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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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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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小孩尊稱 在 蝴蝶(seba)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等魔劍士漠然的將她扔在一個泉邊,還殘存自然精靈庇護的水泉,讓邪惡不敢靠近,她確定安全了,才咕噥著撕下襯衣,在不染污水泉的前提下,設法弄乾淨點。
少年魔劍士一直沒說話,只是冷冰冰的俯瞰她。
「…不用看啦,你沒有那種狠心下手。」她不甚耐煩的擦著自己的臉,稚嫩柔和的臉龐,語氣卻那麼老氣橫秋,「別人家占卜什麼你就信什麼…笨蛋。占卜者都是群神經病…而且看到的畫面也不見得就是真相。一陰兮一陽,看似簡單,當中卻很複雜。」
少年的眼神凌厲起來,變得非常可怕。
「這個,」少女指了指自己胸膛,「就是能誘發你所有封印和能力的『陰』,對吧?你不想承擔沈重龐大、可能毀壞世界的宿命,所以想著把『命定』抹殺了就好,對吧?」
少年的眼神驚愕,漸漸戒備。
「這是一種很蠢的做法。」少女的眼神滄桑,「個性決定命運,你的個性讓你沒辦法下手…而且你來得不是時候。早點晚點都好…現在不是時候。」
她揮手像是趕小雞一樣,「過幾年再來吧。等你長大點…」
他終於開口,聲音冰冷,「妳怎麼知道的?」
少女稚嫩的臉龐卻帶著成熟的微微厭倦,「不說我是個不錯的巫師,隨便喜歡看愛情奇幻小說的都能告訴你類似的後果。我不但看了三十個圖書館的法術典籍,所有的書都看了…包括愛情小說。」
少年皺緊了眉,隱隱覺得不太對勁。眼前的少女有種奇妙的違和感…靠近她就覺得封印隱隱作痛,很難自我控制,但又有一股奇異的氣息排斥著,讓他的封印只是震盪而不是崩潰。
「你一定在想,怎麼跟你想像的不一樣,對吧?」稚嫩嬌柔的少女盤腿坐著,倚著水泉邊的樹,「你來得太晚…你在找的解封者其實不在了。但也來得太早…因為我還沒找到她。」
「…妳知道自己的身分是最好的。」少年沈下臉,殺氣慢慢浮現。
「你不用動手。」少女自棄的嘆了口氣,抬起脖子給他看一個癒合不久、依舊觸目驚心的巨大疤痕,「我只救到她的身體,卻來不及抓住她的魂魄。你打算殺她還是順從宿命啥的,等我找到她再說吧。」
少年不為所動,「妳以為我會相信嗎?」
「哼。」少女的臉孔浮現狡黠的笑,「這樣,你就該相信了吧?」
一股霧氣緩緩的從她身上升起,而少女的眼神漸漸呆滯,像是木偶一般倒在一旁。
輝煌的霧氣隱隱約約勾勒出一個女子的朦朧身影,插著腰,「如何啊?這下總該相信了吧…魔劍士。你一定看過幽靈或巫妖吧?…哇靠!她停止呼吸和心跳了!馬的都是你!老娘救得差點把記憶都弄沒了混帳…」
霧氣急速的奔入少女體內,一陣驚天動地的大咳,頸上的傷痕滲血,她還用力的捶了幾下自己的心臟,「快跳啊!別死掉!馬的…」
一向沈著冷靜的魔劍士瞋目。他自從知道自己龐大不祥的宿命,就外出流浪許多年,看過許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從來沒有比現在的更離奇。
「得救了…呼呼…」狼狽的少女喘著,嚴厲的指過來,「所以!你過幾年再來找我吧!那時候我應、應該找到她了…」
所以,會誘發他宿命的「命定」死了。一個不知名的幽靈佔據了她的身體?而那個幽靈,還試圖把「命定」的魂魄找回來?
「…妳是誰?」
「你說這個肉體?」少女指著自己,「她叫做愛麗…」
「不,我是問妳。」少年收起劍,深思的看著她,「妳是誰?」
「重要嗎這…」她搔首,「逢末.夜歌。你直接叫夜歌就好了…」
逢末.夜歌?
百年前的橫跨法師和術士兩大領域,被尊稱為大巫師的逢末.夜歌?!
「大巫師又怎麼樣啦?還不是死了。」她撐著臉,「死了還不得安寧,趁死亡的那一刻,我被弟子偷襲,變成人工巫妖啦。」
「…夜歌之影。」
「對啦。我那個笨弟子拿我當看門狗,佔據了一塊鬼地方。那鬼地方就叫做夜歌之影…幸好我解脫了,可以回到大道的懷抱…」
她帶著不符合年齡的艷笑按著少女的胸膛,「我能解脫,就是愛麗這孩子的天賦所致…那時她才六七歲,真是自然寵愛的天賦之子啊!她迷路到夜歌之影…那時我的自我意識都快撐不下去了,她卻輕輕鬆鬆的破除我的封印,讓我自由…」
「那麼,她為什麼會死呢?」
夜歌的笑漸漸變苦,「…因為她的自然天賦雖然很強大,卻還是個人類的孩子。她今年才十四歲,你知道嗎?她出生的落點很差,村莊就在邪惡的夜歌之影附近。
「她是…大道平衡的賞賜。出生就是為了壓抑這個森林的邪惡,可不是你的專屬品…但人類,是種愚昧昏庸的種族。實在不配這種恩賜。」
當邪惡漸漸從夜歌之影蔓延的時候,愛麗出生了。如此鄰近邪惡的幾個村莊沒有被毀滅,是因為大道為其平衡賞賜了一個神聖的孩子。
但人類不懂,甚至將愛麗視為不祥。在邪惡越來越深重的時候,這種偏見越來越激烈,最後把愛麗綁赴祭壇殺害了。
「我花了幾年才把自己的污穢洗乾淨,本來有機會成為神靈的侍從。我是想去服侍火之王…只是我受過這孩子的恩惠,我想在離開人世之前看看她…」
夜歌無奈的指著脖子上的創疤,「我看到的卻是這個。」
「我只來得及把一息尚存的肉體救下來,靈魂卻不知道漂蕩到哪去了。她不應該是這樣的宿命…我絕對不要承認。」她揮了揮手,「所以你過幾年再來吧,等我找到再說。」
「…失去大道平衡的恩賜,這森林的人…」少年猛然抬頭。
「唔?你不是看到食屍鬼了嗎?」夜歌露出殘酷的笑,「愚人們給自己判死刑了啊…哈哈哈哈哈~」
…這個大巫師,沒有半點悲天憫人的胸懷啊。
「我叫烈。」少年面無表情的跟在她後面。
「關我什麼事情啊?」夜歌沒好氣的吼,「小孩子不要攪合,滾旁邊玩沙去!」
烈不為所動,「妳的內在是大巫師…軀殼則是我的『命定』。妳一定知道要怎麼解除我的宿命吧?」
「…我差點把自己的記憶都賠進去才救活愛麗!」夜歌白了他一眼,「現在我統合的這麼差勁,記起來的還沒幾樣!我沒時間當保姆,去旁邊畫圈圈!」
「妳總會記起來的。」
「你到時候再來找我不就行了?」夜歌滿臉厭惡,「你隨便放個追蹤法術好了…別跟我說你不會吧?魔劍士?愛麗是個很可愛甜美的小孩子,你們到時候再去扯皮你們的命定…讓我好好報恩不要煩我!」
他沒有說話,只是沈默的跟在後面。
可惡,她最討厭小孩子了…那個背叛的弟子就是她從小養大的。下流卑鄙的人類!
愛麗?愛麗是大道的孩子,不是人類的孩子。
「我不知道要找到什麼時候!!」她脾氣很壞的對著身後的魔劍士吼。
沒有任何回答。她跟牆壁說話說不定還有回音。
…這跟小說寫得不一樣!她也沒興趣跟小說男主角走什麼羅曼史的歷程!
「我只是代班啊…」她抱怨。
「……………」他還以為赫赫有名的大巫師沈默寡言…沒想到這麼聒噪,一路自言自語的發脾氣。
說不定會很有趣,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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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分享<稱謂問題>
看到有同好在社團詢問,稱呼一個人「大哥」,除了「あにき」之外還有什麼說法。這就讓我想起了,可能是我多年受到日本文化薰陶的關係,我非常討厭別人叫我「帥哥」,我覺得這種稱呼有點輕浮而讓人感覺不舒服。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感受,不代表社會上的一般看法。
然後,我的職業病又犯了,又雞婆的想多說兩句。
有時候,問問題本身就是一個問題。當然,也許是出於對日台(日華)之間文化差異的不理解,這點無可厚非也無須苛責。但背景如果不說明一下,終究還是不曉得問題出在哪裡。像是「稱謂」的用法,在社會上是代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跟每個社會文化的約定俗成,有很深的連結。學習外語時下意識地用自身的文化經歷去套用在外語學習上,這是我們經常會犯的錯誤。
譬如,對親戚或家人打招呼時,我們通常會把「稱謂」(稱呼)掛在嘴上。到舅舅家去拜訪時,進門看見舅舅要打招呼,一定會開口說「舅舅」,這一聲「舅舅」不但確定了彼此之間的親屬關係,也是華人的一種既有的打招呼方式。但是對比日本社會的這種場合,一般是不會用「おじさん」來打招呼的,除非是舅舅沒看到我,才會用「おじさん」來呼喊舅舅引起他注意,而如果跟舅舅已經面對面,通常就只會說「こんにちは」,而不會再加上「おじさん」。
推衍到外人也是,我們在路上向他人問路,首先都會用稱謂當做發語詞,最常用的就是「先生」、「小姐」,再來有可能是「這位大哥」、「阿伯」、「阿桑」等等。但日文頂多就是用個「すみません」,而不會再特別加上稱謂,更別說如果你口稱「おじさん」、「おばさん」,我想即使是小孩也會招人白眼的吧。並且在學校當中也是如此,我們都是「校長好」、「老師好」、「同學們好」,一定要加上稱謂來確認彼此身分再「問好」,而日本則是看場合,不一定要加上稱謂。
當然,在日本向人打招呼是否加上稱謂這個問題,要做過調查才能清楚明白,但就我的體驗而言,一般是不加稱謂的情況比較多,而且通常也是不加稱謂會比較自然。而反觀中文,正式的打招呼方式是必定要加上稱謂,這也許有例外,但是一般社會上的認知是加上稱謂的打招呼方式是被視為有教養、有禮貌的。
至於「哥哥」的稱謂,在日文當中一般最正式的說法是「お兄さん」(尊稱)跟「兄(あに)」(謙稱),再來有可能是「にいさん」、「おにいちゃん」、「あんちゃん」、「あにき」、「にいに」等等按照年齡、地域或家庭習慣而有不同的暱稱。但這些稱呼都是對內的,對外不會使用。所以我們在外面問路時會說的「大哥,請問一下」,如果翻成日文,大概就只能用「すみません」一詞來表現。如果說使用「あにき、ちょっと聞きます」來問路,恐怕大多數聽到的日本人都會臉上一陣錯愕。而日本除了黑道之外,應該是沒有人會稱呼不認識的人為「あにき」的吧。另外,如果是小混混,也許會用「おい、そこのにいちゃんよ」(喂,那邊的小哥啊)來叫喚他人,但這些都是不良的例子,無法應用在正常的日文對話當中。
當然,以上的看法純粹只是我的個人看法,很多地方都有漏洞而不甚嚴謹,而各位就只要當做是茶餘飯後的閒談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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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貓友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有養兩隻貓貓,我常會覺得自己算是他們的爸爸
所以我要向其他人介紹我的貓貓時
就會下意識想到"小犬"這個詞
但牠們是貓阿XD
總不能說小犬貓,小貓犬什麼的,hen怪
如果要比較鄭重的向別人稱呼自己的貓
應該要怎麼稱呼比較好呢?
還是就這是我的貓xxx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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