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平鎮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崩塌案
我在 #109年5月8日總質詢 時
就已經提出平鎮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坍塌的主要原因
不僅僅是 #設計錯誤
還有 #施工不當
而且從平鎮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崩塌案
突顯出桃園市政府的三個失能
#審核機制失能
#橫向聯繫失能
#稽核機制失能
但是我一個人人微言輕
抵不過民眾黨整個黨的力量
桃園市議會議事堂的能見度
也比不上立法院鎂光燈的關注
樂見平鎮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崩塌案獲得民眾黨立委們的關注
希望此案能重啟調查
更希望能納入更多專業團體的查驗報告
只希望能夠找出真正的原因
並且讓政府公部門記起教訓
避免重蹈覆轍
確保公共設施與民眾的安全
#我的用心您看得見
#桃園市結構技師公會
#桃園市土木技師公會
#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去年5月8日我即在總質詢提出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坍塌的原因 2)今年9月13日民眾黨在立法院招開記者會提出和我一樣的質疑...
停車場 坍塌 在 好房網New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桃市府認為沒有重啟調查的必要
#平鎮 #地下停車場 #坍塌 #桃市府
★想買機能宅?雙北首選竟是「這」!?
→ https://bit.ly/2XI3ejl
停車場 坍塌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幫高調】又是 #工安疏失 ˊ_>ˋ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工程去年發生大崩塌,造成1死2傷,市府委託桃園市建築師公會鑑定後,認定是結構計算設計疏失。#不過台北市土木建築學會理事長余烈今公布關鍵監視器畫面,#質疑工地土堆堆放過高,#加上卡車重量與加速、#剎車造成的衝擊,#才是坍塌主因,余烈也表示,即使結構技師未計算出現疏失,#便宜行事的施工恐一樣會造成崩塌,#桃園市府僅憑建築師公會的調查報告就將責任推給結構技師,有護航特定單位之嫌。余烈表示,如果是結構計算設計的載重算錯,樓地板應該會出現裂縫,但檢視現場照片,可發現是崩潰式的破壞,明顯超過所能承受重量好幾倍。他質疑,施工單位可能為了節省時間與工錢,直接把土堆堆在工地上,監視器畫面也顯示,土方已明顯過高,目測超過3公尺、高於卡車車斗,才會造成單位面積負載過重,工地瞬間坍塌,工人來不及逃出。』
[新聞]平鎮停車場工地崩塌關鍵畫面曝光 專家批桃園市府護航 https://disp.cc/b/163-e4KR |【複習】[新聞] 平鎮停車場崩塌鑑定出爐 鄭文燦:計算錯誤導致承受力不足 https://disp.cc/b/163-clra |【複習】[新聞]平鎮停車場工地「坍塌畫面曝光」卡車、怪手入坑塵土漫天 https://disp.cc/b/163-cji5
停車場 坍塌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去年5月8日我即在總質詢提出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坍塌的原因
2)今年9月13日民眾黨在立法院招開記者會提出和我一樣的質疑
停車場 坍塌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09.05.08-總質詢
平鎮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坍塌案
停車場 坍塌 在 詹江村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詹江村 #撥亂反正 #理性問政正義敢言
團購商品臉書搜尋 #多肉團購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32100873790732/
社長徐德明 臉書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johnny.hsu.796
#多肉市集 電話 03-217-2289
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三段738號
桃園市議員 詹江村官方連結(如下):
#臉書FaceBook:
詹江村(開放CalliN用) : https://www.facebook.com/jiangcunz
詹江村專頁(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JC2020/
#YouTube直播:
詹江村 (一頻):https://www.youtube.com/user/jjc0816
村長詹江村(二頻):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bC5uPY_QFomdqq4fOFhzCg
#歡迎加入YT頻道會員(連結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NZxp_Bi1OYaZOzWAFya2wg/join
#Line官方家族:
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服):Line@ID: @jj2020
#版權宣告:
有關詹江村(村長)先生,提供之所有內容,包括文字、照片、影像、插圖、錄音片、影音片或其他任何形式之素材等(含臉書FaceBook 及YouTube...等),均受到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及國際著作權法律的保障。在著作權法下,轉傳網址須註明出處。若是重製部分,全部或營利行為等,未經本人詹江村(村長)先生書面同意,不得為之,並依桃園地方法院為約定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