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一次行廿幾公里山|走到香港陸地最東端:長咀】
當你每一日已經諗唔到有咩好做、天氣又咁好,行山正係最好選擇,呢排幾乎日日都去行。從冇諗過香港原來仲有咁多好地方,堅係望落去同置身外國冇分別,我諗,呢啲就算係平時喺外國去到冇地方好去,不如Google吓有咩隱世山路,就總會搵到啲外國Travel blogger寫嘅神秘奇境--果類你要天未光起身,再轉幾次車先去到嘅地方。
喺外國每日行廿幾公里好正常,南美最癲一日行四十公里山都試過,香港地有幾大?先發現原來今次,係第一次喺香港行超過二十公里山,去到地理上香港本土最東(唔計東坪洲)嘅地方長咀--好在冇放個牌俾人影相。由西灣亭或赤徑出發,經過人氣度爆燈嘅鹹田灣,仲要再入,來來回回行埋部份off-track,呢段路接近21公里,如果唔係跑山堅係要行足一整日。正正因為呢個地方好偏,亦唔係普通行鹹田灣「兩手fingfing」就入到去果隻,所以人流唔多(雖然都比想像中多,我以為又係行成日都見唔到一個人),過程一步一景超舒服。
雖然香港又限聚又禁堂食又停曬課而你都唔駛旨意會搵到工,但呢個咁無聊時間,喺香港重拾返呢種旅遊嘅感覺,都未嘗唔係一件充實嘅事。平時喺外國最鍾意去啲off-track甚至連Lonely Planet都冇介紹、有種好冒險感覺去挑戰神秘地方,原來香港都可以做到,重點係你唔駛擔驚受怕,死啦,會唔會miss最後一班車?中途站會唔會冇位?言語不通果架車係咪真係去到想去地方?甚至,我經常都要計定,如果真係上唔到車出唔到去,行出最近市鎮要行幾耐?截車得唔得?
香港你去到西貢咁偏,兜兜轉轉點都會返到大路,一架94/ 96R總會幫到你,仲開到夜一夜添。
喺外國行廿幾公里成日有呢種壓力,唔知自己行得啱唔啱,亦驚行完走唔到,反而香港好安心唔會出唔返去,更有閒情欣賞四周圍景色。如果喺外國講緊行成二三十公里walking trail,隨時已經上咗千幾二千米,中途已過唔知幾多次蚺蛇尖咁嘅山,第二日堅會累到傻,但香港上上落落坡幅大極有限,有靚景又唔駛喘曬氣。
往年每次去旅行,都最少搵一個山嚟行,行廿幾公里正常不過,喺香港挑戰二十公里,竟然好似係個久違嘅奇蹟。唔知今年有冇機會再喺外國行?
真心,咁無聊日日四圍探索,我驚好快行曬香港大大小小嘅山,而你仲未搵到工或出得國,依家真係正宗寄情山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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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國戰神小說 在 Rabbie 創業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文學不能教會我們什麼。文學不是那種『重要』的東西。
人們讀書是為了安慰,為了感動,人們讀書是為了想起那些優雅、美麗和愛,也想起痛苦和悲傷。」
—取材自《界面文化》
《這個世界正在暗下來,不要把寫作當商品,你必須發出真正的聲音!》
世界最大書展法蘭克福書展9日在德國法蘭克福會展中心拉開帷幕。法蘭克福書展於1949年由德國出版協會創辦,其宗旨是允許世界上任何出版公司展出任何圖書。今年是法蘭克福書展70大壽,共吸引來自102個國家的7300多家參展商,以及1萬名全球記者,將舉辦各類活動4000場以上。
當晚,奈吉利亞小說家奇瑪曼達·恩戈茲·阿迪契(Chimamanda Ngozi Adichie)被授予品特獎。頒獎時,她談到了作家的責任,她認為作家:應該討論「政治問題」,為「公共事務發聲」,「作為一個藝術家,我對藝術負有責任。作為一個公民,我就對真理和正義負有責任。」
「藝術可以照亮政治,藝術可以使政治人性化,藝術也可以為真理照亮光芒。但是,有時候,這些還不夠。有時候政治必須被當做政治來討論。今天沒有比這更正確和更緊迫的事實。」
阿迪契在演講中說:「這個世界正在逆轉,它正在發生變化,它在暗下來。」
「我們不能在舊有秩序下自滿,我們必須找到新的方式去行動、去思考。許多西方國家的政治中公然充斥著所謂的‘餵給我們的、大量織錦般的謊言’。我們必須知道真相是什麼,我們必須把謊言稱作謊言。」
品特獎每一年會頒發給一位傑出作家,嘉許其在作品中展現了「生活和社會的真相」。今年這一獎項頒發給阿迪契,評委們認為她「對性別、種族和全球不平等,有著無可估量的、深入複雜的理解」。
以下是2018年法蘭克福書展新聞發佈會上奇瑪曼達·恩戈茲·阿迪契的演講摘錄,在20分鐘左右的演講結束後,現場掌聲持續了長達數分鐘:
《閉上嘴,寫你的書》
一位法蘭克福的朋友建議我以「我喜歡法蘭克福」開始演講,她說法蘭克福人喜歡聽人這麼說。所以:好吧!我喜歡法蘭克福。
我是天主教徒。小時候,我經常去教堂。我的家人每個星期天都去聖彼得教堂,位奈及利亞大學校園中一棟白色高樓,教區牧師是一個大學講師。這座天主教堂相對是開放的、進步的,頗受歡迎,雖然星期天的佈道依然沈悶。
幾年後,我聽說教堂易手,新來的教區神父徬彿更加關注女性的身體。他指派了宗教警察(一群男孩)站在教堂門口檢查每個前來的女人,並且決定誰有權進入教堂。許多孩子的祖母們被拒之門外,因為她們的衣領看起來「太低」。
在離開多年之後,我回家看望我的父母,再次去了那個教堂。我穿了一條傳統長裙和一件再普通不過的短袖襯衫。但在教堂入口處,我被一個年輕人攔了下來。他板著一張正經的臉,如果換作另外任何一個地方,我都會覺得滑稽。他叫我離開。「你的袖子太短了,」他說,「你的胳膊露了太多肉。」他告訴我不能進入教堂,除非我在肩膀上裹上一條圍巾。
我被激怒了。
這座教堂是我快樂的童年的一部分,承載了記憶中多少的歡笑。現在這個地方變得不再把女人當作人來對待?而是把女人當作必須規範以防騷擾的身體來對待!目的呢?只是保護男人傷害到自己。
因此,我決定在奈及利亞一份知名報紙上發表一篇關於這件事的文章。我以為這篇文章可以引發更多的行動,或許大學社區最終會站起來說「夠了」,並向主教、教宗或任何當權者請願,把這位牧師趕出去,把教堂恢復成一個受歡迎的地方,一個不再厭惡女性的地方。
但這一切都沒有發生。
相反,我自己因這篇文章而受到攻擊,我感到震驚。總而言之就是:閉嘴吧!好大的膽子,你一個年輕女人怎麼敢挑戰神職人員?
我還發現了一個很有趣的事實,那就是對我文章的批評和神職人員對女性的態度都源自於一個相似的衝動——掌控女人的需要。這個衝動否認女性對自己身體有自主權,它是不把女性當作人看待的標誌,而且這種現象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地——包括那些在中東被迫裹住自己的女人們,以及在西方、東方被認為是蕩婦的女人們,還有在亞洲公共浴室內、廁所內、私人領域被偷拍的女人們。
這種衝動也存在於自由的文學世界。
女性作家經常把她們筆下的女性角色寫得「可愛些」,徬彿全人類的女性都必須小心翼翼維護這份「可愛」一樣,同時她們的題材被限制於書寫親情道德,那些無傷大雅的事。
回到那天在教堂發生的事。
顯然,我的舉動是基於平等原則的反應——如果男人可以決定在教堂穿什麼,女人也應該如此。何況那天天氣很熱,我最不想做的事就是在肩膀上裹上一條讓人發癢的圍巾。
所以我無視了神職人員的存在,走進去並坐了下來。神父被告知有一個固執的女人強行闖入教堂,她為暴露了過多手臂,而有罪。神父在聖壇上訓斥了我一頓,彌撒過後,我的家人說,神父的這些話實在「不友好」,這顯然太輕描淡寫了。
那次經歷讓我意識到自己的想法有多麼天真,以為「說出去」就會得到廣泛的支持。
但它同時讓我明白了說出來是重要的——一個人必須說出,不是因為你會得到支持,而是因為你不能保持沈默!
我知道教堂曾經是什麼樣子,我親眼看到它變成了什麼,對此:我不能保持沈默。
有時我被稱為積極分子。我並不很情願,或者在精神上抵觸這個名詞——我從來不會用這個詞來形容我自己。
也許是因為我在奈及利亞長大,我看到過真正的積極份子是什麼樣的人,那些為事業獻出生命的人、那些展現出非凡奉獻精神的偉大的人,而我只能仰望。我配不上他們。
我兄把自己看作一個作家,一個講故事的人,一個藝術家。寫作給了我生命的意義,它使我在一切順利的時候感到最幸福,也讓我在失落時候痛苦。
但同時我也是一個公民。
作為一個藝術家,我對藝術負有責任。
作為一個公民,我就對真理和正義負有責任。
最近一個熟人讓我明白了這之間的區別。由於奈及利亞對我發表的關於女權主義言論產生了敵意,他對我說:「奈及利亞人對你的書沒有意見,他們只是對你的政治傾向有意見。他們希望你‘閉上嘴,寫你的文章去’」。
幾年前,奈及利亞政府通過了一項法律,規定同性戀是犯罪行為。我認為這項法律不僅不道德,在政治上也是荒謬的。同樣是這位朋友告訴我,他不明白我為什麼會反對這項很多奈及利亞人支持的法律。
他告訴我:「你可能會失去很多東西,而且沒有收穫。」
他是認真的,他在用自己的方式保護我。
但是那句「沒有任何收穫」是不正確的,因為生活在一個公正、平等地對待每一個人的社會是每一個公民的夢想。
如果我可以改變一個人的想法,讓一個人獨立思考、反對法律,我就收穫了很多,作家的收穫不是掌聲及銷售量!
因為那樣的話,我只是個寫作商品,我在人類進步的過程中,沒有貢獻一小步力量。
藝術可以照亮政治,藝術可以使政治人性化,藝術也可以為真理照亮光芒。但是,有時候,這些還不夠。有時候政治必須被當做政治來討論。
今天,沒有比這更正確和更緊迫的事實。
這個世界正在逆轉,它正在發生變化,它在暗下來。我們不能在舊有的秩序下自滿,我們必須找到新的方式去行動、去思考。
許多西方國家的政治中公然充斥著哈羅德·品特所謂的「餵給我們的、大量織錦般的謊言」。我們必須知道真相是什麼。我們必須把謊言稱作謊言。
這是一個勇氣的時代,我對勇氣的理解就是無所畏懼。勇氣可以讓你在感受到阻礙時依然一往無前。
這是一個需要講述更多複雜故事的時代:僅僅知道難民在受苦,以及知道他們不適應新的社會是不夠的;我們必須知道是什麼在傷害他們的自尊,他們渴望什麼,誰想要戰爭以及誰把難民逼上了這種絕境,是誰需要為此負責。
這是一個需要闡明經濟優越性,不等於道德優越性的時代。
這是一個需要對移民主體逐項分析的時代,並且保持絕對誠實。
搞清楚問題出在移民中,還是只存在於移民中的少數一些人——穆斯林、黑人,或有色人種?
這是一個需要大膽講故事的時代,一個需要新的講故事方式的時代。
我們需要出現不同的聲音,不是因為我們想要附合「政治正確」,更是因為我們想要真理。
如果我們繼續假裝只有一小部分人代表整個世界,那麼我們會永遠對這個世界一無所知。
這是一個需要我們重新反思如何看待故事的時代。人權問題不僅僅是關於政府鎮壓的大事件,它也關於那些私密的故事。
家庭暴力和難民庇護權利一樣,也是人權問題。羅斯福夫人(Eleanor Roosevelt)在談到人權時說:「如果公民在自己家裡都不能言行一致,那麼我們在更大世界裡的努力也將是徒勞的。」
⋯⋯
美國最高法院法官魯思·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有一次被人問到,「你認為最高法院中有多少名女性法官是公平的?」她回答:「全部九名」。
人們在聽到這個回答往往極為驚訝,他們會說:「可那是不公平的呀。」事實上,在相當長的時間里,九名法官全部都是男性,沒有人覺得不公平。就像現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地方掌權者都是男性,卻沒有人覺得不公平一樣。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女性在這個世界還是隱形的,女性的經歷也是不被重視的。
現在是我們大家承認這一切的時候了,就像聶魯達(Pablo Neruda)說的,「我們屬於偉大的人類,不是少數人類而是大多數。」很多時候人們都把我當成女權主義偶像,我有一頂帽子上面寫著「女權偶像」,但我今天沒戴。
⋯⋯
文學是我的宗教。我從文學作品中學到人們都是流動的,所有的人類都生活在一條長河裡。同時我也學到了,人們本性善良,在我們做到行事正確和公正之前,我們不需要追求完美。
我有兩個家,一個在奈及利亞,一個在美國。我經常對有兩個住址的人翻白眼,直到有一天我也變成了其中一員(有些時候我會對自己翻白眼)。
當我二十年前第一次到美國上大學時,我發現我有了一個新的身份。在尼日我只對自己的種族和宗教有一定的認知——我是奈及利亞人並且是個天主教徒,但是在美國我又有了一個新的身份:黑人。我不經常把生活的經歷放到我的小說里,但是讓第一次讓我意識到自己是黑人的那個場景卻很難抹去,我把它寫進了小說。那是一個有關種族歧視的情節,一個白人編輯告訴我太假了。她說:「這種事絕不會發生在真實的生活中。」
我想告訴她的是——可是,它的確發生在了我的生活中。但是我沒有告訴她這一點。
因為當我教授創意寫作課時,我告訴我的學生千萬不要用真實的生活去評價小說,「如果你的小說情節對於讀者太過離奇,那就說明你沒有達到足夠的文學性,用你的文字終止懷疑。」
我認為我們需要更多的政治題材的故事——更多面對世界的故事。但我也認為,我們需要的是不帶有明顯政治色彩的報導。
我每年在拉各斯教一個寫作工作坊。當我選擇最後的參與者時,我有意識地努力去獲得不同的聲音——不同的階級、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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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不能教會我們什麼。文學不是那種「重要」的東西。
人們讀書是為了安慰,為了感動,人們讀書是為了想起那些優雅、美麗和愛,也想起痛苦和悲傷。
—取材自《界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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