問題:
一、防疫旅館供不應求,到3/18日止全台可安置人數僅306人,甚至逼得北市祭出健康的人住旅館,讓居家檢疫、隔離者進入社區。
二、民政系統人力不足,已無法因應及時時關懷龐大的居家檢疫、隔離者。
三、社區明知有居家隔離、檢疫者,但因「避免恐慌、標籤化」理由,卻不明白告知社區,讓社區居民自求多福,與檢疫、隔離者諜對諜。
四、居家隔離、檢疫者的通知單竟未告知垃圾清運方式,事實證明,僅1/100垃圾由專業清運者處理,其餘垃圾幾乎都跟社區垃圾混合。
五、居家隔離、檢疫者在社區內活動時,社區也無強制力可處理。
嘉瑜建議:
一、CDC應儘速正視防疫旅館需求,建立單一窗口,運用「霸王條款」紓困條例第七條「實施必要之應變措施或處置」。政府不該只要醫護共體時艱,而不要求旅館業在得到紓困補助的同時負起加入防疫體系的義務!
二、儘速補足「關懷」居家檢疫、隔離者的人力,輔以智慧防疫,用台灣強項的資通訊技術來翻轉傳統的監控制度,以避免破口。
三、居家檢疫、隔離者已對各社區防疫造成極大壓力,CDC應重新檢討現行的保密不公開政策,朝告知社區,並讓社區有充足準備,建立防疫SOP的指引,才能確保社區確實做好防疫工作,成為守住社區防疫的關鍵力量。
四、應在居家隔離、檢疫單上告知垃圾清運方式,並主動請專業清運者協助垃圾清運,同住者垃圾也應一併處理,確實跟社區垃圾分開處理。
五、讓社區可協力關懷居家檢疫、隔離者,確保遵守防疫SOP,讓社區成為防疫體系的一環。防疫的成功在全民併肩作戰,不是只靠政府單打獨鬥,此時應該運用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協力),全民加入防疫抗疫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