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車位及車道公設分攤引發爭議,台灣高公設比及實坪制議題再度引起社會關注。今天4/6(二)聯合報民意論壇刊登我昨天的投書《讓房價公設資訊透明化》(內文詳如下)。
原本投書的標題為《房屋房價公設比知多少?》,因投書文稿過長,受限篇幅,刊登時將原文部分刪除,其中包括公設內容及停車位的複雜與爭議等第二、三、五段刪去,我將投書完整內容重新貼文如下,供進一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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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房價公設比知多少?
張金鶚(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最近公設比過高議題再度受到朝野關注,內政部在立法院備詢表示,的確有些瑕疵需要檢討,像是車道、車位的公設,「不可以計入樓上的公設一起來算」,可能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相關修法。另外,近年新建案欠缺公設相關規定下,導致公設比動輒超過三成以上,在房價持續高漲當下,是否公設不應列入計價,建議採用「實坪制」,也成為能否透過公設不計價而促使房價下跌的爭議。
在台灣官方採建物和土地的面積產權分別登記,其中建物面積登記又分成「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室內專用)及「附屬建築」(陽台等室外專用),和「共有部分」:包括大、小公(設)、車位及車道等二部分。而「大公」包括大廳、電梯、樓梯、設備、設施等由社區全體住戶持分共有共用;「小公」指社區小部分住戶,如各層梯廳僅由該層住戶持分共有共用。
至於「車位」又分成「法定」、「增設」及「獎勵」車位三類,雖然共有但均可以「約定專用」。其中法定停車位有產權,但無獨立權狀,不得與建物分開買賣。惟其產權登記並未明確規定是「大公」或是「小公」,若是登記為大公,即沒買車位住戶也有持分車位面積,顯然不合理。至於增設停車位產權得登記為公共設施或獨立權狀,可單獨買賣。而獎勵停車位與增設的登記產權情況類似,惟所有權人可提供給包括非住戶的「公眾」使用。從上述各種停車位的產權登記與使用權利不同,其停車位的價格也應有所不同。
另外關於「車道」的產權登記,因為涉及停車場均列為「防空避難室」,同時還多設置社區大樓的機電相關設備,有的還設有垃圾儲藏空間等,因此過去多列為大公,由社區全體住戶所持分共有共用。然而由於停車位佔了絕大空間與使用頻率,因此車道列為大公並不合理,然而若列為小公,似乎也會造成「產權」與「使用權」的爭議。
猶記得早期華美建設張克東銷售仁愛路圓環旁「財神酒店」時,即是將房間出售,但走道公設並未出售,登記在建商名下,後來引發產權糾紛,不論使用或改建都造成許多爭議。
較合理的車道產權登記方式,個人建議是依據停車場公設空間使用的面積按比例持分登記產權,如此車道雖列為大公,但未買車位的住戶其車道產權持分的比例很小,卻仍可保有使用權,以減少未來爭議,亦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關於產權面積登記與計價的作法,民間業者最早是將停車位併入一般公設登記,合併計價,如此降低單價,以吸引消費者購屋。後來購屋者消費意識提升,發現業者計價方式不合理,在市場機制調整下,業者目前已多採用房屋與停車位分離登記與分開計價方式。
2011年政府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設採取分離登記與計價,惟業者並未真正落實。即便是2012年政府在實價登錄的資訊,也未真正落實上述規定,甚至就連停車位的分離登錄與計價仍混亂不一。
後來消費者認為雨遮、屋簷等附屬建物面積登記並計價非常不合理,因此政府規定在2018年以後新建案,雨遮等不得登計也不得計價。到2019年政府為減少實坪制的爭議,在實價登錄網站加入「淨坪價」及「淨坪比」等試算機制。
從上述公設面積產權登記到使用與計價爭議過程,可以了解台灣高房價所產生高公設比不合理的困境。如今再試圖透過車位與車道的公設計算修法,以保障購屋消費者權益,應予肯定政府的努力。惟政府介入房屋市場的交易行為,仍應注意買賣雙方公平合理原則,尊重市場機制,以避免產生更大的爭議,甚至造成房價或社區品質與使用的扭曲。
我過去曾帶領研究生長期實證研究専有及共有產權的計價、社區公設必要與非必要設施的面積分擔、以及公設項目與計價比例的相關市場分析。我們得到的結論是房屋的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及停車位其面積效用所產生的價值都大不相同,因此房屋銷售應比照停車位方式,採取分離計價較為公平合理,也能尊重市場機制。
然而當前房屋銷售資訊並不完全透明,消費者購屋並不淸楚大、小公設項目、位置、範圍、面積分攤及其價格。建議政府應規範賣方未來銷售房屋必須提供大小公設平面圖、面積分攤計算方式及其價格,讓購屋者淸楚掌握公設資訊,以為是否購屋之決策依據。
房屋公設面積比例引發爭議的最主要根源是台灣高房價所引起,再加上複雜的產權面積登記,以及國人習慣以每坪單價乘上產權登記面積來計算房屋總價所產生。而產權又涉及與使用權的一致習慣,特別是社區大樓都必須要有的公共設施,如何淸楚規範,以避免不合理加重購屋者的負擔,並減少居住使用的社區爭議,政府有責任介入修訂相關法規。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339/5367793
內政部 防空避難室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陽明戲院都更案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案號:10402261
案名:擬訂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四小段282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縣市區域:臺北市士林區
案件類型:民間自辦
核定年期:107
實施者:類型事業機構
處理方式:區段A:重建
實施者:陽明戲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單元面積:1,273.00㎡
實施方式:區段A:協議合建
權利變換送件方式:無
更新單元範圍:士林區光華段四小段282、347-6地號等2筆土地
區位:安平街以南、大東路以東、文林路101巷以北、文林路以西所圍街廓範圍內之東側
計畫範圍土地使用分區:第三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三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三種住宅區)
面積:1,273.00㎡
比例:100.00%
建蔽率:45.00%
容積率:225.00%
區段面積 1,273.00㎡
法定容積 2,864.25㎡
都市更新獎勵 1,168.14㎡
允建容積 4,032.39㎡
更新前價值:9.63億元
更新後價值:27.65億元
更新後戶數:1
更新後汽車停車位:48
更新後總樓地板面積:6,205.46㎡
更新後結構:鋼骨鋼筋混凝土
使用內容:一般零售業乙組、娛樂服務業(電影院)、飲食業
地下層用途:地下一層:一般零售業乙組;地下二層: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
地面層用途:一般零售業乙組
標準層用途:娛樂服務業(電影院)
屋頂層:飲食業
專案資料最後更新時間:2019.04.08 16:50
1955年5月15日開幕的台北士林「陽明戲院」將於2019年9月15日之後暫停營業,這座建築長達64年的歷史至此告一段落,然後將拆除改建為地下2層、地上7層的商業大樓「陽明廣場」,預計2年後完工,1~3樓與B1為商場,B2是停車場,屆時陽明戲院會在新大樓的4至7樓重新開業,共10個影廳。
昔日在陽明戲院尚未興建之前,士林夜市那塊地方是個大水溝,當時已經有小販在那一帶做生意。
1955年5月15日下午1點半,士林商業鉅子趙火木、蘇福忠、陳承岩等人集資一百餘萬元在文林路旁建立的陽明劇院,正式開幕。在當時設備算是新穎的陽明戲院很快就吸引了人潮,也帶動小販和生意人群聚周圍。於是,以陽明戲院為中心的商圈日漸茁壯,而成了士林夜市今日的風貌。
目前,士林的陽明戲院是台北市仍在營業的戲院裡,歷史最悠久的,第二久的是西門町的樂聲戲院(1964年8月6日開幕)。
士林地區自古文風鼎盛,其名「士林」即為「士子如林」之意,也是因為現代士子愛看電影,士林曾創下在方圓不到一公里的範圍內開設五家戲院的紀錄。
陽明戲院開業於1955年,當時的士林已有位於大西路的士林戲院。當年,因為蔣中正總統定居士林鎮,政府便將士林與北投兩鎮合併為「草山管理局特別行政區」,翌年改稱「陽明山管理局」。那時候的文林路被稱做「大馬路」,其實僅是一條小石子路而已。1960年,洪聰敏取得多數股權成了負責人,此後陽明戲院一直由洪家經營。
洪家經營戲院的資歷可溯自日治時期,洪聰敏的父親與日本人合資經營淡水劇場。洪聰敏自幼在劇場長大,接掌陽明戲院後,他和妻子洪李惜帶著子女幾乎以戲院為家。長子洪傳統將他們一家人共同打拚的歷程娓娓道來:「一般戲院大約需要七、八位員工,我們都是自家人來做。媽媽、姊姊當售票員,我們四兄弟在機房做助理,臨時有放映師請假或離職,就輪流接手充當放映師。」 這番磨練造就洪家子女個個熟知場務大小事。
士林區戲院的興衰和夜市發展及學校遷設息息相關。
1961年,東吳大學啟用外雙溪校區。1962年,中國文化學院創校(1980年改制為大學)。1963年,銘傳商專遷到台北市中山北路五段250號(1990年改制為管理學院,1997年改制為大學);上述大專院校的出現,為士林地區帶來大量的電影觀眾,於是乎,統一(立峯前身)、民族、光華等新戲院相繼設立。
名氣遠播國外的士林夜市始於1959年,初時僅限於陽明戲院旁的安平街至慈諴宮廟口,四周仍是條條水圳。1970年代以後,圳溝紛紛加蓋為新路,攤販聚集更多,夜市範圍擴大,聲名漸漸在全市傳開來。士林、陽明、立峰、民族、光華等五家戲院集中在市場周遭,觀眾大多是士林與北投境內的大專院校和高中學生群。
1968年7月,陽明山管理局裁撤,士林直隸台北市政府管轄,洪傳統表示,因為片商仍視他們為郊區戲院,即使有心爭取也根本排不到首輪西片。所以在1970至80年代,士林地區的戲院都是以首輪國片為主,偶而上演二輪的日片,至於西片,還必須等東南亞戲院播映過二輪之後才能接檔,因此最快也得等上半年,不過有忠實的學生觀眾捧場,好片照樣場場賣座。
1980年代末,國片急速沒落,製作品質亦下降,面對觀眾不願意花錢買票進戲院的衝擊,士林區的戲院不約而同,紛紛專映二輪電影,訴求價廉圖生存。此外亦順應多廳院潮流,各家戲院開始將一廳隔成二廳,增加觀眾看片選擇,同時減低票房虧損風險。在低迷的電影業景氣之下,士林又遇上淡水線鐵路拆除與捷運施工,各家戲院莫不慘澹經營,這時洪傳統的姊妹都已婚嫁,他和四弟各自轉行,陽明戲院才開始聘入外籍員工。
隨著大型影城搶佔市場,老戲院生存更加困難。已有70年歷史的陽明戲院,如今面臨都更,將改建成地下2層、地上7層的商業大樓「陽明廣場」,戲院建物將在今(2019)年9月15日結束營業之後,立即進行拆除,消息傳出後,讓很多老士林人相當不捨。「陽明廣場」大樓預計2年後完工,屆時陽明戲院將會在裡頭的4至7樓重新開業(共10個影廳),1~3樓與B1為商場,B2則是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