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金法尤物Day⚠️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460618
這一則新聞,嘉義顏姓女子昨在臉書社群貼文「緊急,嘉義XX發現3名確診」,提醒友人不要出門,警方昨上午發現後,立即與市衛生局確認為假訊息,隨即將女子帶回訊問,訊後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送法辦。另外,本案除顏女之外,還發現另2網友也轉傳該訊息,除了追查訊息來源,也持續傳訊相關當事人。上述傳播疫情謠言及不實訊息,最高會面臨300萬元罰金、3年有期徒刑之刑責。
近來,因為疫情逐日升溫,也有許多新興的法律問題隨之出現,除了上述「散播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外,以下整理諸多有可能面臨罰責之態樣,再請大家多多注意囉。
律師表示,其餘可能面臨罰責之情事,諸如:
一、 雙北外出需全程配戴口罩,如有違規,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二、 違反關閉歌廳、舞廳等特定場所及停止宗教活動(進香、繞境)、全國社團停止交接等防疫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三、 違反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規定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四、 囤積防疫物資或哄抬價格(例如醫用口罩、防疫酒精、額溫槍等),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五、 確診個案或通報疑似個案,不遵行衛生主管機關(或醫療院所)指示,擅自離開隔離病房,有感染他人之虞,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簡單整理幾個大家比較常見的情況,不要因為一時疏忽而觸法,個人受罰或許事小,但造成防疫漏洞或是製造民眾恐慌影響防疫可就不是開玩笑的了。
最後,提醒大家,出門在外務必戴好口罩、多洗手、多用酒精消毒,並盡量減少外出、避免群聚,希望大家都能身體健康,平安度過這次疫情。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
📻音樂ShowTime📻
🕘週一~週五21點~23點🕚
🟣台北桃園 FM92.7🟣
🟢新竹苗栗 FM92.3🟢
#亞洲電台 #亞太電台
#愛跳舞的DJ
#JumpDanceCrew
#XPlus創世界
#愛樂弗整合行銷
#桃園青年聯盟
#主持
#舞蹈教學
傳播不實謠言法律刑責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染病趴趴造、傳遞假訊息、洩露隔離所、哄抬物價,都要受罰!肺炎疫情下,你不能不知道的法律規範!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View/id/789
◎德先生這麼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肆虐,連帶引發防疫隔離、傳播假訊息、甚至搶購口罩、衛生紙等民生物資等現象。但民眾可能不知道,這些都和法律息息相關。一旦觸法,罰責相當嚴重。
專訪 陳君瑋律師,從不服從隔離、隨意透露個人隱私、揭露隔離地點、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說明傳染病防治法、災害防救法、刑法、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條的刑責處罰。
例如確診個案到處遊走要受傳染病防治法規範,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透露隔離地點最高可罰30萬元;散播不實謠言或疫情,導致民眾恐慌甚至他人死亡者,則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的處罰!
其他像社群媒體上的謾罵,則屬於刑法妨害名譽罪的管理範疇。而搶購口罩浪潮下,業者囤積口罩;以及聯合漲價等行為,也要受傳染病防治法或公平法的規範。陳君瑋律師呼籲,這些法律條文的罰責並不輕,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陳君瑋律師熊大律師粉絲團
◎染病趴趴造、傳遞假訊息、洩露隔離所、哄抬物價,都要受罰!肺炎疫情下,你不能不知道的法律規範!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View/id/789
◎德先生這麼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肆虐,連帶引發防疫隔離、傳播假訊息、甚至搶購口罩、衛生紙等民生物資等現象。但民眾可能不知道,這些都和法律息息相關。一旦觸法,罰責相當嚴重。
專訪 陳君瑋律師,從不服從隔離、隨意透露個人隱私、揭露隔離地點、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說明傳染病防治法、災害防救法、刑法、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條的刑責處罰。
例如確診個案到處遊走要受傳染病防治法規範,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透露隔離地點最高可罰30萬元;散播不實謠言或疫情,導致民眾恐慌甚至他人死亡者,則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的處罰!
其他像社群媒體上的謾罵,則屬於刑法妨害名譽罪的管理範疇。而搶購口罩浪潮下,業者囤積口罩;以及聯合漲價等行為,也要受傳染病防治法或公平法的規範。陳君瑋律師呼籲,這些法律條文的罰責並不輕,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陳君瑋律師熊大律師粉絲團
傳播不實謠言法律刑責 在 早安.台灣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染病趴趴造、傳遞假訊息、洩露隔離所、哄抬物價,都要受罰!肺炎疫情下,你不能不知道的法律規範!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View/id/789
◎德先生這麼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肆虐,連帶引發防疫隔離、傳播假訊息、甚至搶購口罩、衛生紙等民生物資等現象。但民眾可能不知道,這些都和法律息息相關。一旦觸法,罰責相當嚴重。
專訪 陳君瑋律師,從不服從隔離、隨意透露個人隱私、揭露隔離地點、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說明傳染病防治法、災害防救法、刑法、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條的刑責處罰。
例如確診個案到處遊走要受傳染病防治法規範,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透露隔離地點最高可罰30萬元;散播不實謠言或疫情,導致民眾恐慌甚至他人死亡者,則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的處罰!
其他像社群媒體上的謾罵,則屬於刑法妨害名譽罪的管理範疇。而搶購口罩浪潮下,業者囤積口罩;以及聯合漲價等行為,也要受傳染病防治法或公平法的規範。陳君瑋律師呼籲,這些法律條文的罰責並不輕,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陳君瑋律師熊大律師粉絲團
傳播不實謠言法律刑責 在 【觀點】郭彥均臉書貼和醫護友人的對話截圖 - 數位時代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在群組散佈假消息、貼文言論不實,會有法律責任嗎? ... 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 <看更多>
傳播不實謠言法律刑責 在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 #謠言止於智者!#千萬不要隨便散播假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立法理由載明:「鑒於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 ... 管理法第46條之1規定,定明散布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行為之刑責,以符時需。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