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大陸兒少網路遊戲新規範,規定兒童和青少年在非節假日不得玩網路遊戲,而且在週末和節假日晚上只能玩一小時。比原本的舊規定,「18歲以下的玩家在週1-5不得超過90分鐘,週末每天不得超過三小時。」更嚴格。並課責求網路遊戲公司,嚴格落實網路遊戲使用者帳號實名註冊與登錄規定,相關單位將嚴格監督依法處罰。
一位美國母親表達對此政策看法:作為美國人直覺這是一種權利侵犯,但想想家中孩子每天和他們爭論關掉網路遊戲,可能政府直接規定是一種更簡單的做法。
#家長管理兒少網路的使用其實挑戰很大,除了使用#時間規範之外,更困難的是如何掌握孩子#接觸的內容及網路交友情況,犯罪網路化之下,更擔心孩子會成為下一個網路受害者。中國大陸對於解決兒少沉迷網路手段也許過於極端,但也反映網路兒少保護不論在哪個地區都是棘手的問題。
#兒童線上隱私保護為美國兒少網路安全基石
美國2000年生效的兒童線上隱私權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COPPA),強制網路服務業者,對於線上蒐集、使用13 歲以下兒童個人資訊,須訂立的保護規則,也必須取得監護人同意,否則將予重罰,在2019 年YouTube就因違反COPPA,因未取得監護人同意下識別孩童發送廣告,被處1.7億美元巨額罰款。雖然此法是針對兒童隱私保護,但業者在網路服務的過程中,一定會涉及蒐集以及儲存的過程,所以等於是迫使所有網路服務業者,必須#檢討自身服務、#產品適齡規範,並#建置出合理的兒少使用條款。
Covid-19疫情蔓延,各國採取封城、停課措施,讓兒童、青少年有更多時間在家上網,使得兒少網路鋪險增加,涉及兒少的網路犯罪在世界各國都有增加趨勢,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也呼籲各國政府、網路業者、教育工作者和父母保持警戒,確保兒童網路安全。英國在2021年推出「網路安全法案(Online Safety Bill)」草案嚴格規範網路平台、交友軟體等業者,應採取必要之兒少防護措施,包括提供年齡驗證、移除兒少有害內容,並要定期進行安全性風險評估,違者將處以最高1,800萬英鎊(7億元),或年營收之10%。美國2020年參眾兩院的兩黨議員提出COPPA的進階版「保護兒童法( PROTECT Kids Act)」父母可以要求網路公司刪除其子女資料,保護更由13歲擴及至所有未成年人,也禁止兒少的位置及生物特徵收集。
#台灣兒少網路環境安全保護機制亟欲建制
我國兒少網路使用規範及保護措施非常不足,目前除線上遊戲要求進行年齡分級之外,網路交友平台、論壇及其他類型類軟體都沒有分級規定。雖然許多交友軟體都有聲明註冊年齡須滿18歲,但實質上並無年齡認證措施,管理機制鬆散,且交友軟體中不乏色情資訊,倘若兒童謊報年齡使用難以察覺。目前兒少保護法規中,僅要求對有害「內容」進行分級管理,並主要透過民眾檢舉方式,才會進一步進行審查。網路除了「內容」管理之外,其實還有使用者的身分管理,更重要的是兒童隱私保護等問題。
此情況反映網路服務業者,在用戶管理並未考慮適齡規範及保護等問題。以智慧音箱為例,由於智慧音箱在產品常有「側聽」等設計,使用者便可以透過某先關鍵字啟動其功能,所以在歐美大廠是限制兒童使用,其中原因包括,智慧音箱涉及聲紋比對,也會儲存使用者的生活資訊,這些都可能違反COPPA或其他兒童個資保護法規範。但在台灣大部分的智慧音箱卻是訴求以兒童為主要服務對像,像是智慧故事機、智慧學習夥伴等,讓忙碌的父母可以用AI機際人充當保姆,但在法規未完全的情況下,兒童的隱私保護恐臨極大的風險。
台灣雙薪家庭是很普遍的情況,大部分的父母忙於工作,對於兒童網路使用雖然關心但卻無心力管理,兒少雖然人在家上網,但是所接觸的網路世界卻是暴露在無限的風險之中,因而兒少網路安全制度建制亟欲政府積極努力,才能確保兒童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長大。
#支持兒少隱私保護
#已提案修法強化兒童隱私保護
#孩童網路安全不能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是勞工局及社會局的業務報告。 #行政機關拒絕提供資料是妨礙議員行使質詢權 昨天我聽到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議員的質詢,發現我不是唯一一個在索取資料的時候碰到各種離譜回答的議員。所以今天我也花了幾分鐘討論這個存在已久的老問題。 為了要讓我能夠好好行使人民賦予我的質詢權,我的辦公室...
兒少保護法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看足球學政治 #從歐洲盃看足球的多元性別困境〕
因為疫情順延一年的歐洲國家盃月初正式開踢。上週四最後一輪小組賽中,德國在慕尼黑以2:2的比分狼狽逼平匈牙利,驚險以小組第二晉級十六強淘汰賽。
相較於高潮迭起的比賽過程,現場隨處可見的「彩虹」更是一大亮點,不僅德國國門Manuel Neuer選擇配戴彩虹的隊長臂章,現場大批德國球迷更是接連展示著彩虹旗,甚至還有民眾高舉彩虹旗闖入場中。這是為什麼呢?
▌性平開倒車的匈牙利
一切的源頭,都要從德國該場比賽的對手-匈牙利說起。
本月中,匈牙利國會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一項極具爭議的兒少保護法案,禁止讓18歲以下學生接觸被視為「宣傳或展示變性和同性戀」的內容,校園內的教育也不能傳播LGBT+等相關議題。
該法案由執政黨所提出,立法目的是為了打擊戀童癖,但卻把不同性傾向當成偏差,並和戀童癖犯罪畫上等號,讓人權團體痛批根本是打著保護兒少的大旗,歧視多元性別族群,甚至還會進一步侵害言論自由。
事實上,自詡為非自由主義者的總理奧班(Viktor Orban)自2010年上台後,便大開民主倒車,不斷擴張行政權,並透過各種制度改革走向獨裁化。
在牢牢掌握國會優勢的情況下,奧班政府大力煽動國家保守主義的復甦,更一步步限縮LGBTQ族群的權益,去年底就曾立法禁止同性伴侶收養小孩。
匈牙利此番立法,立刻招致歐盟各國的強烈不滿,上週的歐盟峰會上,各國輪番圍攻,荷蘭總理呂特更直言,匈牙利在歐盟已無立足之地。歐盟執委會主席范德賴恩也直接批評此法是「恥辱」,嚴重悖離歐盟價值。
▌彩虹臂章行不行?
但這樣的爭議為何會延燒到綠茵場上呢?可以從德國對陣葡萄牙的比賽初見端倪,當天德國門將Neuer為了響應同志驕傲月,戴上彩虹臂章,卻在賽後被主辦單位歐足聯(UEFA)啟動了調查程序,因為它們認為配戴彩虹象徵具有高度政治性,可能違反比賽禁止配戴政治性象徵的規定。但在數日後,這項調查就被宣布中止,因為歐足聯認定彩虹袖標代表「多樣性」,是一個善意的象徵,而非政治象徵。
▌不許慕尼黑點燈?
基於此,慕尼黑市長特地去信請求歐足聯,基於對多元文化、包容與平等的支持,希望能在德國出戰匈牙利的比賽場地安聯體育場打上彩虹燈光,向遭受新法戕害的匈牙利LGBTQ群體表達支持。
然而,這樣的請求卻被打了回票,歐足聯認為此舉有明確的政治訴求,基於其為政治、宗教中立的組織,拒絕了慕尼黑的點燈提議,並建議可以擇日再將運動場打上彩虹燈聲援匈牙利多元性別族群。
▌踢到鐵板的歐足聯
但歐足聯的回應反而招致更大的批評。作為反制,共有46家足球俱樂部以彩虹燈光點綴球場,聲援LGBTQ群體。德甲的門興格拉德巴赫甚至直接將社群網站上的隊徽換成彩虹背景。
俱樂部的行為亦得到足球界的廣泛支持,不僅有德國隊主帥和球員的認同,包括丹麥主帥、法國球星Griezmann和英格蘭名宿Lineker等人都相繼聲援。
在龐大的壓力下,歐足聯再次做出回應,將其推特帳號上的LOGO加上彩虹背景,並稱其尊重「彩虹」,並為採用彩虹LOGO感到自豪。
▌「政治」的界線如何劃分?
為什麼歐足聯明明認可彩虹標章等宣示並不具政治意涵,卻還是拒絕慕尼黑的點燈提案呢? 主因在於,歐足聯認為慕尼黑此舉是為了抗議匈牙利的立法,甚至還挑在匈牙利來戰的這天,具有高度的針對性,故認定為有政治意涵的操作。
但這就陷入一個弔詭的局面,宣揚普世的反歧視價值可以被歐足聯接受,例如歐洲盃賽前多隊單膝下跪向BLM運動致意。但聲援特定地區的弱勢團體,卻會被質疑是政治操作而慘遭禁止。
▌出櫃=禁忌?
事實上,在足球場上,對於尊重多元性別的倡議,更是有其必要性的。
儘管歐洲近年來在多元性別上的態度已相當開放,但職業足球中的歧視現象仍相當嚴重,尤其在男子足球更被視為禁忌。
英格蘭名宿Frank Lampard曾說:「足球這項運動存在缺陷,人們總是認為足球是男子漢的運動,而同性戀球員不能參與進來。」
2019年女足世界盃,共有38名公開出櫃的選手,但前一年的男足世界盃,卻沒有半個公開出櫃的球員。事實上截至今日,歐洲頂級聯賽中,僅有1990年效力於諾丁漢森林的Justin Fashanu公開出櫃,但他往後卻不斷遭受歧視,最後不堪壓力而走上絕路。
2013年,《鏡報》報導至少有8名英超球員雖然已經向隊友出櫃,但由於擔憂球迷和媒體的壓力,因此仍不敢公開出櫃。
另一份《太陽報》針對職業球員的調查也顯示,四分之一的受訪者認為一旦出櫃就很可能被球隊拋棄。可見足球競技對於男性氣質的刻板印象,造就了更艱難的出櫃環境。
▌結語
當今諸多議題,已經難以清晰切割,尤其多元性別、反歧視等更已是普世人權。
當然也不能抹煞歐足聯在反歧視的努力,其同樣裁罰了多起匈牙利球迷的反同行徑,但還是希望歐足聯能不再隱身於政治中立的盾牌之後。
足球做為世上最熱門的運動,其影響力更是巨大,若能在歐洲盃這不亞於世界盃的賽場上展現更多的包容,想必能讓性別平權的價值,傳遞到更多人的心中。
兒少保護法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兒少保護法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天是勞工局及社會局的業務報告。
#行政機關拒絕提供資料是妨礙議員行使質詢權
昨天我聽到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議員的質詢,發現我不是唯一一個在索取資料的時候碰到各種離譜回答的議員。所以今天我也花了幾分鐘討論這個存在已久的老問題。
為了要讓我能夠好好行使人民賦予我的質詢權,我的辦公室會在我授意下,向各行政機關索取資料。有些單位非常願意配合,但更多的時候,我們碰到的是重重阻礙,比如:這個違反個資法、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議員沒有文件調閱權,或者要請議會發文、要機關對機關才行。
首先,我百分百同意,違反個資法的資料,當然不能給。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給,也一定要把個資的部分遮蔽。
但是,我要強調,個資法不可以是搪塞的藉口。
比如,像「組織規程」或「編制表」這種勞工局網站上就可以下載的資料,如果拒絕提供給議員的理由是,「這樣會違反個資法」,那是不是在說勞工局自己的網站都違法呢?
或者,我一週前行文要資料,勞工局隔天就回覆了。但我要的是勞檢清冊,結果拿到是統計,相差了十萬八千里。最後勞工局願意給了,卻不肯給電子檔案,而是在下班後才印好派人送過來,讓我也擔心市府員工超時工作的問題。
因此,我當眾再次拜託局長,請提醒一下各單位,當議員索取資料的時候,該給就要給,沒有個資的不要硬拗有個資,不要故意拖延。
#爭取勞檢員正職比例提升
我在2018年3月,曾和黃國昌委員一起開記者會,討論台南市勞檢員全部都是約聘的問題。我們當時是希望能夠成立勞檢處這個正式的二級機關,以增加正職的比例,不要總是讓工作相對沒有保障的約聘人員承受大量的關說、施壓等壓力。
但從目前勞檢中心組織規程和編制表草案來看,這個問題依然存在,正職非常少,約聘非常多,因此我也請局長繼續爭取提高勞檢員的正職比例。希望能讓勞檢員在幫助其他勞工之前,自己的工作條件先有所保障。
#系統性推廣勞權教育進入校園
要改善台南的勞動環境,勞權教育絕對是不可或缺的。但目前台南市各級校園中的勞教講座內容五花八門,有些甚至只是擦邊球而已。
目前有些縣市在勞權教育這塊做得不錯,最大的差別就是有完整的自編教材,有系統的讓勞動教育進入校園。因此,我今天舉了台北的狀況為例,希望勞工局可以著手改善目前的勞權教育規劃!
#曝光性侵害個案細節應確實開罰
處理性侵害案件時,不透露姓名當然是最基本的原則,但是方式、時程等個案細節也都非常不適合在媒體上曝光,因為不只要避免讓個案身份被肉搜曝光,還要避免讓受害者或家屬看到新聞時遭受到二度傷害;根據兒少保護法,在地方的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
因此,我提醒局長,不管是民代或任何人,一旦有違反兒少保護法第66條、69條的這些行為,地方主管機關應該要確實去檢視與開罰。
#爭取編列社工加班費
在第一次臨時會中,我一再強調,當社會局要增加結案再追蹤的工作時,首要條件是避免增加現有社工的負擔,但當時的春節訪視專案並沒有編列加班費,後續回應也都是「採加班補休方式辦理」、「後續仍積極爭取超時加班費」,就是沒有加班費的意思。因此,我提醒局長,明年編列預算的時候,一定要記得把加班費編列進去。
#防杜回捐持續追蹤
在防杜社工回捐這部分,目前社會局列了很多措施,包括要報送人事薪資清冊等。但若以近期在北部爆發的回捐狀況為例,社工本人就是在剛好看到工資清冊的時候才發現自己領到的薪水跟送出去的清冊不一樣!我請局長好好研議防弊措施,比如勞資清冊應有簽名等等。
局長表示,目前中央已有一些系統的規劃,期望能夠更有效的改善這個老問題。很高興知道局長和我一樣對回捐這種強迫樂捐的行為深惡痛絕,希望我們能夠一起努力提升社工的勞動環境!
#爭取親子館
我在臨時會的時候提案、連署要設置永康和安南區的親子館,原因很簡單。很多人可能還不知道,台南目前出生率最高的兩個行政區,就是永康和安南。
在少子化問題這麼嚴重的時代,我們一直在鼓勵生育。但我認為鼓勵不能只是喊喊或發錢,我們有責任提供給願意生育的家庭一個適合養育孩子的環境。比如說,適合親子的公共空間,像是室內的親子館、室外的特色公園,都是很好的活動空間,也能有效地紓解爸爸媽媽們帶著小孩無處可去的壓力。我認為,從育齡人口和新生兒數量都最多的行政區來優先推動,才能把資源做最有效的利用。
很遺憾,社會局回覆提案的時候,只是照抄現有的計畫,並沒有要積極處理的意思。我可以了解社會局這兩年已經在一些土地或建物比較容易取得的地方規劃親子館了,但我希望局長能夠好好地來永康看一看,讓我們一起在現有或規劃中的機關用地尋找適合的地方,好讓全台南數量最多的新生兒們,有一個適合的活動空間,更讓這些願意生育的年輕人們,感受到政府是真的有心鼓勵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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