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葉永鋕, #性別平等 的漫長之路
大家知道4月20日是什麼日子嗎?
2020年的這天,是葉永鋕 #逝世的20周年。
在2000年的4月,葉永鋕因為其性別氣質較為陰柔,不符合主流對於男孩陽剛氣質的期待,故常常在學校遭到霸凌,常在上廁所時遭到同儕拉下褲子,導致他不敢在一般下課時去上廁所,只能在上課時偷偷去。
某次上音樂課時,他提前幾分鐘去廁所如廁,卻在之後被發現倒臥在血泊中,不治死亡。
這起因為性別霸凌而發生的悲劇,促使立法院於2004年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
過去,許多和性別平等相關的法律,都是因著一些人的犧牲,才得以推進,但這無非是令人難過的,我們的社會總是要等到有人犧牲生命,才會醒悟過來,而且有時還是會犯同樣的過錯。
2011年鷺江國中的楊允承同學因性別氣質陰柔,被同學嘲笑為娘娘腔,最後寫下遺書跳樓身亡。
藝人吳宗憲更是曾在節目中票選「八個最娘的男藝人」,嘲笑他們沒用又不男不女。
在過去同婚尚未合法化的台灣,與伴侶相伴多年的畢安生在其伴侶過世之後,因為無合法的婚姻關係,失去了一切財產,爾後墜樓身亡……
儘管台灣在去年五月完成了同性婚姻合法化,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可以合法結婚的國家,但這不代表台灣就是一個完全性別平等、沒有歧視的國家。
各種形式的性別暴力、性暴力和歧視都一直存在,最明顯的無非是當有私密照外流時,在一些像是PTT的論壇上往往會出現檢討受害者的情形,卻絲毫不提外流者的責任……
我們不難發現,社會上厭女、貶低陰柔特質的狀況一直都存在,並沒有隨著法律的制定而消失。
相信台灣在性別平等的道路上,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我們ㄧ起努力💪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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