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最終法院認定為何種關係,勞動部都應給予外送員基本的權益保障」
今天衛環委員會邀請勞動部、交通部等部會,針對「食品平台外送員權益保障」進行專案報告。
我向勞動部提出質疑,為什麼每次都要等出了事之後,才火速透過勞檢認定是僱傭關係?什麼時候能夠針對外送平台與外送員的法律關係,頒佈原則性的認定標準?
勞動部政務次長林明裕回應,將於11月上旬訂出「雇傭關係與承攬關係認定指導原則」,相信指導原則訂定後,雙方會更清楚彼此間法律關係及權益保障。
我也特別要求勞動部,不管最後認定是什麼關係,#勞動部都有責任保護弱勢工作者「職災補償、職災預防、雇主通報責任」#職災預防機制,否則在新經濟產業不斷發展情況下,勞動部如果沒有通盤檢討勞動法令適用規範,將疲於奔命,最後吃虧的永遠是弱勢的工作者。
#僱傭承攬絕不是平台業者說了算
#勞動部有責任保護弱勢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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