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實話也要被判賠,司法成為政治打手?】
「蘇嘉全訪印尼電文」一案,蘇嘉全分別提出刑事和民事訴訟,刑事部分檢察官認為「可受公評」不起訴,但民事部分卻被判賠款200萬元。既然是可受公評,為什麼民事還要判賠?難道監督政府連司法都要當起打手進行政治追殺?
去年台北市議員 羅智強、游淑慧 台北市議員,以及國民黨文傳會主委 王育敏、副主委 黃子哲政治職人 召開記者會,根據2017年回報外交部電報密件,揭露前總統府前秘書長蘇嘉全帶國營事業人員私訪印尼高層圖利。
在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查出,羅智強等人引用電報,已盡查證義務,且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評論,所以不起訴。但讓人不解的是,既然講的是事實,民事判決又何來妨礙名譽?
羅智強等人接獲檢舉的外交電報,不但獲得外交部證實,電文第一頁就直接點明「我國營事業似已被若干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部會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個別擊破,以遂其個別私利」。
而且最高法院99年台上字第792號民事判決意旨「行為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如未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詞而為意見表達,可認係善意發表適當評論者,不具違法性,非屬侵害他人之名譽權,即不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有憑有據並非假消息,站在監督政府的立場提出質疑與就事論事,居然還要被法官重判4人應賠償200萬元,並在三大報頭版下方連續刊登半版廣告道歉三天。講實話也要被判賠,這難道不是假司法之名所進行的政治追殺?
#不信公理喚不回 #不容正義盡成灰
不信公理喚不回不容正義盡成灰 在 歷史哥澄清唬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本唬被惡意檢舉+文字獄
已經被限流大半年了
幾經跟臉書溝通
得到的答案就是要我們等
一邊等的過程又是一邊受到塔綠班惡意檢舉
是要等到天荒地老?
只能請各位朋友一個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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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粉專 歷史哥澄清唬= 也要讚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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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公理喚不回不容正義盡成灰 在 徐榛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7月25日,
榛蔚為眉蓁加油!
「一個感謝,三個理由,三個公道」
感謝高雄鄉親,對於遠從花蓮到高雄發展打拚的花蓮人,給予溫暖協助與牽成,讓花蓮人在高雄可以安心穩定的生活。榛蔚代表旅高鄉親由衷感謝。
推薦的理由:
一、港都新活力
眉蓁的年輕、活力,時代在進步,5G來臨了,該是年輕人接棒的時候!
二、十年磨一劍
李眉蓁2010年獲國民黨提名並當選高雄市議員,目前連任第三屆。2014年任內,獲得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評鑑為「問政最認真」、「問政品質最優」的議員。
三、不信公理喚不回,不容正義盡成灰
高雄縣市合併10年了,李眉蓁從政也十年,所謂「十年磨一劍」,今天李眉蓁要揮出三把正義的劍:
1️⃣為高雄人討公道,監察院已經糾正高雄氣爆案善款,李眉蓁的參選就是為正義。
2️⃣為韓國瑜市府團隊討回公道:很多花蓮旅居高雄的鄉親告訴我,高雄現在很多地方不會淹水了,韓國瑜的市政團隊很了不起,既然這樣,就讓李眉蓁繼續領導、繼續建設。
3️⃣為許老議長討回公道,以安慰他在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