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公道伯開箱牢飯?】
昨天晚間的新聞~知名實況主toyz涉嫌販賣大麻菸彈被收押
一堆人說他毀了~要關十年了
大麻在台灣被列為二級毒品
如果販賣二級毒品的話 的確是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重罪
根據報載 Toyz是被小藥頭供出來的上手
而且警方在他住所搜到200個菸彈
這樣聽起來並非小量、單次的交易
不太可能使用刑法第59條 「其情可憫」請求減刑
但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法規定
如果他願意供出上手 而且上手因此被查獲
且在偵查跟歷次審判中都認罪的話
是可以各減刑一次
如果以十年為準 減刑兩次最低可以到兩年六個月
只是如果要緩刑必須要是兩年以下的刑度
所以Toyz如果真的有販賣大麻 要緩刑其實很困難
不過也不排除是小藥頭被抓到就亂供上手
之前也有遇過有人被抓到販毒 因為不敢供出真正的上手怕被報復
就亂咬我的當事人 還好最後結果是不起訴
如果沒辦法證明有販賣 而只是單純持有的話 馬上就從十年以上變成兩年以下
所以就看最後法院審理的結果是什麼了
最後要說的是
大麻到底應不應該被歸類為毒品有很多爭議
我個人是支持大麻合法化
但畢竟大麻現在在台灣被列為二級毒品
而且刑度還從原本的七年以上修改為十年 越修越重
修法之後幾乎很難緩刑了
所以奉勸各位飛行員 如果要起飛
建議還是到大麻合法的國家
不要在台灣衝撞體制
衝一衝可能直接衝進看守所蹲
就像Toyz如果真的被判販賣毒品
美食公道伯可能就只能改開箱牢飯或是會客菜了
同時也有2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募集【小民心聲】 本人/親屬 &國內/外 皆可 1. 施打疫苗後的狀況? 2. 染疫後的情形? 3. 第三級警戒,小商家怎麼辦? 請簡述個人經歷 並將可供聯繫的方式傳送至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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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真模考第二彈]
一、甲於臺北市經營舒壓會館,惟甲所僱用之按摩女乙在甲完全不知情(無故意過失)的情況下私下與男客進行性交易,並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查獲。臺北市政府都發局以甲之建物作為性交易服務場所之業務使用認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35條、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10條之1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2條等規定,遂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前段規定,以A處分裁處甲6萬元罰鍰及勒令甲停止建物使用,惟甲仍繼續營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在連續處以怠金無效後,遂將該建物斷水斷電。試問:
(一)A處分之合法性為何?(16分)
(二)甲欲申請復水復電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拒絕,在聲明異議後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試問:法院應如何審理?(9分)
【參考法條】
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二、甲為外籍移工,於106年10月14日晚間飲用啤酒2罐共660CC後,仍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因騎車搖晃不穩為警攔查,經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達每公升0.65毫克而觸犯公共危險罪。勞動部以甲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於106年11月30日刑事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下同)1,000元折算1日,並宣告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7萬元,業已確定等情,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及第74條第1項規定,於107年1月11日以A處分廢止甲之聘僱許可,不得再於我國境內工作,並於說明欄載明被上訴人之刑如已執行完畢或經緩刑,應由雇主於文到後14日內辦理手續使其出國,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其雖有違規情節惟應非屬重大,勞動部則以是否情節重大,應屬行政機關之裁量範圍為由,主張行政法院應尊重行政機關之裁量權,試問:勞動部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參考法條】
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
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廢止其聘僱許可:六、違反其他中華民國法令,情節重大。
就業服務法第74條第1項
聘僱許可期間屆滿或經依前條規定廢止聘僱許可之外國人,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實務判決改編
#題目較高普考仍稍難
#解題方向兩天後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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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已經有3個多月了,好久沒有與
南台灣的朋友 #面對面 上課
本週六 10/2 下午場「 代購法律 」課程確定開課
這回將會是 實體教室+現場直播 同時上課
🔜報名去:https://www.accupass.com/event/2108210713055841039160
高雄好課 x 大倫老師 in Google Meet #確定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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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購法律 」 https://youtu.be/-kH3xT--S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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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年冬厚痟人 #政府加強查稽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代購業者除了 找貨源、懂行銷、很會賣之外
還需要不斷勤做功課~尤其環境越差,訴訟就會變多..
從事代購必須先知道法律問題,避免受罰時才在心痛!!
透過老師本身與輔導業者20多年經驗,讓大家先行認識
原來在買賣貨前必須先知道代購常會面臨到的三大法律問題。
NEW~這回重新編修原「 代購法律 」課程
同時新加入「 2021/7化妝品新法」
#送也不行_公開陳列_試用也不行
#沒中標就中鏢 #牙膏漱口水納入管理
沒有 產品登錄
沒有 中文標籤
就準備 中鏢 -> 小心罰1~100萬
https://www.facebook.com/woeiluenjp/posts/1479720035722315
👉10/2六下午 代購法律風險實務班
從事網路賣商品一定要知道的代購法律,
避免日後一觸法大都是罰3萬台幣起跳,才不會得不償失
(等同老師原本第八堂課 代購法律)
🕡時間:110/10/02 (六) 13:30~16:30
🏫上課地點:高雄好課(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2樓)
採用:現場+Google meet舉辦(可7天回放)
🔜報名去:https://www.accupass.com/event/2108210713055841039160
► 課程大綱:
1. 台灣已經有代理商到底可以賣嗎?
(商標法、著作權、公平交易法)
2. 代購在網路上販售需要商檢嗎?有廣告不實嗎?
NEW~2021年7月實施化妝品新法
(藥事法、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公平交易法)
3. 客人不取貨或退貨,要自認倒霉嗎?
(消保法、刑法、民法)
🧑💼課程介紹影片:https://youtu.be/-kH3xT--SYg
► 培訓對象
1. 有意從事賣商品工作者。
2. 已經是代購批貨賣家。
3. 想學習賣貨上必須知道法律問題。
► 預期效益
1. 案例學習獲得販售商品上法律知識。
2. 有效控管代購觸法風險。
3. 面對後續經營上不懼法律問題。
再次感謝 青創學院 的邀約,同時也邀請
還沒有參加過「 代購法律 」的朋友們
如果你也想在平日與老師 #面對面 學習
邀請大家在上面 青創學院 報名網址,直接報名喔~
🎥 Google Meet 線上直播教學
其實很簡單的,只要有Google帳號就可以使用了
先來看以下這短片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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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新常態 陪你繼續學習
60幾集 大倫愛碎念
20多堂 e學堂 線上課程
更多 線上直播 講座課程
希望透過「 線上學習 」帶給大家 #防疫不停學
https://www.facebook.com/woeiluenjp/posts/1497470917280560
#高雄好課 #大倫老師
#代購法律 #化妝品新法
#有代理商到底可以賣嗎
#智慧財產權 #商品檢驗
#客人愛退貨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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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簡述個人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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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y@fantasy.tw
將有專人與您聯繫
科學就是科學,對抗疫情靠的是科學,不是政治。蔡政府這幾天的各種政策轉彎又轉彎,簡直可以進行風力發電以解台灣電力之不足啦!於是我們請到專業的臺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老師來談談最近的民調與轉變!
肥宅身為一個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編分則第五章妨害公務罪的犯嫌,我還是依舊相信科學是高於一切的。而講政治實在沒有太多科學數據可以判斷,於是只能靠民調啦!(我順便解釋一下,妨害公務罪要公署提出告訴啦,一般熱心民眾當然是不行滴,至於到底是為了哪件天大不得了威脅公署的事情,警方通知的時候不會講啦,就要等我去中山分局的時候給我一個驚喜啦!)
但是,今天我有件事一直想要跟游盈隆老師道歉,因為當年我經常笑他。他做民調,蔡英文的表現一直不高,我笑他想做官。他當年退出民進黨,我又笑他想做官。但是,人哪,果然是需要經過考驗的,他到現在都沒有妥協,沒有做官,代表我真的看錯了。在此說聲對不起~~~
根據中國時報6月23日的報導:【2019年民進黨內總統初選落幕,由蔡英文出線。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發六點聲明宣布退黨,點名蔡總統,在她8年領導下,黨已經變了。如今退出民進黨2年了,游盈隆23日在臉書表示,他當年的六點退黨聲明印證,過去這兩年蔡英文領導民進黨的作為與不作為,證明他不是意氣用事退黨。】游老師在民進黨內那麼厚的同溫層還可以早兩年就看出來,果然不愧是先知啊哈哈哈!但最近的政策到底是怎麼搞得呢?是主事者換了一個人,還是主事者換了一顆心呢?
另外,防疫期間還有一個怪現象,各縣市首長的支持度大幅變換,出了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根據風傳媒的報導:【本土疫情自5月中下旬爆發,全國六都為防疫「動起來」,台灣民意基金會最新民調顯示,新北市長侯友宜、台北市長柯文哲分別穩坐第一、第二,高雄市長陳其邁則「彎道超車」衝上第三,台中市長盧秀燕、台南市長黃偉哲也各有斬獲,至於桃園市長鄭文燦「比較沒有聲音」,董事長游盈隆嘆,鄭文燦原本身為總統級候選人氣勢的政治明星,如今有此番際遇,「也是世間少有!」】,而且後面的部分還提到領先群也產生了質變,【若與上月六都市長防疫表現相比,侯友宜、柯文哲雖然穩坐冠亞軍,但侯友宜被肯定度下降3.6個百分點、柯文哲則上升5.3個百分點;另外,陳其邁一口氣提升16.2個百分點,「彎道超車」僅提升4.1個百分點的盧秀燕;同時,黃偉哲雖然排行第六,但被肯定度提升4.6個百分點,惟有鄭文燦僅提升0.7個百分點,形同「原地踏步」。游盈隆分析,結果顯示侯友宜不再是所有政黨支持者最推崇的對象,綠營支持者推崇陳其邁、藍營支持者推崇侯友宜、白營支持者推崇柯文哲;而侯友宜不再受到六都市民全面推崇,雖然仍廣受雙北民眾推崇,但在桃園市拱手讓給柯文哲,台中市還給盧秀燕、台南市還給黃偉哲、高雄市還給陳其邁。】這倒底為什麼,就要請教游老師啦啦啦!
最後,雖然阿亮對於最近民進黨疫苗政策轉彎相當自豪,但不同角度的分析可不一樣ㄟ!游盈隆老師的臉書是這樣寫的:【過去這十天中,一連串的轉變從618到628,令人目不暇接,似乎都顯示蔡政府疫苗政策轉向,蔡總統的初始意志動搖、態度改變。但,這一切轉變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只是緩兵之計,一個漂亮的假動作,暫時性的消解強大民意壓力?還是,已經迷途知返,回歸科學,正檢視並調整已走偏的既定疫苗政策呢?】那麼,到底是因為甚麼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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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05 「會員福利介紹」廣告段落
02:15 什麼是SWAG?
03:38 就連法規自己也遊走在灰色地帶?
04:53 因應而生的「分級」辦法
06:27 不給看色情內容,涉及歧視?
08:10 SWAG 有妨害風化嗎?
09:12 我們的觀點
10:09 提問
10:28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庠佑
|腳本:庠佑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亞洲最大」成人平台SWAG被抄 會員哀嚎擔憂「鑽石」會費要不回:https://bit.ly/2RjtAp5
→「與偶像零距離」的SWAG成人影音平台,正在將台灣的性產業「去中心化」:https://bit.ly/3hw1jpS
→SWAG女優西門町舉牌「徵13cm以上炮友」 遭警方帶回派出所:https://bit.ly/3v1xhOO
→成人頻道SWAG擬真捷運車廂拍片 北捷無法提告原因曝光:https://bit.ly/3eSJzDo
→綠委轟SWAG淪性交易平台 直播主拍片竟說「可直約」:https://bit.ly/3fuJxjY
→釋字第407 號解釋:https://bit.ly/3eVPMyz
→釋字第617號解釋 : https://bit.ly/3osT9Ql
→台灣有線電視情色發展(上):https://bit.ly/33TPC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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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頻道邁入黑暗期:https://bit.ly/3wsoxSb
→「天邊一朵雲」火辣 挑戰新聞局剪刀:https://bit.ly/3w9sNWc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93 年易字第 137 號刑事判決:https://bit.ly/3uXxYbM
→同性戀平權爭議事件簿:https://bit.ly/3uWQZex
→所謂「善良風俗」──從台灣色情管制政策變化談起:https://bit.ly/2S16hQS
→警抄台資情色平台 陸資平台業績漲一倍:https://bit.ly/3w6uYtQ
→三年遊走法律灰色地帶,SWAG這回被「抄台」的原因是什麼?:https://bit.ly/3orSaQx
→接受檢察官條件加強審核後,SWAG 宣告復活!:https://bit.ly/3hujYlY
→【爆掛】SWAG 盛大回歸!實現「不會倒、不會跑!」承諾 正式復站啦!:https://bit.ly/3orSbnz
→老司機的勝利!接受檢察官條件加強審核後 SWAG「宣告復活」:https://bit.ly/3oryE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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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資料
論性的刑事規制─ 散布猥褻物品罪之再檢視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作者:李庭歡
論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猥褻物品之概念及處罰基礎 國立臺灣大學法教分處碩士論文,作者:紀凱峰
出版品分級制度之研究 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碩士論文,作者:王盛鐸
成人影片的來源及公眾態度研究 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碩士論文,作者:黃秀娥
臺灣男性向同人誌創作者發展現況之探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學系碩士論文,作者:劉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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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坛神仙佛道,奇闻鬼怪魔妖。感谢缘分这里是缝太窄我太胖花生瓜子配壮的响亮。最近突然火了一首神曲叫做“耍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啊!哇!那真是百般乐器、唢呐为王,不是升天、就是拜堂。你不得不说唢呐这个乐器真的很妖,感觉可以瞬间穿透三界。我第一次对这个乐器产生非常诡异的印象是听到黄沾为“倩女幽魂”写的索命梵音,那唢呐一响就让你觉得整个世界一片乱糟糟,且雾气昭昭、妖魔丛生!再加上黄沾写的歌词,你仔细听护国法丈普渡慈航出场全是有头无尾、似是而非的佛经,南无阿弥陀…没佛!就是通篇该有的地方都没有,这真的太厉害了,把乱世景象表现的淋漓尽致。再一首就是这耍猴,同样给你一种诡异、烦躁、心神不宁的感觉!那它来自于哪里呢?其实是二手玫瑰梁龙为黄渤沈腾的电影“疯狂外星人”写的配乐,然后就看到很多视频博主,给它配上阴间嫁娶的电影画面,还挺协调!就突然想说:诶!是应该给大家讲一讲冥婚这个主题了。首先这肯定不是中国人独有的习俗,全世界每一个民族或多或少都有过这样的传统!远到欧洲中东、近到日韩东南亚…时至今日在法国都是合法的…一战的时候有很多士兵战死,他们生前的女友、未婚妻难以割舍彼此之间的爱情,就会举行冥婚!听起来是一件很浪漫的人鬼情未了。2002年beyond乐队鼓手叶世荣的未婚妻许韵姗在家中浴缸溺毙,其实死的也很蹊跷啊,毫无征兆的在浴缸泡澡时淹死了,而且身上有淤青伤痕!叶世荣以为她昏倒了,就赶紧把她抱出来放在床上打电话叫救护车,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警方也确定是意外死亡,同年10月24日举行葬礼,叶世荣就在灵堂与许韵姗举行冥婚,当年在香港也是轰动一时的事件…所以说白了就是结婚双方,至少有一方已经死亡了,古人又把这种与阴间相关的嫁娶称为阴婚。那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习俗呢?尤其是格外在意阴阳调和的中国人,风水古籍雪心赋曾言:孤阴不长,独阳不生!所以阴阳除了相对,还有相互转化和相互依存的关系,也就是说单阴单阳都是无法独立存在的。尤其是有那种宗祖祠堂的大家族,未婚而死阴阳不调是不可以进祠堂的,哪怕仅仅是一座孤坟,都会觉得影响家族子孙后代的昌盛之气!
那历史上最著名的事件就是称象的神童“曹冲”,东汉末年不但连年战乱,而且各地持续爆发瘟疫,据说鬼才郭嘉也是死于瘟疫。曹操爱子曹冲因此早早夭折,大家仔细想这个事儿,特别合情合理啊!曹操、摸金校尉、盗墓、瘟疫爆发、神童爱子英年早逝。就是当你以上帝视角纵观历史的时候,就会发现因果循环在无规律的围绕着每一个人。这一事件记载在三国志魏书:曹冲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就是曹操亲自为曹冲筹办葬礼和祭拜仪式,伤心欲绝。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文帝就是曹丕,安慰说:父亲节哀顺便、不要太伤心了。曹操说我当然伤心了,但是你们这一班曹氏子弟,心里都乐开花了吧?一句话把曹丕噎个半死,言则流涕…说完话便泪如雨下。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甄氏就是曹丕的皇后,美女“甄宓”的家族,正好也死了一位年龄相仿的女子,于是就给二人举办冥婚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就是给曹冲册封了官职“骑都尉”,也就是禁卫骑兵团团长。这个官职也特别有深意,曹操年轻时讨伐黄巾之乱,最开始的官职就是“骑都尉”,于是命宛候据子琮奉冲后。就是命令宛候“曹据”,曹据是曹冲同母的亲弟弟,说你以后有了儿子,要将长子过继给曹冲作为曹冲的子嗣,所以后来曹据生了曹琮,就按着当年的约定认曹冲为父。可见曹操对曹冲有多么爱惜,妻子、官职、子嗣,也就是成家立业香火延续全部安排妥当。
其实在汉朝以前很久很久,远至商周就一直有这样的习俗。周朝还曾经明令禁止禁止过,周礼说:禁迁葬与嫁殇者。就是禁止把已经埋葬的女性尸骨挖出来,嫁给未婚而死的男性。耗费人力财力,毫无意义!只是后来曹操这么一弄,就让这个习俗有了非常具体的参照。逐渐在民间流传演变,又因此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条!出现了专业操办冥婚的职业叫做“阴媒或者鬼媒人”,她能把这生意整合到什么程度?认识方圆几十里各县村镇的郎中,随时知道哪门哪户有少男少女夭折,于是上门牵线搭桥,这就已经不存在什么门当户对了,请来算命先生只要生肖八字匹配即可,富户多出钱,男聘礼、女陪嫁,穷人家也愿意配合。这整个恐怖的氛围,来自于红白双喜的极端对立。大家想一想那个迎亲的场景,唢呐开路,身后有人扛旗、打番,引路之人念念有词挥洒纸钱,加上四个轿夫。全体白衣白裤的人群之中抬着一个火红的花轿。里面捆绑固定着一具红色嫁衣的女尸,就是这事不需要亲眼目睹,脑补一下就一身冷汗!迎亲队伍过门,家中几桌喜宴没有一个宾客,全是空桌空碗!双方儿女亲家一面流泪哭泣,一面互道恭喜。然后红烛、红布、红喜字,挂着白色灯笼的厅堂正中间摆着两口棺材,你就想吧…这场景…依然是那种大悲大喜、至阴至阳的极端冲撞。就这么一门恐怖的生意,为什么还人愿意干这个呢?是真挣钱,几乎是正常嫁娶二三十倍的收入,因为有意向要办的都是豪门大户,喜帖、喜饼、服装、首饰、器具、纸活、婚礼、司仪、棺椁、陪葬、墓地一条龙。总之这个阴媒可以在每一个环节上,抽水挣钱!那她当然要到处宣传讲故事,给民间造成一种,如果不办就会有亡灵怨气不散惊扰家宅的印象。但其实真正能做到我们之前描述的那么完整的全套礼仪的富户,肯定不多!唐宋两代最为鼎盛,元明清向下流传到普通百姓家就会逐渐简化,可能两个人就提前合并下葬了,迎亲的轿子也变成空轿!再之后就去掉酒席,只有两人的牌位,像晚清、民国的时候用照片或者纸扎人,这样一来也就没有大笔服装首饰之类的花费。好像之前还流传过一张冥婚的照片,但是我在看那两个人的时候并不觉得很像,感觉两个人都还挺活生生的!总之富有富做,穷有穷做也就不再拘泥于某一种固定的模式。但因为实在利润丰厚,这里面的花花就开始多了起来,真正豪门显贵有这方面的需要,匹配不到合适的怎么办?就会出现活嫁活娶的冥婚,有钱人家的公子因病离世,买一个穷人家的女儿,善良一点的挂个名分,从此之后这姑娘就留在这家当儿媳妇养着,终生不再嫁人。邪恶一点的就会把女孩活生生的钉在棺材里,入土下葬!甚至也有阴媒与郎中合谋害人的案例。
其实历朝历代也有过很多开明君主对冥婚陋俗的废除禁止,后唐明宗李嗣源就曾说:儒生的作用是发扬孝道,移风易俗。婚礼明明是吉祥礼仪,怎么可以用在死人身上呢?但是没用它始终是一个顽疾,哪怕到了现代社会,各个国家都很难禁绝。你说这个法条的边界要定在哪里呢?类似叶世荣这种确实相爱的未婚夫妻,他只单单做一个形式,一个心理上的安慰和念想,这个要判他有罪吗?所以只能从这个核心事件的周边的定性,像我国刑法有“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而且尸骨、骨灰都算,这是要判刑的!2011年陕北延川县农民庞新明伙同多人,盗墓挖尸10具最年长的死者89岁,再经过尸体美容处理之后,伪造医院尸体出库证明和死亡证明,再分别倒卖到陕北、山西等地,根据尸体情况报价,竟然卖到5-10万人民币。更恶劣的像2016年有一个案件,甘肃男子“马崇华”杀害两名妇女,准备将尸体卖到陕北,在运尸途中被吴起县交警临检拦截时抓获…其实我有点真的想不明白这些人干这样的事情,赚了钱他真的能很安心的花吗?吃吃喝喝、孝敬父母、盖房娶妻、养育子女!我真的也挺难理解的…大概四年前吧,我的一位好朋友一个女生的导演,想过要拍这个主题的电影,让我帮忙给他捋一条故事主线,其实我当时就查了很多相关资料,后来呢!我给他描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特别简单!一个16-7岁女孩得了绝症奄奄一息之际,就已经有中介得到了消息,来苦口婆心的劝说!最后谈定30万的高价,也是因为这家特别急需另一笔钱,给这个女孩的哥哥提亲。亲家收了礼金定了婚事,一一操办!这女孩奇迹般的病情好转出院,然后中介就找人来威胁闹事加倍赔偿,这母子二人经过一番挣扎,联手用被子将女孩闷死,这姑娘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死在亲妈亲哥哥手里,然后哥哥喜气洋洋的办着婚礼,女孩的尸体在另一家办着冥婚。下葬入土之后这女孩一口气上来,原来只是假死,你说这命有多硬,但是命硬又有什么用呢?硬不过人性的恶,棺木之中仅有一具陌生男尸,和自己泪眼婆娑的绝望。那个导演听完故事看着我说:靠,你怎么这么阴暗?我说我他妈免费帮你捋剧本你竟然说我阴暗?后来她还是觉得太血淋淋、太压抑了,整个故事没有好人、没有希望!我自己是觉得,只有写实的绝望才会让人有深刻的反思吧!好抽奖,三枚鎏金山鬼花钱。依然是b站、油管、微博,参与评论、点赞、弹幕、投币,壮哥会统计参与者姓名录入抽奖器抽取,咱们下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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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ursday (jdjfhiojfihojgdpjdppihn)》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1.
: 之前看文章寫原告必須到被告方的地檢署開庭
: 但是我親戚甲發生的案例卻不是這樣
: 住基隆的甲告住屏東的乙公然侮辱
: 結果地檢署傳票卻是要原告甲跟被告乙到甲報案的基隆開庭
: 問題:
: 1.
: 請問現在的制度又改成被告要到原告所在地開庭了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到哪裡開庭涉及到的問題是法院管轄權的問題
基於公平審判的原則
管轄原則上都是法定的,尤其是刑事訴訟
民事訴訟部份就如同原po所言,原則上是以原就被
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提告
不過例外基於私法自治而允許雙方當事人合意選定受訴法院
但你所提的事實,是屬於刑事訴訟的範圍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由於是依照地域範圍來劃定受訴法院的,所以稱此管轄為土地管轄
所以一個刑事案件可以管轄的法院,除了一些比較特殊的案件或情形外
可以管轄的法院有四個
1.犯罪發生地
2.被告之住所地
3.被告之居所地
4.被告之現時所在地
任何一個法院均可以合法管轄,因此哪個法院受訴就必須到該法院去
而檢察署是設於法院,因此檢察署的管轄範圍與法院是相同的
原po的情況還在偵查階段,所以管轄的部份就把上述法院抽換成檢察署即可
而原po的情形是犯罪地在基隆,所以向基隆地檢署提告之後,就由該地檢署管轄
被告就必須到基隆地檢署應訊,並不是基於原告被告的關係來決定受訴法院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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