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討論過的 #婚變傳言 的桌球夫妻 #福原愛 與 #江宏傑,這兩天卻接連被新聞媒體報導出各種導致婚姻破裂的原因,除了從福原愛自結婚後,長期遭受江宏傑與其家人 #言語與精神上的攻擊 外,也有日本週刊拍到福原愛與男性友人一同出遊過夜的照片,種種傳言也讓大家開始覺得兩人婚姻似乎真的已經出現了裂痕。
從這次兩人傳出離婚的消息來看,有個非常關鍵的的原因導致感情出現問題,那就是言語與精神暴力,媒體除了爆料不但在女方懷孕不適時有以非常難聽的字眼辱罵女方外,男方家庭平時也對女方施加極大的壓力,甚至有媒體以怪獸家庭來形容。
假如在婚姻當中,遇到配偶長期以言語來辱罵攻擊,甚至連配偶的家人也有類似情形,受到攻擊的那方可以以此為理由來向法院 #訴請離婚 嗎?
在 #民法第1052條 有規定 #十大法定離婚事由,其中有一項就是 #不堪配偶同居虐待,而這邊所說的虐待其實不單指肢體暴力喔!
最高法院的判決對此有相關的說明,其中一方給予配偶 #身體或精神上的暴力,侵害配偶的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使配偶遭受難以承受之痛苦,便是屬於事由所說虐待行為。
因此像是這次婚變事件裡,江宏傑與其家人被爆出長期以言語暴力與精神上的暴力霸凌福原愛,造成福原愛難以承受這樣的痛苦,這樣的情況不僅符合配偶對另一方進行虐待,配偶家人對另一方進行虐待也同樣可以是提出離婚的事由之一。
除了男方語言暴力的部分,可能也會有人提到福原愛在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異性一同出遊還在同飯店過夜,是否也有疑慮呢?
在婚姻關係存續的情況下,假如與異性過從甚密,有做出極為親密曖昧的舉動,已經破壞了兩人婚姻互信的基礎,配偶其實是可以向法院提出 #侵害配偶權 的喔!
另外,假如兩人因為這樣的舉動導致難以繼續維持婚姻關係,雙方皆無意願繼續維繫這段婚姻,也可以依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其實婚姻關係會牽扯的範圍極廣,通常不會只包含兩個人之間的問題,兩個人的原生家庭其實也可能會是問題的來源,像是有些案例就是一方家庭極為強勢,導致配偶 #長期遭受壓力,久而久之便無法再繼續忍受,進而使婚姻出現裂痕,因為家庭問題難以完全解決,兩人只能走上離婚這條道路,當然,婚姻關係不只是結婚這麼簡單,兩方的相處、#價值觀的衝突、彼此的 #相互尊重 都可能是一段婚姻能否長久的關鍵。
在這邊要提醒無論是已經在婚姻當中或是即將步入婚姻的大家,婚姻的維繫絕對是需要相當大的耐心與努力,因此在做任何決定前,一定都要先考慮周全,瞭解之後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後再去作決定,如此一來,才能產生兩方都滿意的結果。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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