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息的秘密
除權息👇🏻
*對長期投資的人來說最重的事
*是在發股利前,一個分配的動作
💡配股
給你股票也就是常聽到的除權(權代表股東權益)
💡配息
給你利息也就是常聽到的除息(息代表現金利息)
參與除權息要知道四件重要的事👇🏻
1、除權息後其實我們的總價值不變
2、需要知道除權息日基準日的算法
3、融券放空的人需要回補
4、繳稅與退稅的一些細節
💡除權息後總價值不變
不管是除權還是除息我們的總市值都不變,我們以利息來說,假設某檔股票價格為100元,公司預定要配息5元,也就是擁有一張(1000股)股票的人可以配發5000元現金利息到你的戶頭。
而在未拿到利息的時候你的帳戶總市值為100元市價的股票*1000=100000元
在拿到利息之後時你的帳戶總市值會變成 95元
市價的股票*1000=95000元再加上到你戶頭的5000元現金,而總市值還是95000+5000=100000元不變喔!!
除權(配股票)的概念也是差不多只是是用股本與數量去計算但總市值也是不變!
💡除權息該注意的日子
📌股東會日期 決定股利發配及時程
📌除權息交易日 要參與除權息的人,須在此日期前一個營業日結束前持有股票
📌停止過戶期間 為了讓公司製作股東名冊
除權息交易日之後買進股票的人須等到這個期間結束才能進行交割
📌除權息基準日 公司最後確定股東名冊
📌現金股利發放日 發放股利的日子
💡融券放空的人需要回補
『除權息時』會訂出一個股票停止過戶日期,目的是為了計算出參與除權息股東名單,
所以在過戶日之前也會強制回補所有的融券。
(因為融券是借來的股票不算真的持有,融資則是借錢買股票可以參與除權息)。
而且也會有一段時間禁止融資融券,所以有在融券放空操作的人,要特別注意這個時間喔!
💡繳稅與退稅的一些細節
以前股利所得要併入個人所得稅之後,會在有一個扣抵稅額比率,
但從2018年對於股利課稅有做一個新制的調整,有兩種課稅方式:
方法1.(小資族適用) 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以領到股利的8.5%計算可扣抵稅額,一戶申報上限抵8萬元。
換句話說領到94萬元現金股利以下都可以抵掉一些稅金。
方法2. 股利用28%報稅,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列為其他所得
如果你是稅率超過30%的高收入戶,用這個方案會比較省。
對於稅率較高的大戶來說,通常不參與除權息比較划算,而且領股息還要加上 1.91%二代健保補充費 ,(超過20000元股利要繳二代健保費)
對大戶來說,股利即使只是差2個百分點,可能影響金額都是數十萬或數百萬,但是如果因為稅率的問題不打算參與除權息,而做出買賣動作這部分就要考量交易成本了,而相關細節就需要做更多的計算來試試看哪個方法比較划算摟!
而進一步討論除權息就是左手到右手的概念,但為什麼還要參與除權息?
其實就是長期投資的人想要買這間公司的價值並且持有超過一年,所以不會因為這個動作而做出買賣動作(因為交易成本),並且在所得稅一定範圍之內還可以退稅,但是還是有許多人會想放棄除權息,那就是所得稅達到一定的收入以上就要繳稅了,所以市場上的確是有人會因為這樣放棄除權息而賣出股票,但通常這種大戶都會在期貨或者權證上做出相反動作做避險,為了只是不參與除權息而已,而常常會有人說除權息賣壓或者融券回補行情之類的話語,我個人倒是覺得不要太在乎這件事,因為真的也沒有一定,因為這些事情你知道我知道,那些大戶或主力也會知道,他們不會傻傻的讓你佔便宜的,他們會有各種方法來處理,包括期貨權證選擇權等各種方法來避險等等。
基本上股票利息低於94萬以下的人都可以退稅,而依照殖利率5%來計算的話,股票市值大概要1880萬以上才要考慮稅率的問題,而如果沒有這股票市值的話,對於大部分的投資人參不參與除權息完全取決你的投資策略與期間,而其他這些細節都不用太過於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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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堂
股市經營權爭奪的亂象
葉銀華
友訊經營權爭霸戰打得火熱,市場派、公司派可控持股都約二成左右,形成「五五波」的局面。圖為友訊公司外觀。本報系資料庫
近日,友訊因經營權之爭而更改股東常會日期,遭台灣證券交易所(證交所)處以違約金卅萬元。友訊公司派作法之目的,乃是企圖使市場派所取得的委託書無效。而證交所要求友訊於五日內改善,仍需於六月十五日召開股東常會,若友訊未改善,證交所將按次處違約金,或將其股票列為全額交割股。周日,友訊又召開董事會維持六月十五日舉行股東常會。
上市公司召開股東會,都必須在證交所平台公告,上市公司應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至少十二個營業日前,將召開股東會應公告申報的事項輸入證交所指定的網站申報系統。友訊在三月十八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於六月十五日召開一○九年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期為四月十七日至六月十五日),以及該公司二位獨立董事依證交法於六月一日召集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期五月三日至六月一日),均於證交所上開規定期間內公告在案。
友訊於五月廿五日召開董事會,決議將股東常會日期由六月十五日變更至六月廿九日,公司雖主張停止過戶期仍為四月十七日至六月十五日,但因六月十六日至六月廿九日間並未停止股東名簿記載,顯與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不得為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之內容有悖,而不予承認。
針對證交所的處罰,友訊公司派回應,股東會延後是因市場派壟斷委託書,嚴重傷害公司,股東會延期是不得不的自救辦法,並反問對於友訊二位獨董召集六月 一日股東臨時會的停止過戶日,與股東常會的停止過戶日重疊,質疑證交所是雙重標準。但上周五法院最新判決出爐,認為沒有辦法提出必須暫停臨時股東會必要性證明,故駁回公司派的申請,換句話說,六月一日臨時股東會確定登場。
其實,公司派為了阻擋市場派藉由改選董事取得經營權,終極目標就是讓市場派所掌握的股權與委託書不能行使投票權。為達此目標,所採取的手段眾多,有的合乎當時法規、有的遊走法律邊緣,有的則明顯違反法規。民國八、九十年代常用的手段,包括:不願召開股東會改選董事(即使召開也突然停電)、董事選舉改採全額連記法、委託書收購亂象(甚至黑道介入)、控告市場派炒作股票、排除外部股東提名的董事候選人與所提的股東會議案等。雖然上述有些手段已因法規修正而被禁止或有所改善,但有些手段仍持續被使用中。
還有衍生更多的手段,例如:上面所述之延遲股東會召開、以違法或有中資的理由排除異議股東或市場派持股的投票權(可能造成董事會雙包案)、利用奧步阻止市場派或異議股東出席股東會;甚至衍生出其他手段,包括:董事會認定持異議的獨董當然解任、臨時更改股東會主席、不照股東會議事規定進行等。
本文並未引申公司派就是違反法規,亦不能視為支持市場派與異議股東的作為。只是每當有經營權爭奪,股市就多所亂象,實有需要快速的糾正措施。本次友訊公司派之反併購措施都被證交所糾正或法院駁回,現有規定有改進的必要。不管公司派或市場派的作為,聘任的法律顧問扮演重要的角色。本文建議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公司派或市場派,在做出有關股東會召開日期、議案之變更,以及解任董事或認定獨立董事當然解任,必須有律師出具之合法意見書,而相關決策與意見書自然須負有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作者為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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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美嘉電公司被換股重新上櫃,就想起該股在 2012.02.13年就提出警訊,指出該公司有經營上的隱憂。隨著時間過去,該公司等於被換殼上市,原股東只能不勝欷噓。但危機是否能早日避開呢?看看二年前提出
的文章資料,到底財務基本面是屬於事後諸葛或是指引未來的水晶球?就留給投資人自己去判斷!
http://stocksardine.com/?p=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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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原藥:公告本公司名稱由「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股份有限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0 10:14:45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8/13
2.公司名稱: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03年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案(公司更名),並業經經濟部於103年08月13日經授商字
第10301166850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名稱正式由「美嘉生電股份有
限公司」變更為「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原藥)
,證券股票代號未變,仍為「4415」。
(2)本公司爰辦理民國103年變更公司名稱換發有價證券(股票),依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
則之規定,訂定「換發有價證券(股票)作業計畫書」。復經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3年09月11日證櫃監字
第1030025069號函核准在案。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一○三年度第十屆第五次董事會(民國103年9月5日)決議通過
公司更名股票全面換票案相關事宜。
(2)本公司更名換發有價證券(股票)日程(如下):
1.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3年10月5日。
(最後過戶日適逢假日,往前提早至10月3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3年10月6日起至民國103年10月15日。
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3年10月10日。
4.新股票上櫃日:民國103年10月16日。
5.舊股票終止上櫃日:民國103年10月16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
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股票於櫃檯買賣中心仍持續停止交易中。
停止過戶期間交割 在 交割日(T+2) ≤ 最後過戶日」者可以配股配息。 以國泰金為例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那為何又有停止過戶的期間呢?其實這個停止過戶是針對在7/1以後才買進(成交)國泰金的人,在7/3~7/7無法進行交割(過戶),. 因為5天時間,國泰金要確定可以拿到 ... ... <看更多>
停止過戶期間交割 在 配息要停止交易兩個月? - Mobile01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4月12日~6月10日停止過戶是指決定哪些人可以有權利參加股東會他會先有一個最後過戶日應該是4月11號只有在4月11日持有股票的人就可以參加6/10的股東會之後賣不賣不影響 ... ... <看更多>
停止過戶期間交割 在 Re: [請益] 什麼是停止過戶日?? - 精華區Stoc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 引述《hubert2323 (hubert)》之銘言:
: 某家公司欲發放股利..
: 會訂股東會的時間,也會決定停止過戶日的區間
: 那這段區間裡可以買賣股票嗎?
之前寫了篇類似主題的文章,貼過來這邊。裡面應當是有明確回答到你的問題:p
(每年的除權息停資券、停止過戶計算日問題 OP 潮這篇應該也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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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詮電(2436)重大行事曆
股東會 除息日
日期 95/06/15 95/07/07
最後過戶日 95/04/14 95/07/10
停止過戶期間 95/04/17 ~ 95/06/15 95/07/11 ~ 95/07/15
融券最後回補日 95/04/07 95/07/03
停止融資期間 95/04/10 ~ 95/04/12 95/07/04 ~ 95/07/06
停止融券期間 95/04/06 ~ 95/04/12 95/06/30 ~ 95/07/06
(以下以 2006 年偉詮電來說),無論股東常會、除權基準日、除息基準日的前
後都會有一段停止過戶期間。
例如股東會前 95/04/17 ~ 95/06/15 停止過戶為的是在 04/17 之後讓公司把股
東名冊整理出來,通知他們參加 06/15 股東會。
而除權息 07/07 後兩天(日數均指交易日)07/11 起有停止過戶期間,是因為
07/06 除權息前一天買進的投資人在兩天後 07/10 才能完成股票交割,這時還
沒有停止過戶,公司也才能根據名冊派發股利。換句話說,07/07 除權息當天
才買進股票的,07/11 完成股票交割,但這時已經在停止過戶期間內,股票雖
然照常交割,但是並不計入公司的股東名冊中,便也已經不列入派發股利的名
單之內了(否則又賺到除權息價差又能領股利就沒道理了)。
---
停止過戶起日只是公司整理股東名冊需要一段時間,所以訂出那段時間內再買入
股票完成交割的人不計入接下來讓股東參與的活動內(股東會、除權息)。
而停止過戶期間內股票當然還是都照常交割,很多人會把交割跟過戶搞混,望文
生義誤以為這段期間內股票都不能買賣................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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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強制融券回補、停止融資買賣則是跟停止過戶日有日期上的關連。
無論是股東會前或是除權息後都會有停止過戶日,而停止融券是從停止過戶日往
前算第七天,然後從該天起停止融券五天(仍有融券者會在停止融券隔天被處分
回補);停止融資則是從停止過戶日往前算第五天,然後從該天起停止融資三天。
以時間軸來看就是這樣,
04/
06 07 10 11 12 13 14 17
停 停 停 停 停 ︵ 停
券 券 券 券 券 除 止
+ + + + 權 過
回 停 停 停 息 戶
補 資 資 資 ︶ 日
除權息的道理亦同,只差在如果是除權息,則是在停止過戶日前兩天為除權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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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所謂停資券行情就是在停止過戶前會有空單回補潮,股價便較有機會因受到
買盤湧入而推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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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請注意例外狀況:如果是股東臨時會,同樣會產生停止過戶,但「不一定」
需要停資停券,端視公司決策而定。以下補上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
業務操作辦法第 35 條:
第三十五條
得為融資融券之有價證券,自發行公司停止過戶前五個營業日起,停止融資買進
三日,並於停止過戶前七個營業日起,停止融券賣出五日;已融券者,應於停止
過戶第六個營業日前,還券了結。但發行公司因下列原因停止過戶者不在此限。
一、召開臨時股東會。
二、其原因不影響行使股東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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