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暉隨緣家書重溫:23條怎樣到來?】Brinksmanship Vs Brinksmanship
政圈不時流傳,北京「必須」林鄭月娥任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這個「硬任務」,而隨著政府認受性越來越低、對選舉的把握越來越小,「反正無嘢好輸」,連基本法22條也被重新演繹,這風聲近日又再傳出來。
2003年,田北俊帶領自由黨憑藉關鍵少數,一錘定音拉倒23條立法,成為他今天建立「希望聯盟」的最大希望。然而時移勢易,北京要依樣葫蘆,恐怕很難再守君子協定:先公開諮詢,再讓民意醞釀,雙方動員,然後演出攻防戰,最後任由議案被多數民意以一切手段拉倒。這一套遊戲規則,只適用於太平盛世,和一個尚有點廉恥、說話算話的政府。但經過23條、特別是反送中一役,政府應該心知肚明,真的根據香港內部立法程序,就是少數派壟斷的立法會「夠票」,只要成為一場全民運動(而這是必然的),就會重演之前發生的一切,而且必然變本加厲。當然,不能排除政府「真心膠」,或一心「hae交功課」,這畢竟是23條立法的一個可能途徑。但恐怕以今天政府的厚黑指數,從種種跡象可見,可能會另闢蹊徑。
其中一個可能性,據說是實行全國性法律,無論是通過加入基本法附件三,還是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這本來風險很大,因為貿貿然實行全國性法律,基本上就是宣告對「一國兩制」的徹底不信任,國際社會自此怎樣看香港獨特地位,就誰也說不準;而北京從來是一個避險政權,一個動作換來可能摧毀香港這個白手套,未免不化算。但北京正構想一個論述,讓實行全國性法律之時,國際社會也無話可說,從而不影響香港的獨特地位,雙方繼續洗錢,只是香港核心價值蕩然無存,而這個劇本有一個關鍵字:「反恐」。早在2014年前,親建制學者就開始吹風,警惕香港出現「本土恐怖主義」,當時筆者曾嘗試駁斥,但苗頭已經不妙。到了去年開始,由港澳辦、特首到警方記者會,都不時以所謂「恐怖主義傾向」形容香港抗爭運動,項莊舞劍,意在公公,目的就是以「反恐」之名,把香港內部抗爭演繹為「一國」層面,從而合理化「國家安全法」一類「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對北京而言,只要成功說服國際社會香港存在「恐怖主義」,足以和各國內部的恐怖主義相提並論,摸底得知他們不會強硬回應,這條路,自然最為方便,因為無須處理香港任何內部情況,無聲無息就完成。
另一個可能性更有「創意」,這要從近日港澳辦、中聯辦、特區政府批評郭榮鏗議員「違反擁護《基本法》誓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談起。在一個行普通化的地方,以民選議員拉布為由,說他「違反基本法」,原因是基本法列明立法會議員的主要工作是立法,這樣的邏輯,早已超越一般理解:須知立法工作包括代表民意反抗不合理的法律,在少數派壟斷的議會,代表多數民意的議員以不同方式表達意見,只是工作一部份,否則豈不是只能當橡皮圖章?但以上指控的重點,其實不是「郭榮鏗案」本身,而是以此作為突破點:假如上述邏輯成立,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定義就不只是是否支持綱領性的一國兩制、是否支持港獨或自決,而變成了是否支持、甚或行動有否違背基本法的每一條條文,而且「支持」、「違背」一類演繹,都是按「唯心」的中國方式解讀。假如下次選舉,DQ主任問所有候選人:「基本法列明23條立法是憲政責任,不支持23條立法就是不真誠擁護基本法,請問你是否支持23條立法?」假如厚顏無恥至此,即使是田北俊親自參選,也足以被DQ;而假如勉強以語言偽術選進去,到了審批23條立法,反對又是DQ下場,技術上,只能不斷提出修訂。在太平盛世,這樣行事自然很荒謬,但假如這能同時解決「反對派奪權」和「23條未能立法」兩大危機,對政權的誘因,卻是巨大的。
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目前方向這樣:即使沒有表面上的23條,香港人2003年對23條的憂慮,已經絕大部份成為現實,而且猶有過之:社交媒體分享個人立場會被批鬥、被解僱,參與合法遊行示威會被前行政長官牽頭的「篤灰網」公審,罷工會被秋後算賬,企業要天天表態、並懲罰政治不正確的員工,教育工作者的言論自由被嚴密監控,捐款變成洗黑錢,網絡上分享新聞也會被《公安條例》控告「煽動」……這時候,香港人才如夢初醒,《基本法》雖然保障香港人的言論、集會、遊行、示威、罷工權利,但只要政府援引、曲解古法、或借用其他條文「執法」,這些自由已經一律「依法失去」。對政權而言,今天拘捕幾人、明天在監獄私刑數人,大眾已經麻木,而且不容易激起大規模反彈,國際社會也不會留神,但數年下來,一切早已明日黃花,變成了另一個香港。這種不給予外界明確endgame、卻分拆endgame天天上市的伎倆,在權謀角度,不得不算「高明」。
北京以上為23條立法的可能性,目的都包括避免國際社會有最激烈反應,為了確保變天後的香港繼續被國際承認為不同中國大陸的實體,而又不給予單一藉口香港人像2003年、2014年、2019年那樣大規模動員,也不希望議會抗爭再次發揮功用,這些都是現實主義博弈的典型brinksmanship策略。要回應brinksmanship,自然要知己知彼:
- 香港不是新疆、西藏,畢竟資訊透明,香港人必須向國際社會說明,香港的抗爭並非恐怖主義:定義上這屬於學術問題、另文再敘;方法論上可多與各地同期發生的抗爭比較(同期差不多有20國發生類似大型抗爭,無一被列為恐怖主義);行動上必須保留大量證據,證明香港警察的暴力才是不成比例的暴力;文宣上要證明「全國性法律等於香港endgame」,因為足以影響各國在香港的戰略利益。這是國際線最重要的工作。
- 要回應溫水煮蛙策略,但又要市民保持希望,議會路線的朋友,應該有兩手準備,當DQ局限於案例,未改變權力結構,則要安排大量Plan B;當DQ針對整個陣營(例如「反對23條就不能選議員」),則必須及早製造文宣,向全港市民、全球受眾講解,這也是等於香港endgame,並以現任議員維繫一個國際認受的民選mandate,保留元氣。
- 當上述情況出現,移民潮也肯定隨之而來,屆時重點是希望離開的香港人不要獨善其身,在海外也可以維繫香港人身份認同,繼續用不同方式凝聚起來。「移民成為廢老」和「走到海外成為diasporas心繫香港」,差之毫釐,謬之千里。但經過過去一年的洗禮,要放棄一切,談何容易?
沉著應對,從來是香港人的強項。
沈旭暉,壹週刊,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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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忌:近日中共的港澳辦與中聯辦,竟攻擊香港的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控其主持選舉立法會內會主席,屬「有違誓言」以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引發「基本法」22條的爭議;條文以白紙黑字規定「中央各部門不得干預特區政府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務」,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當然不敢反駁中共,卻反過來怪責傳媒,指控香港傳媒「不應過份報導事件」,令所謂「一國兩制」以至基本法本身,再次成為了笑話中的笑話,就是定義隨便變,隨時任中共亂解。
特區政府於4月18日一晚六小時內,兩度修改其新聞稿內容,先根據以往23年的發言以及文件,指中聯辦須遵守基本法22條;在5小時後刪除22條字眼;再在6小時後,寫出完全相反的內容,聲稱中聯辦不屬基本法22條管理。一個政府對其所謂「有如憲法的憲法文件」內容,竟然「錯」了23年,而且可以隨便修改,正說明所謂「基本法」,其實解釋只需要四個字:「黨即法律」。
以往中聯辦以「中央政府各部門」的身份在香港炒樓,迴避天價的印花稅,多年來均被批評,常違反基本法22條對香港事務指指點點,中共從未敢反駁;如今竟在2020年,石破天驚突然說出完全相反的說法,指中聯辦不屬於「中央政府各部門」,再次說明即使白紙黑字對中國政府而言,都是隨時隨便,都可以違約,完全沒有任何可信性!早前還有人幻想要「永續基本法」,這就有如開一張無限期的空頭支票,讓中共「永續」殖民香港。白紙黑字寫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今日竟可說不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的港澳辦與中聯辦」,那麼明天又可以加入甚麼新的部門?後天又可以如何加入新的「解釋」?從中國這種作風以及言行,大家當知道由始至終的問題只有一個,不是「解釋爭議」,不是「觀點差異」,而是「黨即法律」,只有人治,而沒有法治...(未完,全文按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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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咁睇】
全文:https://www.post852.com/?p=302169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昨日被港澳辦及中聯辦發稿批評濫用議會程序,導致內會至今未能選出主席,立法會無法正常運作,涉嫌違反就職誓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審議修訂條例的委員會不能成立,情況已經持續一年,港澳辦和中聯辦質疑事出有因。他認為,現在是非常時期,中央機構就要用非常手段去處理,只要不影響香港決策,中央提意見可以理解。他暫時看不到有干預行為,稱兩辦只是作出評論,沒違反《基本法》第22條。
湯家驊承認,此舉容易被反對「一國兩制」勢力,指控中央干預「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指此情況越少,事件就不會變得更複雜和政治化。
他說,不希望在此敏感時刻作評論,以免影響律政司獨立決定,郭榮鏗是否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亦要由律政司決定。不過他亦提到,如果要以違反盡忠職守入罪非常困難,因為不盡忠職守的定義很難釐清。
#852郵報 #湯家驊 #郭榮鏗 #內會風波 #港澳辦 #中聯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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