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瑞士的保育例子】
中國青島被認為是善於保育其特色建築的城市。其中最著名的可算是青島德國總督官邸舊址,也叫膠澳總督官邸,建於1905至1907年間,又因該樓大都用花崗岩砌成,俗稱「石頭樓」。建築位於山上,擁有紅色、藍色的屋頂,米黃色的外牆,耀眼醒目,像一座城堡,一時之間令遊人忘記自己原來身處中國。
1897年德國侵佔中國膠州灣一帶並迫令清政府出租此地給他99年,青島被定為行政中心。作為19世紀較後起的強國,德國政府銳意將青島打造為「模範殖民地」,打算與英國殖民地香港一決高下,這棟樓便是給德國總督居住的官邸。
此樓由德國建築師維爾納·拉查洛維奇(Werner Lazarowicz)設計,建築面積四千多平方米,由石、鋼、磚、木混合體的四層建築,總高度約30多米。建築內部的空間組合非常靈活,高低錯落,富有立體感。室內有金色大廳、大餐廳、小餐廳、會客室及臥室等,共15個房間。
1914年一戰爆發,日本從德軍手中奪走青島的控制權,1922年中國才收回,1938年再次被日本侵佔。直至二次大戰結束,此樓才改成「迎賓館」。據說許多中國歷史上叱吒風雲的人物,包括汪精衛、蔣經國、毛澤東,以及越南國家主席胡志明和柬埔寨國王西哈努克等皆曾下榻於此。現時迎賓館已闢為青島德國總督樓舊址博物館並開放予遊人參觀。
📸 Brücke-Osteuropa / Wikimedia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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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歷史建築物例子 在 蕭家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澳門一周新聞回顧:大三巴「染紅」爭議.反警暴集會上訴敗訴.貼撐港街招 兩青年被控】2019/09/29 至 2019/10/06
今次選的三則新聞,兩則都與香港有關,但其實兩城本來就是密不可分;然後,再次為遲到致歉⋯⋯
1.大三巴「染紅」爭議
「大三巴被火燒?」「大三巴染紅?」「政治凌駕宗教?」
隨著9月29日,旅遊局的國慶特備活動,名為「共慶70華誕 共享偉大榮光」的大三巴光雕表演開展後,社交平台上掀起了以上的討論,直指有關做法是對天主教的不尊重。對此,旅遊局首先作出回覆,但並無回應有關宗教爭議,只稱選址大三巴乃因為其是本澳最具標誌性的建築物之一,且過去幾年亦曾進行光影節表演。
及後,天主教澳門教區於10月3日發出通告,指有教友表達強烈意見,亦引起不同國藉教友的不滿迴響,原因在於歷史文物的應用應與其原有特質相符;在該通告中,教區指不同國藉的教友對大三巴有深厚的感情和認同,建議日後如再有光雕表演,內容應與歷史文物的宗教背景相關,又指樂意與相關部門溝通交換意見,共同保育及推廣本澳珍貴的歷史文物。
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回應事件時則表示,有關表演廣受歡迎,更指內容「係冇問題,點會有問題呢?」但今後會要求有關部門同事多與教區或民間社團溝通,「大家互相了解、包容,呢個最重要」;而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則指大三巴是其中一個耳熟能詳的場地,大三巴有光雕表演是非常吸引,對於內容,則指「今次主題與國慶有關,當然離不開國旗、國徽等元素。」
2.反警暴集會上訴敗訴
繼8.19噴水池「反對警暴」默站行動後,早前再有市民就此發起集會,惟治安警禁止相關集會;發起人向終審法院上訴,終院於9月30日作出判決,判處兩名集會發起人敗訴,維持治安警察局不容許集會的決定,
終院在判決書中指出,治安警察局局長依法在被上訴批示中就其不容許舉行集會示威活動的決定作出了理由說明,並不存在上訴人所指欠缺理由說明的瑕疵;而上訴人還認為被上訴批示侵犯了基本權利的核心內容且違反法律。但終院認為,即便集會權是澳門居民享有的基本權利,亦並非絕對的不受任何限制的。值得一提的是,終院法官利馬則在判決書的尾端作出表決聲明,認為即便擬進行之示威之目的為對香港警察機關近期行動的指責,從集會法第2條規定之效力上看,也不構成「目的違反法律」;此一取態與另外兩位法官不同。
而對於判決結果,發起人表示驚訝,更指相信撇開政治爭議,發聲反對察暴是良心問題而非政治取態的問題;認為終院正將澳門司法系統與文明世界的法律體系疏遠,是公然對基本權利的侵犯,令澳門的「一國兩制」例子更無信服力。
3.貼撐港街招 兩青年被帶走 文化局:配合警方調查暫未控任何人
10月1日,澳門多處出現寫有「港澳連枝 風雨扶持」及「拒絕城市電子監察系統」等字句的街招,而治安警於巡經中區時,發現兩名20多歲本澳青年男子正在牆上張貼招紙,並在他們身上搜出大量招紙,懷疑他們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於本澳多處非法張貼招紙,以及涉嫌觸犯毁損罪,故將兩人帶走調查。
但隨即有人質疑,治安警所指的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若涉嫌亂貼街招,頂多是開告票罰款,不致觸犯損毀罪及被帶走;其後,負責執行《文化遺產保護法》文化局就發聲明,指「就近日一宗在建築物張貼招紙的報導,文化局經初步了解,張貼範圍部分涉及文物建築及緩衝區範圍,屬私人業權。目前為止,文化局沒有以《文化遺產保護法》針對報導事件對任何人士提起檢舉,文化局將全力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
官方對應強度之大,令人懷疑是否因為事件內容與香港的抗爭運動有關,但無論如何,希望兩位年青人,以及其他因支持香港而受打壓的朋友都能安然度過,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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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pe Law台灣旅遊】
來到花蓮,
朋友知道我不喜歡看品牌,
但卻很喜歡看一些文創東西,
以及把古蹟活化的地方,
所以特意帶我來到「a-zone」:
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走一圈。
位於花蓮市中心內,
從古老工廠建築的保留, 至保育發展方案,
到成為一個新景點的進程,
是很多老建築在活化時值得參考的例子。
要介紹這個「文創區」,
一切要先從其建築物歷史說起,
在1913年, 日本統治台灣的時代,
在花蓮市成立了一家造酒廠, 主打紅酒及米酒。
到了80年代,
已有70多年歷史的花蓮酒廠因位處於市中心,
限制了發展開間, 於是有了搬遷計劃,
終於1988年搬往美崙工業區,
就是在花蓮機場(花蓮航空站)旁邊,
現在酒廠亦有開闢成「花蓮觀光酒廠」,
開放給遊客去認識造酒的過程。
之前好難想像台灣會有出產紅酒,
但再夜點的時間到了另一位花蓮朋友家作客,
他們知道我認識意大利比較多,
所以就請我飲一款名為「紅麴葡萄酒」
並配原住民的烤山豬肉, 超好味,
不過酒精只有8%左右, 而且會加冰, 味道偏甜,
對我來說根本不是酒, 更似果汁,
但就第一次跟到台灣出產的「紅酒」,
是一個很好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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