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意想不到,我今天又要分享看「公文」這件事!
首先,這是高雄市政府在1/22(日期應是誤植,實際應為2/22)發出的公文,內容寫到當天(2/19)的市政會議:主席韓市長國瑜當天「公出」,由李副市長四川主持。
可是依照當天市府發言人的說法,市長應為身體不適,因故休息一下(中時電子報: https://bit.ly/2XplYiJ )。
一般來說公出的定義通常是:指短時間外出處理公務,不涉及差旅費之報支。也就是說如因公外出須填寫公出單,來證明真的是因公外出啦。如果無法出示公出證明,而只是因身體不適,請假休息,就不可以算是因處理公務而短時外出唷。
民選首長從就職那天起算,就是法定的公務人員囉!
根據銓敘部全球資訊網的公務人員請假規則(https://bit.ly/2XxDuBI)內提到: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一年可以依法請28天的病假,不用擔心市政府會扣你薪水喔。
所以在依法請假的情況下,那正確公文寫法應該是在下列報告事項的第一點首長出席情形報告中寫上:「韓市長 國瑜請假,由李副市長四川代理」。(貼心小提醒,國瑜前面要記得挪抬,以示尊重喔!)
真的又是公務員讓公文外流嗎?
請大家看到公文的首頁上面,明顯記載是屬普通件,且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bit.ly/2tD1Gok)第二章第一條: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
也就是說,每一次的市政會議紀錄都會送至高雄市議會,並在市議會的網站上公開供民眾查詢閱覽(高雄市議會-市政會議紀錄: https://bit.ly/2GLls9W)。
那為什麼沒有公開在網路上,就不代表公務員外流了公文呢?
讓我們把眼睛從公文首頁的上方,移到下方。大家可以清楚看到,有兩行小小的文字,第一行正本後面的冒號接續著「第二類發行」。
大家就很好奇啦,甚麼是第二類發行?
紛紛躁動表示:那個文謅謅,我看不懂啦~
大家請稍安勿躁,其實公文沒有你想像中的那麼複雜~
根據高雄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及規範(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課程資訊所提供的PPT:https://bit.ly/2EeV3xj )中,明確寫到:第一類發行指的是高雄市31個局處都會收這份公文,而第二類發行就是31個局處再加上38個區公所。而副本會寄送給高雄市議會的66位市議員作為存檔參考。
所以基本上市政會議的公文只要寄出,就都算公開資訊了喔~
當過部長的副市長對於公文的熟悉度,著實讓我受了點驚嚇,比玩還願更讓我覺得可怕。可是也沒有關係,畢竟學海無涯嘛,我們可以一起加油啊~
煥宗小科普,我們下次見!
#建議貴黨要常開文書處理的要點規範類似課程
#議員看不懂公文副市長也不懂這樣太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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