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之處-晨興時光
週六
腓三 10 ~ 11 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或者我可以達到那從死人中傑出的復活。
在士每拿的召會沒有受主責備,乃是得着鼓勵。主告訴這個召會,祂是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啓 二 8。)祂是那遭受逼迫被治死,現今又活的一位。
受苦的召會必須認識,主乃是復活與復活的大能。沒有甚麼能拘禁復活的生命,就是死也不能。這復活的生命是在受苦的召會裏,所以召會必須經歷基督作復活。
賜給士每拿召會的獎賞乃是生命的冠冕。受苦召會的賞賜不僅是生命樹,更是生命的冠冕。召會歷史中的這一段,如今已經應驗了。
主應許在以弗所召會中的得勝者,喫祂作生命樹。(7。)這是神聖的生命。祂應許在士每拿召會中的得勝者,要賜給他們生命的冠冕。
喫生命樹是爲着裏面的供應,而生命的冠冕是爲着外面的榮耀。這兩個應許都與神聖的生命密切相關。這生命首先必須 是我們的食物,然後將是我們的彰顯和我們的得榮耀,就是生命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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