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者與死者,全然無動於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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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米恩赫斯特的藝術作品 #鯊魚 #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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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此時倫敦的薩奇美術館正舉辦著青年藝術家節的作品,其中所展示的一個裝置藝術,隨即引起了眾多觀眾群的哄動。
在一個玻璃櫃中,竟然有一條長4.2公尺,被切成三等份的鼬鯊,浸泡在被水稀釋的甲醛溶液裡。
這個前所未見的作品名為《生者對死者無動於衷》,是英國藝術家達米恩·赫斯特(Damien Hirst)最具知名度的作品,並直面帶給觀眾「死亡」的震撼,除了令觀眾開始探討生命在生與死的主軸外,在當代藝術具有非常重大的價值。
不過,此作品日後卻取得相當兩極的評價,並引發一場長年間的巨大爭論。
至於該作品誕生的根因,則要讓我們先追溯其背景時代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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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末期是諸多現代藝術崛起的年代,雖然保育觀念尚未全面盛行,但是已經出現提倡多元議題等國際時事的趨勢,此外在各項領域中的『後概念』藝術也極度發展,並影響了各國青年藝術家的發展,其中也包含了YBAs,他們是來自英國、1988年成立的視覺藝術家團體。
YBAs的成員們皆來自倫敦大學金匠學院與皇家藝術學院,除了赫斯特外,還包含翠西·艾敏(Tracey Emin)、安雅·加拉喬(Anya Gallaccio)、查普曼兄弟(Jake and Dinos Chapman)等人。他們所提倡的概念為「震撼戰術」,希望能藉由大膽和荒誕的畫面刺激觀眾的感官,引發的潮流也振興了在倫敦等地的當代商業畫廊,令世人開始重視這些新興的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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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斯特早年有著不順遂的人生,也曾一度沉迷於毒品與酒精過,然而憑藉著對藝術的執著與見解,他後將過去的求學經驗、在太平間兼職的工作經歷、對於病理學的喜愛轉化成作品的媒介
也開始大膽使用動物、昆蟲等生物,將其屍體浸泡在甲醛溶液製作成作品。
1991年,赫斯特因認為鯊魚帶有「強大得令人生畏」的氣場,聘請了一名澳洲漁民從赫維灣捕捉一條鼬鯊,耗資約6000英鎊製作《生死》這個作品。
想當然,這種將「生命體藝術化」的表現,特別以動物的特徵訴諸令人不安的意象;除了擺脫藝術原有的形式框架,更拓寬了當代藝術原有的定義,邁向更前衛的體制突破。
評論界對《生死》思想的隱喻充滿著盛譽,也令赫斯特成就在日後奠定了基礎,更在1995年的英國當代藝術大獎榮獲了特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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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赫斯特後續製作的一系列作品,包含以兩隻乳牛做成的《母子分離》一顆牛頭構成的《腓力》等,雖觀眾接受的價值觀亦比過往提升不少,然而各界的撻伐卻依然未有停止的狀況
包含部分評論家、動物權益組織、人道團隊等,也對赫斯特的作品抱持的負面評論。
反對者的主張認為:
•「赫斯特以不友善的方式『殺害稀有的鯊魚』作為藝術品,除了踐踏生物且忽視保育觀念,該作品甚至含有非常濃厚的商業操作,因此《生死》的評價實為過譽。」
更具爭議的事,隨著時間日復一日的流逝,《生死》的作品也漸漸損壞,其中甲醛的變質使鯊魚身體開始有腐爛的跡象,最終赫斯特於2006年更換一條從昆士蘭海岸附近被捕的鯊魚。
對於多次修繕與各界的議紛,赫斯特則認為鯊魚的腐爛:「是死亡與腐朽的過程。」
並進一步表示:「作為一個概念藝術家,我覺得作品仍舊是想表達出同樣的含意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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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生死》以1200萬美元的價格賣出,是至今當代藝術第二昂貴的成交品。
如同多數藝術家一樣,赫斯特本身就是一位具有爭議行為的人物,也曾多次抄襲而受到質疑,其龐大的影響力到至今也影響著此刻他的人生,同時也有嘗試做出其他不同調性的藝術品,如以日常素材構成的《對逃亡的後天無能》。
至於探討本有其存在價值的「生命」本身,在赫斯特透過藝術品的型式擺佈,到漸漸消逝的關鍵問題似乎也還是未解。
對於您本身的話,對於《生死》的感觸又會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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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明天大學開學我真的好害怕未來會過度忙碌課業而人間蒸發
#每次看到喜歡的畫師因課業因素突然消失就好難過
#留言收本次參考資料和赫斯特其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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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定人生出面回應了!
附上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548754578483279/posts/3356861157672593/
原文貼上:
///給粉絲的一封信///
不知道大家是在什麼時候開始喜歡蛋定人生的呢?
如果有在2013年就認識我的粉絲
可能收集過“小世界”系列的圖,
有樹人、獨角獸、吃麵男、賽鴿王等等
後來才開始畫蛋的~
2012年從溫哥華學特效化妝回台灣
陸續參加洛杉磯,雪梨的IMATS特效化妝比賽得到第一、二、三名
當時繼續做特效化妝的收入可以比起插畫穩定得多
但我想做我更想做的事
才決定開始畫畫從零開始
用6張明信片開始創業
到2019年已經有超過三百樣的商品
這六年來的辛苦並不容易,但我樂在其中
圖片裡是第一代的蛋跟配角貓咪
下面是這些年慢慢進化出來的畫風
每過一段時間就會想把圖畫得更精緻
配件,動作,衣服等等,都希望可以更貼近角色去進步
畫風是可以慢慢演變的
隨著蛋寶角色的演化
貓咪也想照著我家貓咪的毛色紋路去上色
出發點其實是想畫我家我最愛的貓咪跟大家分享
一開始po出貓咪照
真的很開心
一心一意想要把家裡的貓咪畫出來做個大集合
近來遭到不實指控
說我抄襲日本插畫家的貓咪
其實我也是那個插畫家的粉絲
所以我們也趕快做了調整
被指控的配件
其實我們都可以在google/fb貓咪社團找到一樣的東西
但我們聽到不同的聲音時
已經把他們覺得疑慮的地方調整過了
後來不管是幫粉絲畫的貓、或畫我家的貓們
我都會問過身邊的朋友覺得像不像
我們覺得不像的圖才po文
但都還是被指控
中間我哭過、懊惱過、覺得一切都是因為畫貓開始
我甚至跟我家人說我不要再畫貓了
但經過家人的鼓勵
我還是想開心的畫圖不輕易放棄
我一定能幫我家貓咪畫的很有我自己的風格?
我愛任何一切幽默好笑,暗黑灰諧的事物
任何周星馳電影,抓狂一族,仁媽、很廢的春捲龍、伊藤潤二,美少女戰士
都是我畫畫的靈感來源
有粉絲問我我都會跟他們介紹這個是伊藤潤二的風格
哪個是帶著仿妝的角色等等
不管是蛋寶或是貓咪
畫風的改變都以年單位在做改變
並不是突然的改變
圖片中的時間軸
是2012年的蛋寶v.s 2019年的蛋寶
貓咪則是2016年的貓咪v.s2019年的貓咪
在創作這條路不進步就等著被淘汰
這是不變的道理
也是我不斷努力的原動力
我問過很多律師
這樣是抄襲嗎?
對於侵犯著作權的定義是什麼?
因為我很擔心侵犯到別人的權益
律師們援引著作權法第10條之1表示,著作權法僅保護具體的表達,不保護抽象的思考,
因此對我的回覆都是“這不構成法律上抄襲的定義”
著作權法的確有保障的相關定義,
但是這些條例並不限制他人有發想概念的權利。
所以這些概念是所有創作者發想的自由且不違反著作權。
發這篇文是想要告訴大家
我開心地在創作蛋寶的角色
我喜歡讓大家看到我的圖大笑
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有任何的批評指教我都會虛心接受並做調整改進
謝謝支持我的大家也謝謝給我批評指教的人
『凡不能殺死我的,最终都會使我更强大』
-尼采
但對於不實指控,本工作室不接受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我已經和律師做積極的討論中,已確保本工作室的權益。
我願對上述聲明內容之一切情事負責,今後有不實指控,我都不會多作回應,皆將委任德律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賴協成律師依法代為處理,請各位放心,也希望蛋定的粉絲朋友能繼續支持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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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發文希望排版沒有變怪怪的
我不希望被吉XD!只是發表一下我對這篇的看法,說一下我的邏輯,沒有要說他抄襲。抄襲的定義我不是律師不能判斷。
重點整理/
1. 被人「不實指控」說抄襲後,有馬上進行「調整」了,但還是被人指控(所以很委屈還哭了)
先後順序是不是怪怪的…疑點是為什麼人家是「不實」指控你還要修正,問心無愧沒這回事的話坦蕩蕩就好了不用改什麼。
這裡的修正聽起來就是刪圖、改畫風。個人覺得如果真的有冒犯到原作者,可以跟他道個歉來解決……,大家的接受度會比較高。因為你畫過什麼參考過他的事實是沒有變的呀、刪掉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2. 靈感來源來自各種地方(伊藤潤二、美戰、周星馳電影等……),也會如實告知是「伊藤潤二風格」
風格來講沒問題,就算妖精的尾巴畫風很像航海王,大家也覺得沒問題吧。今天有疑慮的是「看著畫」或可能怎麼樣,導致參考圖和你的創作太相似了,可以直接看出來
放上我的不專業疊圖:
就算有參考也不是問題,但是直接用別人的臉(照著畫)加上自己的設計就能當原創嗎?想問我把Hello Kitty和多啦A夢畫成蛋,能不能當原創Line貼圖來賣?參考的方式很多但是這樣觀感實在有點差……。
3. 我問過律師這樣不算抄襲
我沒有法學背景我不知道XDDD,這邊只能說自己覺得觀感不好。不太可能會去購買他的商品,但是有沒有構成法律上抄襲的定義我沒辦法幫大家分析。
讓大家自己判斷吧!
另外就是看這篇覺得也不像道歉文,就不說有沒有誠意之類的了!分享給版友看人家有出面回應了,還有請律師處理,所以我們謹言慎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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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G8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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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anno801 (223.137.138.111 臺灣), 06/19/2019 1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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