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6週年回顧與展望成果展的資料顯示: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議題涉及主權及管轄,確實有一定難度,但當時協商的進度相當順利,民眾也有將近8成支持度。而協議簽署迄今,在兩岸相互請求司法協助的6萬7千多個案件中,已經完成了5萬5千多件,成功率高達81%,就全世界簽署司法互助的案例中,能做到這個程度的「非常少見」。特別在兩岸聯手打擊犯罪方面,這6年來總共破獲141個案件,逮捕6,200多人,同時相互遣返雙方通緝犯405人。" (https://tinyurl.com/yylzbsdd)
這可是陸委會的官方新聞稿呢!
六年才互相遣返通緝犯405人,相對於台灣2千多萬人口、大陸十幾億人口來說,何來覺青口中「濫用制度、胡亂栽贓引渡」之有?
重說一次昨天的老話:「販賣恐懼是好生意,自古有之。只是最好你有本事當賣家,而不是被賣了還幫忙數鈔票的傻子。」
PS
其中從台灣引渡回大陸的罪犯根據該成果展報告指出的有:
1. 大陸武警張○清在陸犯案後,游泳偷渡至金門,旋遭內政部移民署查獲,並於98年9月26日遣返張嫌回陸。
2 大陸女子黃○隨團來臺觀光,隨即脫團行方不明,嗣黃女遭查獲賣淫, 並坦承冒用偽造身分證申辦來臺,移民署於99年2月間遣返黃嫌回陸。
3 移民署會同刑事局、海巡署等單位查獲在陸涉犯重大走私毒品案之陸籍通緝犯錢○南,並於99年11月10日將錢嫌遣返回陸。
4 移民署查獲在陸涉犯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之陸籍嫌犯葉○榮、何○等2人,並聯繫陸方,於101年12月17日將該2嫌遣返回陸。
5 移民署查獲在陸涉犯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之陸籍嫌犯曹○正,聯繫陸方後,於102 年6月28日將曹嫌遣返回陸。
6 移民署與法務部調查局合作查獲在陸涉犯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之陸籍嫌犯周○ 英,並聯繫陸方,於103年1月17日將周嫌遣返回陸。
7 移民署查獲在陸涉犯非法經營罪(婚姻仲介)之陸籍嫌犯薛○欽,聯繫陸方後,於103年 12月31日將薛嫌遣返回陸。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