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直播重點整理(上集)🔗 https://wp.me/pd1HGm-iN
主題: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
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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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1970年代陳隆志教授曾寫過的論文有探討的論述其實與我們法理建國論述差不多的,與我們差不多的地方在於他當時也主張台澎在二戰後主權歸屬未定,而他主張最終要是聯合國來協助台澎人民行使自決權,而我們主張的並不是要靠聯合國,聯合國是二戰成立的軍事政治同盟,當時中華民國仍舊在聯合國中擔任中國政府代表,還有聯合國成員現實上也是壁壘分明,所以要去期待聯合國可以協助台澎來處理台澎定位未定的問題可能性很低。比較有可能狀況,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台澎為原日本殖民地,從去殖民化的角度,台澎住民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來行使住民自決建國。
仔細看他當時持的立場是比較符合國際法上的主張。
後來他在海外支持著的台獨運動,被ROC政權列為黑名單。解嚴後才回到台灣。
當時民進黨創黨初期是有很濃厚的台獨色彩,但這路線在長期被洗腦的台灣人,對ROC的依戀太高,因此絕對不會想投民進黨,後來為了取得ROC政權的執政權無疑只能調整路線。
1996年ROC政權自由地區人民進行總統直選,民進黨推的彭明敏…KMT推李登輝,後來勝選是KMT李登輝。
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中取得執政權民進黨路線改往中間路線走,1999年5月8日台灣前途決議文就在這出現了,後來主張的說法是:台灣是主權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
與KMT主張的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正統中國就產生了些相似處,例如有中華民國,也有主權國家。
這時候陳隆志教授提出的論述就成為民進黨路線主張的依據,就是有效自決說。意即透過台灣人民因參與ROC政權的選舉來取得台澎領土主張,協助ROC政權民主程序,因此就讓ROC政權就變成台灣。台灣人透過參與選舉的過程確立台澎領土主權就屬於「ROC=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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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如果有看過我們問與答就會知道,一個國家是否是主權國家 (具有國家法人格)與 這國家各項屬性(體制、名稱、國旗樣子等等)是無關的。
而民主體制並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國際上仍舊有許多主權國家不是民主體制。再來,民主程度並沒具有客觀標準,無法成為判斷是否為主權國家的判斷標準。若A國會因為民主化變成B國,若假使之後民主倒退難道會變成A過嗎?如果只倒退一點點,會就變成C國嗎?
中華民國政權治理手段民主化,只是治理體制內的改革,仍舊沒有改變它是中國流亡政權的本質。因此,並不可能因為民主體制、民主選舉而成為主權國家,或者是讓ROC政權成為另一個主權國家。
也不可能去動ROC政權的憲法,就可以讓台灣成為主權國家,台澎現在是ROC政權憲法中指的自由地區,而ROC政權憲法中的大陸地區,就是目前PRC政權治下的地區。
所以去改憲法把自由地區寫成台澎金馬,就有辦法取得台澎領土主權嗎? 不可能的。
第一,憲法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
第二,憲法屬於內部自決權範疇,不具有國際法效力。意思是憲法隨你怎樣寫,也不可能因此取得領土主權。
再來,國際法上主權國家建國時一定是要公開主張正式建國,所以不可能偷偷摸摸的建國,或者回頭選一個年份來說台灣已建國。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的法理根據是: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中的安排到台澎接受日軍投降,並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這就是客觀史實。
依照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佔領無法移轉主權」,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口中的「台灣光復」不存在,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1946年行憲後第一任總統蔣介石於1949年親筆寫下「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告誡陳誠,白紙黑字有憑有據,這就是客觀史實。
因此,是不可能透過有效自決說的這種內部自決權,就以為可以取得佔領地台澎。
再來,也不可能透過台澎住民參與ROC政權體制內的選舉,來讓台澎領土變成ROC政權的。ROC體制內選舉,還有1949逃難來台的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參與,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台灣人拿ROC身分證投票選ROC總統,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呢?
假如ROC總統開放讓美國三億人口可以參與ROC體制內選舉投票,那今日美國領土是否會變成ROC的領土呢?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讓可以決定腳下土地未來的人參與選舉就能取得領土主權的作法,合理嗎?再來,中華民國政權選舉還有讓移民海外,同時擁有他國國籍的僑民可以回來投票,所以這些移民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人士可以決定台澎領土的未來嗎?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住民具有的自決權,就是我們可以透過自決權決定台灣跟澎湖的未來、主權歸屬。這並不表示說台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是在住民手上。
再說一次,領土主權是國家才能夠主張的權利。它不是個人或一群人去主張的東西,譬如說像我一個人,我來主張:「我是台灣人,我主張說台澎的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然後我跑去其他國家說我要主張台灣跟澎湖的主權,不會有人要理我。
還是需要有國際法法理程序,選三條路:1. 建國;2. 成為另主權國家的自由邦;3. 併入另主權國家的部分。
選建立一個主權國家,再用這個主權國家來主張行使台澎領土主權,雖然權利的根源必須是台澎住民來完成,但不能直接說台澎主權等於台灣人的。
舉例:
如果要開統一發票,必須要成立公司才可以。
假設統一發票等於台澎主權;公司行號等於國家;成立公司行號的人等於台澎住民。
所以台澎住民行使住民自決權建立一個國家,就好像我們成立一家公司來開統一發票。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可以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居民沒辦法擁有台澎主權。
但一個人可以開設公司來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立國家,才能行使對台澎土地的主權。
台灣人以前被ROC政權洗腦認為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後來台灣本土意識抬頭後,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就大幅上升。但台灣人對土地的認知並未達到一致,仍舊是有人認為自己是中華民國人,也有人認為自己同時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這就會讓這個「有效自決」產生分歧,這些認知不同的人透過ROC政權選舉要怎麼從台澎主權未定變成已定呢?
要如何讓台灣已定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要如何讓台澎領土主權從未定變已定又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有效自決說的論述主張沒辦法找到一個台灣主權已定的時間點。也找不到ROC政權等於台灣。
請問現在國慶日是幾號?現在是民國幾年?
有效自決說其實是為了政治目的提出來的論點,內容與國際法不符,也直接違背行使自決權的國際慣例:在行使自決權決定腳下土地未來時,住民必須很清楚知道自己正在決定土地未來,不可以將「根本與決定領土歸屬無關的行為」硬拗說是有自決效果。有效自決說的論點無法通過檢驗。
台澎住民被ROC政權長期洗腦下,根本不知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如果主張台澎人透過參與ROC政權選舉會讓台澎領土歸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而且還不能質疑,這不就是詐欺嗎?憑什麼要被害人接受?認定台澎人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具有自決效果,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台澎人若還是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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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有效自決說實務面遇到的問題,給大家看看幾張圖片:
圖片出自ROC政權海軍陸戰隊臉書粉專
中華民國政權海軍陸戰隊的標誌,看到秋海棠加上小蕃薯了嗎?
很多人其實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理由,就是依據中華民國政權為中國取得台澎主權,這個光復台灣的騙局,就是它的法理依據。
而「九二共識」中,中華民國政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有的「共識」就是「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沒有共識」的地方是這個「中國」是由哪個政權作為合法政府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了確保自己能坐穩「中國代表政府」的位子,當然會去追殺「在法律上」也能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9 年開始就逃到台澎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打壓、緊縮中華民國政權國際空間的同時,若台澎人搞不清楚狀況,把台澎跟中華民國綁死在一起,而忽略《舊金山和約》台澎法理地位能切割中國與台澎最佳法理依據,那台澎被中華民國政權帶衰,陷入一中兩政權的泥沼而不自知,不就是台澎人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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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權在2021年祝賀「臺宏建交」八十週年。請問回推建交年份1941年,台澎當時還是領土主權屬於日本的唷!台灣有可能跟宏都拉斯建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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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聞在報導「2017年巴拿馬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中國政府」時,都會標題下成「臺巴斷交」,事實上,根本沒有所謂的與台灣建交,而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布了一個聲明,說兩國邦誼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請問1910年時台灣在哪裡? 這時候台灣是日本的領土!
啊1910年的時候中華民國在哪裡?還沒出世耶!所以這邊說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算,那中華民國政府到底是什麼角色?他覺得自己是台灣?還是中國?還是大清帝國?
來回顧一下中華民國政權建政的歷史脈絡。
//中華民國在 1912 年是建(立)政(府)而非建(立)國(家)。無論是孫文等人在 1912 年 1 月 1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南京府)臨時政府」還是袁世凱在同年 2 月 12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北京)臨時政府」,都只是「在法律上可以被承認是 China(中國)國家政府的中國政權」,並非建立有別於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這個國家的另一個國家。所以,中華民國政權不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國」,而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政」,就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 1949 年所做的事情一樣。而 1912 年建政的中華民國政權所代表的那個主權獨立國家,是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而這個國家不是從 1912 年才成為主權獨立國家,而是在 1616 年就建國,當時的國號叫「後金」。//
所以主張說「台巴斷交」的人不對啊,真的跟台澎無關!那主張說「中巴斷交」也沒有真的斷交,巴拿馬只是換承認中國代表政府而已,中巴從未斷交。
中華民國本質不變,就是中國政權。
因此主張台灣早就透過直選總統建國的人,思考一下中華民國外交部說的邦誼一世紀是什麼歷史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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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瓜地馬拉官方網站上寫了與中華民國建交是1960.11.1,仔細看上面寫 China(Taiwan),這代表什麼意思?中華民國台灣?
1960年ROC政權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喔!國際社會是看不到台灣。所以瓜地馬拉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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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舉例,梵蒂岡跟中國中華民國1942年建立邦交,台澎這時候在哪?是日本的。可以看到梵蒂岡網頁上在中華民國(政權)國旗旁寫的是 China.
歐洲唯一一個承認RO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是梵蒂岡,是1942年建交的。這時候台澎還是日本的領土,所以梵諦岡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
所以中華民國等於台灣嗎?中國是台灣嗎?還是中國在台灣?
不要讓中華民國用台灣的名字在國際上招搖撞騙,真的想要台灣跟他國建交,麻煩透過國際法程序來完成建國法理獨立。千萬不要把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當做承認台灣。
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歸零會如何?不會怎樣的!這個身份仍舊存在。而盟佔代管身份也仍舊存在。
之前直播正好有談到關於所謂的「台灣邦交國」是否是真的?大家可以回顧一下👉🏻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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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從1991.5.1開始歷次修憲,第一句話都是「為因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仔細看看還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定義。
中華民國自始至終一直把對面當作自己的領土一直都沒有改變過。
咦~這時候就會有人說:所以要「國家正常化」呀!
那就是還不清楚中華民國只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喔!ROC政權是可以被承認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但它不是主權國家唷,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意即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因此不存在「國家」可以來搞正常化。
所以,浪費時間改ROC政權的東西到底要幹嗎呢?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中國(包含ROC),這個事實才是真相。台澎住民要知道台澎不是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這需要依國際法程序建國才有。
如果以為台澎是主權國家了,如果以為ROC等於台澎,只需要國家正常化,而不知道根本還沒有國家。
就會一直是走在方向錯誤的路上。
只靠改ROC政權的東西為什麼沒用呢?大家可以看看這篇👉🏻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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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被捲入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可以從中央法規中看出端倪: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公債」可以看到民國38年(1949年)6月以前公債法規,這些都還有效喔。1949年6月時台澎領土主權是誰的?日本的喔!而中華民國政權當時還在中國本土喔!
這些公債都是用在中華民國大陸地區領土上的,各種借款蓋中國建設。
所以以上這些跟台澎有什麼關係?
希望台澎人可以不要掉入這個陷阱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可以行使外部自決權來建國,才能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建立以台澎為本的主權國家,台海安全直接提升,更可以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不能再拿中國內政當藉口打壓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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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直播時間的關係,關於【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留待下週直播再來說明。
如果你很關心台澎法理地位的推廣進程,歡迎你加入推廣法理建國的行列,與我們同行:)
中間選民定義 在 無待堂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盧斯達:從 2014 年開始的改造 — 愛國者治港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中方動手,要整頓選舉制度,強調「愛國者治港」,將「非愛國者」排除出體系。這件事其實不是反送中導致的,因為類似的思路在 2016 年已經開始。
2016 年政權剝奪青年新政和獨立泛民的議席之後,「一國兩制白皮書」的執筆人之一強世功就在中國媒體多維接受訪問,表示(大意)如果反中國人士能夠進入體制,用體制作為平台去反對憲制秩序,這套秩序就會因自我否定而陷入內爆和崩潰。政治正確的新標準是,一國兩制的權力來源是中國憲法,香港的政治權力由中國授權,如果有反中國人士進入制度,就等於利用中國憲法給予的權力來反對中國,無異於打著紅旗反紅旗,「即這個國家的憲政體制正在合法地系統地進行自我摧毀和自我瓦解」。
「創意運用」的香港式選舉
中國認為這是一個體制漏洞。原先開放部份選舉,雖然沒有真正決策權,但香港人長年與制度相處,即使政府是行政主導,但也有人慢慢「創意運用」選舉,將之變成政見和思想傳播平台,視選舉為政治運動,推動各種思想議程。
本來選舉制度無異於科舉,用功名利祿將你跟體制綑在一起,無血消減激進力量。事實卻是各路人馬為了爭奪議席爭相發明新議程,他們對中國的權力推進也想法不一樣,議會在運行過程中,慢慢由維穩力量變成變動力量。選舉的結果不重要,因為沒人會執政,而是更在乎「選舉過程」和「選舉文化」所產生的啟蒙作用。
2014 年是歷史的死亡交叉,議會先驅啟蒙的大眾開始「反攻議會」,民意開始超前並牽著議員,經過持續數年的「批判—團結—批鬥」,人民成功將議員「爭取過來」,令他們不敢再批判激進抗爭者,甚至跟他們站在一起;「中國因素」進迫之下,議會保守派也只能承認議會不是用來議事,自己根本無法「得君行道」轉變管治,之後就出現連泛民都利用議會平台拖延和抗爭。
此一演變無疑加速了北京整治系統漏洞的時間表,不過無論過程如何,目的地都是一樣,所以 DQ 開始不是本土派的錯,2019 年的一系列後果也不是泛民阻礙法案所致。這些殺著恐怕在 2014 年制定「白皮書」時已經在預備列上。
「有限選舉」的長期影響
因為任何「真選舉」都會與社會思潮互相影響,導致「政治狂熱」。區議會和立法會直選是真選舉,真選舉的過程和期待會令人民逐漸尊嚴覺醒,越來越不能忍受自己被外物控制。所以打從一開始打真軍,遲早會生出寶寶 — 香港共同體意識。社會主義中國對選舉有特殊看法。選舉對他們來說是「政治協商」,是一種讓地方菁英馴服、共同守護政治現況的機制,他們不想要可能導致政局和人心不穩定的競爭性選舉。
因此中國不會准許香港實行「真民主」,半民主都尚且如此,真民主香港不就藩鎮化?中國自 2014 年之後,對香港便一步一步切香腸,雖然中間有各種突發事件,節奏加快減慢,主旋律還是一樣。首先封鎖民選特首的可能,再對立法會動手,殺雞儆猴,引入恆常 DQ 機制;2019 年之後則要動區議會,將整個系統的真選舉成份逐段切除,也就是削除反中人士利用「中國香港體制」的空間。
其實不能用字面意思去理解「愛國者治港」,因為北京也不能保證愛國者治國,一些官員把錢和人偷偷放到外國去,就不太愛國,中國尚且如此,香港就更是沉累深遠,「歷史不清白」。他們可能亦預計香港的政治菁英亦一樣,自己打著愛國旗號,但家人可以移民外國搞移民生意,但因為北京信任,所以不會用「不愛國」的名義將之打倒。
說穿了「愛國者」是「北京可信任之人」,反之,要摘除誰人公職的時候,不用糾纏法理和典章,簡化為「不愛國」的道德指控便可了事,其實是將 2016 年以來的 DQ 制度套上民族大義的合法性,永存於通例之中。
這也一定程度打通了香港政治和中國政治的隔離,種下了中國黨派鬥爭正式入主香港的新局面。「愛國者」之間互相指責同行「不夠愛國」之互相傾軋,已是可以預期,如今亦已見端倪。因為形勢的各種變化,一些人可能一夕由愛國者被打成不愛國者,一直獲得信任的人又可以一夕失去信任,見 2012 唐梁之爭。
因此香港還是會亂,只是北京可能認為香港反正都是亂,不如採取主動以亂達治,將混亂的節奏掌握在手中,好過香港用自己的節奏混亂。然而這說明了甚麼問題?就是體制自設計起就並不和諧,自身帶著衝突甚至自我毀滅的基因。
因「錯誤」而生的香港
強世功可能代表中國內部某種對政策祖宗的修正主義思維。固然上一代香港從政者作為被統戰對像,得到過中國禮遇,他們就一天追念鄧小平承諾過甚麼。當初中國為了統戰香港,對愛國者的定義十分寬鬆,依計令香港從政者產生玫瑰式幻想,認為將來自己有機會共治香港。
鄧小平當年是這樣定義愛國者:
「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封建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
又說:
「港人治港不會變。由香港人推選出來管理香港的人,由中央政府委任,而不是由北京派出。選擇這種人,左翼的當然要有,儘量少些,也要有點右的人,最好多選些中間的人。這樣,各方面人的心情會舒暢一些。」
初衷聽來好像十分寬鬆,然而這三十年間,形勢已發生變化。強世功評價一國兩制的「初衷」,便甚具批判意味:
「要把『一國兩制』這種政治理念與基本法的具體制度設計區分開來。『一國兩制』毫無疑問是偉大的創舉,但具體制度設計可以完全不同。事實上,鄧小平當年對香港基本法起草中出現的傾向非常不滿。因為基本法起草正趕上內地自由化思潮泛濫,導致基本法的具體設計脫離了鄧小平預定的思路。正是針對基本法起草中出現的錯誤傾向,鄧小平在 1987 年專門接見了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發表了重要講話,糾正了過去的錯誤思路。然而,基本法大的框架已經完成,無法推倒重來。今天基本法中行政主導的問題、中央干預香港的問題、國家安全立法問題,都是當年起草中遺留下來的問題。」
今天中方的新講法是,你支持一國兩制,就要一併支持輸出這個秩序的中國。那中國不是純粹的理念中國,而是具體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你支持一國兩制,想有權利,就要先支持中國共產黨。反對中共就等於反對自己的存在基礎。
今天遺留在香港社會的特殊國家觀念,即大家多年來相信的「愛國不等於愛黨」、「反共也是愛國」,已不再獲得容忍。當年起草香港制度太過自由化,產生了各種「問題」,包括邦聯假想、平行中國、分化的國民身份、本土主義乃至獨立火苗,對中國而言解決新問題的方法就是將制度盡量單一化,將香港和中國提綱挈領的整合起來。
香港的從政者當然不想放棄掌握資源的議會,資源即生死存亡,然而要在這個制度下獲得接納,要從根本層面打倒自己,要支持中共,而不只是「愛國家民族」這樣的象徵層面。若做到那一步,又不知如何跟越來越堅定的選民交代?
將錯就錯的香港未來
三十年周折,由中共「糾正錯誤」而一切回到原點。結果是沒有浪漫,沒有量變化為質變,沒有民主中國,也沒有民主香港。不過經時間催化,當日的「問題」已經結出果子,對民主自由的渴望,弔詭地乘中國的妥協政策之變,又安全地醞釀多三十年,最後變成了別的東西。當中很多假戲真做、或者糊裡糊塗、或者痴心錯付,細緻地看,是全盤失敗;長線來看,卻為來香港的想像提供了過程跌跌撞撞的基礎。功利地說,政治啟蒙和社群意識已經用完了議會,用完了體制機緣,已經金蟬脫殼,不需再寄生保守路線,而是走入尋常百家,甚至溢出海外。
現況比起以前民眾寄望菁英,然後菁英又寄望趙紫陽集團由上而下自由化政改並獲准共謀,或者寄望議會和法治單天保至尊,都少了一點欺騙性。香港不那麼容易自主,但期待中國有天將香港想要的東西送到門前,亦是妙想天開。從 2014 到今天其實都是說明一個事實:單純寄望中國開放和政治自由化、或者外國打救的己願他力路線,行不通。
香港多年來將資源投入不那麼有效的路線,但市場還是有其機制力,人們慢慢就會發現資源有更好的用法,新的路線便慢慢由改變資源運用的集體行為,推陳出新,近年的新活動形式也不是由誰發明,是由下而上改變、適者生存的例子。如果香港是一個生物,它的存亡便取決於進化和演化速度是否能超過它的掠食者;因為中國的回歸政策有過「錯誤思路」,一些燦爛的東西就誤打誤撞養殖了出來。今後香港人如何創造利用這些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便是新時代的新博弈、新功課。
中間選民定義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盧斯達:從 2014 年開始的改造 — 愛國者治港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中方動手,要整頓選舉制度,強調「愛國者治港」,將「非愛國者」排除出體系。這件事其實不是反送中導致的,因為類似的思路在 2016 年已經開始。
2016 年政權剝奪青年新政和獨立泛民的議席之後,「一國兩制白皮書」的執筆人之一強世功就在中國媒體多維接受訪問,表示(大意)如果反中國人士能夠進入體制,用體制作為平台去反對憲制秩序,這套秩序就會因自我否定而陷入內爆和崩潰。政治正確的新標準是,一國兩制的權力來源是中國憲法,香港的政治權力由中國授權,如果有反中國人士進入制度,就等於利用中國憲法給予的權力來反對中國,無異於打著紅旗反紅旗,「即這個國家的憲政體制正在合法地系統地進行自我摧毀和自我瓦解」。
「創意運用」的香港式選舉
中國認為這是一個體制漏洞。原先開放部份選舉,雖然沒有真正決策權,但香港人長年與制度相處,即使政府是行政主導,但也有人慢慢「創意運用」選舉,將之變成政見和思想傳播平台,視選舉為政治運動,推動各種思想議程。
本來選舉制度無異於科舉,用功名利祿將你跟體制綑在一起,無血消減激進力量。事實卻是各路人馬為了爭奪議席爭相發明新議程,他們對中國的權力推進也想法不一樣,議會在運行過程中,慢慢由維穩力量變成變動力量。選舉的結果不重要,因為沒人會執政,而是更在乎「選舉過程」和「選舉文化」所產生的啟蒙作用。
2014 年是歷史的死亡交叉,議會先驅啟蒙的大眾開始「反攻議會」,民意開始超前並牽著議員,經過持續數年的「批判—團結—批鬥」,人民成功將議員「爭取過來」,令他們不敢再批判激進抗爭者,甚至跟他們站在一起;「中國因素」進迫之下,議會保守派也只能承認議會不是用來議事,自己根本無法「得君行道」轉變管治,之後就出現連泛民都利用議會平台拖延和抗爭。
此一演變無疑加速了北京整治系統漏洞的時間表,不過無論過程如何,目的地都是一樣,所以 DQ 開始不是本土派的錯,2019 年的一系列後果也不是泛民阻礙法案所致。這些殺著恐怕在 2014 年制定「白皮書」時已經在預備列上。
「有限選舉」的長期影響
因為任何「真選舉」都會與社會思潮互相影響,導致「政治狂熱」。區議會和立法會直選是真選舉,真選舉的過程和期待會令人民逐漸尊嚴覺醒,越來越不能忍受自己被外物控制。所以打從一開始打真軍,遲早會生出寶寶 — 香港共同體意識。社會主義中國對選舉有特殊看法。選舉對他們來說是「政治協商」,是一種讓地方菁英馴服、共同守護政治現況的機制,他們不想要可能導致政局和人心不穩定的競爭性選舉。
因此中國不會准許香港實行「真民主」,半民主都尚且如此,真民主香港不就藩鎮化?中國自 2014 年之後,對香港便一步一步切香腸,雖然中間有各種突發事件,節奏加快減慢,主旋律還是一樣。首先封鎖民選特首的可能,再對立法會動手,殺雞儆猴,引入恆常 DQ 機制;2019 年之後則要動區議會,將整個系統的真選舉成份逐段切除,也就是削除反中人士利用「中國香港體制」的空間。
其實不能用字面意思去理解「愛國者治港」,因為北京也不能保證愛國者治國,一些官員把錢和人偷偷放到外國去,就不太愛國,中國尚且如此,香港就更是沉累深遠,「歷史不清白」。他們可能亦預計香港的政治菁英亦一樣,自己打著愛國旗號,但家人可以移民外國搞移民生意,但因為北京信任,所以不會用「不愛國」的名義將之打倒。
說穿了「愛國者」是「北京可信任之人」,反之,要摘除誰人公職的時候,不用糾纏法理和典章,簡化為「不愛國」的道德指控便可了事,其實是將 2016 年以來的 DQ 制度套上民族大義的合法性,永存於通例之中。
這也一定程度打通了香港政治和中國政治的隔離,種下了中國黨派鬥爭正式入主香港的新局面。「愛國者」之間互相指責同行「不夠愛國」之互相傾軋,已是可以預期,如今亦已見端倪。因為形勢的各種變化,一些人可能一夕由愛國者被打成不愛國者,一直獲得信任的人又可以一夕失去信任,見 2012 唐梁之爭。
因此香港還是會亂,只是北京可能認為香港反正都是亂,不如採取主動以亂達治,將混亂的節奏掌握在手中,好過香港用自己的節奏混亂。然而這說明了甚麼問題?就是體制自設計起就並不和諧,自身帶著衝突甚至自我毀滅的基因。
因「錯誤」而生的香港
強世功可能代表中國內部某種對政策祖宗的修正主義思維。固然上一代香港從政者作為被統戰對像,得到過中國禮遇,他們就一天追念鄧小平承諾過甚麼。當初中國為了統戰香港,對愛國者的定義十分寬鬆,依計令香港從政者產生玫瑰式幻想,認為將來自己有機會共治香港。
鄧小平當年是這樣定義愛國者:
「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封建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
又說:
「港人治港不會變。由香港人推選出來管理香港的人,由中央政府委任,而不是由北京派出。選擇這種人,左翼的當然要有,儘量少些,也要有點右的人,最好多選些中間的人。這樣,各方面人的心情會舒暢一些。」
初衷聽來好像十分寬鬆,然而這三十年間,形勢已發生變化。強世功評價一國兩制的「初衷」,便甚具批判意味:
「要把『一國兩制』這種政治理念與基本法的具體制度設計區分開來。『一國兩制』毫無疑問是偉大的創舉,但具體制度設計可以完全不同。事實上,鄧小平當年對香港基本法起草中出現的傾向非常不滿。因為基本法起草正趕上內地自由化思潮泛濫,導致基本法的具體設計脫離了鄧小平預定的思路。正是針對基本法起草中出現的錯誤傾向,鄧小平在 1987 年專門接見了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發表了重要講話,糾正了過去的錯誤思路。然而,基本法大的框架已經完成,無法推倒重來。今天基本法中行政主導的問題、中央干預香港的問題、國家安全立法問題,都是當年起草中遺留下來的問題。」
今天中方的新講法是,你支持一國兩制,就要一併支持輸出這個秩序的中國。那中國不是純粹的理念中國,而是具體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你支持一國兩制,想有權利,就要先支持中國共產黨。反對中共就等於反對自己的存在基礎。
今天遺留在香港社會的特殊國家觀念,即大家多年來相信的「愛國不等於愛黨」、「反共也是愛國」,已不再獲得容忍。當年起草香港制度太過自由化,產生了各種「問題」,包括邦聯假想、平行中國、分化的國民身份、本土主義乃至獨立火苗,對中國而言解決新問題的方法就是將制度盡量單一化,將香港和中國提綱挈領的整合起來。
香港的從政者當然不想放棄掌握資源的議會,資源即生死存亡,然而要在這個制度下獲得接納,要從根本層面打倒自己,要支持中共,而不只是「愛國家民族」這樣的象徵層面。若做到那一步,又不知如何跟越來越堅定的選民交代?
將錯就錯的香港未來
三十年周折,由中共「糾正錯誤」而一切回到原點。結果是沒有浪漫,沒有量變化為質變,沒有民主中國,也沒有民主香港。不過經時間催化,當日的「問題」已經結出果子,對民主自由的渴望,弔詭地乘中國的妥協政策之變,又安全地醞釀多三十年,最後變成了別的東西。當中很多假戲真做、或者糊裡糊塗、或者痴心錯付,細緻地看,是全盤失敗;長線來看,卻為來香港的想像提供了過程跌跌撞撞的基礎。功利地說,政治啟蒙和社群意識已經用完了議會,用完了體制機緣,已經金蟬脫殼,不需再寄生保守路線,而是走入尋常百家,甚至溢出海外。
現況比起以前民眾寄望菁英,然後菁英又寄望趙紫陽集團由上而下自由化政改並獲准共謀,或者寄望議會和法治單天保至尊,都少了一點欺騙性。香港不那麼容易自主,但期待中國有天將香港想要的東西送到門前,亦是妙想天開。從 2014 到今天其實都是說明一個事實:單純寄望中國開放和政治自由化、或者外國打救的己願他力路線,行不通。
香港多年來將資源投入不那麼有效的路線,但市場還是有其機制力,人們慢慢就會發現資源有更好的用法,新的路線便慢慢由改變資源運用的集體行為,推陳出新,近年的新活動形式也不是由誰發明,是由下而上改變、適者生存的例子。如果香港是一個生物,它的存亡便取決於進化和演化速度是否能超過它的掠食者;因為中國的回歸政策有過「錯誤思路」,一些燦爛的東西就誤打誤撞養殖了出來。今後香港人如何創造利用這些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便是新時代的新博弈、新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