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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帳戶 優 缺點 在 [問題] 兩人共用國外銀行帳戶? - 精華區Stock - 批踢踢實業坊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 [本文轉錄自 Bank_Service 看板]
作者: changyc (小馬) 看板: Bank_Service
標題: [問題] 兩人共用國外銀行帳戶?
時間: Fri Sep 14 13:22:37 2007
請教各位, 如果某甲在香港開了個戶頭, 然後甲和乙都把錢由台灣轉帳進去,
然後再從某甲的香港戶頭轉帳給乙的台灣戶頭, 這樣會不會被政府刁難? 洗錢?
贈與稅?
因為女朋友在香港開了個戶頭, 我們兩人一起投資港股, 但是不知將來錢弄
回台灣時是否會出現困難. 例如政府是否會認為這是變相的贈與(甲存款到海外
戶頭, 然後由海外戶頭轉給乙的台灣戶頭)?
煩請解惑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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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mell (齊木爾) 看板: Stock
標題: Re: [問題] 兩人共用國外銀行帳戶?
時間: Wed Sep 19 23:34:25 2007
※ 引述《changyc (小馬)》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ank_Service 看板]
: 作者: changyc (小馬) 看板: Bank_Service
: 標題: [問題] 兩人共用國外銀行帳戶?
: 時間: Fri Sep 14 13:22:37 2007
: 請教各位, 如果某甲在香港開了個戶頭, 然後甲和乙都把錢由台灣轉帳進去,
: 然後再從某甲的香港戶頭轉帳給乙的台灣戶頭, 這樣會不會被政府刁難? 洗錢?
: 贈與稅?
: 因為女朋友在香港開了個戶頭, 我們兩人一起投資港股, 但是不知將來錢弄
: 回台灣時是否會出現困難. 例如政府是否會認為這是變相的贈與(甲存款到海外
: 戶頭, 然後由海外戶頭轉給乙的台灣戶頭)?
: 煩請解惑了, 謝謝!
妳問的是台灣法律還是香港法律?
如果是香港法律就沒有贈與問題,也沒有遺產稅問題。
如果問的是台灣法律,台灣目前根本無法取得香港金融資料,所以不用擔心。
只有妳將錢匯回來台灣時才會留資料,所以匯回台灣的錢,
最好不要多於當初匯出去的錢,這樣解釋比較好解釋(可以說成當初匯出去投資的本金)
,其他多的錢就留在海外帳戶就好了(或是在99年以後,每年匯回台灣不要超過
最低賦稅就不會有稅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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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ngyc (小馬) 看板: Stock
標題: Re: [問題] 兩人共用國外銀行帳戶?
時間: Thu Sep 20 13:12:51 2007
※ 引述《badfood (我怕蟑阿螂)》之銘言:
: ※ 引述《simell (齊木爾)》之銘言:
: : 妳問的是台灣法律還是香港法律?
: : 如果是香港法律就沒有贈與問題,也沒有遺產稅問題。
所以A和B兩個香港的戶頭之間互相轉帳, 沒有金額限制, 也沒有稅賦問題,
對嗎?
: : 如果問的是台灣法律,台灣目前根本無法取得香港金融資料,所以不用擔心。
: : 只有妳將錢匯回來台灣時才會留資料,所以匯回台灣的錢,
: : 最好不要多於當初匯出去的錢,這樣解釋比較好解釋(可以說成當初匯出去投資的本金)
: : ,其他多的錢就留在海外帳戶就好了(或是在99年以後,每年匯回台灣不要超過
^^^^^^^^^^^^^^^^^^^^^^^^^^^^^^^^^^^^
: : 最低賦稅就不會有稅賦問題)
^^^^^^^^^^^^^^^^^^^^^^^^
這句話是否代表國外匯回來的錢會算在"最低稅賦600萬元"之內?
: 他問的是"從某甲的香港戶頭轉帳給乙的台灣戶頭",是否會被台灣政府課徵贈與稅
是的, 就是單純的這一個問題....:)
: 據我所知,香港和台灣均加入反洗錢組織
: 國際匯款的發起方(香港端)有義務接露發起人(匯款人)資料 簡單的姓名地址等
: 國際匯款的接收方(台灣端)有義務確認發起人(匯款人)資料是否存在
: 如果一筆沒有發起人資料的匯款到達,銀行必須向國外銀行追討資料,或是退回
: 所以,這筆錢是從甲的帳戶跨國轉到乙的帳戶,政府和銀行一清二楚
: 至於甲把錢轉到乙帳戶是否會被課徵贈與稅,這就不敢斷言了
: 甲和乙是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是否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
: 轉移的資金數額是否龐大,有沒有人檢舉,有沒有被國稅局抽查到
: 變數太多,難以回答
感謝您的回答, 由於金額的確不算低(至少遠遠超過贈與稅的額度111萬元),
所以在考慮是否要再跑一趟香港去開一個我自己的帳戶, 免得被政府刁難..
照您這樣解答的話, 小弟我還是專程跑香港再開個戶比較妥當....
至於有其他網友問說"錢出去了幹麻還要回來", 這不是我想討論的範圍,
單純想知道現在政府法規限制而已, 搞清楚金錢流動性的問題....
ps. 香港似乎沒有聯名帳戶, 美國有, 但是我問過, 美國的聯名帳戶只能
網路轉帳到相同的聯名帳戶, 例如A和B在美國的某銀行開聯名帳戶,
那他們要轉帳回台灣的話, 也只能轉帳給台灣A+B的聯名帳戶, 可是台
灣我找不到這方面的說明. 有人能夠提供資訊嗎? 我還是覺得"聯名帳
戶只能轉帳給聯名帳戶"的法令怪怪的, 但之前firstrade開戶時客服
這樣告訴我....@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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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7.1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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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ngyc (小馬) 看板: Stock
標題: Re: [問題] 兩人共用國外銀行帳戶?
時間: Thu Sep 20 18:11:20 2007
※ 引述《badfood (我怕蟑阿螂)》之銘言:
: ※ 引述《changyc (小馬)》之銘言:
: 這裡我是看不懂啦
: 最低稅負制是指 Taxable income over 6,000,000之後,不管如何做稅負規劃
: 仍有一個最低的所得稅率20%(現行算法和20%稅率比較,以較高者為準)
: 海外所得要納入所得報稅的條件是1.taxable income over 6M 2.海外所得破1M
: 兩個條件都符合才來傷腦筋吧
: 以上指的是所得稅,和贈與稅一點關係也沒有
: 我是看不懂他要表達的意思
想請問, "海外所得超過1M"是怎麼判斷呢? 例如我操作港股賺了超過1M NTD,
但是台灣政府能得到這種資料嗎?
還是我之前匯出去1M, 但是之後某天匯回來2M, 所以政府判斷我海外所得1M?
簡單來問, 就是政府怎麼知道我境外所得呢?
: : 感謝您的回答, 由於金額的確不算低(至少遠遠超過贈與稅的額度111萬元),
: : 所以在考慮是否要再跑一趟香港去開一個我自己的帳戶, 免得被政府刁難..
: : 照您這樣解答的話, 小弟我還是專程跑香港再開個戶比較妥當....
: 這個,即使是從甲的香港帳戶匯到甲的台灣帳戶
: 也未必就沒有稅的問題
: 還請慎重思量
@_@ 甲的香港帳戶匯到甲的台灣帳戶, 應該是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吧?
您所說的稅應該是所得稅, 對嗎?
除非政府能查核我海外戶頭的存款明細, 不然應該無法得知我的錢是贈與
或是投資所得....這是我的想法....請指正~
: 香港各大銀行均提供聯名帳戶服務,開戶時可選擇僅需任一人授權或所有人授權
: 方可操作帳戶.
: 由於internet勢必不可能為多人同時使用,所以若選擇所有人授權方可操作帳戶
: 使用上會有一定的問題.
了解. 其實美國的聯合帳戶要所有人都授權才可提款或轉帳, 操作上就是
把提款授權單fax給他們, 請他們人工辦理, 而無法透過網銀. 這倒不是
我不開聯合帳戶的原因.
我不開聯合帳戶的原因只有一個, 就是聯合帳戶只能轉帳到聯合帳戶, 問
題是台灣沒有聯合帳戶可以讓我轉帳回來, 所以我的錢就會被綁死在海外
銀行, 除非我請他們開立支票, 然後我再把支票存入我台灣的帳戶, 這麻
煩多多. 香港的聯合帳戶有這種限制嗎? 如果可以自由的匯款到隨意的帳
戶, 那我倒是很希望能開立聯合帳戶.
再次感謝您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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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garain (1234) 看板: Stock
標題: Re: [問題] 兩人共用國外銀行帳戶?
時間: Thu Sep 20 18:53:05 2007
我曾就這問題問過國泰世華在香港分處的經理
他回覆我說政府要查也只查得到銀行匯出的那金額
你在香港另外匯給誰他完全無法查
因為台灣根香港沒有租稅協定對方不見得配合
所以就這情況有幾種方式
1.由贈與人將錢匯到贈與人香港戶頭
1.1匯給被贈與人(這有紀錄但國稅局無法查)
1.2被贈與人直接去領現金
2.雙方共同成立公司(視金額多大太小沒必要)
從此吃喝拉撒睡一律由公司負責
人死有遺產稅但公司不會死
可以把錢世世代代傳下去
3.帶現金/旅支出國
必須說明的是
1.匯出去儘量不要在匯回來或至少轉第三地匯回來
2.有關國稅局要舉證的事也很簡單
就說威尼斯新開張ㄧ高興就花光了
賭場又不會開發票
不然我買古董被騙行不行
大家開始扯嘛
國稅局不相信也只好訴願了
※ 引述《badfood (我怕蟑阿螂)》之銘言:
: ※ 引述《changyc (小馬)》之銘言:
: : 想請問, "海外所得超過1M"是怎麼判斷呢? 例如我操作港股賺了超過1M NTD,
: : 但是台灣政府能得到這種資料嗎?
: : 還是我之前匯出去1M, 但是之後某天匯回來2M, 所以政府判斷我海外所得1M?
: : 簡單來問, 就是政府怎麼知道我境外所得呢?
: 海外所得併入最低稅負預計98年實施,必要時延緩一年實施
: 法規三讀通過不久
: 法規施行細則尚未頒布,無從回答
: : @_@ 甲的香港帳戶匯到甲的台灣帳戶, 應該是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吧?
: : 您所說的稅應該是所得稅, 對嗎?
: 你父親從他的帳戶領一千萬現金私下交給你,你認為有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 更何況是帳戶對帳戶這種一目了然的動作
: : 除非政府能查核我海外戶頭的存款明細, 不然應該無法得知我的錢是贈與
: : 或是投資所得....這是我的想法....請指正~
: 要不要繳稅,國稅局說了算,國稅局可不是好吃的桃子
: Fine,你說你的錢投資賺來的,那原始本金哪來的,投資操作明細呢?
: 被國稅局盯上後,是你要說服他,不是他來遷就你
: : 了解. 其實美國的聯合帳戶要所有人都授權才可提款或轉帳, 操作上就是
: No. E-trade就可以任一帳戶持有人授權即可辦利
: : 把提款授權單fax給他們, 請他們人工辦理, 而無法透過網銀. 這倒不是
: : 我不開聯合帳戶的原因.
: : 我不開聯合帳戶的原因只有一個, 就是聯合帳戶只能轉帳到聯合帳戶, 問
: : 題是台灣沒有聯合帳戶可以讓我轉帳回來, 所以我的錢就會被綁死在海外
: : 銀行, 除非我請他們開立支票, 然後我再把支票存入我台灣的帳戶, 這麻
: : 煩多多. 香港的聯合帳戶有這種限制嗎? 如果可以自由的匯款到隨意的帳
: : 戶, 那我倒是很希望能開立聯合帳戶.
: : 再次感謝您的解答!
: 我印象中,香港無此限制.
: 不過你還是call個電話給他們問清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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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46.1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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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ngyc (小馬) 看板: Stock
標題: Re: [問題] 兩人共用國外銀行帳戶?
時間: Thu Sep 20 19:17:11 2007
※ 引述《badfood (我怕蟑阿螂)》之銘言:
: ※ 引述《changyc (小馬)》之銘言:
: : @_@ 甲的香港帳戶匯到甲的台灣帳戶, 應該是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吧?
: : 您所說的稅應該是所得稅, 對嗎?
: 你父親從他的帳戶領一千萬現金私下交給你,你認為有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 更何況是帳戶對帳戶這種一目了然的動作
不, 我搞不懂的不是"我父親私下給我1000萬現金", 而是搞不懂"我自己的
香港帳戶匯款到我自己的台灣帳戶"為何存在贈與稅的問題?
是怕說別人存款到我香港戶頭, 然後我再轉回台灣戶頭, 也就是洗錢, 所以
一律把海外轉帳回台灣的行為當作是贈與, 就算是自己轉給自己也不例外?!
: : 除非政府能查核我海外戶頭的存款明細, 不然應該無法得知我的錢是贈與
: : 或是投資所得....這是我的想法....請指正~
: 要不要繳稅,國稅局說了算,國稅局可不是好吃的桃子
這倒是, 也因為如此, 才要更搞清楚他們的遊戲規則....Orz
: Fine,你說你的錢投資賺來的,那原始本金哪來的,投資操作明細呢?
原始本金是我從台灣自己的戶頭匯款過去的, 至於投資操作明細, 這也要
申報我就真的無言了....
: 被國稅局盯上後,是你要說服他,不是他來遷就你
這感覺像是法官定罪時, 先認定你有罪, 要你自己想辦法來證明無罪?
: : 了解. 其實美國的聯合帳戶要所有人都授權才可提款或轉帳, 操作上就是
: No. E-trade就可以任一帳戶持有人授權即可辦利
了解, 我是開firstrade, 他們客服說要兩人簽名才可. 是跟銀行的策規定
有關嗎?
: : 我不開聯合帳戶的原因只有一個, 就是聯合帳戶只能轉帳到聯合帳戶, 問
: : 題是台灣沒有聯合帳戶可以讓我轉帳回來, 所以我的錢就會被綁死在海外
: : 銀行, 除非我請他們開立支票, 然後我再把支票存入我台灣的帳戶, 這麻
: : 煩多多. 香港的聯合帳戶有這種限制嗎? 如果可以自由的匯款到隨意的帳
: : 戶, 那我倒是很希望能開立聯合帳戶.
: 我印象中,香港無此限制.
: 不過你還是call個電話給他們問清楚吧.
好的, 確定香港的行程後, 會搞清楚這方面的規定~
其實之前美國開戶時, 也問過, 就算是美國的個人戶頭, 也只能轉入同個人
的台灣戶頭, 而不能轉入其他人的台灣戶頭. 香港的個人戶頭就沒有這個限
制, 至少在設定約定轉帳帳號時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我沒有真的轉帳過就是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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