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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參考法院實務 #真實判決
※ 法條詳情參考:保險法第 133 條, 刑法第 186 條, 第 306 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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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重生命 #遠離槍枝毒品 #意外險 #示範條款 #不保事項
#保險法 #權威 #劉北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30)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銓敘部長張哲琛及教育部政次陳益興,針對院版「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林佳龍認為還有三大疏漏,應該解決,分別為「未納入生育給付」、「私校老師扣繳補充保費」及「勞保與公保年資無法合併計算」,林佳龍亦已在廠提出修正動議,讓年金改成能落實真正的公平正義! ...
「保險法第25條」的推薦目錄:
- 關於保險法第25條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保險法第25條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保險法第25條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保險法第25條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保險法第25條 在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的評價
- 關於保險法第25條 在 【司法特考】保險法第107條&第138條之2修法解析-蔡凌宇律師 的評價
- 關於保險法第25條 在 被無牌車撞到丙式賠不賠呀?!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保險法第25條 在 [險種] 28歲女既有保單檢視及新保單規劃PTT推薦Insurance 的評價
保險法第25條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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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第25條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長達近2個月的防疫三級警戒下,勞工成為最大的受害者。民眾引頸期盼政府伸出紓困援手,但行政院、勞動部的紓困措施卻忽略最底層的部分工時勞工,讓最弱勢的這群人無法獲得紓困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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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紓困不接地氣,整慘非典型勞工
「部分工時勞工紓困」發放現金補助一萬元,但卻硬性規定4月30日當天必須投保,完全是毫無邏輯、離譜的政策規定。
而且部分工時、非典勞工估計高達80萬人,但勞動部僅針對4月30日有投保的41萬人紓困,作法明顯不接地氣;加上這次又限制2萬4000元以下的投保者才能紓困,日前自營業者、職業工會勞工紓困也是先限制後放寬,為何相同錯誤一再發生?
此外,勞工紓困貸款限制年收入在50萬元以下,但這次疫情導致許多勞工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紓困勞工不止是年收入50萬元以下者,這點連執政黨立委等自己人都罵翻,但勞動部卻還是不願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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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工作事實認定,保障勞工不因違法雇主受害
大量的部分工時勞工都是按日投保勞保,有些不良雇主甚至敢明目張膽違法未幫勞工投保勞保。若雇主未在4月30日替部分工時勞工納保,即使勞工有工作事實也無法領取補助。
我們呼籲勞動部應放寬資格認定,只要勞工可提供工作事實資料就也可請領補貼。同時根據業保險法第38條第1項,雇主若未替勞工投保者,將處十倍罰鍰,並且勞動部應依法主動對雇主處分,才能速補破網,保障弱勢勞工不因雇主違法而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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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勞工紓困,安心上工再加薪
在疫情影響下,勞工最需要的是「工作機會」。台北市府為了紓困受疫情影響的勞工,進行「安心上工計畫」、「你上工我加薪」,讓就業滿3個月或至少滿2個月的勞工,市政府將額外補貼2萬元或8千元的「安心上工紅包」。
其他還有「充電再出發」與「安心就業」方案,若勞工因疫情而被迫離開原公司時,由勞動局安排進行其他工作,保障勞工收入同時,也補足疫情期間勞動力不足的職缺,成為政府、企業和勞工的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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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要選舉時,勞工才是心頭肉、掌中寶,但當勞工受苦時卻對勞工不聞不問。我們呼籲政府,不應把紓困當成降低民怨的工作,讓急需協助的民眾獲得幫助,也為國家保留足夠勞動力,才能應付疫情復甦時的需求。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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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打擊假消息」專區正式上線,歡迎分享,對抗抹黑抹紅的認知作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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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第25條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30)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銓敘部長張哲琛及教育部政次陳益興,針對院版「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林佳龍認為還有三大疏漏,應該解決,分別為「未納入生育給付」、「私校老師扣繳補充保費」及「勞保與公保年資無法合併計算」,林佳龍亦已在廠提出修正動議,讓年金改成能落實真正的公平正義!
首先,林佳龍指出,依據院版的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條修正草案,保險範圍未納入生育給付,而現有的公教人員,卻是每年編列公務預算給予生育給付,未能建立體制,反觀勞版都已經將生育給付明文納入,依據現行的修法版本,私校老師又會再度成員年金孤兒,無法領到生育給付,非常不公平,所以他已提案將生育給付納入。
再者,林佳龍也表示,本次修法提供的年金給付率1.3%,然而,私立學校老師卻要在領月退休金時扣繳部分費用當補充保費,實際換算下來給付率僅達1.0725%,林佳龍主張,私校老師的年金如果繼續放在公保給付,不應該扣繳補充保費的費用,林佳龍亦已經提案修正。
最後,林佳龍說,本次修法版本並未建立「可攜式年金」制度,有人當勞工12年、公務員年資也12年,卻因換工作,之前年金就不算,都只能選擇一次領,非常不合理,林佳龍亦已提案修正,期望可以過關。
保險法第25條 在 【司法特考】保險法第107條&第138條之2修法解析-蔡凌宇律師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保險法 最新#修法,由蔡凌宇律師帶你一探究竟, 保險法第 107條、第138條之2,新舊條文比較與常考#爭點。 講師-蔡凌宇律師主講 精華議題-☑ 保險法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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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3 12:25 ... 第二種狀況是,撞到腳踏車、電動車、電動腳踏車? ... 然而保險法第54規定,保險契約解釋有疑義時,是要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 ... ... <看更多>
保險法第25條 在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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