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行政院會拍板通過福利相關政策,增加產檢假想刺激生育率(小聲說(當了父親就會付清喔♡
我們來看看現行的產假相關規定吧!
🔻產假在勞基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中都有規定。
勞基法規定,女性勞工在
❶分娩前後→ 產假8週
❷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產假4週
而性別平等工作法更進一步規定
❸懷孕2~3個月流產→有產假1週
❹懷孕未滿2個月流產→產假5天
以上雇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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ʚ產假原則上是有薪假ɞ
如果你的年資在6個月以上,產假時還可以拿到全薪,如果年資未滿6個月,產假期間則是領半薪。
💥但如果是懷孕未滿3個月的(流)產假,性別平等工作法並 #沒有要求雇主一定要給付薪資,因此 #雇主是可以不支薪。不過不能因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等不能藉此作出不利處分。
因此也會有人選擇小產時直接請普通病假,畢竟一年內不超過30天的病假是會支付半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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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 #產檢假 的部分,
今天(就剛剛)行政院敲定 #有薪產檢假從5天增為7天,
但這還需經過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囉~
目前是預計今年7/1上路救救生育率
(但這時期懷孕好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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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 ❚ 指妊娠20週以上產出胎兒。
妊娠 ❚ aka懷孕,指胚胎或胎兒在女性體內孕育成長的過程。
流產 ❚ 指妊娠20週以下產出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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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第50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1年 #勞動三字第0910035173號令↯
https://reurl.cc/zbVKQQ
◦女性受僱者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或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可依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規定請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雇主不得拒絕。惟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以勞動基準法而言,該法並無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規定,基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如依兩性工作平等法請求一星期或五日之產假,#雇主並無給付薪資之義務,但受僱者為此項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惟若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則雇主應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就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折半發給工資。至於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受僱者,產假期間之薪資,則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或勞動契約之約定辦理。
91年 #勞動三字第0910055077號令↯
https://reurl.cc/kV689x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及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所稱「分娩」與「流產」,依醫學上之定義,妊娠二十週以上產出胎兒為「分娩」,妊娠二十週以下產出胎兒為「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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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產假 #懷孕 #女性勞工 #勞工權益 #分娩 #妊娠 #流產 #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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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9的網紅徐榛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幸福城市,許哺乳媽媽三個心~溫馨、貼心、安心 每個小寶寶都是父母捧在手心裡的寶,榛蔚也是三個孩子的媽媽, 妳的需求,榛蔚懂 為了便利女性同仁及洽公民眾產後持續餵哺母乳的需要,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母乳哺育政策、關懷婦幼親子關係及兩性工作平等法精神,一直以來在縣府三樓(觀光處樓上)設置有哺集乳室,提供...
兩性工作平等法 在 謝佩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19週年!道阻且長,行則將至🏃♀️】
以前,許多女性因為結婚、懷孕或年滿30歲,而會失去工作。
1987年,進入國父紀念館工作的女服務員需要簽署一份「單身禁孕」與「年滿三十歲便須離職」的不平等工作契約。
收到國父紀念館限期離職通知的57名女性員工決定集體爭取權益,館方卻表示:「我們是國家最高的文化機構,接待外賓時要介紹尊貴文物,接待人員必須『#儀禮端莊』,但女人超過三十歲就『#人老珠黃』。」
(年過30歲的佩芬表示:😱😱😱)
這件事,讓職場中 #單身禁孕條款、#同工不同酬、#職場性騷擾 等性別不平等問題開始受到社會的重視。
經過多年的聯署、遊說及街頭運動後,《#兩性工作平等法》(現已更名 #性別工作平等法)終於在2002年3月8日正式施行,要求政府及雇主建立申訴審查機制,在法律層面正視職場性別不平等問題,並以 #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產假、#陪產假、#哺集乳時間 等措施,保障女性工作權。
今年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滿19週年,一路走來,我們進步了很多。然而,社會上和職場上仍然有許多性別不平等的案例頻傳,我們仍有很多可以進步的地方。希望有一天,每一個人不分性別,都能享受同等的重視和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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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工作平等法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聞:41歲趙小僑歷經1次人工受孕、2次試管失敗,第3次一度成功懷胎15周,最後仍是沒能留住。
聽到這個消息真的很遺憾,
我n年前在捷運上碰到一個女性朋友,
聊了一下,
我說上班時間你怎麼還在這裏,
她說她在休產假,
粗線條的我脫口而出:
「前幾個月看到妳,沒看到妳大肚子啊?」
了解之後才知道她是流產,
對,流產,
後來張山地懷孕期間也曾經因為羊水流失而安胎過,
在醫院裡面躺了兩個禮拜,
我才知道原來懷孕這種事情不是一帆風順的!
還好後來那個朋友也順利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
算是圓滿結局。
不過要提醒的是
產假不是只有產婦有,
如果懷孕到一半流產,還是可以請產假的!
1.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可以請4個禮拜;
2. 懷孕2-3個月流產,可以請1個禮拜;
3. 懷孕2個月以下流產,可以請5天。
傷心之餘,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今天的正經文就講到這裡⋯⋯
相關法條:
兩性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1項: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兩性工作平等法 在 徐榛蔚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幸福城市,許哺乳媽媽三個心~溫馨、貼心、安心
每個小寶寶都是父母捧在手心裡的寶,榛蔚也是三個孩子的媽媽,
妳的需求,榛蔚懂
為了便利女性同仁及洽公民眾產後持續餵哺母乳的需要,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母乳哺育政策、關懷婦幼親子關係及兩性工作平等法精神,一直以來在縣府三樓(觀光處樓上)設置有哺集乳室,提供照顧小寶寶時所需各項貼心設備及空間,讓所有媽媽給予寶貝最好的照顧,同時享有隱密舒適的餵乳、集乳環境。
哺集乳室內除了貼心的提供完善的設備,榛蔚特別準備了補充營養的小點心給哺乳媽媽們,期盼營造友善哺乳環境,讓前來洽公的民眾及縣府需要集乳保存的同仁更多的方便。
此外,榛蔚向來重視婦幼全能照護,領先全國首創婦嬰照護,希望透過
#產前產婦健康管理、#產後婦嬰照護營養券、#新生兒免費篩檢,希望全面照顧媽媽與新生兒的健康。守護花蓮也照顧花蓮鄉親,讓我們在花蓮幸福的生活。
榛蔚歡迎前來洽公有需求的媽媽都能善用這個舒適溫馨的空間,也鼓勵鄉親多生育,提升花蓮縣生育率喔!
#花蓮縣政府哺集乳室
#友善哺集乳環境
#婦嬰照護
#向媽媽們致敬
兩性工作平等法 在 蘇貞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個社會上,有一群專研法律的律師、法官,他們學習法律,不是為了站上崇高的社經地位,而是希望透過他們對法律的專業瞭解,為社會帶來超越的力量。他們出書,將艱澀難讀的法條,轉成淺顯易懂的語言;他們成立法律扶助會,讓勞工、婦女等弱勢族群,因此得到幫助;他們撰寫文章,讓性別意識覺醒。影片中,高齡93歲的大法官姚瑞光,即便早應退休享福,但他選擇繼續在東吳法律專業碩士班教書;姚瑞光也是蘇貞昌就讀台大法律系時的老師,他回憶蘇貞昌在學時的正直與堅持,以及從政後仍保持對他的尊敬,讓姚瑞光相信蘇貞昌能秉著初衷,讓台北超越台北。
兩性工作平等法 在 元照出版- 【新書預告】 性別工作平等法——判決與解釋令彙編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新書預告】 性別工作平等法——判決與解釋令彙編/侯岳宏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8401&bkid_1=&KindID3=&KindID4= 【完整介紹】... ... <看更多>
兩性工作平等法 在 認識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假別(EP2勞煩請上車)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認識性別 工作平等法 相關假別(EP2勞煩請上車).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1.71K subscribers. Subscribe. 11. I like this. I dislike this.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