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麗週報 7/17-7/23】
►一 #本週重點彙整 #縣政總質詢
四大重點回顧:
1. #縣府淪為回收場 #公然違反法令
https://www.facebook.com/243792365804634/posts/1754282188088970/?d=n
2. #活動停辦預算 #為何不紓困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336513661354366
3. #說好的超前部屬呢 #問題依然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819925752045106
4. #落實農糧教育 #改善營養午餐品質
https://fb.watch/v/21x0ZVfiA/
林麗也送了一本書「會賺錢會花錢」給縣長,希望縣長提出的政策都能把錢花在刀口上。也提醒縣長下個會期會再檢視這四大重點有無改善!!!
►二 #法律諮詢 #縣民有約
※接受民眾案件陳情【直接來電】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縣民有約 【預約制】
《電話》
服務處 - 03-936-3939
賴瑞鼎 - 0911-230-298
林 麗- 0936-131-779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再探南田試射火箭 :政府掩護非法?》 ~高金素梅 2020.2.19 2月13日清晨六點,一枚叫做「飛鼠一號」的民間自製火箭,在台東縣達仁鄉原住民的南田部落試射,這次失敗的試射,嚴重地違反了政府法令,是一次非法的試射;這家民間公司當初對部落居民的說明,更是一次欺騙。 45年前,政府在蘭嶼核...
公然違反法令 在 綠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美麗華惡意曲解法令,勞動部應即拿出主張】
文/綠黨副秘書長 李春祥
107年美麗華公司無預警解雇多名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員工,引發連續12天的罷工,最後雙方簽訂團體協約,明訂資方要使用外包人力前,必須跟美麗華工會協商,如果違反必須給付違約金600萬元。
109年美麗華公司擅自使用外包人力,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違反團體協約,同時妨礙工會運作,因此美麗華工會依據當時的團體協約提出違約金訴訟。
沒想到,美麗華公司董事長黃世杰竟然「搏歹筊」!在110年的4月8日無預警告知所有員工,要把美麗華公司分割到三家美杏、杏美與杏中公司,同時,工會理事長黃文正和數名幹部與會員竟然以企業併購法第16條「新舊雇主商議不留用」為由,直接終止勞雇關係,但這四家公司董事長,根本都是黃世杰同一人。
美麗華公司的動作明顯是玩弄法律程序,惡意打壓工會,並藉此逃避違約金訴訟責任。事實上,因應美麗華公司分割到三家子公司,美麗華工會也經過會員大會決議,修改章程更名為「美麗華開發(股)公司暨子公司企業工會」,但美麗華公司卻刻意以工會不適格為由,拒絕與工會進行調解和協商。即便新北市政府再次發給工會證書,資方仍不改其藉口,因為瓦解工會、拒絕協商本身就是美麗華公司這一連串動作的目的。
公司方面悍將拒絕新北市勞工局調解,美麗華工會於5月11日開始罷工,其間勞工局於5月14日邀集勞資雙方重返談判桌,但美麗華資方不但未出席協商會議,甚至同日針對罷工會員祭出「解雇令」,此舉違反工會法第35條相關規定,美麗華工會合法罷工期間,勞雇關係依然存續,會員參與罷工行動並非曠工,自無繼續曠工三日問題。資方毫無協商誠意,繼續公然違反法令之行為,應予譴責。工會於5月17日上午推派2人代表,至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表達捍衛勞工合法罷工權利訴求。
不良企業主將勞動部及新北市勞工局當做是塑膠做的,恣意玩弄法令,不尊重勞資協商程序的法律意義。如果這樣濫用企業併購法,就可以閃躲團體協約違約金的責任,順便解雇工會成員,無異是台灣工會運動的災難,勞工團結權也將全部化為烏有。勞動部應嚴正看待,立即拿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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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違反法令 在 綠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美麗華工會罷工進入第七天,新北市勞工於5月14日(五)邀集勞資雙方重返談判桌,但美麗華資方不但未出席協商會議,甚至同日針對罷工會員祭出「解雇令」,公然違反工會法第35條相關規定!美麗華工會合法罷工期間,勞雇關係依然存續,會員參與罷工行動更非屬曠工,自無繼續曠工三日問題。工會強烈譴責資方毫無協商誠意,繼續公然違反法令之行為,故訂於5月17日(一)上午10時,由工會推派2人代表,至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堅決捍衛勞工合法罷工權利!
公然違反法令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再探南田試射火箭 :政府掩護非法?》
~高金素梅 2020.2.19
2月13日清晨六點,一枚叫做「飛鼠一號」的民間自製火箭,在台東縣達仁鄉原住民的南田部落試射,這次失敗的試射,嚴重地違反了政府法令,是一次非法的試射;這家民間公司當初對部落居民的說明,更是一次欺騙。
45年前,政府在蘭嶼核定興建核廢料貯存場的時候,它欺騙蘭嶼的達悟族人說:要興建罐頭工廠。1978年,第一桶核廢料開始運到蘭嶼島上。達悟族人到了1982年才發現,這個工廠不是罐頭工廠,而是核廢料貯存場。這場欺騙,使得核廢料的惡靈從此就賴在蘭嶼不走了。
2019年,一家叫做晉陞的太空科技公司,在台東縣達仁鄉的原住民南田部落騙居民說:他們要在部落養殖「科技魚」,但最後,魚沒養出來,卻變成了火箭發射場!儘管台東縣政府連續罰款、三令五申,警告這家公司已經違反了當初「養殖魚蝦」的使用申請,但是,這個由前任太空中心主任陳彥升所成立的民間公司,卻能在「總統科技政策新願景」的大旗掩護之下,一再藐視警告和制止,繼續違法地準備試射!
當2月13日,鄭天財委員和我聯合要求科技部和台東縣政府必須停止晉陞公司的非法行為之後,這家公司馬上在16日和南田部落的部份代表,擬出一份聲明說:「同意在有前提及中央政府核准之下,讓晉陞在三月中完成第一次火箭試射」,聲明故意不提晉陞公司在農牧林業用地建火箭發射場、這樣公然違犯法律的事實!是誰給這家科技公司撐腰,讓他竟然可以挾持民意,繼續違法和欺騙呢?中央政府要核准這家公司公然犯法繼續試射嗎?
這次試射失敗的違法事件吸引了許多媒體用同情肯定的口吻大幅報導。這些報導,讓我覺得難以置信:為什麼非法的試射事件,媒體如此肯定呢?難道只要符合科技部所謂的:「持續配合台灣太空技術之發展,並積極支持衛星技術開發、太空人才培育及促進產業發展等政策推動」,就能政治正確,為所欲為嗎?媒體在配合政府迷惑大眾嗎?區區五千多萬的標案,竟然可以動員空軍基地配合空域管制,交通部配合公告修改民航空域航道、配合海域航船公告?為什麼成立16年、開銷數百億的太空中心不能自行研究試射?反而要交給一個民間公司來執行?這中間還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細節,是我們所不知道的呢?
這次違法的火箭試射,和當年蘭嶼核廢料場的興建,都有一個相似的處理手法:那就是欺騙~違法~政府解套,三部曲。這種手段,讓不正義的核廢料長年留在蘭嶼。這次的非法試射事件,會不會是不正義正在持續地發生呢?如果接下來中央政府要為晉陞公司解套,那我們大家就有捍衛正義的責任和義務了。
公然違反法令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總統府編列1800萬預算聘請戰略顧問,這些戰略顧問卻沒有上班、沒有開會、沒有報告!我要求總統府應重新檢討戰略顧問存在的必要性及實質作為。
2.陳慶男在2015年12月9日入府與熊光華密談,未依法作成書面紀錄,熊光華面對質疑,卻以「談基隆海科館、沒有談慶富貸款」迴避,根本是公然說謊。
事實上2015年12月海科館的事,早結案了。陳慶男在檢察官偵訊時,明白具結作證:「我有向熊光華表示:公司現在為了要找聯貸行的事情遇到了困難,希望總統可以出面協助!」完全打臉熊光華的謊言。
更臭不可聞的是:馬英九、吳敦義2012年競選連任時,在高雄造勢活動的錢,都是陳慶男出的,根本沒有依法申報政治獻金。馬吳收了金主的好處,可以無視利益衝突迴避、介入接受陳情、幫忙喬事嗎?
無論是將陳慶男與熊光華的密談,界定為「陳情」、「遊說」還是「關說」,熊光華等官員,都已違反相關法令,依法必須懲處。為何總統府從去年到現在,根本未依法啟動必要程序,將所有涉案人士移送監察院追究違法失職的責任?
附註:
總統府應追究熊光華等接受違法關說的責任
https://ppt.cc/f4ylVx
公然違反法令 在 #公然違法-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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