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嗚嗚我好想住這裡喔~
如果你跟我一樣是台北長年租屋族,每次打開租屋平台一定都會發現,這幾年租金真的瘋狂直線飆升,對於一直很想擁有人生中第一棟房的我來說,租不如買的口號更讓我相當有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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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是我第一間租房的起源,也一直對這區有著滿滿的回憶和好感~
這次的士林新建案 #良茂詠悅 步行3分鐘可達台北表演藝術中心、6分鐘到捷運劍潭站,除了擁有高規黃金地段及知名學區之外💎,更是超稀有方正格局,三面採光無暗房!尤其前方公園和後方上坪綠地太讓我滿意,標配的品質保證及高水準生活機能,真的是相當數一數二的舒適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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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不斷被討論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還有捷運劍潭與捷運士林TOD建案,以及即將完工的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再將藝術產業帶入,生活圈的利多潛力,又更是許多購屋及投資人備受看好的高級地段~
目前兩房已火速完售搶購一空!不論是首購還是投資,建議大家可以直接從三房下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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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林新建案 良茂詠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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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90306通北街 木質自然系 力行新城忠孝區93-5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劍潭里22鄰通北街83~99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5DlZHnSlv8I 月租金─4.3萬元,含1車位,不含管理費,未稅 格局─2房2廳2衛1室1陽台 建物登記─61.52坪 主建物─34.17坪 ...
劍潭租屋 在 邦妮&蓋瑞小夫妻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學生時期換過三間租屋處,婚後也搬了三次家,每一次搬家前都看過五間房子以上,有了這麼多看房經驗後,現在終於考慮買房,開始看屬於自己的房子了(感動)
我們都很重視家的舒適度,這幾年來不斷地討論理想中家的樣貌,蓋瑞特別在意空間是否寬敞與附近的生活機能(食物的易取得性對他非常重要 XD),我則喜歡落地窗,希望盡可能的減少隔間,還有廚房越大越好。
過去很習慣台北市中心的便捷,可是慢慢開始打聽資訊後,發現市中心釋出的房子幾乎都老舊狹窄,要不就是價位偏高,於是也將台北市周邊交通方便的區域納入考量。
我們看的第一間房是 建築學人的Big Apartment,沒想到第一間就有心動的感覺呀!有別於台灣常見的建築風格,Big Apartment很像踏入歐美影集中的公寓,由德國建築師Philipp Mainzer一手打造,從外觀設計到每個細節,甚至是選材都由他負責。
看了三間32-40坪的房子,特別喜歡每間房都有落地窗這點,格局方正,客廳、廚房與餐廳中間沒有分隔,視覺沒有阻礙更覺得寬敞,個人覺得非常適合小家庭。
生活機能的部分,位置在五股,搭公車到劍潭與石牌只要15分鐘,未來環狀捷運開通後就會更方便。大樓可以看到窗外的水碓觀景公園,佔地10公頃的一片綠油油的山頭,據說步道涼亭等規劃的很完善,感覺很適合帶小孩去放風。
大樓下方有著建商自己開的Good Neighbors'咖啡店,有寬敞的親子空間,與神農生活合作販售食材,還有每個月規劃住戶免費的課程,是文青我本人很愛的風格,小孩們也可以在那裡找到自己的小角落。
雖然看房子要保持理性,但住習慣市中心的老房子後,還真的滿嚮往這種陽光灑落、有設計感的「小宅」。
🏠BIG APARTMENT✨ http://bit.ly/2HuHP4C
劍潭租屋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作者:陳振 (教師)
台北市都發局認定文化大學學生宿舍「大群館」違規使用,又昱公司也決定解約,420位學生將何去何從?台北市及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日前陪同文大師生招開記者會,疾呼「大人選舉鬥爭,學生何苦當祭品?」質疑為何過去大群館認定沒問題,卻在選舉的此時才發現違規?
又質疑,為何大群館違規過去查不到,選舉時就能查到?要求台北市長柯文哲說明清楚。文大黃姓學生則說:「我們不在乎選舉怎麼操作,只在意有沒有住宿!」
這些人也實在沒常識,民代質疑大群館的合法性與安全性,是在為學生的住宿安全著想,怎麼說是「選舉鬥爭」?萬一日後發生問題,侯家並無沒有責任,全部責任都在市府、文大與學生身上。屆時侯家人會說,市府已經認定合法,也合乎安全規定,而且侯家已經與文大簽約,事後責任都在文大,學生也因為學校「保證」,所以敢入住,責任自負。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黃耀南指出,大群館爭議看似落幕,但對學生而言「才正要開始」。文大宿舍一床難求,如今在開學前夕減少420個床位;且大群館住宿費一學期1萬8千元,鄰近文大民間住宿卻高達4、5萬元,甚至還不見得能承租到;因此學生只能往山下找,但仰德大道交通事故頻傳,未來學生通行安全誰能保證?
很奇怪,八千多位文大學生,大部分人都通學,許多人住在山下,交通班次很多,沒有人覺得不方便,只有少數學生說不方便,這些學生不在乎安全嗎?如果未來大群館發生事故,責任誰負責?
大部分學生可以通學,為何這些住大群館的學生不可以?文大學校校舍眾多,難道沒有地方可以規劃成宿舍,一定非要跟侯家租不可?文大成立已經一甲子,為何當初沒有陸續蒐購附近土地蓋宿舍,卻拼命蓋教室以增加學生數,這樣對嗎?
侯家又為何「剛好」在文大旁邊有那麼一大塊地?據說有五筆還是後來增購的,包括兩筆國有土地,其中一筆有27坪,侯家居然只花200萬元就買到,等於每坪不到10萬元,合理嗎?在寸土寸金的陽明山,又在大學旁的土地,可能如此便宜嗎?一般民眾有可能以如此便宜價格買到嗎?如果侯家可以買得到,為何財雄勢大的文大買不到?侯某人歷任政府高官,他家人為何不在乎其形象,賺文大這麼大,還要求每年漲價5%?
國民黨人說,大群館「宿舍」比校外便宜,但是每人空間只有1.25坪,比香港的棺材屋還不如又怎麼說?為何不與文大宿舍比,卻與校外比?在租給文大之前,每間只能住兩人,年收租金700多萬,後來租給文大,每年租金卻翻一倍,還要求每年漲價5%,等於是複利成長,這是民間地下錢莊才敢做的事,丈夫是政府高官的家太太,為何也敢賺這樣的錢而不顧及先生的形象?難道少賺一點,侯家會如同李家同所說「晚景淒涼」嗎?畢竟出租對象是學校與學生,而非商家。
姚文智說的是,如果侯家不降價,學生可以住在劍潭的救國團活動中心,畢竟救國團的土地是北市府的,救國團長期租來辦活動,主要對象是年輕人,如今士林區大學好幾間,學生大都有住宿需求,為何不廉價出租給這些學生,而讓學生去租一般民間比較貴又不安全的「宿舍」?
國民黨所屬的救國團,既然口口聲聲以幫助年輕人為號召,為何不能將劍潭的救國團活動中心充當學生宿舍?為何只想賺錢而不顧及學生需求?土地既然是市府的,市府為何不能收回?如果不能收回,市府可以提高租金,然後補助弱勢學生的住宿費用,為何柯文哲還說需要救國團「心甘情願」同意?試問,國民黨與婦聯會會「心甘情願」將不義黨產與財產自動交出來嗎?
文大師生應看清楚,就是因為有救國團與以上這些人在壟斷租屋市場,而長期執政的國民黨又不認真,才會讓學生為住宿而苦惱。在國民黨的庇護下,當然侯家在文大旁的大群館會被通融,讓侯家以為合法。而柯文哲既然已經宣布大群館當學生宿舍不合法,卻規劃北投的公宅以應急,卻沒有顧及交通是否方便。丁守中說當選後會立即宣布大群館合法,尤其是亂來。
如今,姚文智所提的辦法比柯文哲與丁守中實際,市民何可真看待,並給他機會。
劍潭租屋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90306通北街 木質自然系 力行新城忠孝區93-5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劍潭里22鄰通北街83~99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5DlZHnSlv8I
月租金─4.3萬元,含1車位,不含管理費,未稅
格局─2房2廳2衛1室1陽台
建物登記─61.52坪
主建物─34.17坪
附屬建物─陽台4.14坪
公設─23.21坪(20.55+2.66)/38%(含車位坪數)
月管理費─2300元
室內主要採光面朝向─西南;邊間─是;採光─2面
出租樓層─5樓;挑高─2.95米;該層戶數─2戶;共用電梯─1部
【車位說明】
坡道平面X1/B2-24號
【社區資料】
發照日期─87年05月25日
使用分區─住3;路寬─15米
警衛管理─有,全天候;天然瓦斯─有
構造─RC,鋼筋混凝土;外飾建材─二丁掛
營造廠─太平洋建設;設計人─羅興華建築師
樓層規劃─共2棟,地上9樓/地下2層;總戶數─101戶
【生活機能】
市場─大直市場、全家便利商店
捷運─大直站google說步行16分鐘
公車─圓山新城一、圓山新城二、力行新城
學區─大直國小、北安國中/大直高中附設國中部
【特色說明】
高級木質感裝潢!
原4房格局改2房,開闊好舒適!
格局方正,綠意環繞,好山好水好景色!
【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
知見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人─彭彥祥;證號─(95)01183號
接案人─陳泰源資深經理;營業員證號─(99)14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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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屋請至少提前一天預約。
2.服務專線→0986-289-679;line ID→chentaiyuan1223
3.房仲服務報酬之計收,合計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金6%或1.5個月租金。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3/190306-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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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和房東一家並無恩怨,
老實說,房東太太之前對我也算不錯,
只是我覺得還是應該把自己的情況po出來讓往後可能來租屋的朋友參考,
原因無它,我想我碰到的應該也是租屋族最不想發生的事之一吧... (嘆)
4/8那天早上約莫七點出門上班前,
我發現自己最近慣常放置在桌上一個玻璃杯內的二萬六千五百塊不見了 ~ !!!
這是我前天,也就是4/6領到的薪水,
因為8號這天我打算要去銀行繳貸款,再加上10號房租到期,
所以我當時領到薪水沒有立即存入銀行,
而是擺放在房內。
當我發現臨將出門要拿錢放入錢包卻找不到這筆錢時,
一整個月的薪水哪,內心的疑惑與驚慌相信大家可以想見,
我先在桌面上尋找了一會,二十來張千元大鈔,豈是那麼容易被忽略的?
真的沒有!!!
我很肯定自己只會在這個地方放錢,不會是我迷糊擺到其它地方,
所以我第一件事就是去敲隔壁房東兒子的房門,
跟他說我掉了錢,問他這兩天有沒有看到陌生的人進去,
他睡眼惺忪地開了門說沒有,
然後表示要通知樓下的房東太太...
到這裏我要先說明一下目前我的租屋處的概況。
我租的是頂樓加蓋的雅房,
共隔成三間房一間衛浴,
從樓梯進來的木門是兩間相鄰的房間,
然後是浴室,浴室旁是第三間房。
房東的兒子一向都住在入門第一間房,
我住第二間,
至於浴室旁的第三間房,
從去年十月還是十一月吧上一位房客搬走後一直都沒有新房客進駐。
所以其實這裏就只有我和房東兒子在出入,
有時房東太太會上來發信件給我。
因此,當時我才會問房東兒子:這兩天有陌生人出入嗎?
我返回房間又稍事尋找一番,
不敢細找,怕破壞太多現場,
因為當時心中已經有報警處理的打算。
之後房東太太上來,
我說掉了錢,表示向公司請過假後要報警處理。
之後警察來,等到中午鑑識小組來採證,
下午我和房東太太及房東太太的兒子到派出所作筆錄。
其實我會掉這筆錢直到現在我都丈二金剛摸不著腦袋。
首先,我的房門鎖完全沒有遭到破壞的痕跡,
我住六樓,窗外是隔壁棟的頂樓陽台,
小偷要從窗戶潛進來我也不可能完全沒發現遭入侵的痕跡,
顯示應該不是被以侵入的方式偷走這筆錢;
再者,我放錢的玻璃杯內仍留有上個月餘剩的生活費4千多塊,
也就是說,小偷沒完全把錢拿走,因此,
在4/7早上我將錢從錢包中拿出放入玻璃杯出門上班,
到4/8早上我臨要出門發現錢不見這段時間內,
我根本沒辦法在第一時間察覺錢不見這件事,
另,我房內還有一台目前市價應仍有三萬元左右的筆電,
這台筆電完好無缺地躺在原地,
也就是說,小偷只拿走這捲成一捆的二十來張大鈔...
在等待鑑識小組來的時間內,
派出所的副主管前來察看瞭解情況,
他輕聲問我隔壁住戶的狀況,
並問我認為隔壁房東兒子有無嫌疑。
我點了點頭,但未多說什麼。
後來他到旁邊叫了房東兒子去問話,但並未發現什麼蛛絲馬跡。
當時我遭竊後第一個聯想的涉嫌人的確是房東兒子,
首先,他最瞭解我的作息,
我在這住了約莫兩年,
我每回出門到附近買個東西或晚餐什麼的,
都沒有鎖房門的習慣,
這是很容易從有沒有鎖門的聲音觀察出來的,
再者,前一天即4/6他才撞見我出門拿書給人,
剛巧是我關上門但未上鎖,跟他點個頭我就下樓了。
試問,以上面種種情況顯示,
我還不有所懷疑嗎?
但是我知道無憑無據懷疑一個人偷竊是很嚴重的事,
所以當下我想了再想,
決定還是一切交由警方處理,於是毅然決然地報警。
當中的一些細節我就不贅述了,
總而言之,雖然之後三人──我、房東太太、房東兒子在派出所耗了個把鐘頭,
總不能僅憑懷疑就定了別人的罪,
更何況犯罪情事真相大白的時候是什麼樣的狀況都有可能的,
當然我在派出所並未表現出任何懷疑房東兒子的情緒,
最後,雖然報了案,不過我也明白這筆錢是石沉大海了...
隔兩天的晚上,房東太太來敲了我的房門,
她請我繳這個月的房租...
老實說,碰到這麼倒楣的事,我已經是暗幹在心裏了,
房東太太又急催房租,當下我笑著應好,
卻更堅定我要盡快搬離的決心。
繳完房租沒多久,這兩天房東太太又貼了一張水電的明細在我房門,
我們水電的帳單都是寄到房東家裏,由房東們算完後再跟房客拿錢,
因為房東太太很久(從去年六月)都說沒空算帳單,
所以我看到金額時嚇了一大跳,總共是一萬兩千多元...
(水、電、瓦斯和電話、網路費)
再隔一天,房東太太來敲我的房門請我付錢,
今天,她又貼了一張poat問我什麼時候給,
我也不是個愛拖欠的人,所以剛剛先給了NT5000塊,
說明餘款最遲會跟下個月房租一塊給...
天知道根本不會有下個月的房租,我已決定找到房子馬上搬,
幸好合約在一年前即未續約,我有馬上搬的權利...
老實說,遭竊的事,我已不想再多作無謂的揣測或追究,
這些是警方的工作,我能做的也只有按照一般人正常的反應報警處理。
我比較介意的是,房東太太這幾天一直催討房租等其它費用的態度...
那天下午我離開派出所時,
副主管還跟我說,他自己也有房子出租,每年都少算一個月房租,
他說他跟房東太太講,
看能不能這個月的房租看在我損失這筆錢也很無妄的情況下別算了,
我那時想,如果房東太太真的這樣跟我表示,
那我要嘛起碼給一半房租要嘛可能就考慮去徹銷報案,
不然出租的房子有失竊記錄傳出去也不大好聽。
結果,
房東太太卻是毫不客氣地要錢要錢再要錢!
老實說,欠錢就要還錢,
我雖然幹在心裏,但還是跟老闆娘借了錢給了房租和一部份的水電費...
我無意針對這些事情指責說房東先生房東太太態度不好,
嚴格來說,這我本來就應該給,
只是各位試想,這種情況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點?
也難怪我現在滿腹不知道該作何解釋的複雜情緒來打這篇文...
再者,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這兩間出租的房間,難道以後房客們上廁所、洗澡都要隨身攜帶鑰匙鎖門嗎?
總總設想,
我才決定來這兒說明一下這件經驗。
我目前的租屋地是在近銘傳大學,
劍潭站旁的承德路四段33巷2x號的頂樓加蓋。
(2x號只有一棟有頂樓加蓋出租,屋主姓黃)
以上言論願負法律責任,
報竊三連單隨身攜帶,
並無出言毀謗或惡意詆毀,
只是一個在外租屋者的經驗分享,
供想要在這兒租屋的朋友們一點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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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23.237
※ 編輯: Misako 來自: 220.136.223.237 (04/20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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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sako (未佐子) 看板: Taipei_ya
標題: [經驗] 我的租屋經驗part2,劍潭近銘傳 ...
時間: Sat May 14 08:37:03 2005
之前詳寫了一篇我住處遭竊的經驗談,
前兩天我租約到期,
到期前我就先搬了,
只是我還很好心地打算整個房間整理到完全乾淨了再交鑰匙,
沒想到就在我整理的最後一天一大早,
我一邊收拾最後的雜物,
房東先生突然上來東看西看後,
一邊指責我什麼東西不能放樓下,
拜託,我要帶走和丟掉的東西不能放樓下大門旁我要放哪裏?
這是六樓沒電梯耶,
不先放在那邊然後再一次搬出門我要怎麼搬?
來來回回一直爬樓梯?
我既沒擋到住戶的通行,放置的東西頂多也只過個夜而已,
這樣我很不對很過份嗎?
如果不能這麼做的話你早點告訴我或好好跟我講,
我也不是不識相的人自然會照辦,
接下來他四處看了看,
突然很大聲地罵我說:妳幹嘛把浴室的紗窗拔下來?妳拔我的紗窗是什麼意思?
幹!(對不起請原諒我情不自禁一定要附一句髒話)
你有問過我是我拔的了嗎?明明是你太太或你兒子拔下來洗,
問都沒問一聲劈頭就罵我,我欠你的嗎?
虧我脾氣好,好聲好氣地回說:那不是我拔的,我真的不知道...
各位租屋版的朋友同學們,
這間房子真的不好各位千萬不要租,
撇開房東夫妻和他們兒子跟我之間的事不談,
這間頂樓加蓋濕氣非常重,
我住了三年,靠窗的那面牆長出了霉菌連帶波及到我靠牆擺放的靠枕,
還有靠浴室的那片牆油漆剝落得很厲害,幾乎是有三分之一輕輕一碰就掉下來了,
我請房東太太來看房間的時候還好意提醒可能是濕氣重,還有牆壁要重漆,
她竟然說這不是濕氣重是下雨的關係... = =
台北一年下雨有幾天?這麼荒謬的回應我也不想多說什麼了,
反正從今以後我也不住那兒了...
大家試想,我在那兒住了三年多,從91年一月開始,
如果是與他們夫婦有閒隙怎可能長住三年,
之前的經驗談與今日的續po句句屬實,
絕不是毀謗或挾怨誣蔑,
希望搬家旺季又到,
各位租屋版的版友們眼睛睜大一點,
別發生跟我一樣慘痛的事...
我的舊租處在士林區劍潭站旁的承德路四段33巷22號6樓(頂樓加蓋),
屋主姓黃,
一般接洽的事務都是由他太太出面,如看房子什麼的,
所以大家要用心判斷,不要像我當初還誤以為房東是懂尊重好相處的人,
其實我錯了,他們真的不是表面上看起來的那樣...
祝福租屋版的各位都能看屋順利、住屋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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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68.23
※ 編輯: Misako 來自: 218.32.68.23 (05/1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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