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號的今天,阮有滿滿的感謝想說-
「這條歌唱予你聽 你就會瞭解阮的心聲
這條歌唱予你聽 阮的感覺你就會知影」_黃靜雅《這條歌》
《十殿》的巡迴演出圓滿落幕,完成這檔演出並不容易,但因為一起工作的夥伴們的全力以赴,以及前輩、師長、親友的協助、支持與照顧,我們終能一起走完這趟旅程,酸甜苦辣喜怒哀樂,《十殿》歷經的一切感覺與記憶,阮都放在心上,作為未來作品的養分,謝謝你們!
#接下來的日子你我還要一起走
#不容易
#但一定做得到
.
以下為【感謝名單】、【拍打餵食名單】以及【工作人員名單】
首先,
感謝90年代
感謝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15年來的孕育
感恩三世十方所有的呵護協助
感謝「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
// 特別感謝 //
五叔、王群勝、王維綱、朱芳儀與黃虎斑貓DD(11歲)、江玉芳、江彥杰、何敬堯、吳宜家、吳岳霖、吳盈萱、吳靜吉博士、李中蓮、李欣恬、李佶霖、李冠億、李彥甫、李嘉琪、阮金紅、周聖淵、林立雄、林志毅、林孟寰、林明謙、林玿玥、林建國、林羿宏、林強、林惠君、柯珀汝、洪子薇、賀慕竹、紀慧玲、紀蔚然、翁燕珍、張又仁、莊雅雯、陳芝陵、陳奕君、彭大昌、曾國棟、黃惠偵、楊翔閔、溫宗翰、葉志偉、廖御凱、劉怡汝、劉怡伶、樊宗錡、蔡坤叡、蔡秉恩、鄭乃文、戴文欣、鍾汶叡、鴻鴻、瀟湘神、羅令珆、蘇洋徵、龔姵燐、1095文史工作室、BIOS monthly、PAR 表演藝術雜誌、大愛電視、山峸製作設計有限公司、五口創意工作室、公共電視臺、台中市音樂美學協會、台灣圖書室、立德路二號、李維造物、秀琴歌劇團、松田建設、紙風車劇團、國立中山大學劇場藝術系、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臺中節目中心、敏迪選讀Mindi World News(podcast)、這聲好啊!(podcast)、超人說影像、越在嘉文化棧、愛樂電台、感官一條通(podcast)、感官文化印刷、暖場工作室、種種影像、聚光工作坊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廣播電臺、劇場狂粉的日(podcast)、橘子玖 映像工坊、趨勢教育基金會、聯合數位文創公司、講客廣播電台、職人藝事變、社團法人嘉義市生命線協會、嘉嘉讀書會、真善美讀書會、賽野花讀書會、健康快樂黨、嘉邑城隍廟
演出音樂感謝名單//
演出音樂授權|角頭音樂 Taiwan Colors Music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
高雄市古聖樂推廣協會
2018 Horizon Air Q400 incident recording provided by Broadcastify
島地靈、Heni Astuti(詹海妮)、Rindi Antika、謝月霞、楊秀卿、儲見智、鄭美、龔全成
// 感謝拍打餵食名單 //
【嘉義Try Out】
林聰明沙鍋魚頭林佳慧執行長暨全體同仁、公共電視湘玲姐、國家兩廳院一蓮、臺中國家歌劇院、高正川院長賢伉儷、林惠君老師、十殿演員葉登源&李明哲&杜思慧&MC JJ
【臺北】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朱宗慶董事長、國家兩廳院劉怡汝總監暨全體同仁、朱宗慶打擊樂團、紙風車劇團全體、趨勢教育基金會、聯合數位文創李彥甫董事長、當代傳奇劇場吳興國老師與林秀偉老師暨全體同仁、表坊文創、果陀劇場、楊景翔演劇團楊景翔 & 尚安璿、慾望劇團、壞鞋子舞蹈劇場、山峸製作設計、超人說影像念修&Vita、五口創意工作室陳宣、臺中國家歌劇院劉孟菱、中國文化大學國劇系于復華老師、角頭音樂張四十三大哥、草頭&易修、雷爸、PAR雜誌吳岳霖編輯、張哲龍&徐麗雯賢伉儷、唐從聖、UDN肇璟、講重點阮老友、吳季娟、張丹瑋、黃若瑋、小朱、臺東蕉農之之、陳彥達、彭大昌&吳盈萱、宜真老師、復德、盧恩廣、郭無敵、張得恩&吳宜頴賢伉儷、彭浩秦&陳守玉、吳新一、十殿音響組張稚暉的夫人宋小姐、十殿演員鍾品喬的姐姐、十殿演員MC JJ的三姐
【臺中】
國家臺中歌劇院邱媛總監與汪虹副總監暨全體同仁、大開劇團、九天民俗技藝團許懷文副團長、紙風車劇團任建誠團長、紙風車劇團敏宜姐、窮劇場高俊耀&鄭尹真、綠光劇團好朋友飛吧、太一顧問公司總經理林惠君、精誠中學陳銀桂老師、臺中市政府文化局鄭元愷專員、劉仲倫老師、巫明如、舒偉傑、漢菱、林志毅、十殿演員杜思慧的姐姐、十殿燈光組余婉臻的媽媽、十殿音樂音效執行楊宜潓的媽媽
【高雄】
衛武營國家文化藝術中心簡文彬總監暨全體同仁、衛武營戲劇廳值班舞監程楚心、秀琴歌劇團張秀琴團長暨全體同仁、樹德科技大學表演藝術系n位教師、吳維緯老師與藝起文化基金會、嘉頌重奏團晟軒、劇本農場香港劇作家鄧世昌、阮團員大件的媽媽A.K.A兩回熟豆花店女主人、鄧虹、李秀婷、十殿音樂音效執行楊宜潓的媽咪、十殿演員杜思慧的好同學賴賴姐、十殿演員葉登源兒子媳婦全家福 、十殿演員杜思慧、十殿演員鄧壹齡、十殿音響組
// 工作團隊全體成員 //
戲劇顧問|何一梵
顧問群|王友輝、林從一、林茂賢、蕭藤村
製作人、導演|汪兆謙
編劇|吳明倫
臺語翻譯|MC JJ
臺語指導及臺文字幕校對|林瑞崐
編劇助理|劉宛頤、楊麗菁
演員|
王肇陽、余品潔、李辰翔、李明哲、杜思慧、周政憲、周浚鵬、林文尹、洪健藏、張千昱、莊庭瑜、莊益增、莊雄偉、陳忻、葉登源、楊智淳、鄧壹齡、鍾品喬、顧軒、MC JJ(依姓氏筆畫排序)
製作經理 |Dub Lau
舞台監督 |陳昭郡
助理舞監 |黃詠芝、楊嘉璿
執行製作|許惠淋 、嚴婕
排練助理、字幕執行|賴郁澐
排練助理、音樂與音效執行|楊宜潓
助理導演|林頎姍
助理導演|莊雄偉
動作設計|林素蓮
魔術指導|林陸傑
武打動作設計|方玠瑜
武打動作設計助理|劉冠林
催眠導師|林惠君
舞臺設計 |李柏霖
助理舞臺設計|蘇子喻
道具設計與製作|陳勁廷
舞臺製作|李維造物
模型設計與製作 |山峸製作設計有限公司
燈光設計|高至謙
助理燈光設計兼燈光技術指導|尹信雄
燈光設計助理|李昀軒、黃培語、王子郢
影像設計|王正源
助理影像設計|黃詠心
影像素材製作|劉宇凡
影像素材製作|陳彥安
服裝設計|林玉媛
助理服裝設計|楊子祥
音樂與音效設計|柯鈞元
舞臺技術指導|劉柏言
道具管理|陳妤蓁、朱惟歆
燈光編程|余婉臻、蘇耕立、蘇揚清
影像設計助理與執行|陳怡行、郭蕙瑜
音場設計|陳星奎
音響技術統籌|陳宇謙、張稚暉
服裝管理組長|林昕誼
服裝管理|林家綾、戴文欣、鍾汶叡
梳化|吳曉芳、謝采彤、陳映羽、湯淑琳、廖翊如
英文字幕翻譯|席時葳
道具搬運|立代企業有限公司
工作人員|王元宏、王文怡、王欣雅、包一妘、朱子甫、朱健鍺、江文馨、何欣芸、吳昱穎、李佳儒、周俁辰、周冠志、林明德、林秉昕、林家瑜、林蓉、柯凱峰、洪仟芳、徐譜喬、張文芊、張世暘、張志遠、張忠瀚、張修銘、陳人碩、曾擇弘、黃郁雯、黃學仁、溫承翰、葉岫穎、廖庭筠、潘雨萍、蔡宛育、應可亭、魏豪、羅瑋騰(依姓氏筆畫排序)
行銷企劃|邱洛彤、楊甯凱、何佳儀
行政團隊|蔡明純、廖心彤、龔姵燐、邱書凱、黃玥勳
主視覺設計|廖小子
書法題字|陳世憲
劇照攝影|黃煚哲、馬雨辰
巡迴攝影|顏睦軒
宣傳影片製作|種種影像
宣傳動畫影片製作|谷汩文化Group.G
平面設計執行|蔡孟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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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魚遊記】
那天非常開心跟著 台北律師公會 的運動法及娛樂法委員會去到 MÜST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參訪٩(˃̶͈̀௰˂̶͈́)و
本人自奉為嘻哈甜心hip-honey,當然要對音樂人的權利深入了解一番
原來原來~是這樣的!
👇
【MÜST怎麼管理音樂著作的】
所謂的 #著作財產權 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演出權、改作權、出租權、輸入權等。
而MÜST執行的業務包含👉
音樂著作之【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演出權】三項權利。
所以!音樂著作權人是用 #專屬授權 的方式,授權MÜST集中管理,統一收費與分配,因此因此,MÜST是有權以自己的名義,來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還可以為訴訟或非訴訟上的行為喔!
🤔🤔🤔
章程中也有規定,可以不加入會員,只簽立「音樂著作著作財產權委託契約」的方式來委託管理的唷(•̀ᴗ•́)و
【利用人,可以透過MÜST的網站,簡單取得授權,】
不曉得你想使用的音樂是不是需要透過MÜST授權呢?簡單簡單,網站提供搜尋服務
只要輸入關鍵字,不論是歌名或者創作者的名稱,都可以找得到喔
像是👉我想找燙奶子這首歌,我就輸入燙奶子,這首歌的作者、授權來源都一清二楚啦!
或者我想找👉張伍的所有著作,我就輸入名稱,有託管MÜST所有作品,就都一覽無遺囉٩(˃̶͈̀௰˂̶͈́)و
然後點進【音樂使用人頁面】依照使用的類別、內容填寫,就可以知道授權報價金額囉!
是不是很簡單呢😊
❤️呼籲大家❤️
#尊重著作權 #合法使用音樂 是很重要的喔
畢竟這樣才能餵飽我們辛苦創作的 #音樂人 讓他們有辦法創作更多更好聽、更精緻的音樂讓我們欣賞,平庸的天才ㄉ情節這太可惜(;´༎ຶД༎ຶ`)
愛他們就抖內起來❤️
【音樂人你知道嗎】
遇到生活上的困境的時候
音樂人也是有補助可以申請的,你們知道嗎❗️
依照章程第九十條,MÜST收入中有一部分會提撥為的公益基金,提撥費率依照每年收入調整(這是因為在民國86年的 #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 裡面,有規定必須提撥的規定~但現在修法成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後,就沒有硬性規定了,但MÜST還是每年保留公益基金的提撥)
然後在公益基金執行辦法裡面
有明列可以申請補助的情況喔✔️✔️
包含 #生活扶助 、#醫療補助 、#急難救助 還有 #災害救助 ,救助的金額和還有分為 #一次性救助 、#定期性救助 、#特殊性救助 、#慰問金 不等,各位音樂人都可以上去看看,也有申請表可以線上下載申請
也有 #獎助學金 、#文化活動計畫、#資深會員銀髮年金辦法 的申請辦法和要點唷🌟
一起多多支持台灣音樂٩(˃̶͈̀௰˂̶͈́)و
有任何著作權相關的問題,也很歡迎📪#蘇魚 來幫忙,對於 #取樣 、#編曲 等等的著作權問題,之後有空再來跟大家聊聊(˶‾᷄ ⁻̫ ‾᷅˵)
#台灣音樂 #著作權 #台中律師 #台北律師 #律師事務所 #胡書瑜律師 #大胃袋律師 #智慧財產權 #台中律師事務所 胡書瑜 司馬仲達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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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 談談樂手教練實務經驗 }}_09
什麼樣的方式,才能讓這些音樂家『合理』而『公平』地在一起合作呢?
上一週我們停在這個問句;這一週要接續這個話題之前,我很想請你先花不到三分鐘的時間,看一下這位『你可能在蝙蝠俠電影裡才認識、但他其實有非常深厚從業資歷』的電影演員兼音樂愛好者 --- Joseph Gordon-Levit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oseph_Gordon-Levitt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6%AC%E7%91%9F%E5%A4%AB%C2%B7%E9%AB%98%E7%99%BB-%E6%9D%8E%E7%B6%AD ) 的一個訪談影像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lMIZ-3sCB4
他開始了一個 (嚴格講起來只有一個小節、兩個和絃) 很簡單的吉他 Pattern,然後,來自網路 (Internet) 各方的音樂愛好者,依著自己的觸感與喜好,逐一加入自己在音樂上的想法與執行,在一段時間之後,這個原本很單純的吉他動機,也可以被發展成為一段動聽而有意義的音樂!
音樂,本來就可以用這麼單純直接的意念來『被完成』,在這個專案執行的過程中,我覺得這些音樂家就是單純地、『合理』而『公平』地在一起合作了!而,是什麼讓『音樂』後來變得不單純了呢?我偏狹地認為:當『音樂』與『商業行為』被綁在一起來看待時,它基本上就很難單純了。
它牽涉了『利益』。
那麼,會不會可以有一種方式,讓音樂家們即使『牽涉到了利益』,但還是可以『合理』而『公平』地在一起合作呢?真要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就得要回頭思考一下:當初這些『利益』,是怎麼被綁進音樂的過程與後來的演變。
[一. 漫談樂手教練的心裡話]_09 『環境』與『人脈』_04
當人類的文明發展到『音樂』可以被『技術性』地『重現』時,音樂就成為一種精神層面的提升與實質『消費』的對象:不論是中、西方的皇權系統所延聘的宮廷樂師,或是市井庶民樂於參與的戲曲、說書,這些『娛樂文化』的背後,都代表著人們願意支付一定的『金額代價』,來『交換』音樂 (或相關藝術) 所帶來的『情緒經驗』。而在第一次工業革命的浪潮裡,我們迎來了因為『蒸汽機關』所促發的地域交通發達,與留聲機的發明所成為『錄音技術』的濫觴,加之以第二次工業革命所帶來的『電氣系統』與資本主義衍生的『經濟壟斷』,讓原本是『個人化』、『小單位』的音樂產出模式,漸次被推昇發展為『系統性』、『資本化』的大型工業式產業,並且全球化地無遠弗屆。
以我們個人來解釋:也許我們在高中時期很幸運地遇到幾位音樂同好,在課餘的時間裡一起胡亂地彈著樂器、唱著自己覺得很有想法、態度的原創作品,在校園相對單純的環境裡,一切都無憂無慮得好極了!到了大學或出了社會,我們突然意識到:『其實音樂好像也可以成為一種職業或工作耶』!而且,我們都注意到『唱片公司』好像會提供這些進入市場的機會,所以,我們的音樂創作忽然轉變成『獲取唱片公司的青睞』為職志,怎麼也要地想藉由『資本化』的唱片公司來『放大』自己的音樂能量,希望能在市場上攻城略地,建立起自己的音樂版圖。
這個邏輯說來也沒什麼不對,追求市場極大化、獲取相對的利潤,本來就是利之所趨、人各有志的選擇;只是這種系統發展到後來,會演變成:『出錢的是老大』,所以唱片公司可以用『公司獲利』為最高核心價值,音樂的『純粹性』,很容易就被『商業考量』而輕易犧牲了。
此外,唱片公司將支付給創作者的金錢,區分為兩種類別:一種是被法律所保障的『版權所得』類,這通常是給付給法律上所定義的『原創』,比較常見於詞、曲作者;另外一類是付給『原創衍生物』的一次性權利買斷,這幾乎是指音樂工業中的其他工作項目,不論你的工作專業項目是哪一種:編曲、器樂演奏、錄音、混音、後製、和聲執行…凡此種種,你幾乎都會在一個『市場行情』的價格數字下,簽訂你的勞務報酬以及『著作權利轉讓同意書』,讓唱片公司合法取得相關的所有權利,以便資本家可以在販售商品獲利時,不必再支付給你其他等比例的獲利所得。
現在的問題是:壹. 音樂的構成元素中,『詞』、『曲』是唯一的原創屬性嗎?貳. 究竟是誰制定了『原創』與『原創衍生物』的界限?
在這個已經第三次工業革命、上看工業4.0的今時今日,請原諒我對於資本集中的財團與『政府法令』之間的關係缺乏任何信任感!我很清楚知道:一個好的音樂作品,從最原點的詞、曲創作,到所有必要的製作環節,乃至於到商品的企劃包裝、行銷執行,每一個元件都是不可或缺的!過去的唱片公司可以用『我是最大的出資方,所有的建造、營運、行銷成本都是我先支付,所有的風險也是我所承擔,我當然有資格制定對我最有利的權利條款』這樣的觀點來宰制產業運作,但,隨著『傳統產業』模式的崩解,新市場運作邏輯還莫衷一是的今時今日,我覺得有些結構性的問題應該要浮上檯面,讓有志之士可以重新認真思考一下了。
『你真的覺得唱片公司還是拿出最大的資本、擔最大的風險在生產音樂嗎』?
我看到的現實是:唱片公司不斷在想方設法壓低一切的成本,用最不會有風險的方式,企圖延續這個模式的『葉克膜』治療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B%94%E5%A4%96%E8%86%9C%E6%B0%A7%E5%90%88 )。
『只出得起香蕉的公司,絕對只請得到猴子』!2012年金曲獎頒獎典禮上,聽聞音樂界的『原創』前輩託友人代為致詞的話語瞬間 (https://star.ettoday.net/news/64418 ),身為從業人員的我,當然有一種來自賀爾蒙反應的爽感!但六年之後,我有著不同的想法:就算只能被視為『猴子』,我也不一定只能吃『來自於公司的香蕉』。
我們可不可以再冷靜思考一下:現在我們在玩的遊戲規則,包括了『我應該用多少價碼去讓售出我的權利』這件事,究竟是不是資本集團給予的『洗腦』式教育?約莫在一、兩年前,一群臺灣現在在音樂產業第一線工作的編曲家們,在松菸文創集會了幾次,主要的議題,是想要藉由『從業人員團結』的集體意志,去說服唱片公司對於『編曲』這個專業工作的版權認定,從而去爭取『隨著銷售數字增加而可以遞增』的『版稅收入』。我覺得這是一個立意極好的議題,但當我提出下面這個問題時,事情就有點兒走不下去了:『現在假設我是唱片公司,我也同意各位的編曲絕對有資格以版稅的概念來計算;那麼,我可不可以將原先支付給各位的一次性買斷的權利金全數歸零,改用各位希望的版稅計算方式呢?』
走不下去。
因為現在在產業中活躍的音樂工作者,大多都已經習慣了『唱片公司買單我的工作』,席間有同業提出一種見解:『我們應該讓唱片公司理解,他們所支付的費用,是我們工作成品的單次授權使用金額,而版稅應該要依照實際銷售數字給予合理的分潤比例』。
可是…問題是:『唱片公司不斷在想方設法壓低一切的成本』,而我們國人最擅長的本領就是『削價競爭』,今天如果你面對資本家提出的方案是在增加他的成本,他直覺的反應一定是去市場中尋找更低報價的工作者;而『唱片公司絕對是以公司獲利為最高核心價值,音樂的純粹性,很容易就被商業考量而輕易犧牲了』的這個真實面向,你真的覺得唱片公司會在意『這個音樂作品是某某某、而不是誰誰誰』所完成的嗎?
我在想,這個邏輯的問題是在於:我們想在死胡同裡找到『九又四分之三月台』 (http://zh.harrypotter.wikia.com/wiki/9%C2%BE%E7%AB%99%E5%8F%B0?variant=zh-hk ),可惜,我們都只是猴子般的麻瓜。
真要想翻轉這個邏輯,恐怕第一件事就是要『謝絕來自於唱片公司的香蕉』!讓我們來設想一種可能:如果我可以找到詞、曲作者、製作人、編曲、樂手、錄音師、錄音室,任何那些我所欠缺的能力面向,大家都把自己的專業能力當成是一種『技術資本』,共同投資完成一個『好』的音樂作品,而所有人都可以依先前議定的『版稅比例』,在作品販售的過程中共同去享有版權與版稅收益,這會不會比『去找資本家比誰的拳頭硬』要來得可行一些?
事情是這樣的:羅馬帝國、漢唐盛世,不論他們在人類歷史上有過多麼輝煌的成就,此刻都已經被壓在現代化的柏油馬路之下了;那麼,你覺得『唱片公司』這種體系,會是可以永遠以相同的運作模式存活下去嗎?我們都知道唱片的銷售量崩盤已經讓這種資本公司奄奄一息,但其實,人們還是會如同過往的歷史一般,去消費『娛樂』面向的音樂藝術 --- 他們只是停止消費從唱片公司所提供的制式商品!換句話說:音樂還是活著、被需要的,只是『供給』與『需求』的方式正在激烈改變著。在這次的演化中,如同過往所有演化規則一樣:『不能適應環境者終將被淘汰』。那麼,你會怎麼看呢?
我的看法是:你的專業能力本來就是你的資本,你的心血創作本來就應該被保障它應有的權益。如果我告訴你:現在已經有一群在音樂產業中不同專業領域的工作者 --- 包括我在內,已經開始用『版權』的概念在彼此合作著,產出我們覺得自己最在意、滿意的音樂作品,銷售的市場端點不只在臺灣、而是全球的華人文化區域,你會不會覺得,這至少與過去已經驗證過的傳統模型有所不同呢?
環境正在改變,音樂家們站出來建立新的人脈網絡,開展新的產銷模式,我認為是這個時代的音樂工作者不可忽略的必要認知!但…這一切究竟應該如何開始呢?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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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1. 文中所提及的一切相關『版權』的知識,說起來,其實是非常複雜的法律見解與定義;如果對於其中有所疑義,我非常建議可以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官網:https://www.must.org.tw/ ,去取得進一步的認識。我想,知道怎麼去保護好自己的智慧財產,應該是很天經地義的事吧!
後記2. 這一週除了例行的音樂相關事務進行之外,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是:有一位網友透過專頁的私訊功能,將他的詞曲創作寄給了我,希望能得到編曲的合作或是其他的編曲建議。我覺得的意義是:音樂產出的模型真的已經開始新的演進;在過往,這一類的作品,都是經由特定的公司系統或是製作人系統傳達過來的,但工業4.0所帶來的全新可能性,讓舊有的高牆、藩籬都無聲地垮倒,音樂人之間有著全新的溝通渠道,我們誰都不該忽略這個現狀,而聰明的觀察者,一定會高度應用這種便利性,去達成十幾二十年前想都想不到的成就。
對於那位網友的作品,我做了一些誠心的建議與回覆;但我非常期待他會進行必要的修改再回傳給我,因為~我覺得他的主歌寫得很酷,我心裡的音樂毛毛蟲已經蠢蠢欲動了!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統編 在 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第八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囍宴軒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MUST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第八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時間:2016.11.11 PM:13:00 地點:囍宴軒-台北小巨蛋店(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2號)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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