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上世界巔峰,這條路,曾經在不同領域走過,了解太多人情世故及現實上痛點,有時候啞巴吃黃連。
這也是我說,法規法規法規,制度制度制度~~~~~
運動經紀制度早已經有做過很好的研究,甚至可以作為行政命令讓制度化來保護這樣優秀的運動員,而不是削弱運動員的光彩。
台灣是一個充滿人情味地方,但不應該是因為情感而影響專業及制度,痛苦的不是只有當事人,還包括所有關係人。
菩提本無事,何處惹塵埃。
不覺得體育專法很重要?保障運動員相關權益。
不覺得成立運動部會相當重要?發展運動產業及競技重要橋樑。
可不可以請立委諸侯們再關心一下這件事?代表不是一日奧運運動迷啊!當他們正被削弱光環時,忍心嗎?
請不要無辜削弱台灣之光,在線運動員現階段本就應專注競技運動,而不是去處理人情世故。
#很多時候不是運動員意思但卻被第三人情感扭曲
#運動經紀人制度非常非常需要被正視
#亞奧運屬於業餘選手並沒有工會與共識
學弟加油~
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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