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國籍的月亮不會比較圓!】(質詢影片)
搞不清楚為什麼,行政院院會會通過交通部這三個設置條例的修正案,讓機場公司、港務公司和郵政公司可以設置雙重國籍或外國籍董事。當然,交通部的統一說詞都是「這樣才有競爭力」,我認為,雙重國籍的月亮不會比較圓,真要任用,就直接用外國籍董事吧!(我以月亮和死星做比喻,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影片)
經過我們的調查,目前國營事業只有台灣金控(台銀)可以設有雙重國籍或外籍董事,但是從2008年至今都沒有聘任,連薪資待遇如何?都還沒有計畫。再調查,目前這三家公司也只有機場公司剛剛好有兩席董事空缺,所以合理懷疑其他兩家公司是來陪機場公司讀書的,不曉得機場公司的真實目的是什麼?
因此,我們在會議中提案修正:
1、三家公司可以聘任外國籍董事,不准雙重國籍。
2、機場公司必須增設勞工董事(郵政和港務公司已經設置勞工董事)。
3、如有審議同場加映的國營公司與子公司的採購可以不受採購法規範,我將全力反對,以免造成與民間企業間的不公平競爭。(例如,機場公司一定特許其保全子公司承攬,這家子公司有了充足的子彈,再去和民間保全公司搶民間生意,這就是國家造成的不公平競爭)
不過,國民黨籍的陳雪生召委表示,這個案子爭議很大今天不予審查,交通部今天算是自討苦吃,提了一個討皮痛卻又不被審查的案子。
(背景資料如下)
今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中華郵政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等三個修正案,修正重點就是董事會得有外國國籍或雙重國籍人士擔任,人數不得超過二人。
此時,討論開放雙重國籍者可以擔任三家公司董事,時機不宜,第一、社會觀感不佳,第二也方便現有董事可以申請外國籍,若有心想要為台灣貢獻,只要放棄外國籍就可以擔任台灣所有公職。
國營事業要國際化和國際接軌,這是可以討論,但目前國營事業共有十六家公司,每家都有這個需求,可以在國營事業管理法或國籍法中來統一規定,採個案修法有所不妥,而且外國月亮也不一定比較圓?若是要國際化,用雙重國籍者也是假國際化,倒不如比照大學法有關大學校長之資格,得由外國人擔任之,不受國籍法、私立學校法及就業服務法有關國籍及就業規定之限制。
鄭運鵬專頁
保全 業法 任用資格 在 鄭運鵬專頁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雙重國籍的月亮不會比較圓!】(質詢影片)
搞不清楚為什麼,行政院院會會通過交通部這三個設置條例的修正案,讓機場公司、港務公司和郵政公司可以設置雙重國籍或外國籍董事。當然,交通部的統一說詞都是「這樣才有競爭力」,我認為,雙重國籍的月亮不會比較圓,真要任用,就直接用外國籍董事吧!(我以月亮和死星做比喻,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影片)
經過我們的調查,目前國營事業只有台灣金控(台銀)可以設有雙重國籍或外籍董事,但是從2008年至今都沒有聘任,連薪資待遇如何?都還沒有計畫。再調查,目前這三家公司也只有機場公司剛剛好有兩席董事空缺,所以合理懷疑其他兩家公司是來陪機場公司讀書的,不曉得機場公司的真實目的是什麼?
因此,我們在會議中提案修正:
1、三家公司可以聘任外國籍董事,不准雙重國籍。
2、機場公司必須增設勞工董事(郵政和港務公司已經設置勞工董事)。
3、如有審議同場加映的國營公司與子公司的採購可以不受採購法規範,我將全力反對,以免造成與民間企業間的不公平競爭。(例如,機場公司一定特許其保全子公司承攬,這家子公司有了充足的子彈,再去和民間保全公司搶民間生意,這就是國家造成的不公平競爭)
不過,國民黨籍的陳雪生召委表示,這個案子爭議很大今天不予審查,交通部今天算是自討苦吃,提了一個討皮痛卻又不被審查的案子。
(背景資料如下)
今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中華郵政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等三個修正案,修正重點就是董事會得有外國國籍或雙重國籍人士擔任,人數不得超過二人。
此時,討論開放雙重國籍者可以擔任三家公司董事,時機不宜,第一、社會觀感不佳,第二也方便現有董事可以申請外國籍,若有心想要為台灣貢獻,只要放棄外國籍就可以擔任台灣所有公職。
國營事業要國際化和國際接軌,這是可以討論,但目前國營事業共有十六家公司,每家都有這個需求,可以在國營事業管理法或國籍法中來統一規定,採個案修法有所不妥,而且外國月亮也不一定比較圓?若是要國際化,用雙重國籍者也是假國際化,倒不如比照大學法有關大學校長之資格,得由外國人擔任之,不受國籍法、私立學校法及就業服務法有關國籍及就業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