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屢次發生惡質托嬰中心不當照顧,甚至虐兒致死的不幸事件。有托嬰需求的家長人人自危。
如果試著用家長的角度,假設自己有2歲以下的寶貝孩子要送托育,該怎麼查找資訊呢?
就算先把令人煩惱的「價格」問題放一邊,先鎖定「優質」的托兒所,就已經困難重重。
業者的廣告都說自己很優質。要怎麼辨識呢?
負責管理托嬰中心品質的政府單位,雖然架設了網站,公布評鑑結果,但這些「三年一次評鑑」的結果真的可以相信嗎?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的網站告訴家長們「優等、甲等」的托嬰中心就是「首選」,可以安心送托。
但,不久前,臺北市《我們的托嬰中心》爆發保母虐兒致死案。這樣惡質的托嬰中心,竟然是去年社會局「評鑑甲等」?!
評鑑甲等的托嬰中心隔年就發生虐嬰致死的不幸事故,這樣的評鑑結果,對家長又有什麼參考價值呢?
在不幸事件發生後,《我們的連鎖托嬰中心》才接連被踢爆,原來早就屢次違規!原來早就屢次被罰!只是家長都不知情。
政府能夠主動公布這些資訊,或許家長在做功課、找資料時,就能避開這種「甲等地雷」。
惡質的托嬰業者,對於不當照顧、虐兒事件,屢次隱匿不報,主管機關的作為也過於消極,裁處不夠嚴厲。而且,被裁處後,相關資訊也沒有公布給家長了解。
有甲等托嬰中心虐兒致死的案例在眼前,現在的家長只能看「評鑑結果」送托,實在是提心吊膽。只好在網路上四處打聽、找評價,祈禱自己的孩子不要踩到地雷。
這種情況,負責管理托嬰中心的政府實在失職。
除了托嬰中心良莠不齊難以辨識的問題外,意外發生後,托嬰中心蓄意隱匿,也製造很多虐兒黑數。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村(里)幹事、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為「責任通報人員」。上述人員發現有疑似兒虐案件,就必須依法通報。
當托嬰中心不當照顧導致嬰幼兒受傷時,相較於醫護人員或社工等居於協助角色的第三人,托嬰業者為了規避責任,都有非常強烈的「隱匿不通報動機」。
換言之,發生了兒虐事件的托嬰業者,不可能自己通報,只要瞞得過家長,社會局根本不會知道有兒虐事件發生。
面對這些有強烈「不通報動機」且在法律上有責任的托嬰業者,我嚴厲要求台北市社會局提出相關的改善辦法,檢視業者的通報成效、強化業者的通報行為。
先前我在民政委員會質詢時,就曾要求社會局「檢討托嬰中心評鑑辦法」。提升「突擊檢查」「錄影畫面抽查」的佔分比重。
今天社會局進行《預防兒虐專案報告》,針對劣跡不斷的惡質業者,我提出兩點要求:
✅ 針對特定惡質托嬰中心,社會局應立即公布《我們的連鎖托嬰中心》各分所的稽查、違規調查報告及裁處結果,警惕其他業者。
✅ 社會局應彙整並且公佈所有托嬰中心的「違規紀錄」及「裁處結果」,以便利查詢的方式,供社會大眾檢視。
我認為,「安全」是托嬰中心最基本的條件。
政府不能「報喜不報憂」。除了改革評鑑方式,更應該主動公布裁罰資訊,並且做成容易查詢的系統。
把惡質托嬰中心的黑歷史攤在陽光下,讓孩子安全、家長安心。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針對4月1日發生在內湖的托嬰中心案件,這幾天議會其他同仁也陸續提出不少建言,社會局也有所回應,並根據新的事證有了第二波的懲處。在這事件中,除了最難過的父母外,其實台北市政府所謂的評鑑制度,也在這事件中喪失了最基本的公信力。 黃珊珊議員表示,依規定北市托嬰中心每三年至少評鑑一次,108年剛公布最新的...
優等甲等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近年屢次發生惡質托嬰中心不當照顧,甚至虐兒致死的不幸事件。有托嬰需求的家長人人自危。
如果試著用家長的角度,假設自己有2歲以下的寶貝孩子要送托育,該怎麼查找資訊呢?
就算先把令人煩惱的「價格」問題放一邊,先鎖定「優質」的托兒所,就已經困難重重。
業者的廣告都說自己很優質。要怎麼辨識呢?
負責管理托嬰中心品質的政府單位,雖然架設了網站,公布評鑑結果,但這些「三年一次評鑑」的結果真的可以相信嗎?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的網站告訴家長們「優等、甲等」的托嬰中心就是「首選」,可以安心送托。
但,不久前,臺北市《我們的托嬰中心》爆發保母虐兒致死案。這樣惡質的托嬰中心,竟然是去年社會局「評鑑甲等」?!
評鑑甲等的托嬰中心隔年就發生虐嬰致死的不幸事故,這樣的評鑑結果,對家長又有什麼參考價值呢?
在不幸事件發生後,《我們的連鎖托嬰中心》才接連被踢爆,原來早就屢次違規!原來早就屢次被罰!只是家長都不知情。
政府能夠主動公布這些資訊,或許家長在做功課、找資料時,就能避開這種「甲等地雷」。
惡質的托嬰業者,對於不當照顧、虐兒事件,屢次隱匿不報,主管機關的作為也過於消極,裁處不夠嚴厲。而且,被裁處後,相關資訊也沒有公布給家長了解。
有甲等托嬰中心虐兒致死的案例在眼前,現在的家長只能看「評鑑結果」送托,實在是提心吊膽。只好在網路上四處打聽、找評價,祈禱自己的孩子不要踩到地雷。
這種情況,負責管理托嬰中心的政府實在失職。
除了托嬰中心良莠不齊難以辨識的問題外,意外發生後,托嬰中心蓄意隱匿,也製造很多虐兒黑數。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村(里)幹事、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為「責任通報人員」。上述人員發現有疑似兒虐案件,就必須依法通報。
當托嬰中心不當照顧導致嬰幼兒受傷時,相較於醫護人員或社工等居於協助角色的第三人,托嬰業者為了規避責任,都有非常強烈的「隱匿不通報動機」。
換言之,發生了兒虐事件的托嬰業者,不可能自己通報,只要瞞得過家長,社會局根本不會知道有兒虐事件發生。
面對這些有強烈「不通報動機」且在法律上有責任的托嬰業者,我嚴厲要求台北市社會局提出相關的改善辦法,檢視業者的通報成效、強化業者的通報行為。
先前我在民政委員會質詢時,就曾要求社會局「檢討托嬰中心評鑑辦法」。提升「突擊檢查」「錄影畫面抽查」的佔分比重。
今天社會局進行《預防兒虐專案報告》,針對劣跡不斷的惡質業者,我提出兩點要求:
✅ 針對特定惡質托嬰中心,社會局應立即公布《我們的連鎖托嬰中心》各分所的稽查、違規調查報告及裁處結果,警惕其他業者。
✅ 社會局應彙整並且公佈所有托嬰中心的「違規紀錄」及「裁處結果」,以便利查詢的方式,供社會大眾檢視。
我認為,「安全」是托嬰中心最基本的條件。
政府不能「報喜不報憂」。除了改革評鑑方式,更應該主動公布裁罰資訊,並且做成容易查詢的系統。
把惡質托嬰中心的黑歷史攤在陽光下,讓孩子安全、家長安心。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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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等甲等 在 張廖乃綸 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托嬰中心兒虐及不當照顧案件屢見不鮮,根據中央規定,托嬰中心評鑑每三年辦理一次,乃綸覺得,這樣的評鑑時間間隔實在太長,況且,過去的評鑑結果沒有鑑別度,以台中市104年、105年評鑑為例,每一家托嬰中心通通是【甲等】,家長根本分辨不出好壞。
目前台中市的托嬰中心有150多家,收托幼兒有4200多人,乃綸過去不斷要求市政府,一定要落實評鑑制度、充分揭露查核資訊,總算去年底的托嬰中心的評鑑總表出爐,成績不再通通都是【甲】,而是有【優等】、【甲等】、【乙等】之分。而為了更即時提供查核資訊,社會局目前也按季公告公共安全聯合稽查的查核結果統計表,但是,查核結果只勾選【合格】或【部分不合格】,資訊還是不夠充分。
乃綸拿出台中市政府最近一次治安公安聯合會報資料,今年1月-3月市府針對托嬰中心所執行的聯合稽查,總計稽查48家次托嬰中心,其中有「社政缺失」的家數次有17家次,其次是「建管缺失」有13家次,「消防缺失」有9家次。
社福缺失違規的樣態包括超收、托育人員異動沒有備查、師生比不符規定、進用未具托育資格者入班照顧等,消防建管缺失則有增建違建、消防安全設備不符規定、未依規定使用防焰物品等,但這些違規細節,在社會局網站上並沒有公告。
乃綸要求社會局要公開透明,即時且充分揭露托嬰中心的稽查資訊,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高度認同,李允傑局長強調,社會局已經在進行改革,將建立全新的社福地圖,家長關心的資訊都會公告,所有的評鑑稽查結果及缺失項目會讓家長一覽無遺,被控不當管教的托嬰機構也會公告機構及負責人名稱,至於保母名字是否該公布,將和法制局研商後依法辦理。
保護照顧孩子,我們要求社會局該滴水不漏,更是責無旁貸,應該發揮公權力,強力監督!
優等甲等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針對4月1日發生在內湖的托嬰中心案件,這幾天議會其他同仁也陸續提出不少建言,社會局也有所回應,並根據新的事證有了第二波的懲處。在這事件中,除了最難過的父母外,其實台北市政府所謂的評鑑制度,也在這事件中喪失了最基本的公信力。
黃珊珊議員表示,依規定北市托嬰中心每三年至少評鑑一次,108年剛公布最新的評鑑指標,分為行政管理、托育活動以及健康安全三大項以及減分項目與外加項目,其中行政管理有10個評鑑項目,佔了20分,托育活動有25個評鑑項目,佔了40分,健康安全也是25個評鑑項目,佔了40分,每個評鑑項目為1-3分不等,滿分為100分。90分以上為優等,80分以上未達80分為甲等,70分以上未達80分為乙等,60分以上未達70分為丙等,未達60分為丁等。而受委託評鑑的學者專家則大概花半天的時間到現場,進行這總共60個評鑑項目評分。
針對這60個評鑑項目、總分分級制以及評鑑的方式與時間,有沒有需要再檢討的地方?以下有幾點具體建議---
1、 目前僅花半天時間完成60個評鑑項目的評鑑方式,過於形式,也難以看出托嬰中心的完整面貌。具體建議可將評鑑項目與時間分次實施。
2、 評鑑項目中缺少家長的反映意見。應仿效公運處評鑑公車業者將乘客日常反映內容納入評鑑的方式,也將家長平日的建議內容納進評鑑項目。
3、 增加評鑑頻率,從每三年1次改為每二年1-2次。並將評鑑過程及評分細目資訊公開,並且要求托嬰中心將此資訊放置於對外招生的網站。
4、 其實會進到托嬰中心服務的保母、教保員,對這份工作都有一定的熱誠。在相關的研討會中也發現,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發生兒虐事件最大的原因其實是壓力。教保員、老師因為長期或當下壓力大,導致情緒失控,進而有了虐童的行為。因此如何增加托嬰中心的工作條件就非常重要。降低現行師生比則考慮給予一定比例的加分,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5、 其他像設置監視器、開放家長手機連線、社會局不定期稽核等,都能讓提昇評鑑信任度。
最後黃珊珊議員也關心像托嬰中心等社會機構的保險是否足夠。以托嬰中心為例,目前有規調必須強制投保場地公共意外責任險與兒童團保,但兒童團保身故僅為100萬元,是否曾該在要求投保責任險,這樣不僅增加家長保障,某種程度也是減少園方的風險。
優等甲等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健康的文官系統是國家施政的基礎,讓認真優秀的公務員出頭、讓懶散推諉的被淘汰,都有賴於有效的考績制度。
目前,基層公務員面臨了嚴重的「勞逸不均、考績不公」。年年75%甲等的比例、丙等卻一直只有0.2%,根本失去了考績管理的功能。
更離譜的是:簡任高官考績甲等比例高達93-96%,遠高於基層公務員,真的是高官表現比較好嗎?還是系統性的長期不公?
我請考試院盡快提出考績法修正,好的不只給「甲等」,應該要設置「優等」;相對地,員額評鑑與不適任者淘汰機制,都必須落實。
解決「勞逸不均」與「基層過勞」,政府責無旁貸!
這個腐敗的考績制度,已經到了不趕快改革不行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