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疫情重點 【新增本土18例、4例死亡;確診年齡層下降、青年納防疫重點;高端疫苗EUA審查會議未公開,陳時中指專家怕被獵巫,但承諾未來將去識別化公開;颱風將侵台,疫苗接種將依各地停班停課標準執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今(20)日國內新增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18名本土案例,其中因為居家隔離後檢驗出陽性的有9例,已知感染源案例13例,5例屬於感染源不明者,另外還有6例境外移入,以及新增4名死亡案例。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指出,近兩週的群聚事件以家庭群聚為主,病例的年齡層有下降的趨勢,請地方政府將防治重點納入青年族群,並且加強留意社區傳播的風險,個案數雖少,「但疫調要做得更完整。」
針對高端疫苗所生產的MVC-COV1901新冠肺炎疫苗(以下簡稱高端疫苗)獲得食藥署授權EUA的結果,指揮中心今天公布,總共21位與會審查的專家中,除主席不參與投票外,18位同意的專家裡有3位完全同意通過、15位表示有條件通過、1位要求補件、1位不同意。15位有條件通過要求的條件,則是要求高端在製造期間要提供安全性的鑑測報告,並於核准後1年內,檢送國內外執行疫苗保護效益(effectiveness)報告。
陳時中指出,與會的審查專家對EUA授權會議中的言論是否公開有所顧忌,主要是怕被獵巫,公開與否兩個選項都有各自的優劣,為了避免質疑或是討論,最後選擇了不公開。但他點出,未來會選擇某個時間點,將會議資料以去識別化的方式向大眾公告。
但台大醫學系教授、防疫科學研究中心國際合作主持人黃韻如曾對在《報導者》的採訪中指出,台灣食藥署目前是第一個只有二期期中臨床試驗結果、就核給EUA的審查監理單位,這項世界創舉,如果政府真的想要作為引領國際潮流的疫苗審核方式,提供審查過程來參考專家評估的嚴謹度,這將有助於台灣未來要與國際主要審核單位的政策接軌。
高端疫苗今天發布重大新聞,宣稱已經獲得了在南美洲的邦交國巴拉圭的國家衛生監督局 (DINAVISA)允許,在台灣時間7月20日取得第三期臨床實驗的核准。高端表示,將與巴拉圭亞松森大學醫學院共同合作,三期試驗採免疫橋接設計與AZ疫苗進行比對性試驗,預計在今年的第3季開始進行1,000名受試者的收案,並且在第四季取得期中分析數據。
■今新增本土18例,若無突發疫情下週將鬆綁管制
今日新增的18名本土案例中,13例為男性、5例為女性,年齡介於20多歲至80多歲,發病日為7月12日至7月19日。個案分布以台北市7例為最多,新北市6例,基隆市3例,桃園市2例。新增的4例死亡案例中,3例為女性、1例為男性,年齡介於60多歲至70多歲,發病日在5月17日至7月16日之間,確診日為5月22日至7月19日之間,死亡日期則是在7月16日至7月19日之間。
6例境外移入的個案中,4位為男性、2位為女性,其中來自美國的有3人、印尼2人、緬甸1人。自5月11日至7月18日的統計,目前的14,210確診個案中,已經有12,348人解除隔離,解隔離人數達確診人數的86.9%。
陳時中指出,若疫情沒有突發性的變化,下週三級警戒期滿後,可能鬆綁部分管制措施,目前與地方政府討論管制強度,但警戒程度無論如何降級,未來的「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勤洗手」三項防疫措施則是不會改變。
■第一類到第三類者與孕婦開放接種第二劑莫德納疫苗
指揮中心公布,已經在6月9日至7月9日接種莫德納疫苗的第一類到第三類人員以及孕婦,即日起開放接種第二劑。陳時中說,因為莫德納疫苗的數量是有限的,所以希望第一類到第三類還有孕婦等人員,可以盡快接種第二劑的莫德納疫苗,讓疫苗的保護力可以更完整。
昨日的疫苗施打數量總共有19萬2,280人,其中AZ施打了16萬6,665人,包含接種第二劑的6,153人;莫德納的接種人數則是2萬5,615人,包含接種第二劑的3,083人。目前全國施打的人口涵蓋率是22.48%,劑次人口比是23.08%。
另外,指揮中心公布,今日上午發出了第三波的疫苗接種預約簡訊,總共發給152萬9,148人,並有75萬2,610人完成預約接種,佔發出簡訊人數約一半。
昨日總共有89件疫苗接種後不良事件,其中非嚴重不良事件33件、死亡10件、疑似嚴重過敏反應1件、其他疑似嚴重不良事件有有45件。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新增的9件死亡事件中,5件是接種AZ疫苗後發生死亡不良事件,死者年齡在51歲至84歲之間,接種後8天至18天死亡;另外4件是接種莫德納疫苗後發生死亡的不良事件,死者年齡在71歲至82歲之間,接種疫苗後6天至12天死亡;而另外1件死亡事件則是原通報導致住院或延長住院後轉死亡的案件。
■颱風來襲,確診者解隔離條件更動
因應烟花颱風來襲,各地方的疫苗接種站將依照地方政府是否宣布停班停課,作為取消接種的標準。若當天的接種取消,預約平台會將暫停施打的名額保留,併入下一期的預約名單中。民眾在下一期收到預約簡訊之後,必須再次進入預約平台預約接種。
陳時中指出,颱風來襲,若有民眾受困或是出現緊急狀況,救難跟防疫之間,雖然仍要落實防疫相關指引,但是還是以保全生命安全為第一優先。
指揮中心公布,已經同意地方政府所提出的確診者解隔離的相關條件,如果確診者的症狀緩解並且檢疫期已滿,而採檢後Ct值小於30,需要繼續在加強集中檢疫所或是防疫旅館中隔離;居家隔離或是居家檢疫已經期滿、採檢陽性且Ct值大於30者,仍以確診者方式處置;若有2次採檢後Ct值大於30者,可以解除居家隔離,但相關密切接觸者仍應辦理疫調匡列。
(文/楊智強;設計與資料整理/黃禹禛、戴淨妍;攝影/鄭宇辰、林彥廷、余志偉)
#延伸閱讀
【專家大解析——首支取得EUA的國產高端疫苗,防疫角色如何定位?保護力監測與國際接軌考驗在哪?】https://bit.ly/3BsnGUT
【小國如何打COVID-19生技「世界盃」?從新加坡中和血清抗體試劑代表作說起】https://bit.ly/3k56oXl
【敗部區疫苗的逆襲──從賽諾菲到國光,傳統疫苗大廠為何栽跟斗?有復活機會嗎?】https://bit.ly/3xMyg6V
#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疫苗 #國產疫苗 #高端 #EUA #疫苗接種意願登記 #AZ #莫德納 #颱風
免 鑑測 標準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瑕疵車輛事件連環爆
檸檬車條款推動進度卻仍牛步
我國車安治理體制出現哪些漏洞?】
嘉瑜上週日(12/20)接受採訪,再次討論到「檸檬車條款」與瑕疵車輛車主權益保障議題,嘉瑜也爬梳了這兩會期以來,針對車輛安全以及檸檬車條款的論述,受限於報導篇幅未能詳盡呈現,特別在此和大家分享。
長期關注嘉瑜質詢內容的朋友們應該都知道,嘉瑜從進入立法院的第一會期開始,就呼籲中央應調降高額汽機車關稅、貨物稅,以減輕國人購車負擔,本會期則開始關注瑕疵車輛案件,並在本月11號舉辦記者會,要求經濟部應盡速比照國際標準提出「檸檬車條款」,以保障車主權益。9月以來因為連續接獲兩起TOYOTA車輛瑕疵案車主們的陳情,在追縱相關部門處理案件進度的過程中,讓嘉瑜對於我國車安治理體制的弊病,以及車主購車後權益保障嚴重不足等議題有了更深的體會。
⚠️ 國人購車價格比他國貴,遇零件瑕疵卻遭政府部門踢皮球
首先,嘉瑜還是要再次強調,在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等各種稅制疊加後,國人購車價格比起國外昂貴許多,單就貨物稅車輛類課徵稅額而言,近五年來每年稅收都破700億元,車主們繳納的高額稅金充盈了國庫,但政府有沒有因此提供對應的權益保障?
以TOYOTA近期兩起車輛瑕疵案的油電車及RAV4為例,在台售價比起日本售價高上20~50萬元不等,但車主在車輛出現瑕疵情形後尋求政府部門協助,陳情案卻在部會間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所有單位都在推諉責任,公部門不僅沒有拿出強硬的態度對車商課責,所作所為反而更像是保護車商的守護神。以下嘉瑜將就此議題,探討交通部及經濟部在制度面的缺失:
⚠️ 缺乏車輛瑕疵問題通報機制,車商得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以美國為例,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在官方網頁上建置「瑕疵車輛通報平台」(網址:https://www.nhtsa.gov/recalls) ,當車主發現購入的車輛出現問題,便可到該平台做瑕疵問題通報,NHTSA下轄的「瑕疵調查辦公室」(Office of Defect Investigation)便會檢視通報內容與案件量,啟動相關的調查程序,透過籌組專家會議來認定瑕疵問題是否存在,並據以做出實施安全性召回與否的決議。
根據嘉瑜追蹤的這兩起車輛瑕疵案,在車輛出現瑕疵問題後,車主們有些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提出申訴,有些則是向交通部提交陳情書,有些則是根本不知道該找甚麼單位求助,而消保會和交通部的實質作為,就只是要求車商查明後向車主回文說明。雖然根據「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是負責調查汽車安全性的權責機關,但實務上皆委託轄下的VSCC(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辦理,但VSCC所謂的調查作業,卻僅是查詢同款車輛是否曾在國外實施安全性召回。
由於缺乏車輛瑕疵公開通報系統,車主們初始在遇到車輛瑕疵問題時,通常不會立即找上消保會或交通部陳情,使得政府部門無法立即發現有通案性瑕疵案件發生,而車商利用公部門在制度上的漏洞,以及車主處於資訊不對稱的劣勢,對回廠維修的車主稱是正常零件耗損、要求車主自費維修,若有少數車主不服便為其免費更換零件,再要求車主簽訂保密條款,不得對外公開車輛存在瑕疵問題,只要能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車商就能躲過車輛通案性瑕疵必需實施安全性召回改正的責任。
⚠️ VSCC缺乏檢測量能,瑕疵認定與召回與否車商說了算
再者,縱使車主們經由網路社群的串聯,發現有相同瑕疵情形的車輛高達數十甚至數百輛,車商仍是對外界聲稱皆屬「個案」,車商敢如此有恃無恐,就是因為清楚負責進行瑕疵問題調查的VSCC,作為握有車輛通案性瑕疵認定權力的機構,所謂的「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其實只是請車商到場說明,完全沒有自主檢驗、判定車輛瑕疵的能力,而車商當然不會笨到自我揭露車輛存在通案性瑕疵!這一點,從嘉瑜11月初接獲VSCC做成油電車煞車瑕疵案的調查報告,完全引述車商簡報內容一事便可佐證,如果油電車煞車零件真的沒有問題,為何到了12月中卻又實施顧客服務活動?
⚠️ 公權力介入效果不彰,檸檬車條款成車主權益最後防線
由於交通部與VSCC的行政怠惰,導致公權力介入車輛瑕疵案件的效果不彰,使得車主落於弱勢處境,包括108年Mazda柴油引擎瑕疵案以及近期嘉瑜披露的RAV4漏水車案,車主們在公部門體會到求助無門的窘境後,除了提起團體訴訟外,也開始轉向要求經濟部盡快設立檸檬車條款,希望讓往後瑕疵車輛案件的車主,在法律上能獲得更多的保障,讓檸檬車條款成為車主捍衛自身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 檸檬車擔保期遠不如國際標準,經濟部修法方向偏袒車商
檸檬車條款最重要也最關鍵的核心,就是新車的交車天數與行駛里程數在多少以內,出現履修不復的問題可以被視為「瑕疵」?經濟部在108年7月預告於<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新增檸檬車條款,提出的版本卻是「180天內或1萬2千公里」,包含美國紐約「2年、2萬9千公里」、韓國「1年、2萬公里」、菲律賓「1年、2萬公里」、中國「2年、5萬公里」等等,我國的檸檬車條款擔保期明顯落後於各國平均水準!
其次,有關車輛瑕疵如何認定和舉證的問題,經濟部主張瑕疵的檢測單位必須經過車商與車主的「合意」鑑定,這樣的主張看似公允,但卻可能為車商製造許多操作空間,試問目前有哪些具有檢測量能的機構與車商沒有合作關係?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無論是在「同一瑕疵」或「維修日累計」的認定上,要如何確保檢測機構不會做出偏袒車商的判定?此處與前面提過的VSCC不具檢測量能遇到了相同的困境,再再顯示中央有必要建置具備專業鑑定能力的公正第三方機構。
⚠️ 政府應做車主靠山,盼交通部經濟部加強完備相關法制
從交通部缺乏車輛瑕疵通報機制、VSCC不具瑕疵零件鑑測量能、鮮少主動要求車商實施安全性召回改正到推動檸檬車條款保障卻只做半套,不管是車輛安全性或車主購車後權益保障,政府各部門似乎是刻意地在制度與法規上遺留不足之處,使得車商規避了許多應盡的責任,被犧牲的卻是國人的權益。
如果車主與車商是一道天平,就嘉瑜這兩會期以來的觀察,交通部與經濟部顯然沒有站在車主這一端,如果公部門認為嘉瑜這樣的說法有失公允,那嘉瑜也很期待在未來能看到這兩個部門,和嘉瑜一起作為車主的靠山,克盡己職,共同為車主建構更完善的車安治理法規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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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 鑑測 標準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4/30~109/05/11>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專案心理師」公告(第二次公告)
◆用人單位:學生事務處/學生諮商中心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工作項目:
1.本校師生心理衛生三級預防計畫之擬定與實施。
2.心理健康促進與輔導活動之規劃與實施。
3.大一新生心理測驗、外籍新生心理健康評估。
4.個別諮詢、心理諮商及治療、心理測驗與解釋以及生涯諮商等服務。
5.協助系所精神、情緒、行為等問題之高危險群之篩檢、介入及必要之轉介服務。
6.重大校園危機後,針對相關系所進行班級高關懷群之篩檢、介入及必要之轉介服務。
7.參與系所輔導會議,共同研商危機個案處遇計畫。
8.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9.校安中心人員於非中心開放時間因處理校園危機個案需心理諮商專業協助時,提供電話諮詢。
10.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主修臨床心理或諮商輔導之碩士以上畢業,並具臨床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2.具心理衡鑑(測驗)、心理諮商與輔導及心理治療實務經驗尤佳。
3.曾參與大專校院校園心理衛生工作尤佳。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薪資待遇:比照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月支223薪點(實際報酬金額以報酬薪點×124.7計算)+專業加給15,000元。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4.每周需有一天值晚班,上班時間為12:00-21:00。
工作項目: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09年5月11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2)專科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承辦人及聯絡方式:人事室蘇先生(08-7703202轉6112;vince@mail.npust.edu.tw)。
<詳細內容及相關報名表格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參閱、下載。
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