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開放在即,似乎過往的生活也不是那麼遙遠了,希望可以趕快迎來屬於今年的夏日電影,今天先回過頭來看看 2018 年的也不錯,炎炎夏夜,開瓶啤酒,配一部是枝裕和的《#小偷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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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竊竊私語取代大聲咆哮,以不慍不火取代怨天尤人,頻繁出現的逆光畫面與無處不見的陽光灑落,勾勒出整部電影的溫暖調性,然而卻不如表現上看似如此平靜美好。是枝裕和說的是一言難盡的殘酷現狀,映照出大城市的繁華表象下,千瘡百孔卻透得了光的悲傷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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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是無法選擇父母的,但像這樣自己選的父母,牽絆應該更強吧,我可是選擇了你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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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東拼西湊的家庭一窮二白,什麼都是偷來的,偷來的家人,偷來的食物,偷來的用品,偷來的快樂,偷來的美滿,偷來的幸福,卻在這些同甘共苦的艱困生活裡形成毫無血緣關聯的緊密牽絆。頻頻遊走在光影交會之處,猶如是非模糊的灰色地帶,讓我們重新定義苦與樂,並反思何謂真正的家庭價值與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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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棟被高樓大廈環繞的老宅,一家六口彷彿三代同堂擠在小小的空間裡,窮得家徒四壁,苦得到處行竊,每個成員都有巴不得拋下的過去,有些人出入工地,有人打打零工,也有人從事特種行業,靠著微薄的收入、奶奶的老人年金,和無傷大雅的偷搶拐騙勉強維持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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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不忍人之心,一個寒冷的夜裡帶回一個年僅四歲、傷痕累累的無助小女孩,整個家庭增添了色彩,也帶來潛伏其中的危險。一方面於緊密而真實的互動中感受到片刻的珍貴幸福,猶如那夜一起圍爐的火鍋,那場只聞其聲的煙火,那幕牽著手在海邊開懷嬉戲的天倫之樂。於世俗標準之外,這是一個家庭應有的模樣,但另一方面,自始至終都沒人願意正視任何關於綁架或誘拐的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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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枝裕和敘事,一個畫面就是一個故事,探討之處不像道德的天秤,而是持續搖晃的鐘擺,在好與壞、對與錯之間形成一種平衡的微妙和諧。這份和諧卻能溫柔點出複雜亂象,不疾不徐溫潤地端詳著社會底層,波瀾不驚淡然地關懷著不起眼的角落。以寬厚寫實的鏡頭語言,從善的觀點看待惡的行為,道出層層表象剝離之後比血緣還深的羈絆,素昧平生的無助身影在同個屋簷下相視而笑,於樸實無華的日常相處中自然攪動觀眾的波心,不帶一絲刻意,沒有一點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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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特別諷刺,經濟環境優渥的富裕家庭裡看不見愛,而捉襟見肘的貧窮人家卻流動著安貧樂道、同甘共苦。當我們一無所有時才深刻體會到,從他人那裡得到的愛方是生能帶來,死能帶走的人生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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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電影是一層一層剝開才看見人性的溫暖,而《小偷家族》則是反其道而行的一層一層暴露人性的缺陷。其實看看這幾位大人,會發現手腳不乾淨的原因也漸漸在中後半段顯露出端倪,然而這樣的社會百態,更是一種無法突破的惡性循環。是枝裕和的電影語言無法將是非黑白一分為二,真實世界也不出如此。他們曾經失手奪走人命,眼紅老人年金,持續收取紅包,教導孩子偷竊,有些行為已經超出小惡的範圍,包括偷來的一切,有一天都需要連本帶利吐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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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段穿插著的審問和自白,不只是演員們紮實演技撐起的深度,更尖銳剖開了社會底層的貧窮原罪與生存困境。這些人所面對的根本問題沒有任何一個外界的力量可以協助與改善,充其量只是貼上更多讓人抬不起頭的標籤,剩下的還是兩對依然不知該何去何從的無助雙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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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做的好,為人父母本身就是一種英雄之舉」,而孩子是個機會,讓我們能夠變得更完整。祥太和尤里的出現,在犯罪與教育之間即使讓大人心有餘而力不足,相信也確實令非親非故的他們成為比過去更好的人。祥太開始明白,眼前這對叫不出口的父母是有可能丟下自己一走了之的,但是他們也未曾怪罪過他讓整個家庭四分五裂,反而告訴祥太可以解開自己身世之謎的種種線索。當孩子長大的時候,就是有權決定自己人生方向的時候,無論過去或是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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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從孩子開始延展,也由孩子帶出深遠的餘韻,持續在觀眾的內心與之共鳴綿延傳散。一邊是祥太不敢回頭的目光與默念在嘴裡的一聲爸爸,另一端則是尤里渴望陪伴的望眼欲穿,費盡力氣終於探頭出去,卻都盼不到那份曾經如此緊密的愛與羈絆。有形的東西可以討回可以歸還,但無形而真實存在過的幸福,是每個人無法抹滅的人生印記,也是那一聲小心翼翼輕描淡寫的閒聊問候,撫慰了人世間的種種缺憾,家的缺憾,愛的缺憾,欲說還休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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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枝裕和以成熟的視角寬厚的態度探討所謂「家庭」對於每個孩子與整個社會的重要性,外界眼光對於一個失能家庭的定義太過僵化狹隘,像是情感的牽絆、心與心的觸碰,這些深層的依賴都是旁觀者眼裡物質條件、經濟環境所無法丈量的,不同於《當愛不見了》對於冷漠自私的無聲控訴,《小偷家族》以獨特的面貌猶如灑落枝葉縫隙的陽光般探問社會千瘡百孔的朦朧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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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時代的悲哀毀壞了既有的家庭形態,在冷漠疏離而扭曲的都會天空底下,破碎的家庭比比皆是,處於人聲鼎沸的孤獨街頭渴求的也只是一個陪伴,因此以各種形態打散再重新排列組合。而具備生孩子的條件並非也有為人父母的資格,但想來這也不是三言兩語如此簡單的事情。所謂血濃於水的情感連結可能逐漸瓦解,但在逆光的溫暖穿透中卻能看見同是天涯淪落人之間發自內心的笑靨、真誠以待的擁抱與彼此陪伴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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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無論有無血緣關係的存在,家本身就是一個易碎品,而是枝裕和輕輕的提起,重重的放下,這份問不了是非的愛所帶來的短暫救贖,其實強烈到足以拯救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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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文學自白書 / 今天的你,好嗎?】
海螺,辣妹藕收到了兩本韓國文學小禮物📚
第1️⃣本是 時報出版 的《 #中央站 /#중앙역 》,作者是我很喜歡的金惠珍(關於女兒的作者);內容講述車站常見的無家者故事,用細緻的筆觸描繪了我們身處的幽暗世代與底層社會現象,是個長篇小說作品,非常期待閱讀。
第2️⃣本是 大樹林出版社《 #以為時間久了我就會沒事 》,作者是韓國心理諮商權威(a.k.a 創傷家庭治療研究所所長 Dr. #催光鉉),內容非常易讀,以短章節方式談論:個人情緒困擾、家庭親子關係及和自己過去和解的方式(超適合我現在讀)(而且我真心覺得每個人都需要諮商)。
很巧的是,兩本的譯者都是我認識而且很喜歡的辣妹,《中央站》是簡郁璇 小玩譯;《以為時間久了,我就會沒事》則是 #胡椒筒 (最愛你們兩個翻譯的文字❤)
不曉得各位辣妹對哪一本比較有興趣呢?我會努力嘗試拾回原有的閱讀與寫作能力,希望早日把深度推薦文分享給大家。
🐚答應神奇海螺,這禮拜去逛書店的話,看到他們記得跟他們打個招呼,拿起來翻一翻好嗎。
掰了位,今天是🇰🇷🐻與我的交往九週年紀念日👬❤
一個社會底層的自白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檢方查辦警察違法的難題】兼討論新北地院109年度訴字第217號判決,以及GG專案(斬手騙票案)經驗與彰化騙票案
稍早看到幾位朋友在討論這則關於這則選擇性報導且似乎有些勢力在帶風向的新聞,
有幾位檢方學長便提到:「依照這個判決的標準,#看來警方的警詢筆錄應該都不能用了,特別是要攻上手、績效至上的毒品和槍砲案件……」
‼️曖昧不清的「警媒關係」
只要稍有一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我國司法記者平均素質低落,且長期以來與警方有許多檯面下的關係,我國媒體報導的司法新聞通常只能看一半(有時可能連一半都不能信),
因此,我花了點時間去查這則判決,很用功地把新北地院判決看完了。
109年度訴字第217號:https://bit.ly/3agkEFX
其實也不用看完,判決主文一眼望去就知道,起訴的三重厚德所員警有2位--一人有罪、一人無罪。
奇怪?怎麼有罪的都不報導呢?有罪那串那麼長,記者被鬼遮眼,所以都看不到?
⚖️本案事實:
這件案件的案情基本上就是警方為了爭取肅竊與破獲率等績效,#與慣竊合作灌績效的案件。
一、有罪的賴姓警員部分:
事先將名片交給慣竊葉某,並告知「事後如若犯案,並願自首或自白犯罪,可與之聯繫並提供犯罪情資」,
後來葉某還真的跑去派出所找賴警,說自己偷了車,這件案件是葉某自首的案件,但賴警竟然開了筆錄把案件記載成「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通知葉某到案說明」,也就是偽造成警方破獲,並將不實事項登載於所掌之警詢筆錄及檢附相關資料製作刑事案件移送書。
這部分,法院認定有罪,被告於審判中自白,所以法院還是不脫「向來當好人」的慣例,給予緩刑。
這幾年來,警方的違法事件,院方大多都是這樣的行情(所以也導致警方好像也不太怕了?)我也真心希望法院能夠以一樣的標準,不要獨厚白領犯罪、公務員,應該給予其他犯罪人一樣的寬典,大家一起緩刑,也可以解決監獄人滿為患的獄政問題。
二、無罪的許姓警員部分:
起訴書記載的事實是:許警其為求尋獲贓車之績效,竟基於教唆竊盜之犯意,在巡邏時見葉某,即告知葉某若有竊取車輛並交付查獲,即可獲取金錢,因此挑唆起葉敏賢竊取車輛之犯意,後來葉某還真的去偷車了。
但是這部分主要的證據只有葉某以證人身分的證述,以及 #許警與葉某的通聯記錄,
許警在審判中翻供,咬檢方不正訊問。
怎麼個不正訊問?
法院判決是這樣寫的:「檢察官均係以對於該通聯紀錄為主,一再向被告許為傑表示其為何認此通聯與被告許為傑教唆證人葉敏賢竊盜有關,且該如何解讀,並反駁被告許為傑稱此部分聯繫與通報毒品情資有關之辯詞,嗣再舉例該通聯記錄與證人葉敏賢所述與販賣毒品之認定相同,然依卷內證據證人葉敏賢既未曾證述此通聯與教唆竊盜有關,是否得直接推認被告許為傑有教唆竊盜,亦屬有疑。
㈣ 綜上所述,被告許為傑於警詢、本院準備程序及本院審理時均否認犯罪,檢察官於108 年5 月14日偵訊時,被告許為傑初始亦否認犯罪,然於檢察官一再質疑被告許為傑之說法,並於尚未確知該次通話內容之情形下,#影射誤導被告許為傑認為此即足以認定其有教唆證人葉敏賢竊盜之行為,並同時 #告知可能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 #暗示倘遭法院羈押,則其警員之工作可能不保,於此環境之下,堪認被告許為傑於偵訊過程中心理、生理均受極巨大之壓力,之後才為自白之陳述,檢察官於訊問過程中主觀上縱使無存不法,客觀上亦難認正當(尤其是在尚未確知上揭通聯內容之情形下,即影射誤導被告許為傑部分),而刑事訴訟法第156 條第1 項係就自白任意性所設,以保障被告之自由權,此一規定係為確保國家對於被告所進行之詢、訊問,均應合於正當法律程序,維持國家追訴犯罪方式之純潔,以維法治國精神,而檢察官於偵查中之訊問依法應恪守程序,既有上開違背法定程序之瑕疵,經權衡其違背法定程序之程度、主觀意圖、狀況、侵害被告權益之種類及輕重、犯罪所生之危險或實害,及證據取得違法對被告訴訟上防禦不利益程度予以審酌,為避免反覆發生,應認被告許為傑之自白非出於其自由意志之發動,而不具任意性,自不得採為證據。」
看到這一段,應該警界很多人都會冒冷汗了。
還記得大家最愛衝績效的毒品案嗎?還記得販毒專案嗎?警方都是怎麼讓毒品被告認罪的呢?
以下這些警詢對話,很多警職人員應該不陌生:
「槍砲是重罪,很可能會被羈押,有共犯的話趕快供出來才不會被羈押」
「配合一點,趕快說清楚,不然等等去見檢察官,搞不好會被聲押」
「另一個被告已經認了,你不認,只剩下你可能會被羈押了」
依照新北院的標準,以上這些讓警方得意地詢問技巧都不能用了喔,啾咪!
最保險的方法,就是不要勸認罪了(?)
所以說,在「警媒關係」下的各種帶風向時,還請警方自己想清楚,看明白新北地院的這個標準,到底會打到誰。
🔍檢方主動查辦警方違法偵查專案的難題
剛剛跟朋友稍微討論了一下,經提醒想起這件案件是在我離職前夕,新北檢比對一連串件竊案中發現不對勁的案件,動這件案件的時間大概在我那件GG專案(斬手騙票案)後幾個月,也是好幾位檢察官參與、由地檢署主動介入、沒有使用司法警察的案件。
把記憶拉回那件全部有罪的斬手騙票案,我當時資淺,在事多案雜打打殺殺被告煩的「種大專組」,就覺得我只要處理到公務登載不實,沒有要處理後續功獎的問題(有設定調查的基本盤)。
我是在後來才知道這辦警察違法類型的案件在其他地檢署大多是交給黑金(肅貪)專組承辦,因為該組檢察官資深、較有應付白領犯罪者的能力。
我在擔任學習司法官時,我的實務老師教過我一系列偵辦白領/公務員犯罪的偵查技巧。
我有好幾大本雜七雜八筆記本,以下幾段曾寫進週記裡所以有電子化:「偵辦公務員犯罪,最要小心謹慎,特別是辦警察,更是難中之難,因為他們懂法、又有警媒關係、擅長宣傳帶風向,再加上法院向來同情公務員,刑度也不會太重,又容易給緩刑」「不要辦得辛辛苦苦,人家得到緩刑,結果自己被警方反咬,#惹火燒身」。
「要辦公務人員,特別是辦法官、檢察官、警調人員,一定要有 #底牌,貪污難成立,所以至少要有偽造文書、妨害自由、違法搜索等輕罪作為基本盤,否則 #不要輕易出手」
這就是所謂的 #防禦性偵查,我國貪污、瀆職罪構成要件嚴格、刑度重、加上白領與公務員犯罪大多是密室犯罪,蒐證不易,縱然是被當成基本盤的公務登載不實,因為要證明所登載的內容「不實(或不存在)」,但消極事實很難證明,所以也有難度,更不要說違法拘提逮捕(妨害自由)、違法搜索在舉證上有多難了。
再加上在現今泛政治化以及與媒體結合的文化、院方與偵查實務脫節,也形成了「防禦性偵查」的觀念,
最後使得我國監獄體系中塞滿了中下階層的人,白領階級犯罪,檢方大多謹慎不敢動——動警察也不太敢出手。
理論上檢察官確實應該出手處理警方違法,以「法律守門員」應該出手捍衛法治國家的功能。
但在實務教育上,我本身也是受到「防禦性偵查」的教育,我也深知被告不是檢察官的敵人,更不要說本來要處理警方違法的立意,一旦燒到自己,反而很可能會在警媒宣傳下,使得警方違法更加肆無忌憚。
所以我當初在2018年7月底動那件GG專案時,其實已經調查並分析整理資料約5個月、多次與主任討論與沙盤推演,在動之前也已經有基本盤(其實他字案的卷宗中,其中有幾件也已經過起訴門檻,根本不需要自白)。
6月底-7月間協辦檢察官加入,前後開了三次會,最後一次(也就是勤前兩三天)再拉檢事官加入。
幾次會議中,主任一再提醒我們:「案件本身不難,難的是後續效應。」當時有協辦的學妹表示「很緊張」,我就說:「盡力就好,相信我,我有基本盤,基本盤的分局我親自處理,其他部分,無論如何都要注意程序,做到最完整,任務就是不能被抓小辮子就好了。」
所以我們向分局調取資料時的公文多達數十頁,每人手上都有公文,甚至還拿了傳票,並且書記官攜帶手填的傳票現場填寫核發,貫徹書面傳喚。
簡單來講,在程序上做到跟教科書一樣,甚至還要顧及大量教科書裡沒說到的事情。
當然,這樣的程序與區別,對於其他非白領、非公務員的被告而言,看似不公平——沒辦法,偵查實務是真槍實彈,要顧及很多效應,不是刑事訴訟法教科書。
到偵查後期,其實我並沒有將所有分局疑似有問題的所有員警都起訴,其中有幾個協辦檢察官認為「可疑」的部分,因為該分局 #卷宗消失,導致關鍵卷宗不見,加上案發時間略早,有些證據調取上有難度,因此這些卷宗消失的部分,我忍痛簽結,簽呈寫了數千字,請求檢察長以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往上報懲處將卷宗弄不見的分局主管人員,檢察長批了個「可」,但最後石沉大海,不知後續如何。
或許大家可以想想,為什麼我「不敢」起訴卷宗消失的那個分局員警?這樣是不是對好好保管卷宗的其他分局反而不公平?
一方面是我很清楚那件案件當時直接衝擊(長期以來越形扭曲的)「檢警關係」、警方專案績效制度,可能還會涉及政治成分,如果出手沒有打到三寸,出現部分無罪,那麼,這個反噬的效果會把本來良善的立意給吞沒。所以只能保守,#把起訴門檻提高到有罪門檻——這就是防禦性偵查,對於其他案件類型的被告很不公平,然而,現實便是這麼多無奈。
另一方面,卷宗「被」消失,這就是人力調查證據的極限,我們都是人,不是神,人力可及的真實發現有其極限。剩下的,就交給神的 #死後審判 吧。
最近彰化地院判決的騙票案:https://bit.ly/2DTmXT9
我看判決書中附記事項的記載,記述公訴檢察官在審判中如何發現騙票的嫌疑,主動介入調查並發現真相的過程,包含比對日落時刻表、光線等,透過這些蛛絲馬跡來拼湊出真相,做到這種細緻度,分案由肅貪組偵查起訴。
由此可證,這類執法者違法的案件,沒有大家所想像的這麼簡單、也不是什麼推理劇集,稍有一點疏忽或沒想到的事情,證據就沒了。
回到這件「警賊合作賺績效案」:
我仔細研究了判決細節,我想這件案件的基本盤應該是賴警的部分。
至於許警的教唆竊盜部分,其實在法院的心證中,最大的問題應該是法官覺得證據不夠吧?
證據主要是:偵查中自白+證人指述+通聯
然而被告在審判中翻供了,法院要判無罪,要打掉偵查中自白,所以就開始用顯微鏡來檢視偵查中的過程。
但法院忽略了,今天面對的,是辦過刑案、懂偵查程序、懂法律後果的警察;不是社會底層、教育水準不高、沒有應付過偵查與審判程序的小可憐。
不過我已經離開檢察官的工作,我現在唸的書反而都是傾向被告人權、被害人保障等,與偵查技巧未必有關,在我現在的立場,反而希望新北地院秉此一貫,#以一樣的標準來看待警方調查那些社會底層的被告的警詢內容,一旦碰觸到這條線,就認定為不正詢/訊問。
想必,以後會有很多毒品、槍砲、詐欺、竊盜等案件的被告感謝法院對於人權的重視。
還有一點,為何本案承辦與協辦檢察官為什麼會出現這種被抓小辮子的狀況。我不知道這件案件的勤前狀況如何,有沒有沙盤推演?進行訊問策略的提醒?主任檢察官是否有對加入的成員提醒被警方反咬反噬的「政治後果」?
依照前人累積辦公務員(包含辦警察)的經驗,大家都知道執法人員犯罪最可惡的地方是,在審判中會出現各類歪理答辯,而且這些懂法的人特別容易「被不正訊問」(但是這些警察自己在詢問被告時,都不會去考慮這些程序問題的,很奇怪)。
以我之前那件GG專案來說,當時有腦殘媒體誤報「檢方搜索警局」,警方還有腦殘攻擊我「違法搜索」,但實際上根本沒有搜索,而是持函依法向各分局調閱卷宗(本質上為間接強制手段的「提出命令」,不是搜索);
一審中,也出現各種搞笑的抗辯,直到判刑後發現不對,二審才全部認罪,高院也樂於「當好人」全部給緩刑。
所以在全程錄音錄影的偵查中、特別注重被告人權的時代,多數出手辦白領犯罪的檢察官應該是謹小慎微的,勸認罪時也會很小心。
最後,我拾人牙慧的以一位檢方學姊剛剛說的一段話作為本文結論:
「成見」或「先入為主」是中立客觀的最大障礙。懷疑不是正義的敵人,成見才是。
這段話,不只適用在檢、調、警等偵查人員,也是用在法院,更適用在媒體。
最讓人遺憾的是,這件案件最嚴重的問題--警方扭曲的績效制度--就這樣在新聞選擇性報導、為德不卒的程序議題中,失焦了!
這樣大家終於明白,為什麼偵查實務上「白領犯罪」、「公務員犯罪」難以發動,要採「防禦性偵查」了吧?單純的法律系大學生們,你們還要罵「檢察官為什麼不主動辦警察違法」嗎?
偵查實務,加入了政治與媒體的力量,比教科書以及你們想像的還複雜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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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鬼遮眼」選擇性報導、某改會趁機刷存在感的新聞請見:
https://bit.ly/2Cldfsh
https://bit.ly/33RG5Mr
以上兩則 #都是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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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版:https://siedust.pixnet.net/blog/post/47115791
以下有雷。
首先,我要感謝推薦我《自白》的網友,這是近期一部我難得如此暢快淋漓追完的作品。
一開始還能看很快,到後來太緊張了,幾乎每集都要停下來緩口氣才敢再點開來看。
原本我以為《自白》是單元案件式的作品,沒想到它居然像俄羅斯娃娃一樣,案件一個套
一個,小案件漸漸引出大案件,出場的角色沒有一個是浪費的,彼此之間關係千絲萬縷,
編劇的巧思實在令我驚歎。幾乎每一集最後編劇都能製造高潮,我總是得懸著心打開下一
集。
本劇始終緊扣著主題「自白」,張力十分強大,節奏流暢快速,網友笑說根本是1.5倍速
在前進。沒有什麼亂七八糟令我心煩的愛情線(呃……道奇CP算嗎XDD),細節處理得毫
不含糊,主配角演技都超級出色。我非常喜歡四位主角之間的羈絆,好幾段根本是催淚彈
。一開始我沒想過這四人未來會有什麼交集,頂多就是一起查案,我還想過程女士是崔律
師的媽媽什麼的,可我萬萬沒想到,事實比這更勁爆。從最初誤打誤撞湊成的四人組合,
最終卻成為了比家人更親的戰友,看到最後一集我簡直捨不得到心痛啊!
而且我原本不想看愛情線的,可看到後來,我好希望崔律師能和宥莉在一起(不然和奇班
長也可以XDDD)。
除了四位主角外,本劇的親情戲也超強大。無論是道賢和爸爸、宥莉和爸爸,還是程女士
與兒子,都賺走了我許多眼淚。(我超萌道賢和爸爸>/////<)
也因為《自白》,我認識了飾演崔道賢的李俊昊。令我驚訝的是,他居然是歌手出身,可
他的崔道賢,卻演得如此扣人心弦。特別是程女士說出他的心臟從何而來那段,他的眼淚
與表情真是太棒了。直至現在,我依然記得道賢不由自主迸出的淚水與失措的神情,是心
臟在哭,還是自己在哭?螢幕外的我也哭了,為程女士失去兒子心痛,為道賢乍知心臟的
主人悲慟。
我很喜歡編劇的安排,故事固然沉重,卻仍有輕鬆的一面,當我看到道賢與奇班長逗嘴時
,會忍不住會心一笑。看到程女士那豐富到令人目不遐給的料理,道賢忍著味道不怎樣的
事實依然吞下,宥莉還以為可以吃到家常菜而歡欣鼓舞,結果……我就難以抑制地笑出來
。最有趣的是最終回,沒想到程女士的手藝進步了耶!當初我就是看到程女士做菜這段,
誤以為她可能是道賢的媽媽,原來她是為了自己兒子的心臟才對道賢好。不過到最後,大
家真的成為一家人了,超級感動!
再者,編劇破梗都破得非常快,不會有一面倒的感覺,主角們也不會一直處於被打壓的狀
態,所以看起劇來很爽快。當然過程中也是滿多虐心的劇情,但只要想到最終一切得以顯
明,就覺得再坎坷的路途,都能拚盡力氣走完。
本劇的配樂也非常強大,可以說劇情與配樂相得益彰,現在我每天循環的就是它的OST。
PS.因為很喜歡崔道賢,所以我找了李俊昊的其它作品來看,先看的是《金科長》,這部
我也超愛(龍律CP大好),沒想到一下子就都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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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怕不怕四周的人如何評價您?」
「我努力的結果既然是這樣,那我也沒辦法呀!」
--乙一《瀕死之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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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63.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Drama/M.1572868992.A.26D.html
※ 編輯: siedust (1.173.63.57 臺灣), 11/04/2019 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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