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大補帖-
你知道什麼是「複邊協定」嗎?
所謂的複邊協定(plurilateral agreement),是指非強制性的協定,會員得自由選擇加入此類協定。
WTO的複邊協定有政府採購協定、民用航空器協定、資訊科技產品協定,以及尚在談判中的環境商品協定。多邊協定則是所有會員必須共同遵守的規範,在WTO下則是指馬爾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下之附件一、二及三中之協定及各項相關法律文件,例如附件1A所列之一九九四年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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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邊協定
gatt1994 在 經濟部工業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FTA小字典】與國際貿易和投資有關
進口救濟措施(IMPORT RELIEF MEASURES):狹義的進口救濟係指國際間通稱之防衛措施(safeguards),即貨品輸入數量增加,或相對於國內生產量為增加,因而造成國內生產相同(like product)或直接競爭產品(directly competitive product)的產業,遭受嚴重損害(serious injury)或有嚴重損害之虞(threat of serious injury),經政府調查確定後所採取的防衛措施。進口救濟措施為「1994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1994)第19條規定及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防衛協定」(Agreement on Safeguards)所認可的暫時性措施,各國必須遵守國際規範加以執行,方不致於違反自由貿易的精神,甚至遭到他國的抗議或報復,我國現行進口救濟制度即係參酌前述國際規範所制定。
註:文字資料來源-貿調會網站常見問答 /「貿易救濟常見問答」/ 進口救濟制度
市場進入(MARKET ACCESS):指外國產品得以無歧視地進入他國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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