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棒的愚人節驚喜 🎁
上週回娘家時媽媽本人不小心弄丟了孩子的背包,在愚人節的這天竟然被找到了!!!
裡面沒有現金證件,可是有孩子滿滿回憶的點讀筆,兒童相機,耳機,喜歡的書籍,玩具....
事情發生後,詢問了好幾個單位,以為應該沒有希望了,
沒想到在愚人節的這天找到了!!!
我的天哪~~ 真的是太驚喜了~~~
這次的尋找遺失物事件讓我學到幾件事覺得可以跟各位分享~
1. FB地方性社團超有用👍
因為上週我們是搭火車後散步回娘家的路上遺失了背包,雖然當下也回去火車站以及附近的分局詢問,
但朋友建議我趕快加入地方社團,我加入了兩三個地區性萬人社團,
我是XX人,以及分區更詳細的我是台中XX區人,
發文附上詳細的路線圖以及遺失物的照片,
我發現比起PTT的台中版,FB地方性社團的互動性更高,也有網友提出還能詢問哪些單位的建議。
比方說,除了警察局之外,附近百貨的服務中心,或是路經公園的話要找市政府的公園處詢問,還有清潔隊也可以問看看。
2. 問了好幾天都沒有消息後,面對孩子每天都失望地問我說,沒有人撿到我的背包嗎??
最後是超熱心網友幫我在
<內政部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網頁,
找到我的遺失物被拾獲公告訊息!!!
https://op2.npa.gov.tw/NM107-512Client/OP02A01Q_01.jsp
雖然當晚有去鄰近的警察局留資料,
但是由於無法得知撿到的人會送去哪個警察局,熱心的網友眼尖查詢到有跟我遺失時間地點物品極為雷同的公告~
真的是太太感謝拾獲的人,
也感謝幫我找到公告的網友哪!!!
跟警察局確認後,聯繫好請家人幫忙取回後,
又收到通知雲端發票竟然中獎了,
一日雙喜臨門下,晚上就趕緊小額捐款給台中在地的基金會,
希望這個善的循環能夠繼續下去哪!!!
孩子啊,能找回你的背包,
我想對你來說就是最棒的兒童節禮物啦😆
警察局拾得物公告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撿到小錢該怎麼辦?》
自由時報報導,建國中學張姓學生去年11月與父親在基隆市劉銘傳路,發現地上有20元,認為不該據為己有,就把這2枚硬幣送到派出所。因無人招領,警員再把20元送到張生家中收。2年前有人撿到5元也送交警所,警方發函各單位及往來公文耗費的開銷與紙張,成本早已超過5元,刑事局擬修訂處理拾得物的規定,考慮500元以下者不受理,仍討論中。
嗯,我只有一句話,饒了警察吧!
為了20元,警察要做一堆文書作業!
根據「警察機關辦理拾得遺失物應行注意要點」,
民眾拿遺失物來時,警察要做下面動作:
1、與拾得民眾逐一清點拾得遺失物之數量、品項。
2、受理派出所填製或電腦列印收據四聯單,第一聯交拾得民眾收執。
3、其中四聯單第一聯會登載拾得民眾姓名、住址、電話、拾得日期、地點、品名、數量及特徵等。
4、若受理派出所不知失主致無法通知認領,將陳報分局處理。
5、分局於清點拾得之遺失物後無訛後,將掛號管制並簽報登錄拾得遺失物處理系統網路上公告認領,並列印紙本對外公告,副本發拾得民眾、有關機關及保管單位。
6、拾得遺失物依價值公告6個月後,若無失主領回,該物之所有權由拾得民眾取得,將通知拾得民眾前來領取。
7、如果拾得民眾沒來領,還不能這樣算了,要再次通知,並附上「權利拋棄聲明書」。
8、如果拾得民眾置之不理,還要辦理提存,或繼續保管15年,之後才能繳國庫。
你看看你看看,
為了20元,警察要做一堆文書作業!
基本上根本就是整人遊戲~
你好心,他(警察)受苦!
網友也會問,
那怎麼辦?如果我不交給警察,
就是侵占遺失物罪,不是嗎?
我說,撿到幾萬元,你就送警察局,
撿到幾塊錢(500元以下),
你就拿去7-11丟到捐贈箱!
順便跟店員說一下,至少有一個證人,
只要錢不是跑到自己口袋裡,
表示我沒有侵占意圖,
沒有主觀犯意,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如果你很怕有問題,更簡單,不要撿~
結語:
警察有依法辦事的義務沒錯,
但如果考慮到行政作業成本,
撿到小錢還是不要送警察局比較好~
警察局拾得物公告 在 親民黨 People First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看完終於知道為什麼手機掉了都找不回來,去警察局報案也沒用!】
📵親民黨台北市議員黃珊珊發現,民眾掉手機,即使報警,台北市警察最近六年以來,成功幫市民找回遺失手機的破案率「不到2成」!就連善心人拾獲手機送交警局派出所,這兩年仍有一千多支手機在警方手上「找無主人」。然而,台北市捷運局處理遺失手機的成功尋回率卻高達9成4,因為捷運局有一套聯繫電信公司通知失主領回的SOP機制!
珊珊議員質詢台北市警察局長,要求警方應積極處理「手機遺失找不到手機、撿到手機找不到主人」的狀況,畢竟現在手機裡都有民眾大量的照片、個資等等,是市民極為珍視的個人財產。警察局長承諾,往「大平台」的方向規劃,聯合市內的警所、捷運、公車等單位縱橫建立尋回手機失主與通知機制。
▍你知道找不到主人的遺失手機們,最後怎麼了嗎?先猜猜看,再往下看答案
1️⃣ 公開拍賣後,所得充公國庫
2️⃣ 被警察一支支砸爛
3️⃣ 由環保局清運載往資源回收
據蘋果日報報導
(報導連結內有砸爛畫面 https://goo.gl/CNu8ki )這些待領的智慧手機,並無法像其他關單位的拾得物拿來拍賣,或是招領時間超過後發還給拾得人,所以只能在公告6個月等待招領時間過後,進行銷毀的的動作。由於智慧手機內含個資的特殊性,並無法像其他拾得物一樣直接當垃圾請清潔隊來處理,而是需要警方以土法煉鋼方式,用鐵鎚將手機1支1支的砸毀。因此,光今年上半年新北市警方以人力銷毀了2,872支智慧型手機,以智慧手機的單支平均價格約1萬元來計算,就已經銷毀約3千萬左右的智慧手機。
🔈新北市警局為了服務民眾,為了讓民眾能找回心愛的智慧型手機,而不至於在期限到後被銷毀,今年8月起,在智慧型手機無任認領又無法解鎖的情況下,會以手機撥打110,讓警局的110勤務中心獲得手機門號後,在透過手機門號所屬的電信公司通知遺失手機的民眾認領,以減少民眾財物損失。
您還有想到什麼好辦法嗎?歡迎留言討論,或提供好建議給議員!希望大家以後不小心掉手機,都可以成功找回來,畢竟砸爛真的太不環保、浪費地球資源!其實,換得漂亮的破案率與尋回率,也能讓民眾更感謝波麗士大人啊
警察局拾得物公告 在 麵攤大叔- 這篇文章我已經給4位台北市基層員警看過了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的《民眾拾得遺失物交存派出所及後續相關作業程序》網路頁面: 第三條規定拾得遺失物依價值,500元以下公告15日,500元以上公告6個月後,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