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在清邁:在這裡,我是個不殺價的觀光客
聽說在東南亞國家旅遊的時候,有一個必備的技能是:殺價。
但其實,我不是一個具備殺價功能的人。我臉皮薄,心中最憧憬的交易是「你開一個合理價格、賺你該賺的,我如果負擔得起就會掏錢」,不要在那邊上演喜歡又假裝不買,老闆也喊來來來你回來,我賠本賣你的戲碼,那對我來說不是樂趣,是消耗。
因此這次在清邁,我買東西幾乎沒有殺價。喜歡什麼,問價錢,如果在預算內,我會二話不說掏錢包,不會囉嗦第二句,只在兩種條件下「議價」:
一、我買超過一件,會問兩件有沒有打折(沒有也沒關係,照買)
二、我真的很喜歡,但開價超出預算,我就會提出一個讓對方也有賺的合理價格(如果我知道行情),絕對不會硬要砍到流血──但這種情況只出現一次,就是我買紅石榴墜子的時候。
在很多商家眼中,我或許是天使級的不囉唆客人。但其時我不是一開始就是這麼耐斯的。以前我去下龍灣或峇里島的時候,也因為當地習慣給觀光客開高價,現學了出手就要對半砍的狠勁。就算原本價格只有台灣的三分之一,也還硬要再往下殺個幾塊,之後越買越殺紅了眼,東西到手後再喜孜孜地跟人炫耀自己的戰績,買東西不像在購物,反倒像是在打獵了。
直到有一次,我在峇里島逛市集,那次經驗徹底改變了我的想法。
***
那次跟朋友走在街上,一群人饒富興味地東張西望,尋找要帶回台灣當伴手禮的小物。我忘記當時看上了什麼,在某個攤位前停下來,拿起東西端詳了一會兒,問店家多少錢,有沒有其他的款式,店家說沒有其他的,我就點點頭謝謝,放下商品往前走。
結果店家慌了,趕忙過來拉住我的手,用支離破碎的英文說可以算我便宜一點,我說不用啊,我想要的是其他款,揮了揮手又要往前走。他們又緊緊抓住我不放,要我等一下,他們去後面拿,但是又沒有真的誰去後面拿了什麼,眼看我就要脫隊了,商品我又不是真的很有興趣,再加上這樣緊緊扯著我真的讓我不舒服,我就跟他們說我真的不用,請你們放開我,一邊用力抽手就要離開。
結果當下至少兩三個阿姨和小孩拼命抓住我的手臂,一直把商品湊到我前面跟我拜託拜託,一塊錢就好,算我一塊錢就好,我要什麼他們都去拿給我,我當下也真的嚇到了,拼命說不要,一邊抽手想要走,但他們抓的力氣竟然大到我完全動不了,直到前方隊伍的朋友聽到我喊叫,才有幾個男生跑過來用力把店家拉開,我才脫得了身,嚇得頭也不回地往前走。
我受到了很大的驚嚇,可是心裡卻非常難過。
我當下覺得這個世界很殘忍,雖然拉扯客人確實讓人很害怕,可是如果不是需要錢,誰會想這樣扯住客人,只為了區區一塊錢美金?
誰不想賺錢賺得有尊嚴,你要跟我買就買,不買拉倒,反正我房租付得起學費繳得出,沒缺你這一塊錢?
鐵定是因為有缺,才需要為了一塊錢這樣拉拉扯扯;也正因為需要生活,大部分的店家才會願意讓你殺到見骨──因為他不賣你,他的存貨就是一筆負債;但是他賣你,就算賺得少,至少晚上小孩還有飯吃。
***
我後來不是很認同別人跟我說:「殺價盡量殺,反正他一定有賺,沒賺不會賣你」這句話。
應該說,這句話本身沒有錯,畢竟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幹,但是「有賺」這個詞定義很廣──日子過得很滋潤叫有賺、付得出房租水電但每月透支叫有賺、每天工作十六個小時只養得起自己,也叫有賺。
在賣方迫於生計壓力的情況下,「議價」通常是極度權利不對等的遊戲──更別提那筆錢對我們來說,通常不痛不癢的開銷,對賣家來說卻是一筆「生活費」。
那就像一個扛著房租學貸去找工作的人,老闆開價22K,雖然很少但還是只能接受,因為你「不賣」就等於零,「賣」了至少可以勉強過活。可以的話,誰不想開50K過滋潤的日子?老闆那麼有錢,付50K和22K可能對他來說無關痛癢,但可惜求職者就像市集上任人挑揀的商品,只要不夠特別,就只能任由經濟強勢者定價。不選我們他沒損失,後面多著人排隊,所以可以盡量砍到「餬口」的價格;而經濟弱勢方需要生活,又沒有足夠的競爭優勢,唯一的自保就是先開出天價,再任由價格被砍回貧窮線。
這就是所謂的「有賺」。對啊,的確有賺,只是被砍得沒辦法過好日子。
***
可是仔細想想,憑什麼他們不能過好日子呢?只要價格是我心中合理的水準、又是在我預算內,為什麼我不能讓對方多賺一點,讓財富流動到他們口袋裡?尤其當彼此經濟水準落差這麼大的時候。
我後來告訴自己:對,當商品不具備競爭優勢時,本來就是所謂的「買方市場」,被殺到見骨只是「市場機制」,這很正常。
但我可以選擇不遵從這套機制。因為我來你們這塊土地旅行,我喜歡你們,也謝謝你們解除了我的壓力,因此希望你們生活也能過得跟我一樣好。只要你開的價格在我預算內,我就支付,如果你真的賺得多了,那就間接提升了你的生活水準,我會很高興;如果你開價真的超過我的預算,而我又不夠喜歡,我會微笑離開;反之如果我真的很喜歡,我會問你能不能接受一個更合理的價格,那個價格一定會讓你有賺,而也在我預算內,不會讓你太吃虧。
你可以說這是一種傻,甚至可能被很多店家覺得傻,可對我來說是一種心安──我喜歡這塊土地,喜歡這裡的人民,我希望你們也能過得更好。我一個人改變不了什麼,讓你多賺幾十上百我還可以,這是我能力範圍的一點謝意,希望你們收下。
也許殺價的人還是佔百分之九十九,因為這就是市場機制,喜歡殺價的人還是可以盡量去殺,我想市場上的店家應該也戰力滿點了,不差少我一個。
只是如果有百分之一的人,跟我一樣不喜歡殺價,能不能就讓我們當個有點傻又有點溫柔觀光客?我自己是這樣下定義的:
一、喜歡這塊土地,就讓他們的人有錢過好日子
二、不主動殺價,不夠喜歡就走人,這反而會讓你把錢更精準地花在「真正喜歡」的東西上
三、真的要講價,就開出相對平等的價格,而不是見骨的價格
***
對了,你說如果時光倒流,我會不會在峇里島掏出一塊美金,買下那對拉住我的手不放的店家商品?
答案是不會。因為我不夠喜歡,不會因為有人拖住我苦苦哀求就掏錢──我不是在「施捨金錢」,而是在「給予喜歡的東西合理的報酬」。
但不同的是,這次我不會在當地殺價了。記得當時兩副耳環一塊美金已經很便宜,我還硬殺到三副一塊,真的非常對不起Orz。
愛他就要合理的付錢,而不是佔他便宜,這是我的旅遊新哲學。
#圖為清邁周六市集
#我買紅石榴項鍊的攤位
#也是我一個月以來唯一講價的攤位
也是我一個月以來唯一講價的攤位 在 柚子甜剝心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甜在清邁:在這裡,我是個不殺價的觀光客
聽說在東南亞國家旅遊的時候,有一個必備的技能是:殺價。
但其實,我不是一個具備殺價功能的人。我臉皮薄,心中最憧憬的交易是「你開一個合理價格、賺你該賺的,我如果負擔得起就會掏錢」,不要在那邊上演喜歡又假裝不買,老闆也喊來來來你回來,我賠本賣你的戲碼,那對我來說不是樂趣,是消耗。
因此這次在清邁,我買東西幾乎沒有殺價。喜歡什麼,問價錢,如果在預算內,我會二話不說掏錢包,不會囉嗦第二句,只在兩種條件下「議價」:
一、我買超過一件,會問兩件有沒有打折(沒有也沒關係,照買)
二、我真的很喜歡,但開價超出預算,我就會提出一個讓對方也有賺的合理價格(如果我知道行情),絕對不會硬要砍到流血──但這種情況只出現一次,就是我買紅石榴墜子的時候。
在很多商家眼中,我或許是天使級的不囉唆客人。但其時我不是一開始就是這麼耐斯的。以前我去下龍灣或峇里島的時候,也因為當地習慣給觀光客開高價,現學了出手就要對半砍的狠勁。就算原本價格只有台灣的三分之一,也還硬要再往下殺個幾塊,之後越買越殺紅了眼,東西到手後再喜孜孜地跟人炫耀自己的戰績,買東西不像在購物,反倒像是在打獵了。
直到有一次,我在峇里島逛市集,那次經驗徹底改變了我的想法。
***
那次跟朋友走在街上,一群人饒富興味地東張西望,尋找要帶回台灣當伴手禮的小物。我忘記當時看上了什麼,在某個攤位前停下來,拿起東西端詳了一會兒,問店家多少錢,有沒有其他的款式,店家說沒有其他的,我就點點頭謝謝,放下商品往前走。
結果店家慌了,趕忙過來拉住我的手,用支離破碎的英文說可以算我便宜一點,我說不用啊,我想要的是其他款,揮了揮手又要往前走。他們又緊緊抓住我不放,要我等一下,他們去後面拿,但是又沒有真的誰去後面拿了什麼,眼看我就要脫隊了,商品我又不是真的很有興趣,再加上這樣緊緊扯著我真的讓我不舒服,我就跟他們說我真的不用,請你們放開我,一邊用力抽手就要離開。
結果當下至少兩三個阿姨和小孩拼命抓住我的手臂,一直把商品湊到我前面跟我拜託拜託,一塊錢就好,算我一塊錢就好,我要什麼他們都去拿給我,我當下也真的嚇到了,拼命說不要,一邊抽手想要走,但他們抓的力氣竟然大到我完全動不了,直到前方隊伍的朋友聽到我喊叫,才有幾個男生跑過來用力把店家拉開,我才脫得了身,嚇得頭也不回地往前走。
我受到了很大的驚嚇,可是心裡卻非常難過。
我當下覺得這個世界很殘忍,雖然拉扯客人確實讓人很害怕,可是如果不是需要錢,誰會想這樣扯住客人,只為了區區一塊錢美金?
誰不想賺錢賺得有尊嚴,你要跟我買就買,不買拉倒,反正我房租付得起學費繳得出,沒缺你這一塊錢?
鐵定是因為有缺,才需要為了一塊錢這樣拉拉扯扯;也正因為需要生活,大部分的店家才會願意讓你殺到見骨──因為他不賣你,他的存貨就是一筆負債;但是他賣你,就算賺得少,至少晚上小孩還有飯吃。
***
我後來不是很認同別人跟我說:「殺價盡量殺,反正他一定有賺,沒賺不會賣你」這句話。
應該說,這句話本身沒有錯,畢竟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幹,但是「有賺」這個詞定義很廣──日子過得很滋潤叫有賺、付得出房租水電但每月透支叫有賺、每天工作十六個小時只養得起自己,也叫有賺。
在賣方迫於生計壓力的情況下,「議價」通常是極度權利不對等的遊戲──更別提那筆錢對我們來說,通常不痛不癢的開銷,對賣家來說卻是一筆「生活費」。
那就像一個扛著房租學貸去找工作的人,老闆開價22K,雖然很少但還是只能接受,因為你「不賣」就等於零,「賣」了至少可以勉強過活。可以的話,誰不想開50K過滋潤的日子?老闆那麼有錢,付50K和22K可能對他來說無關痛癢,但可惜求職者就像市集上任人挑揀的商品,只要不夠特別,就只能任由經濟強勢者定價。不選我們他沒損失,後面多著人排隊,所以可以盡量砍到「餬口」的價格;而經濟弱勢方需要生活,又沒有足夠的競爭優勢,唯一的自保就是先開出天價,再任由價格被砍回貧窮線。
這就是所謂的「有賺」。對啊,的確有賺,只是被砍得沒辦法過好日子。
***
可是仔細想想,憑什麼他們不能過好日子呢?只要價格是我心中合理的水準、又是在我預算內,為什麼我不能讓對方多賺一點,讓財富流動到他們口袋裡?尤其當彼此經濟水準落差這麼大的時候。
我後來告訴自己:對,當商品不具備競爭優勢時,本來就是所謂的「買方市場」,被殺到見骨只是「市場機制」,這很正常。
但我可以選擇不遵從這套機制。因為我來你們這塊土地旅行,我喜歡你們,也謝謝你們解除了我的壓力,因此希望你們生活也能過得跟我一樣好。只要你開的價格在我預算內,我就支付,如果你真的賺得多了,那就間接提升了你的生活水準,我會很高興;如果你開價真的超過我的預算,而我又不夠喜歡,我會微笑離開;反之如果我真的很喜歡,我會問你能不能接受一個更合理的價格,那個價格一定會讓你有賺,而也在我預算內,不會讓你太吃虧。
你可以說這是一種傻,甚至可能被很多店家覺得傻,可對我來說是一種心安──我喜歡這塊土地,喜歡這裡的人民,我希望你們也能過得更好。我一個人改變不了什麼,讓你多賺幾十上百我還可以,這是我能力範圍的一點謝意,希望你們收下。
也許殺價的人還是佔百分之九十九,因為這就是市場機制,喜歡殺價的人還是可以盡量去殺,我想市場上的店家應該也戰力滿點了,不差少我一個。
只是如果有百分之一的人,跟我一樣不喜歡殺價,能不能就讓我們當個有點傻又有點溫柔觀光客?我自己是這樣下定義的:
一、喜歡這塊土地,就讓他們的人有錢過好日子
二、不主動殺價,不夠喜歡就走人,這反而會讓你把錢更精準地花在「真正喜歡」的東西上
三、真的要講價,就開出相對平等的價格,而不是見骨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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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你說如果時光倒流,我會不會在峇里島掏出一塊美金,買下那對拉住我的手不放的店家商品?
答案是不會。因為我不夠喜歡,不會因為有人拖住我苦苦哀求就掏錢──我不是在「施捨金錢」,而是在「給予喜歡的東西合理的報酬」。
但不同的是,這次我不會在當地殺價了。記得當時兩副耳環一塊美金已經很便宜,我還硬殺到三副一塊,真的非常對不起Orz。
愛他就要合理的付錢,而不是佔他便宜,這是我的旅遊新哲學。
#圖為清邁周六市集
#我買紅石榴項鍊的攤位
#也是我一個月以來唯一講價的攤位
也是我一個月以來唯一講價的攤位 在 我是個不殺價的觀光客聽說在東南亞國家旅遊的時候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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