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首先,請各位brother移駕到此,檢舉留言中的仇恨言論:
https://www.facebook.com/wanyu.claire/posts/213888506745369
神父還是頭一次看到如此無知又充滿惡意的文字.
撰寫的人大概以為,每一種文字只是純粹的線條,排列的字詞就像化學符號,我不用考慮它的原意,和他人內心的感知,我亦不用管常識,只要隨心所欲排列成我想要的樣子,然後就能把毒藥排列成點心的結構式,丟到別人面前,逼迫他人吞下去,享受他精心準備的美食.
只能用不學無術,來形容這樣的文字.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是一本短篇小說,它的全名是「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被考試綁架的家庭故事 一位家教老師的見證」.
書裡有九個章節,每一個章節都以一個「家」來形容,例如,「第9個家:高材生的獨白」,述說的是一個一路承受母親高壓教育的孩子,他的母親先要求他數學,然後是英文,一切都只為了滿足他的需求,「我需要成績很好的孩子.」,有次當他對母親說他國文進步了些,卻獲得冷淡的回應,「國文是一點也不重要的科目啊,不是嗎?」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說的,正是這種台灣升學教育體制下,所產生各種扭曲的「教養」,書中有句名言,「小孩不是滿足家長欲望、想像的容器,或者是載體.也不是黏土,任由家長恣意妄為地往自己喜愛的方向捏來揉去.」
孩子必須將父母不當的期待解讀成「好意」,即使那是一種明確的惡意,卻因著關係被強迫必須往好的方面想,一切都建構在「我是為你好」.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之所以不適用小燈泡的情境,因為她遇害時,只有4歲,她連到升學以及受教的那一步,都無法,這樣子胡扯的結果,就是在被害者被害之後,栽贓被害者的母親壓迫她的孩子.
將明確的惡意,硬要他人以好意來解讀,壓迫了他人,還要說「我是為你好」,這不只會發生在父母和孩子身上,也會發生在毫不相關的陌生人之間.
例如有些人就喜歡將他人的孩子,當作黏土般往自己喜愛的方向捏來揉去,不允許孩子的媽媽稱自己為孩子的媽,只要一稱呼,就是在消費.
他們這麼說「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接著,開始支配她孩子的名字,改成不相干的玩意兒,抹上顏色,用以攻擊她的媽媽的政治立場.
事實上,他們語意理解顯然有嚴重的障礙,他們幹的事,叫做「你孩子的名字不是你孩子的名字」,他們禁止她稱呼她的孩子,禁止她叫自己孩子的媽,因為「我們會忍不住想攻擊」,「只要你一天使用那個名字,我們就會攻擊你的身分,我們會罵出沒人性的話」.
所以,你最好用我揉捏上色的名字,我攻擊你的蔑稱,取代你孩子的名字,這更合乎你的本質,你只要讓我攻擊,讓大家都這樣攻擊妳,就可以免除妳的孩子死後不斷地被攻擊這件事.
這看起來很像是一群恐怖份子的商談大會,但事實上,他們用的蔑稱,依舊是竄改他人孩子的名字而成,而且是更具有侵略性的,而他們已經正在攻擊一個母親的身分了,他們的行為本身已經失去人性,拿著正在做的犯罪行為,脅迫他們可以停止自己的犯罪,我想,這麼像是傻蛋的勒贖行為,連isis也會驚奇不已.
更重要的是,他連承認犯罪的勇氣也沒有,這不叫反政治正確,這叫做懦夫的行為,這群人一開始的意圖,就是藉由攻擊孩子的名字,然後去攻擊母親,把孩子的名字替換掉了,說只是在攻擊母親,喔,不,這還不是攻擊,還有一點為他人著想的成分,當許多人開始接受他們的蔑稱,就等於潛在提醒自己,「轉移到『時力是小綠』的政客嘴臉,而不是『消費小燈泡』的慘劇.」
可見,他們完全知道自己是真正的在消費.
他發明了這個蔑稱,在一群人攻擊了一個孩子和母親之後,跟著一起攻擊,再說他寧可罵她這個蔑稱,彷彿這是一件高尚的事情,比起稱呼她為正常的「小燈泡媽媽」.
這好比罵人是笨蛋,比稱呼人正常的名字還好,這番顛三倒四的邏輯,像極了沒有讀過書的流氓.
而「燈」和「媽媽」一詞,已經露了餡,「某某人的媽媽」,是再尋常不過的代稱,如「小丸子媽媽」,硬要在「媽媽」前頭加諸不存在的蔑稱,是要汙衊「媽媽」本身,還是要汙衊那位媽媽代指的親人家屬?喔,這個媽媽我要沿用,是依照本人指涉的意思,這個燈的意思我不沿用,要依照我所指涉的意思,既然和孩子無關,又為何特意提起她媽媽的稱謂?
一群人用同樣指涉性的字,去攻擊一個人,「燈泡滅了,媽媽亮了.」、「砍掉小燈泡,照亮冥燼擋」,而轉而用更下流的塗抹特定顏色的字眼,再去攻擊一次,這不會讓人聯想到他們先前的犯行?這一群兇手會完全屏除自己聯想的指涉對象?
這顯然違反常識.
那還不如說,「燈泡滅了不是那個燈泡」、「我說的小燈泡只是普通的燈泡」.
這不僅不會轉移到所謂「時力是小綠」,反而會造成這一群人持續消費小燈泡,企圖用被害者的死使其親屬恐懼禁聲,還要加諸色彩,連帶到一個四歲女童,在原有的傷害上,再加上傷害而已.
「如果大家被所謂的政治正確束縛,不敢去碰小燈泡和小綠燈.」
自己就潛在提醒自己,兩者是一樣的,怎麼會達到「置換為另一個標籤」的效果?原本就不是魅了,何需要「對原本的圖騰除魅」?在良善的孩子身上,加諸自身的鬼魅,掩不住心中幢幢鬼影,傷害無辜善良的人,把逝去的孩子硬要說有鬼魅,說要除去她,只能說,是一種惡質的迷信.
「勾起情緒又淺移默化的方式」就是攻擊完小燈泡媽媽,再造起另一個名字,去攻擊母親和孩子,犯完罪後,再犯更嚴重的罪,並不會說,犯了兩項罪,罪就不是罪了,傷害了一次,再傷害第二次,就等於沒有傷害.
這只會是「無法原諒的罪」,以及,「毫無下限的傷害」.
人們攻擊小燈泡,進而去攻擊她的媽媽,攻擊的行為和鞭撻死者的言論,和稱謂沒有關聯,就算換了稱謂,他們的攻擊行為還是會存在,扭曲他的稱謂,亦是一種攻擊,攻擊的行為並不會減少,反而變得更加惡劣,稱謂應是中性的存在,並沒有改變的必要,反倒是企圖用來罵人貶低的蔑稱,取代正常的暱稱,才是極度的不正常.
如果連好好稱呼一個人,都做不到,不當他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企圖消除她自主的意識,佔據她孩子的詮釋權,當成自己的,又怎麼去尊重孩子的獨立個體?活著的人你都不尊重,怎麼說自己無比在乎死去的人?
種種邏輯弔詭,彷彿沒有受過教育似的.
傷害了人,硬要說「我是為你好」,把自己不理性的攻擊合理化,並鼓動其他人跟著一起這麼做,這就是「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所描述的,人性惡劣的本質,這種現象,親子之間尚有關係聯繫,毫無關係的陌生人,怎麼會理解用這種惡質的方式去對付他人是更加合理的?
她與你有什麼仇恨?你又和她有什麼關係?你有什麼資格去竄改她人的名字?她人孩子的名字?有什麼資格去跟一個逝去孩子的母親說「你的孩子不是你的?」母親孩子不是母親的,難道是你的嗎?締結不存在的關係,侵奪他人親人的位置,然後不停止歇的攻擊這兩者,並合理化之,是誰給你這種權柄,去消除死者的存在,說「如果你沒有小燈泡,那你是誰?」,去質疑他人為何存在?是誰允許你去拷問別人的靈魂?
你又是誰?你是什麼東西?
一群人像是變態一樣,瘋狂檢查被害者家屬的臉書、衣服,是否存在被害者的名字,若有,就圈起來,展示給每個人看,彷彿是一種罪,將母與女自然的連結,說成是不自然的,強迫她們分離,就算那孩子已死去,那母親已經失去,他們把那孩子的名字當成魅影,孩子的母親當作是魔女的刺青.
他們要撕開她們,彷彿撕開她的皮膚一樣.
他們宣稱,她的外在形象已經貼滿了這種標籤,就好像說人身上不允許有皮膚一樣;她只要講起自己和孩子的名字,就是刻意,她不說,仍然表示她非常在意自己的圖騰.
他們像是獵女巫一樣,瘋狂地尋找自己的妄想,消除一個孩子和她的母親的存在,將妄想填充上去,成為合理化自己犯行的法律.
若那名字有什麼魔法,想必也是捏起你那剩餘不多的良知,輕輕的在你耳畔說著,
小燈泡就在那裏,她是存在著,小燈泡媽媽也是,他們和你一樣都是人,你們看著阿.
小燈泡媽的本質,當然不只有小燈泡,她還有她自己獨立的人格;小燈泡亦不是「沒有」,她有,她曾活在這世上,她死後的名字更令人懷念,和她媽媽一起成為推進兒童人權的一股力量.
再成為一個媽媽之前,她先是一個人,把她簡化成只是一個「媽媽」,除此之外什麼也不是,消除她的人格,這是對一個人的尊嚴和基本價值徹底的否定.
彷彿女人存在只是為了生育養育,一個女人成為了媽媽以後,除了她的孩子以外,她什麼也不是,更可鄙的是,還用莫須有的質問,企圖斷絕世上母與子的連結,強制他們分離,說出這種話來,還敢談什麼進步價值?
「孩子會按照自己的方式長大,除非你用強權毀掉他.」
若社會賦予父母的權利,造成孩子的不對等,但社會絕對沒有容許不相干的人,給予他們更大的權力去僭越別人的父母,去支配別人的孩子,應該叫什麼,父母應該聽我的命令,被控制該怎麼做,這是更加地不對等,不如說,存在這種想法根本是匪夷所思.
小燈泡遭遇了不幸,失去了長大的機會,而今,有一群弱小的侏儒,宣稱自己有強權,再毀掉她第二次,令她沒有在任何人的思維中,存在的印象,吃掉她的名字.
「你好,我是黃士修的媽媽.」
「如果沒有黃士修,你是誰?」
開了門,一個人突然指責她起來.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你不被允許自稱為黃士修的媽媽,其他人也不能稱呼你為黃士修的媽媽.」
「你要改叫做藍土條媽媽」
「為什麼?」
她感到疑惑.
「因為黃士修被殺害了.」
「有一群人討厭你提黃士修媽媽,因為他們討厭看見被害者的名字,還有任何被害者家屬與他相關的稱呼,他們會因此攻擊你是黃士修媽媽的身分,說出各種毫無人性的話,為了使你不再消費自己的孩子,將由我們來消費.」
「你就叫藍土條媽媽,這合乎你的本質,社會賦予父母的權力太大了,所以我們擁有大過於父母的權力.」
「這樣對於妳、妳的孩子、喜歡妳的人、討厭妳的人,都能回歸合理的脈絡.至於妳本人怎麼想,那一點也不重要,我的想法比你和任何人都來的重要,藍土條媽媽.」
這就是這群人,對小燈泡媽媽做的事情,而他們不覺得有什麼錯誤.
他們犯了錯誤,把它說成是正確的,並犯下更嚴重的錯誤,鼓吹其他人也一起這麼做,合理化錯誤,以免除自己的罪惡感,讓錯誤在這個世間氾濫,以傷害更多的人.
這叫不會後悔的犯罪者.
「不會後悔的犯罪者,基本上顯示了性格的敗壞.」
亞里斯多德說.
這一針戳下去,恐怕不是引起劇烈的神經反應,而是刺向自己的前額葉皮質,使腹內側皮質和眼眶皮質麻痺,喪失了對倫理的辨識,對道德感退化到一無所知.
換句話說,就是喪失了人性,正是因為喪失了,所以也無從判斷人性是什麼,自己有沒有,就像一個色盲一樣,所有的物體都是同一種顏色,但顏色是什麼概念?他們無從得知,所以所有的一切都是可恨的綠色.他們切斷了與外界的聯繫,而自己卻沒有意識到,反而以為,自己掌握了人性,他們興奮的,群聚在一起分享這種戰慄,因危險而感到發抖,卻解讀成戰士作戰前必然會尿溼了褲子.
我們可以探討的是,在升學掛帥的教育制度之中,學歷大於一切,剩下都是多餘,缺乏情感教育和潛在教育的體制之中,誕下多少畸形而扭曲的怪獸,而他們如今都聚在一起了.
而國民黨,居然任用這樣的人來進行青年改革,這種改革方向,恐怕養成的,是一群反社會人格和自戀人格集結而成的社會犯罪預備軍.
更凸顯了中國國民黨擔任社會福利與環境委員會召委的荒謬.
自詡公共知識份子的人們,應該一同抵制這侏儒的惡意,這樣的惡意,套句台語說的,
沒知識,兼沒衛生,brother.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09. 現象學—研究生命現象的方法論 依現象學派的說法,現代人都不自覺接受了柏拉圖(Plato)、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的真理觀。他們將真理視為一對象,是客觀的、穩定的,是澄明的。數學命題:1+1=2,幾何命題:三角形內角和=180 ∘,都是如此確定,確定性便成了真理的基型典範。整個西...
亞里士多德數學 在 余海峯 David . 物理喵 phyca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新文章】慣性
在我所教導的一門科學通識課程 Our Place in the Universe 裡討論過一個問題:
自古希臘時期,對於宇宙的模樣有兩個主要的觀點:地心說(Geocentrism)和日心說(Heliocentrism)。地心說指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所有天體都環繞地球運動,而日心說則指太陽才是中心。直到16世紀,西方社會大多認為地心說是正確的。這基於幾點主要原因。一則太陽和所有天體東升西落是一般人每天也看得見的現象;二則天主教廷認為地心說符合聖經,不允許人們討論日心說。
三則比較複雜。當年的學者普遍認為物質分成兩種:地上的和天上的。地上的物質必然向著宇宙的中心(即地球的中心)掉落(縱使他們並不認為地球會運動,但已經了解到地球是球狀的),而天上的物質則環繞宇宙中心運行,不會掉落。因此,假使地球真的在運動(這並不必然代表太陽是宇宙中心),那麼當一個人站在原地不動、掉落一個物件時,該物件理應掉在該人的「後方」,因為在物件掉落的過程中,地球已經運行到另一個位置了。而我們都知道,每次掉落東西時,物件都只會落在自己的腳邊。因此,他們認為地球並不會運動,運動的是太陽。
第一點其實比較容易提出相反的意見,因為西方學者在很早以前就已經知道幾何學上不難建構出一個日心說模型,能夠解釋行星和恆星在天上的運動。他們知道,恆星之間不會移動,只會有每日東升西落的集體運動,而行星卻除了東升西落之外,相對背景星空亦會移動,甚至有時候會出現逆行的情況。事實上行星和恆星的運動方式不同,就是區別出行星的原因,行星(planet)本意指「遊蕩的星星」。到了16世紀,哥白尼提出的日心說模型為了解釋日漸精準的天文觀測(依然只靠肉眼,望遠鏡仍未被用於天文觀測之上),其複雜程度其實與地心說模型(主要是2世紀的托勒密理論)不遑多讓。至於第二點其實是對第一點的補足和對異見的禁制。既然地心說可以解釋天文數據,又得到聖經的背書,那麼它就一定是正確的,因為因上帝啟示而寫出的聖經是不會有錯的。誰提出相反觀點,誰就是異端,需要接受宗教法庭的審判。因此,令社會上大多數人都避談日心說的主因,是天主教廷的極權白色恐怖。
至於第三點,人們本以為這是個無懈可擊的論點,因為即使拋開上述兩點,地球不動這個經過實驗驗證的結論似乎也是堅不可破。然而17世紀的伽利略做了個很簡單的實驗,證明這個論點有一個根本性的問題。
伽利略的實驗非常簡單,你我也可隨時重複這個實驗:在一艘行進中的船上掉落一個物件。結果所有人都知道,就是物件會掉落在腳邊,就如同站在地面上靜止不動時,掉落物件的結果一樣。然而,如果我們不是與伽利略一起在船上,而是站在岸上看著伽利略在船上做這個實驗,我們看見的物件軌跡就不是一條直線,而是一條拋物線,因為船正在行進當中。
因此,基於同樣道理,即使地球在行進當中,掉下的物件都會與地球一同前進。伽利略發現了慣性定律。
這裡有一點要注意。我留意到有些同學會以為這實驗證實了地球在運動,但這是個錯誤的結論。伽利略這實驗所證明的,只是上述「認為日心說是錯誤的第三點理由」並不成立。既然船是在地球表面運動,那麼無論假設地球動或不動也好,物件都應該掉落在船的後方。因此,物件隨船的行進方向掉落的這個結果,只代表地球並不一定不動而已。話雖如此,這個結論在當年的人們來說是震撼性的,因為它顛覆了古希臘(主要以亞里士多德和托勒密為首)的物理理論。
慣性(inertia)的發現,可說是現代物理學正式誕生的一刻。牛頓力學和愛因斯坦的相對論,都把慣性參考系放在一個特殊的地位,與其他非慣性參考系分隔開來。簡單地說,慣性就是一個物體維持其運動狀態的傾向。或者(不太嚴謹但又不太離譜地)我們可以說動量(momentum)就是量化慣性的方法。直到愛因斯坦在1915年發表完整的廣義相對論,才對慣性和非慣性參考系之間的異同有更深的了解。
在傳播科學知識的過程中,我也發現了人的另一種「慣性」。那是一種思考的慣性。我發現(包括我自己在內)人會以習慣的方式去思考問題。換句話說就是雖然最終結論可能是一致的,但各人會以不同的思路出發,著重重點可能都不相同。不過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正因為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思維模式,世界上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才會這麼豐富和有趣。
最常見利用不同思路達到一致結論的領域,應該是數學和科學。數學有邏輯上的絕對性,科學亦有大自然作為最高法院,兩者的真確性並不受人類的意見所左右。這就好像用兩種方法證明同一個數學定理,或者用兩種實驗證實同一個科學理論。
但令我不解的是,有種思考慣性是會傾向把事實扭曲來迎合個人立場。當事實與他們的認知不同的時候,他們會更堅定地相信自己的想法,否認事實或者用各種陰謀論去解釋事實與他們的信念之間的落差。心理學裡,這叫做 backfire effect。
我舉一個例子。有些人到現在仍然相信地球是平的、是宇宙的中心,他們會用上述第三點去反駁「地球環繞太陽運行」的客觀科學事實,但他們同時亦能理解物理學中的慣性定律。他們也會利用牛頓力學駕駛車輛,卻不理解這在一個平的世界上會導致什麼不同的結果;會運用應用了廣義相對論的全球衞星定位系統,卻不相信人類曾上太空;會相信自己 Google 出來的陰謀論是正確的,卻認為同樣能被 Google 出來的科學資訊都是謊言。這種對固有想法的「慣性」有可能是人類演化遺留下來的自我保護機制,不惜犧牲事實、邏輯和理性也要「捍衛」自己的信念,甚至認為自己才是「理性」的,其他人要不是被陰謀論所欺騙,就是參與陰謀論的一份子,迫害他們這群「覺醒者」。
發現物理學的慣性定律是人類邁向現代文明的里程碑。我希望人人都能拋開對固有想法的「慣性」,保有理性的自由意志,開創人類未來新的一頁。
亞里士多德數學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 民主投票即便不存在制度費用,本身也存在天然弊病: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羅從純數學推導得出在「1.投票制不能容許一人說了算的獨裁出現;2.每人擁有平等投票權,一人一票或一人N票;3.若集體中所有人都反對某個選擇,後者不可能得票當選;4.只要所有投票者各自心目中對各種選擇的喜好次序沒有改變,投票結果便不會變 」四個條件下,民主投票無法得出多數偏好的結果。
學界公認為「阿羅不可能定律 (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阿羅也因此得獎。
此定律被另一位諾貝爾獎得主P. Samuelson贊為「自亞里士多德以來民主理論的最大突破!」
(但開口閉口民主價值的台灣覺青與政客懂嗎?99%以上不懂)
2. 考量進「制度費用(institutional costs)」,民主制度必然:
a. 少數利益團體把持多數人是必然結果,因為邊際成本不同。
b. 投票立法侵害他人權益也是必然結果,即便美國憲法明文規定聯邦不得侵害州權或未有合理補償下侵害私人產權,同樣發生投票立法侵害人民的現象。參見聯邦最高法院Wickard v. Filburn (1942)一案。
c. 投票制度本身的費用(看得見與看不見的)使得即便通過投票也無法得出真正民意。本影片只是反映了此要點的一小部分問題。
d. 因為選票與產權脫鉤,民主下貪汙制度化也必然發生。
(但開口閉口民主價值的台灣覺青與政客懂嗎?99%以上不懂)
我認為「選票權值與個人納稅額」掛勾加上「選票可自由買賣」可以引入市場力量解決民主本身的硬傷。但現實做不到。
#民主大法好
亞里士多德數學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09. 現象學—研究生命現象的方法論
依現象學派的說法,現代人都不自覺接受了柏拉圖(Plato)、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的真理觀。他們將真理視為一對象,是客觀的、穩定的,是澄明的。數學命題:1+1=2,幾何命題:三角形內角和=180 ∘,都是如此確定,確定性便成了真理的基型典範。整個西方哲學的真理觀,都希望達至這種確定性,真理成為永恆不變的同義詞。
海德格不贊成這種邏各斯(Logos)中心的態度,於是援用現象學的方法從新思考人的存在,他發現人跟世界有一種很特別的牽連,就是人會關懷周圍的人或物,他跟一切存在者都有所牽慮(Care/Sorge)。海德格認為「牽慮之情」是一個存在論概念;只有能牽慮的生命,始會捲入現實與理想的糾纏之中。所以,我們在顧慮,在煩惱,在牽掛,正好揭示了我們的身分:我們是一自覺者。在死亡的感觸裡,我們首次發見人類特有的時間向度。人所牽慮的是他終極的可能性。當他不為特定問題所糾纏,一往無前地探索,他將發覺人生是一整體,人必須徹底解決全部的生命限制。釋迦牟尼年輕時出遊,於城外見生、老、病、死的現象,立即觸見生命的無常性,他突然陷入困擾,因存在的觸動而開始求道的決心。求道之心就是人性中最本源的牽慮,人因著牽慮而發決心投射於未來,求大澈大悟,建立一真實的生存方式。
講者:陶國璋(香港中文大學客席助理教授)、楊德立(柏林自由大學博士生)
即時聊天室:http://goo.gl/ToDqof
謎米香港 www.memehk.com
Facebook:www.facebook.com/memehkd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