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屋頂光電、漁電共生,2021 年力拚達成累計 8.75 GW 太陽能目標(01/05/2021 TechNews科技新報)
(作者 Daisy Chuang )回頭檢視 2020 年台灣太陽能成績,根據 2019 年設下的太陽能兩年計畫,累積安裝量須達 6.5GW,但受到七七事變、饋線等影響,裝置進度落後,預計 2021 年第一季才會達成目標,同時今年總裝置量目標也出爐,預計累計裝置量再提升到 8.75GW。
政府替太陽能設立的 2020 年累積建置目標是 6.5GW,但根據台電資料,截至 2020 年 11 月底,屋頂型、地面型太陽能實際累計的裝置容量為 5.2GW,雖然累計貢獻為 56 億 1,432 萬度電力,但距離目標還有 1.3GW。
而太陽能開發商們在去年遇到最大的難題,或許是人稱的「七七事變」,農委會 7 月 7 日發布新規將會衝擊太陽能目標,為避免農地濫種電,以往由地方政府審查的 2 到 30 公頃農地變更,未來將由農委會把關,2 公頃以下的山坡地範圍及一般農業用地,除了被自然地形或其他非農業用地包圍、夾雜之零星農業用地得變更使用外,一律不予同意變更。修法案一出便引起討論,太陽能廠商盼政府鬆綁法規並給予業者更多應對時間。
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指出,去年由於部分太陽能裝置進度延後、目前仍在施工中,預計 6.5GW 目標會在今年的第一季才能達標。
今年太陽能裝置目標也出爐,經濟部設定 2021 年底,要達到 8.75GW 累計裝置量,王美花表示,今年還要再增加 2.2GW 太陽能裝置量,之後也會跨部會去盤點工業、公設、農業等各式屋頂、漁電共生、污染土地、港口停車場等,進行完整盤點致力實現今年目標。
其中包括經濟部將所管轄的全國工業區依北、中、南三區分別推動,期望在全台工業區設置 1GW 以上太陽能,國防部也正在盤點不具機敏性的營舍,農委會則在盤查全國室內漁業養殖設施、農業設施的裝置潛力,交通部則就所轄各港區及各縣市停車場等進行盤點,並責成台電公司配合上述可能設置區位完備併網饋線的建置,各部會各依職掌全面展開屋頂型太陽能推動。
今年「用電大戶條款」也正式上路,要求契約容量大於 5MW(=5,000KW) 的用電大戶,要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或儲能設備,或以購買綠電憑證、繳納代金的方式代替,預計將涵蓋約 300 多家半導體、面板、鋼鐵、石化、紡織等企業,將可創造約 1GW 再生能源交易市場,預計也會是有利推動太陽能業績的動能。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technews.tw/2021/01/05/sola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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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 在 蔡壁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中央不動 用電大戶叫不動】
蔡英文政府上任之後力推能源轉型,也設定了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但是整體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卻有許多問題。經濟部在8月26日預告的「一定契約容量以上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也就是用電大戶條款,不僅讓這些用電大戶只需承擔不到1%的綠電,2025再生能源發展20%的目標,變成全民承擔,而不是汙染排碳的財團承擔。
距離政府設定的能源轉型期限只剩5年,但是用電量佔據全台50%的用電大戶,並沒有務實的負擔再生能源責任。我認為,用電大戶只需要10%裝置容量為再生能源,這樣的標準實在太低了,至少要比照「非核家園」再生能源佔比20%,否則就變成全民幫用電大戶的財團負擔綠能電費的成本。
而且,能源局對於用電大戶的標準太過寬鬆了。用電大戶條款只有規範5000kW以上的用電大戶,應該要與《能源管理法》列管的能源用戶設在800kW以上的標準一致,才是真正、公平的規範。但這些符合能源局版本的用電大戶企業家數,從5400家降到506家,和能源管理法版本的用電大戶相比只剩不到一成,民進黨是不是太為財團著想了?事實上,台南、台中等地方自治條例,早在2013和2016年的設定標準就是800kW,顯示中央根本沒有推動綠能的決心!
民進黨政府為了追求再生能源的速效,在供給面上以風力發電為主,太陽光電方面卻只有躉購制度。這幾年地面型光電侵害生態環境、農地破碎化問題頻傳,像是國產署就被行政院要求發展地面型太陽光電,執政黨有提出完整的配套措施了嗎?太陽光電的架設應該是屋頂型優於地面型,而且農業設施的屋頂光電隨處可見,但是工廠屋頂設置光電的比例卻很少,我呼籲政府應該要正視能源發展帶來問題,用電大戶條款是有效的政策工具,政府應該讓用電大戶負起責任,而不是退讓!
在經濟部現行版本草案下,全台用電量佔比50%電力的用電大戶,製造了全台30%的碳排放量,但卻只要負擔不到1%的再生能源,而且也只能減少0.36%的碳排放量,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不過,經濟部卻認為這些用電大戶已符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的「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實在充滿爭議。
蔡英文政府在能源轉型議題上,不應該閃閃躲躲,也不應該幫這些財團解除再生能源的義務。用電大戶的條款會直接對我們的環境、社會與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造成影響,民進黨應該正視這些能源發展帶來的問題,而不是 #有政府會敷衍!
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全球各國長期監測以及營管實際數據證實浮動式太陽光電可以兼顧生態與環境,並不影響灌溉及民生用水!(12/05/2019 大成報)
“.....(台南市)經發局表示,於水庫湖面設置浮動式太陽能系統臺南並非先例,浮動太陽能所附載之浮筒具有耐酸、耐鹼、抗紫外線、抗氧化與抗溶出性質,且設置單位均有水質監控措施,監控水質是否受污染,市府將嚴禁業者使用化學藥劑清洗太陽能板,且要求業者採驗監測,確保水庫水質安全,以保障民眾健康安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持續監控目前運轉發電高雄阿公店水庫,歷經豪大雨、空庫防淤等天候及操作考驗後水質皆無異狀,顯示浮動式太陽能設置不影響水庫水質。
另為避免故障太陽能板隨意丟棄,經濟部及環保署更已研訂每千瓦收 1,000元做為未來的回收費用,並於108年5月10日已新增太陽光電板專屬廢棄物代碼(D-2528) 可於環保署環境保護許可資訊管理系統(EMS)代碼對照查詢,後續亦將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及其子法以制度化推動。另外民間業者亦響應中央政策,成立【台灣太陽能模組資源化產業聯盟】共同完善整體回收機制。 ....."
(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為因應國際綠能趨勢,「2019 SNEC國際太陽能光伏與智慧能源大會暨展覽會」資料指出,各國浮動太陽能裝置快速成長,兼具防洪、供水、綠能,亦可提高發電效率並減少水分蒸發及水庫優養化問題的浮動式太陽能已是全球各國推動項目,包含英國供應於大曼徹斯特地區民生用水之戈德利蓄水池(Godley Reservoir)於5.83公頃水域設置約2.99MW太陽能發電系統或日本千葉縣於山倉水庫設置全國最大浮動式太陽能,設置面積達18公頃,容量13.74MW,預期一年產生1億6,170萬度,全球設置量已達1.405 GW。
台南市經發局長郭阿梅表示,為邁向2025非核家園目標,並兼顧國際減碳承諾,市長黃偉哲於會議中指出,浮動式太陽光電因不需與人爭地,已成為土地狹小國家的發展趨勢,參考歐美經驗,經濟部水利署將水庫空間規劃設置太陽光電,以因應全球能源環境的快速變遷與挑戰,目前全台共有13座水庫規劃設置浮動式太陽光電,其中新竹寶二水庫、金門金湖水庫、雲林湖山水庫、嘉義內埔子水庫、高雄鹽水埤水庫、阿公店水庫等6座已完成併聯發電,其中以高雄阿公店水庫設置容量達9.99MW居冠,合計總容量35.954MW。
經發局表示,於水庫湖面設置浮動式太陽能系統臺南並非先例,浮動太陽能所附載之浮筒具有耐酸、耐鹼、抗紫外線、抗氧化與抗溶出性質,且設置單位均有水質監控措施,監控水質是否受污染,市府將嚴禁業者使用化學藥劑清洗太陽能板,且要求業者採驗監測,確保水庫水質安全,以保障民眾健康安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持續監控目前運轉發電高雄阿公店水庫,歷經豪大雨、空庫防淤等天候及操作考驗後水質皆無異狀,顯示浮動式太陽能設置不影響水庫水質。
另為避免故障太陽能板隨意丟棄,經濟部及環保署更已研訂每千瓦收 1,000元做為未來的回收費用,並於108年5月10日已新增太陽光電板專屬廢棄物代碼(D-2528) 可於環保署環境保護許可資訊管理系統(EMS)代碼對照查詢,後續亦將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及其子法以制度化推動。另外民間業者亦響應中央政策,成立【台灣太陽能模組資源化產業聯盟】共同完善整體回收機制。
烏山頭水庫設置太陽光電屬經濟部水利署推動標的,由嘉南農田水利會負責招標作業,預計規劃13MW設置容量,年發電量將達1700萬度,年減碳量8,906噸,後續經經濟部能源局電業籌設核定後,本案將成為臺灣最大型水庫浮動式太陽光電,不僅有助於增加臺南綠能發電效益,更有助於達成國家綠能政策目標。
★★ 影片內容原始資料來源:
台南市南科樹谷園區滯洪池浮力式水面型太陽能光電系統空拍影片(01/20/2019)
https://www.facebook.com/momlovestaiwan/videos/2478052052443366/
完整內容請見:
http://n.yam.com/Article/2019120524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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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南科樹谷園區滯洪池浮力式水面型太陽能光電系統空拍影片 HD (01/20/2019)
是不是架設了水面型太陽能光電系統之後,水池、埤塘就一定會不在有鳥,生態被摧毀了呢?難道就沒有可以跟環境生態共存共榮的太陽能光電系統存在的可能性嗎?
在此謹提供之前在新年假期中,特地南下拍攝各地再生能源實際建設空拍畫面中,另一處水面型太陽能光電系統的實際安裝畫面給大家做參考,那是台南市政府在國科會南部科學園區台南樹谷園區的其中一處滯洪池水體上所興建的浮力式太陽能光電系統。
畫面中所看到的就是真正按照法規規定所設計、建造的水面行光電系統,我拍攝的時候,現場有人在滯洪池中垂釣,還有完整族群的白鷺鷥悠然翱翔與群棲在滯洪池當中一處樹木扶疏的小島上,並沒有因為太陽能光電設施的建置而受到影響。
最近網路上很多人在分享一張在桃園某一處埤塘所拍攝到的照片,這張被命名為「不再有鳥的埤塘」的照片中所見光景,是個極為特殊的個案,其他埤塘很難複製這樣的光電安裝方式。我們得到來自知道事情始末的朋友所分享的消息是,政府單位其實都有明確的規範各種型態的太陽能光電設備在場域內的覆蓋率。
農委會針對「農業水域型」太陽能光電系統也有相關的覆蓋率規定,針對埤塘類型的規定是“埤塘設置光電設施之水面覆蓋率不宜超過60%。”
另位農委會針對「農業水域型」太陽能光電系統設置型態的定義為:“係指利用農田水利會所轄之「水利用地」水域空間(埤塘等),設置水域型浮力式或地面型(固定式/立樁柱式)太陽能發電系統。”
而這張照片中的光電系統,之所以會造成重大爭議,據了解原因在於,該處埤塘的在桃園地曲的農田水利會系統中的建檔資料裏,該埤塘登錄面積遠大於目前現場實體水域的面積,因此,在文書往來處理流程當中,得標廠商所建構的光電系統覆蓋率,從文件資料上來看,其實是符合所有法規要求的,這是一個極特殊的個案特例,也因為這個檔案資料與案場現地實況不一致的特殊狀況,該廠商得以鑽到法令規範漏洞,便宜行事,進而造成爭議。
我們認為經過這次特殊案例所引發的爭議,之後所有的埤塘類型光電系統,都會必須實際按照案場真實水體現況來進行規劃設計,類似這張照片中的在書面資料上完全符合法規,但是實際上在埤塘水體上幾乎是蓋好、蓋滿式的作法,將不會讓他再次發生了。這的確是一個可以做為教材的案例,桃園市政府也很負責任的暫緩埤塘光電系統的開發審核,跟有關決策單位研擬改善方案。這個案例讓所有人警惕不能再犯這樣的錯誤,但看有關單位如何善後、解決這個埤塘的光電安裝問題,並找出後續妥善規範、執行的新準則。
在台灣進行整體能源轉型,努力提升國家自主能源占比,非核減碳的永續發展步調之下,各種再生能源發電型態,都是對於達成我們打造一個可以永續發展的環保、健康整體環境,具有實質助益的較佳選項,我們必須精益求精,記取所曾遭遇過的錯誤教訓,理性、客觀的改善、改進後再向前邁進,不宜因噎廢食。
大家ㄧ起攜手努力打造一個更加永續、環境、生態友善的生存空見吧!
PS. 台南南科園區其實有多處的大大、小小的滯洪池散步在園區四周,其中有些已經有兼具觀光、休憩的多重功能,有些可能有環境生態保育方面的顧慮,因此並不是每一處滯洪池都拿來規劃作水面型太陽能光電的設置案場。或許台南市政府的規劃、執行方式,可以做為其他地方的參考。
PPS. 台南市南科樹谷園區滯洪池上的浮力式水面型太陽能光電系統實際架設的現場空拍畫面剪接好了,提供一個完全按照規定來做的水面型光電系統的實際案例,讓大家做參考。
這是在今年(2019)新年假期時所拍攝的空拍畫面,南部冬季屬於旱季,因此滯洪池處於相對的低水位,水體面積會較雨季以及真正大雨來襲的時候明顯小得多,由現場觀察,當時滯洪池相較於滿水位,應該還有3、4公尺以上的水面落差,滯洪池的最大功能就是蓄洪、滯洪,以免洪水溢流造成園區、城市的水患,因此大部分時期保持較低的水位,是正常的現象。
★★ 延伸閱讀:
全球各國長期監測以及營管實際數據證實浮動式太陽光電可以兼顧生態與環境,並不影響灌溉及民生用水!(12/05/2019 大成報)
“.....(台南市)經發局表示,於水庫湖面設置浮動式太陽能系統臺南並非先例,浮動太陽能所附載之浮筒具有耐酸、耐鹼、抗紫外線、抗氧化與抗溶出性質,且設置單位均有水質監控措施,監控水質是否受污染,市府將嚴禁業者使用化學藥劑清洗太陽能板,且要求業者採驗監測,確保水庫水質安全,以保障民眾健康安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持續監控目前運轉發電高雄阿公店水庫,歷經豪大雨、空庫防淤等天候及操作考驗後水質皆無異狀,顯示浮動式太陽能設置不影響水庫水質。
另為避免故障太陽能板隨意丟棄,經濟部及環保署更已研訂每千瓦收 1,000元做為未來的回收費用,並於108年5月10日已新增太陽光電板專屬廢棄物代碼(D-2528) 可於環保署環境保護許可資訊管理系統(EMS)代碼對照查詢,後續亦將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及其子法以制度化推動。另外民間業者亦響應中央政策,成立【台灣太陽能模組資源化產業聯盟】共同完善整體回收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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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發局表示,於水庫湖面設置浮動式太陽能系統臺南並非先例,浮動太陽能所附載之浮筒具有耐酸、耐鹼、抗紫外線、抗氧化與抗溶出性質,且設置單位均有水質監控措施,監控水質是否受污染,市府將嚴禁業者使用化學藥劑清洗太陽能板,且要求業者採驗監測,確保水庫水質安全,以保障民眾健康安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持續監控目前運轉發電高雄阿公店水庫,歷經豪大雨、空庫防淤等天候及操作考驗後水質皆無異狀,顯示浮動式太陽能設置不影響水庫水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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