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投書〗
處理亞培風暴的三面向
2018/09/13
陳進男/藥師、台南市議員參選人
亞培產品變質事件擴大,除了原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6款產品需於9/9下午5時前,需全面預防性下架完畢之外,後續更有家長向媒體反映,亞培孩童專用的「小安素」也出現內容物如豆花般結塊,且有發酵臭味的現象。
依照亞培的官方網站,小安素的適用年齡為1-10歲,媒體報導發現產品有問題的個案為6歲女童,尚可辨識產品異味問題而告知家長。若是剛滿1歲的幼兒無知而使用此變質產品,豈非因此而造成身體危害?
敝人對於此次事件,想對亞培、政府、民眾三部分提出個人的建議。
就亞培而言,首先建議貴公司當初面對民眾客訴問題出現時,就應依照《食安法》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並積極找出產品問題原因,以解決改善,而非等事件擴大甚至上媒體才不得不處理(貴公司應該更了解媒體的力量)。
況且當產品出現結塊及發臭現象,顯見貴公司銷往台灣的產品可能在製造或運輸過程,已出現問題所致。
其次,貴公司在處理下架退貨等操作相當被動(都是政府要求才配合),似乎完全沒有一家大廠應有的主動作為,如此損失的是貴公司的信譽,如果不再更積極主動,未來恐怕貴公司花再多錢再媒體行銷也無法挽回市佔率。
第三,依我國《營養師法》的規範,營養師業務便包含:「對個別對象營養需求所為之飲食設計及諮詢。」貴公司許多產品多是針對特殊營養需求的患者,理應由營養師協助為患者進行諮詢建議使用,才不會出現有特殊營養需求的患者使用不當的情形,也避免造成患者身體的負擔。
就政府而言,經此次查出亞培已有至少600件以上的客訴,由此推估,實際上問題瑕疵產品恐怕遠高於此。由於亞培在此次事件相當被動,建議衛生主管機關可否依比例原則給予亞培所有相關產品的相應處置要求,並且也應嚴格要求亞培要公告合理明確的退貨機制,不得推託消費者的合理要求。
其次,也建議食藥署可考慮修訂相關法規,針對特殊營養需求的產品,應由營養師或相關醫療專業人員協助為患者進行諮詢再建議使用。
就民眾而言,此次事件也給大家一個重大省思,不要只相信媒體廣告,更應該多聽專業人員的指示與建議,才能對使用者的健康有所助益,而針對特殊營養需求患者所設計的營養品更不能當飲料使用。
其次,民眾若遇到相關的產品問題,若向廠商客訴未獲積極回應時,也可直接向衛生主管反映,或直接撥打1999市民專線投訴,讓衛生主管機關有所記錄來著手調查釐清。
【2018/09/13 蘋果日報即時論壇】
#議員參選人關心食安的投書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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