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時力 立法委員 陳椒華:政府須道歉 國人要答案 https://disp.cc/b/163-e61Z |臉書原文
https://www.facebook.com/ironprofessorchan/posts/424030832398938 『#政府需要道歉 #國會需要質詢 #國人需要答案 今天立法院開議,上午院會開始後不久,#國民黨即佔領議場,不僅蘇貞昌院長無法專案報告,連帶後續多位委員的質詢,全都陷入停擺,#游錫堃院長隨即宣布休息到下午2:30。
下午直到發文的現在,議場仍持續停擺中。午休結束後的國民黨委員再度重返議場佔領,包含今日次序第一的王婉諭委員以及次序第五的我皆無法成功站上質詢台,對此,我感到十分遺憾,國民黨委員放棄立法委員監督政府的職權,#同時也連帶影響其他在野黨委員質詢的機會,這不是監督執政黨最佳的方式,#也枉費民意代表的職責。
國內航空機組員3+11政策,普遍被視為疫情大爆發的破口。這段時間以來,#社會各界持續要求政府進行調查並向國人清楚說明,在上會期末,立法院也通過相關決議要求行政院應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但在國會監督課責以及國人強烈關注的多重壓力下,#行政院仍緩步進行,對於相關程序調查、責任追究等面向,更是遲遲未有明確且公開的說明。千呼萬喚的調查小組報告,終於在今早出爐,但又發生調查報告早已在外流傳,先給媒體朋友卻不給立委的荒謬情況,完全藐視國會,#視立委監督於無物。
調查報告連送交立院、提供立委的過程都充滿爭議,報告內容真的可以符合社 會期待嗎?通篇調查報告連同附件多達96頁,但調查報告本文篇幅僅僅15頁,對比之下顯得十分簡略,#許多核心爭點並未明確揭露,眾多國人關注的相關資料及會議記錄,仍有諸多未清楚敘明。我要求行政院調查報告應該將相關公文、核章及核批意見等資料一併公開,才能讓國人對於相關決策過程有更清晰的認知;今早拿到的調查報告,對這些部分的說明仍有許多疑義與疏漏,十分離譜。一個重大的決策沒有會議記錄已經很扯,連相關公文均未實質調查,不免令人質疑,行政院這段時間究竟調查了什麼?
政府必須審慎檢討、向人民誠摯道歉,同時,#我也認為應該讓議事進行回歸議事規則及相關秩序,否則,在缺乏國會監督之下的調查報告,對於內容真實性以及後續究責的落實,顯得更為艱難,恐怕國人始終等不到真相。』
#武漢肺炎 #新冠肺炎 #二級警戒 #COVID19 #COVID2019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法定覆議期限將屆,縣府預算下一步? 本日議程為縣長施政報告,森堡針對縣府預算與提案回覆部分,向縣府回應提出質詢。 首先,就上次臨時會預算遭凍結刪除部分,姑且不論程序允當與否,依照地制法相關規定,縣府應於議決案送達縣政府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議會覆議,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尚未看到覆議案...
併以敘明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上月月底,美國智庫「The Project 2049 Institute」發布「Hostile Harbors: Taiwan’s Ports and PLA Invasion Plan」的研究報告,指出中共近年來透過企業收購,掌握台灣部分港口的重要基礎建設。
其中,中國國企「中國遠洋運輸集團」(Cosco Shipping)在2018年7月併購「東方海外公司」(Orient Overseas),並透過「香港東方海外貨櫃航運公司」名義承租高雄港碼頭,取得控制權一事,引發外媒與各界高度關注。
時代力量於報告公布後,立即呼籲政府必須嚴正處理。時代力量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也於今(10)日高雄市議會質詢時,針對中資控制高雄港造成國安疑慮,提出質疑。
林于凱議員於質詢中提出兩大質疑:
1. 高雄港第六貨櫃中心被高明貨櫃碼頭簽約50年,而陽明海運年報中明確表示「2013年釋股後,已喪失對高明貨櫃碼頭的控制權」。高明貨櫃持股30%的香港政龍投資公司,背後股東全是中資企業,高明貨櫃其中一名董事張達宇甚至是中遠海運的董事,直接由中國黨營企業的董事介入高雄港的營運,明顯有國安疑慮。
2. 2009年,高雄港65、66號碼頭由台灣東方海外公司承租到2024年,然而東方海外國際在2018年卻遭中遠海運收購,間接取得碼頭控制權,在股權異動同時,台灣東方海外董事長更換為徐定心。
而台灣港務公司高雄分公司則在林于凱議員的質詢後發出聲明表示,陽明海運目前仍是高明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47.5%),其次才是政龍公司(持股30%),陽明海運沒有喪失主導權,移轉股權也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此外,針對台灣東方海外公司承租高雄港65、66號碼頭部分,投資行為審查通過,沒有違法之處。
就在港務公司回應林于凱議員,一切查無不法之際,時代力量前立法委員 黃國昌也立即發文指出,中共勢力入侵台灣港口可追溯至2012年,而這樣荒謬的現象仍在持續中。
入侵的過程與結果可分為兩大部分,
Part I - 高明貨櫃碼頭(股)公司 :由台灣政府與中共政府,經白手套(亦即民營企業)共同投資與經營的公司。
2007年成立的高明貨櫃碼頭(股)公司,於成立之初,由我國政府所實質控制的陽明海運完全出資(資本額為41億),取得高雄港第六貨櫃中心50年的特許經營權。
5年後,高明貨櫃增資至68億元,並於2012年至2013年間釋股,釋股的結果由美國Ports America集團、日本郵船公司(NYK)與其子公司Nippon Container,以及香港政龍投資有限公司分別各自取得6800萬股、8500萬股與2億400萬股,持股比例為10%、12.5%與30%。
2013年陽明海運即公告喪失對高明碼頭的控制權,並在年報上記載「在9名董事中僅占4席,對於重要的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議案不再具有主導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政龍投資係由中共國務院轄下之「中國遠洋集團」(Cosco)所實質控制。上述釋股的結果,竟演變成高明貨櫃碼頭,成為陽明海運 (我國政府所實質控制,擁有4席董事),與中國遠洋集團 (隸屬於中共,握有3席董事)的政龍投資所共管的荒謬現象。
第二部分 – 由港資轉為中資的OOCL,至今仍擁有高雄港碼頭租用權
➡️ 相對於美國政府積極作為 台灣政府毫無作為
高雄港第65、66號碼頭,從2009年起即出租給「東方海外(國際)公司」(OOCL)之全資子公司「東方海外貨櫃航運公司」,另一子公司「台灣東方海外(股)公司」,則負責代理兼連帶保證。
雖在當時,OOCL隸屬港資,雖為董建華家族所控制,並未有太大爭議。 然而至2018年8月,OOCL為「中國遠洋集團」所併購,亦即正式由中共控制。
得知消息後,美國政府立即要求OOCL必須將位在加州Long Beach,由OOCL所控制的碼頭信託出售。相對於美國政府的積極作為,台灣政府毫無反應與作為,所以在台灣已受中共國企控制之OOCL,與其子公司「東方海外貨櫃航運公司」,至今仍繼續擁有高雄港第65、66號碼頭的租用權。
➡️ 表面切割 實質關聯
負責代理的「台灣東方海外」則在2018年8月後,巧妙地透過由OOCL,將子公司「百慕達商東方海外(代理)公司」出售予台灣人「中國遠洋企業董事長徐定心」,形成切割與OOCL關連的表象。
然而,在2018年之前,徐定心的中國遠洋企業,#二十多年來均未否認是中國遠洋集團之子公司。同時,#中國遠洋集團台北辦事處與 #中國遠洋企業、# OOCL在台辦事處,均在同一個地址營運。
2011年2月,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當晚,即是前往「中國遠洋集團台北辦事處」,與中國遠洋集團總裁魏家福、中國遠洋企業董事長徐定心等人,共同慶祝台北辦事處成立。
#查無不法就能解釋紅色資本入侵嗎?
僅管外界質疑聲浪不斷,經濟部投審會與交通部在2018年OOCL進行海外股權交易時,對外表示「一切合法、沒有問題」。 時至今日面對林于凱議員的質疑,港務公司仍舊以「查無不法」,陽明海運沒有喪失主導權加以搪塞,卻對陽明海運年報上所敘明「在9名董事中僅占4席,對於重要的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議案不再具有主導能力」完全規避而不談。
針對中共藉假外資、真入侵各國基礎建設,已在西方世界引起警戒,美國盟友所提出的警告,只是再度提醒台灣要注意中共的登堂入室。對比於美國政府的警戒,我國政府的消極無作為,已經是不分顏色執政的共同態度。
時代力量再次呼籲台灣社會各界,對於紅色資本無所不用其極入侵我國,必須嚴正看待,切莫讓一個又一個紅色資本所侵蝕而成的缺口,成為危害我國國安甚鉅的破洞。
併以敘明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天在臉書跟大家分享了有公務員兼職開計程車還領補貼的新聞,大概是抱著看看能不能領的心情?結果居然領到了🤣,不過順便公務員其實不能兼職開計程車(圖二(登愣)。
總之,想以開車當職業要有職業駕照,那就算是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的業務,所以公務員就算只是兼職開計程車也不行,除非法規說你可以啦☝🏻
然後就想到另外一個我自己覺得很類似的職業,就是現在正夯的外送員(還夯嗎?),外送員的規定那麼寬,公務員下班的時候可以跑跑外送不無小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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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下班可以當foodpanda或Uber Eats的外送員嗎?
如果是不具經常性、持續性等常態性質,只是偶爾為之,又沒有妨礙公務用本職或尊嚴的話,ᴏᴋ!
不過是不是偶爾?算不算經常?這標準是由公務員服務的機關依照個案來認定喔!
➜#你工作的機關說可以就可以啦😆
不過建議不要參加勞保,《公務人員保險法》第6條有規定重複加保的話,#發生事故不給付、#保費不退還、#年資不採認,只能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蠻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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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 第14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銓敘部
《#部法一字第1094882612號》e-mail(函?)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及本部歷來解釋,對於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偶以按件計酬方式打工賺取薄利(按:於 UberEats 或 foodpanda 等外送平台接單外送提供勞務即屬之),未具經常、持續等常態性質,且未有與本職性質或尊嚴有妨礙之情形(如對本職工作有不良影響、有損機關或公 務員形象、有營私舞弊之虞、與本職工作性質不相容等)者,尚非不得為之;惟對於「偶一為之」或「經常、持續等常態性質」之界定標準,因需就各該公務員兼職之工作情形、時間長短及頻率等,審視其如從事該等工作後是否仍得專心從事本職工作,爰應由其服務機關本於權責就個案具體事實依法審認之。
二、另依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 2 條、第 6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略以,法定機關(構)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私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之教職員,係公保法強制加保對象,應一律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且除依規定得另受僱於固定雇主,擔任具有固定工 作及薪給且屬其他職域社會保險應加保對象之職務者(以下簡稱依規定得 重複加保者)外,不得另行參加勞工保險、軍人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或國 民年金保險,如重複參加其他保險,其重複加保期間如發生公保法所定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所繳之公保保險費,概不退還, 僅得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又上開依規定得重複加保者不包含按日、按次或按件計酬之工作。基此,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偶以按件計酬方 式於外送平台兼任外送工作,如因與該平台成就僱傭關係致須依勞工保險條例參加勞工保險,因該等外送工作非屬公保法第 6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所稱依規定得重複加保之情形,於重複加保期間倘發生公保法所定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僅得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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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以敘明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法定覆議期限將屆,縣府預算下一步?
本日議程為縣長施政報告,森堡針對縣府預算與提案回覆部分,向縣府回應提出質詢。
首先,就上次臨時會預算遭凍結刪除部分,姑且不論程序允當與否,依照地制法相關規定,縣府應於議決案送達縣政府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議會覆議,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尚未看到覆議案內容,卻僅於施政報告中呼籲本會議員同仁支持縣府預算,如今法定期限將屆,森堡希望縣府能儘速送覆議案進議會。
另就各局處提案執行情形方面,對於環保局就森堡去年提的「購置清潔隊員主動式反光背心」一案,能迅速執行予以肯定。不過,金城鎮清潔人員遭鎮代會刪除治裝費一事,希望環保局也能主動了解,必要時能予以協助。
此外,森堡所提關於青年座談、研議「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自治條例」、BOT檢討、高陽路碉堡活化等議案,縣府不是答非所問,用現有執行的政策來回應,不然就是回答「執行有困難」。
森堡建議縣府在答覆議員提案跟質詢時,若對於提案內容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不可以先行溝通一下,這樣貿然草率的回答,說實話只是浪費大家的時間而已。
當然,議員對於縣府只有建議權,縣府可以不理會森堡的提案也無所謂,但是森堡還是懇請縣府能拿出誠意面對青年創業、居住困境,傳統產業的照顧,以及因短絀擴大造成的財政缺口。
最後,縣長在上台前表示要落實金門的財政紀律,森堡對於多項不合理的預算也提出諸多建言,但去年的決算歲計短絀31億,而今年按照縣府提供的資料,應該還是會短絀30億以上,雖然上次臨時會中被議會刪凍近20億,但因營業基金「收支併決算」,屆時即便超過法定預算,決算送至議會,議會也只能照單全收。
森堡強調在預算節流部分,因為現行機制問題,縣府還是應該有基金運用檢討檢核機制,議會的預算刪除或凍結,只是預算節流的方式,在營業基金部分,縣府若不願全面檢討,回歸預算正常的使用,就無法有效邁出改善財政缺口的第一步!
併以敘明 在 偽公務員的菜鳥日記- [合先敘明] ㄏㄜˊ ㄒ一ㄢㄒㄩˋ ㄇㄧㄥˊ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先讓你知道一下」的意思。語尾詞。 特別用來收尾專用,而且有點帥。 義同先予敘明。 ... 前面案情很複雜,你要用說明一、二、三來解釋,但講完了說明一不知道要怎麼結尾的 ... ... <看更多>
併以敘明 在 [問題] 關於「先予敘明」 - 看板Examination - 批踢踢實業坊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在解題書上常看到這類用字用詞,本來沒有特別注意,
但剛剛在某法警書記官討論群組,有人特別交代這類用
語不能出現在國考作答時,否則必扣分,因為此種用詞
是判決書在用的。
果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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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75415921.A.E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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